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
2021-01-28谢亚丽
谢亚丽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 南京210023)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众多企业中具有自己经营特色的群体,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中小企业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它的覆盖面比较广,发挥的作用无可取代。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仅对于我国就业问题的解决、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实现民族的繁荣富强具有建设性的作用。
为此,很多国内学者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杨姝等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现状提出中小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融资难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谭雅心和沈秋伶指出了融资存在以下问题,比如大多数的企业没有自有厂房或者办公场所、贷款难度大、费用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素质不高、企业经营管理存在一定问题、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为此一些学者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其中,王静认为企业内部原因有中小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薄弱、担保能力差、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程度低,外部宏观环境有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力度不够、信贷体系不完善、融资渠道狭窄等。
国外学者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不同方面的研究,Berger和Udell认为因为“小银行优势”的存在,政府应该尽力扶持中小金融机构,因为它与中小企业更为匹配,更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Baneijee等提出“共同监督”假说。如果中小企业为共同的利益而进行合作,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那么彼此之间就会相互监督,由于合作的中小企业对彼此信息获取更加方便、了解更加真实全面,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获得的信息优势,所以这一相互监管更加有效,从而提高了中小企业整体的资信水平。
这些人的研究给论文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论文专门研究了渠道单一、途径不畅通、费用大、难度高和容易遭受歧视等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易于实施的对策,希望给实践以指导,能够丰富融资理论。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研究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特征
随着中小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所需资金量也在急剧增加,融资逐渐成为企业获得大量资金的主要方式,然而企业能否成功进行融资成为难题。尽管近年来中小企业内部进行不断改革,银行也适当放低了借款的门槛,同时政府也从政策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中小企业融资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银行的信贷配给及企业自身的信息不透明和缺乏有效抵押品是主要的制约因素。近年来,我国各省纷纷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我国担保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还不完善,从实际操作来看,很多限制融资担保体系运行的障碍还未得到及时的清除,融资仍受到阻碍。
中小企业融资一般存在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途径。在企业发展初期,各项制度、设施和人员等不完善,大多中小企业因此会选择内源融资。当企业的发展不断完善与成熟时,就会偏向于外源融资。近年来,各金融部门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且政府还出台了相关政策作为支撑,如加强银行的信贷力度,出台相关法律等,这些措施虽然对于缓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融资难问题依旧很突出。
(二)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单一
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主要途径是内部资金的不断积累,然而受到其发展技术水平低、管理混乱和财务负担等问题的影响,中小企业很难达到上市融资的要求,在利用股票、债券融资上很难为市场所接受,因此成功率较低。从表1对无锡市不同成长期企业融资结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并不充裕,经营年限无论长短都达不到50%,且这些资金主要以银行借贷为主,大多接近30%。而据调查显示,这些银行发放给中小企业的贷款以短期贷款为主,达不到持久的支持。目前商业银行是中小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首要选择,但是银行更乐意将资金借给资金雄厚、成长空间大且稳定的大型企业,因此,中小企业成功借贷的机会明显不够,而且目前我国缺少为中小企业专门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总之,中小企业正面临着内源融资不顺畅、外源融资渠道单一的难题。
表1 无锡市不同成长期中小企业融资结构
2.贷款额小,难度大
中小企业在向银行借贷时由于存在频率大、金额小、风险大等特点,而商业银行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与中小企业的特点不适应,再加上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如担保体系服务能力不足等因素,使商业银行无法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提供者。贷款时不仅得不到优惠,而且要付出比大型企业更多的浮动利息来承担银行审批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手续费、担保费等。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融资无望时,就会将目光投向民间融资,然而民间融资对于跨区域融资存在限制,这使得中小企业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融资。此外,民间融资的存在可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阻碍,进而扰乱国家经济秩序,因而大多不被国家允许和支持。同时,中小企业在进行民间融资时存在的隐患难以被发现与控制,所以,民间融资是风险性较大的融资方式。另外,民间融资成本较金融机构融资成本而言高得多,一般都是高息借贷的行为,可能会给企业在带来一定的风险。
3.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时遭受歧视
在同一个地区,当同一家中小企业向不同银行贷款时,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反映程度不一。据无锡市金融统计月报调查显示,农商行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力军,比例高达40%,而其他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所占比例较小。
