新预算法下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依法治理的若干建议
2021-01-28王丽媛朱定丽
王丽媛 朱定丽
我国预算法于1994 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直到2018 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完成第二次修正。预算法的修订,不仅能规范政府的收支范围,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各大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也产生了正面的促进作用,使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逐渐得到规范化[1]。
1 新预算法对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的影响
1.1 要求高校财务预算具有全面性
预算法的最新修订,要求高校在财务收支上一定要做好全面预算编制,严格把控可能会出现的财务风险,树立“大预算”的财务管理理念,推行高校全面预算管理,避免高校出现更大的财务危机[2]。大多数高校都是一年做一次全面预算,未能及时关注预算的连续性,在新法的要求下,进一步延长预算年度,预算不能只顾当年要兼顾长远,同时也要求高校扩大预算收支范围,例如把横向课题、科技成果等收入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1.2 要求高校财务预算更加精细
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高校被赋予更加宽泛的权利和义务,在新预算法的指导下,要求高校对财务预算编制一定要做到精细化,运用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对预算收支严格把控,避免出现项目内涵模糊,收支项目不明确的现象。在预算的编制、决策、执行等方面都要进行全方位细化管理,包括设置项目编码,根据不同的经济类型做好归纳工作,才能体现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从而充分实现财务精细化管理,更好的发挥财务管理的导向作用。
1.3 要求高校财务预算更加公开透明
在新预算法的实施过程中,第一,要求高校建立信息公开化体制,让资金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行,对于公众相关的事项实行公开的解释与说明,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预算信息的公开范围,包括一些具体的细节也要尽可能地公开。第二,要求高校内出现违法行为,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事件以外,高校需在一个月内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公开说明,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审查,从而体现财务预算的科学性与严谨性,让财务执行更加公开透明。
2 新预算法下高校财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收入预算不全面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收入渠道不断增加,其主要经费来源在单一的财政拨款基础上还增加了事业收入、创收收入、其他收入等多种渠道。高校中的结余资金、捐赠收入、科研项目收入、各部门自行举办的培训收入等其他收入种类繁多,且不规范,容易导致高校出现“账外账”的情况。尤其是各院系同其他组织机构联合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班,短期培训班的收费无标准,甚至出现多收和超收的情况,高校在这些额外的收入预算中一般不会体现。
2.2 支出项目内涵模糊
在高校中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基本准则,也是推进新时代财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可以加强预算部门的管理,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但当前大多数高校在预算支出中,项目过于粗放,内涵模糊,其表现为。
2.2.1 项目编制简单粗放
部分高校在专项项目的申请前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或是缺乏科学论证等因素,导致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从而影响项目支出正常执行。但高校在财务管理中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没有对相应的问题提出对策,只是单方面注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支出数额以及预算的批复情况。同时很多情况下,高校只是利用简单、粗略的知识编制预算支出,也没有建立项目层级关系,导致编制的项目内涵模糊或不明确的现象,从预算到决算的过程也未能衔接在一起,很难发挥预算“领导者”作用。
2.2.2 支出项目的预算程度不精确
高校的专项经费在编制预算时未确定具体的分配项目及项目实施部门,只单方面由经费管理部门根据往年支出情况简单推算出各部门经费预算,其预算编制过于随意且与实际项目存在较大的差异。
2.2.3 支出项目未受到严格监控
项目支出执行中,没有受到管理部门的严格监控,导致项目经费混合使用、串用,从而造成部分项目经费编制混乱,影响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未能做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2.3 预算未全口径公开
当前大多数高校的预算公开范围要求较低,只要求在“预算三下”层面,容易造成部分财政收入或其他重要收入游离公众视角。高校在向社会公开财务预算时,对于财政补助中的“省建设专项”、“生均经费拨款”等重要项目经费排除在外,未能遵循预算编制要求,将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范围,对收支未能全口径公开。
3 新预算法下优化高校财务预算路径
3.1 梳理预算管理全流程
在新预算法的领导下,高校作为大型综合性学术机构,必须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坚持择优选择的原则,以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从而完成既定的事业目标。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3.1.1 构建科学合理的财务规章制度
新预算法规定,高校须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规章制度,财务预算严格按照新建立的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不允许出现与规章制度相违背的行为,规范财务收支项目,做好收支项目的分类,指派不同的财务人员进行管控、监督,防止部门出现无标准的收费现象,主管部门还需根据规章制度严格把控,监督每一个项目申报、审批、执行情况。
3.1.2 组织高校各部门积极参与预算编制
高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根据预算法的新要求,积极号召各部门参与预算编制,主管部门可以成立预算编制工作管理委员会,以管理者为中心,让部门的负责人加入其中,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财务预算。在校内加大力度宣传预算编制的基本内容与编制流程,让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对财务预算有一定的了解,加强财务预算的重要性。
3.1.3 构建内部信息统一的预算管理平台
高校在预算管理中,可以建立一个内部控制系统,统一管理内部信息,在平台上收集和整理全校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各部门人员信息、财务信息、定额评定标准等。通过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让全校各部门能在办理业务中实现资源共享,也能让各部门能有效对接,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3.1.4 严格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
对于高校这样庞大的体系,财务预算收支编制并不算完整,还需在预算执行中积极采用多种方法和途径对项目收支严格把控,提高财务预算控制的执行力,确保财务项目执行在预算范围内,减少资金乱使用、收支不体现在申报中。
3.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
高校财务管理精细化要进一步有效推进,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财务预算的有效管理,新预算法下加强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系统可从三个方面进行。
3.2.1 严格落实问责制
高校作为主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如何运用有限的资金构建更加完善的教学体系,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财务预算的严格落实同样重要。为了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高校应该严格落实新预算法中的各项规定,按照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政策监督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为预算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2.2 细化财务预算项目
在预算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的双向管理,如按功能分类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行分类编列,可细化到项级。高校资产项目内容和营收等各方面信息的核实,在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上,必须做到详细具体,减少资金的浪费,才能保证预算管理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3.2.3 提高管理团队的综合水平
人才是预算管理的核心力量,高校应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及时帮助相关人员更新管理观念,掌握最新更新的财务预算管理技巧和方法。同时高校还需要积极转变原有的意识观念,通过改善工资福利等方式,吸引更多的高技术人才加入高校财务管理当中,从而提升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3.3 全口径公开预算
高校应积极响应新预算法的要求,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规定,加强和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全口径公开预算,让财务在阳光下进行,可从三个方面完善:
3.3.1 将所有收支都纳入财务预算
新预算法要求高校应将每年度的财政拨款、学杂费等非税收入、利息收入、经营收入、创收收入、科研收入以及所有的支出编制到财务预算中,同时还要根据支出预算的一定比例设置备用金,以防突发事件增加财务支出。
3.3.2 全面编制财务预算
高校在编制财务预算的同时,还应编制资产配置、负债、国有资本经营、基金会等方面的预算,让各项目之间相互连接,最后生成总预算。在收支后的资金记录时,应做到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皆相符,避免出现真假账本的现象,在校内各部门执行预算应与财政部门预算在口径上保持一致。
3.3.3 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高校应建设覆盖经济活动全过程的信息平台,让高校的财务活动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使得社会公众了解高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便于对其合法合理性进行有效的公共监督,例如高校可以利用官网、微博、公众号交流平台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接受全社会范围内的监督和管理,从而实现“阳光财务”。
4 结语
综上所述,新预算法的颁布与实施,对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高校应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系统,从多方面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让财务预算编制、决策、执行等工作上逐渐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