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生态道德观及其当代价值
2021-01-27何煦
何 煦
《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紧密结合时代脉搏,在对自然科学进行长期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辩证法探究的产物,其中对环境问题的深刻论述及其体现的生态道德观,对新时代解决生态问题具有指导意义。恩格斯试图通过自然科学研究的成果揭示自然界的辨证规律,同时批判导致严重生态问题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出反思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一、被忽略的视角: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生态道德维度
《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其文本及其中蕴含的思想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究,这些成果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文本的理解,进而挖掘其当代价值,推进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
学界对《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多重维度分别体现在:第一,对恩格斯的创作过程、思想轨迹、理论体系等问题进行追溯。孙伯钅癸、侯惠勤认为,《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严格把科学研究和革命的批判精神高度统一起来,在综合考察了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历史后,得出的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的看法①;不仅科学全面地归纳与总结了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还用思维发展的最新成果对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做出了规律性的总结。杨力行将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体系概括为自然界、自然科学以及人类认识自然的辩证法三类主要内容②。通过这三类辩证法的阐发,自然哲学发生了根本性的革命。第二,关于《自然辩证法》在全世界的传播、接受以及发展情况的研究。自1925年《自然辩证法》在苏联以德文和俄文同时出版,自然科学革命的层次与范围就被推向了新的阶段,新兴学科不断冲击着传统科学的体系和思想。其后,日本、中国、法国、英国等国家也先后翻译与出版了这部著作,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在西方因“辩证法仅仅是一部历史规律,还是一部自然法则”③的争议中得到广泛的研究与应用。除此之外,学者们还从西方国家对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方式对部分学者持有的辩证法观点进行批判,对打开自然科学大门的科学家的思想进行剖析④。同时,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与现状》等书籍,对我国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历史与研究进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这些研究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进了自然辩证法的发展⑤。第三,从不同视角出发阐释《自然辩证法》中体现的思想,并结合社会的重大现实问题探讨其当代价值。恩格斯在书中阐述的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自然科学观、科学的方法论与社会学研究的思想来源之一,为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⑥。基于此,于光远、龚育之、黄枬森、张家治等学者对其中蕴含着的丰富内容,从生态思想、科技方法论以及技术哲学思想等方面进行阐释,并结合现实问题,强调人类必须尊重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的属性,根据客观条件与科学发展程度的新变化,加强系统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学科之间的联系,实现对《自然辩证法》的进一步发展⑦。
值得注意的是,学界对于《自然辩证法》中相关思想的研究似乎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科技力量以及制度保障等方面,忽视了对生态道德维度的阐释。事实上,生态道德是新时代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基础。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绿色发展、生态道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⑧。生态道德对于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行为起着规范的作用,也是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可以说,只有全面理解生态道德的内涵,才能够辩证理解人类与生态系统其他要素在价值上的统一,扬弃以往不科学的自然观、价值观,形成对人类个体与自然界的价值与地位合理的认知。因此,挖掘《自然辩证法》中体现的生态道德观,能够为新时代公民生态道德建设提供一定的启示。
二、丰富的内涵: 《自然辩证法》中的生态道德观
虽然恩格斯写作《自然辩证法》时,生态道德概念还没有被明确提出,但其文本中蕴含的丰富的辩证思想已然为当代生态道德观奠定了基础,对新时代下协调生态治理,实现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重建人与自然的生态道德关系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自人类诞生时起就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这一问题最初表现为人类将自然物或自然力人格化与神圣化,这是由于原始人类还没有完全从自然中分化出来,只能根据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通过最原始且直接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纵然古希腊的先哲在某种角度上提出了带有唯物主义思想的人与自然统一的观念,但由于当时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局限,人类自身的认知能力无法对自然界的运动发展规律作出合理的解释,形成系统的思想体系。因此,原始社会时期人类总体上对大自然持崇拜态度,被动接受自然环境的一切状况,努力顺应自然,适应自然环境。正如马克思所言: “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⑨这种在蒙昧状态下崇拜自然的理念随着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的先后兴起才逐渐得到改变。随着对自然认识程度的不断加深,人类认识到自然界有规律可循,并且依此发展农业与工业生产。工业革命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转折点,人类由以往的被动转化为主动,对自然的观念从“崇拜”转向“征服”,并成为两者关系中的主体,甚至想要完全掌握对自然的控制权,运用科技来解决自然中出现的一切问题,进而加深对自然界的掠夺,生态环境也因此由和谐转变为紧张状态。而这种发展状态无疑是不可持续的。