2003年1月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进一步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在此之前,中央为了搞活国有企业,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在此基础上才能考虑中小企业需要,对中小企业明显重视不够。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数是私营性质的,在信贷上存在较大的风险,所以银行在借款时提出的担保审核方面的要求比较苛刻,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的歧视。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与分析发现,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不仅有企业自身的因素,还受到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
(一)内部因素分析
1.企业信用的缺失
中国中小企业讲诚信的观念不强,当遇到偿还债务问题时,会采用诸多借口进行拖债甚至是逃债。虽然这可能是少数中小企业的行为,但是这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的声誉。企业低信誉大大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积极性。虽然我国正努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且有所进展,但由于用于担保风险分散与补偿的机制尚未建成,担保机构的各方面性能受到制约而难以发展。另外,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未能及时有效的制定,使得信用担保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难以规范的发展,所以至今难以满足企业信用的需求。
2.融资中抵押物、担保物的缺乏
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时需要出具一定的抵押担保物,这些主要以企业的固定资产为主。中小企业以科技服务类为主,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实力不雄厚,其资产主要是厂房和机器设备,难以提供符合条件的抵押物品,因此与大型企业相比,固定资产的数量非常少,再加上银行在贷款评估时可能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进行测评,这些条件使企业被拒绝的可能性变大。另一方面,当企业自身能力不能满足担保条件时,他们会寻求其他企业的帮助,然而银行要求担保人的级别较高,有的甚至要求是A级,而A级企业较少,中小企业寻找担保就存在较大困难。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自主独立经营能力较强,信用能力较低,这使得不仅银行就连其他有能力进行担保的企业也不敢轻易应允。
(二)外部因素分析
1.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
(1)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不合理。我国金融机构在审核借款要求时标准很高,银行作为借款方,有权选择自己借贷的对象,为了确保其利益得以实现,银行大多挑选实力强的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贷款。虽然我国建立了金融体系,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殊性,能为其服务的金融体系还很少。
(2)银行对待企业不公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经历一个过渡期,未真正市场化和商业化,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已经向大型企业和城市转变了他们的发展战略。由于国有大型企业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国家对其进行大力的扶持,因此大大降低了借款时的难度。而中小企业在向银行借款时要求则严格得多。
2.政府方面
虽然政府颁布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且后期出台了相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由于后续措施得不到完善,效果不是很明显。目前我国未建立起全面完整的信用法规,而政府在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方面不规范,导致彼此间密切联系的政策不能完美衔接,信用担保机构不能有效运转。不论是政府出资还是民间出资建立的担保体系都得不到有效支持,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法律法规很难得到落实。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从中小企业自身经营方面给出的建议
1.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中小企业要想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就必须从思想上树立信用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真实完整地记录财务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外部信用建设,如外界对中小企业的评价体系的建设。为了证明企业的信用,大量搜集资料以证明企业的信用,对于表现较好的中小企业进行表扬并大力宣传企业在信用管理上的经验,从而在行业内形成良好的诚信意识。
2.构建有效的担保体系
建立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构建起长久合作的伙伴关系,而且有利于企业保持稳定的融资资金来源,进而缓解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矛盾,解决双方在交流过程中信息不畅通的问题。因此,银行要尽可能适当地降低对中小企业的审核要求,支持和鼓励其发展。政府必要时可以运用一定的政策手段来重点打造一批经营管理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政府出面,以政府信用来担保,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合作性和互助性的金融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以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此外还应大力鼓励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强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与企业的交流,从而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发展。
(二)从银行和政府方面给出的建议
1.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制度与政策改革
国有大银行要适当放宽对企业的贷款限制,对于信誉良好且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可以降低贷款的门槛,简化贷款手续,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有力推动者,是潜在发展力量,在银行未来的改革中,为了方便中小企业满足不同顾客的不同贷款需求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这样不仅能够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而且有利于银行的发展与壮大。
2.加强政府支持力度
政府在政策法规上多多支持中小企业,做好指导性工作,这是保障其发展的根本保证。积极地进行调查以充分了解中小企业的需求与困难,当银行因为要承担高风险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政府应主动为银行弥补一定的风险资金。另外,政府要强化企业诚信意识的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以部分带动整体,产生区域效应。当然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动力与源泉,政府也应鼓励企业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政府除了要引导正规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长期有效合作外,也可以将民间融资纳入政策管理的范围。民间借贷是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重要来源,因此地方性政府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理,为中小企业合法融资提供有效的平台,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