自然界的固有价值与意义在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下被忽视,生态问题的产生要求人类对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伦理反思。恩格斯正是在此时代背景下创作了《自然辩证法》。在这部著作中他针对资本主义社会频频引发环境问题的不合理生产方式提出了警告: “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⑩他呼吁人类弥补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空白,建立科学、平等、公正的生态道德,实现人与自然和平相处。进行生态道德建设的关键是对人类的观念和思维方式进行改变,一方面,人类与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类不应一味对大自然索取,而是应该平等对待自然界。恩格斯认为: “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⑪这种内在联系的揭示有助于人类认识到自身与自然界是一个互利共生的整体,进而对自然界产生亲切的情感,推动生态意识的建立。另一方面,认识到人类自身与自然界拥有共同的价值基础,是人类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自然界是根据自身发展规律演化的整体,自然界的发展体现为各种因素的相互影响和共同进化。“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⑫自然界既不是各个物种与自然片段之间的集合,也不是机械论描述的那种孤立、静止状态,而是与人类休戚相关的共同体;人类作为来自于自然、拥有自主意识的特殊群体,应该承担起保护自然,促进自然进化的责任。因此,深刻理解恩格斯强调的辩证思想与自然整体性,有助于实现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怀投射到自然界,建立生态道德。
(二)遵循生态道德规律,自然界和人类精神是统一的
生态道德作为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拓展到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观念,强调人类在对自然价值及其发展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应增强对自然界承担责任与应尽义务的意识,以及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积极主动修复自然生态环境的道德态度⑬;通过遵照自然系统的发展规律,维护代内和代际的公正,来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平等的目标。
认识自然规律是遵循规律的前提。人类作为自然界中的一部分,虽然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但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可以通过自身思维活动扩大认识范围。恩格斯基于人类在科学上的成就得出结论:人类的认识不被自身的感觉器官所限制, “除了眼睛,我们不仅还有其他的感官,而且我们还有思维能力”⑭。这种思维能力使人类从单纯对客观事物的表象及外部联系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对事物内在联系的理性认识。同时,恩格斯指出: “辩证的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概念本身的本性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⑮对于除此之外的知性活动,比如归纳、演绎、抽象与综合等,人与动物只在发挥程度上有所区别;而只有辩证的思维是“理性”的,通过辩证思维,人类可以不断对思维规律、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进行理性认识与把握,并逐渐了解到自然规律具有客观性且随着时间和空间变化发展的属性。恩格斯提倡从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性出发,以辩证自然观的视角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与认为自然界孤立、静止发展的形而上学自然观划清了界限。恩格斯认为, “自然界不可能是无理性的,理性不可能是违反自然的”⑯。自然理性表现为自然规律性,人类在尊重自然理性的前提下协调自身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人类理性的体现。通过自然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引导人类自身对自然规律进行理性认识,人类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能够达到一致,从而找到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缓解异化现象带来的尖锐矛盾。 “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⑰因而,作为唯一能够通过思维规律感受到自然理性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类,对自然界负有道德义务是毫无疑问的。恩格斯的“自然理性”就是要人类认识到自身与自然间是共荣共生、共同发展的关系。
自然界不仅为当代人提供赖以生存的条件,还要满足后代人的发展需要及生活环境的保障。人类对自然的干预既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又有时间先后之分;既体现在自然发展方面,又体现在社会发展方面,因此不能仅仅注重短期内呈现的效果,还要重视其长期的影响。恩格斯深刻描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家的行为状况: “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个的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的行为的最直接的效益。”⑱可以看出,资产阶级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生产和交换活动,而对这些生产或交换活动产生的间接影响也好,长远影响也罢,完全不予考虑,对自然造成的影响更是如此。而实际上,自然界与人类精神的统一性表明,人类与自然之间是合则两利、分则两伤的关系。因此,应该通过辩证自然观认识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从而在价值体系与行为规范中确立对生态道德规律的尊重。
(三)以劳动为核心开展生态道德建设
劳动是人类从猿进化而来的首要环节,对人类意识的产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恩格斯认为: “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⑲这具有双层含义,一则,人类依靠自然界,需要通过劳动与自然相联系并获取生产生活资料,使自身的生存得到支撑与保障;二则,劳动赋予人类社会属性,人类通过劳动从自然界中独立出来,结成社会关系。从生态道德的角度来看,劳动是人自由自觉的活动,生态道德是在人的各种各样的劳动选择中产生的⑳。生态道德对人类进行劳动方式的选择起着自觉的规范作用,不合理的劳动方式直接导致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恶化。因此,引导人类正确认识自然界作为人类生命之基、生存之源的内在价值,自觉选择与践行合理的实践活动方式,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由之路。
生产劳动是联系人与自然的中介。一方面,人类通过生产劳动改造自然,将自然及自然资源作为自身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进行对象化活动。恩格斯指出, “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㉑。生产劳动是人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动物只能消极地与自然相处且被动地适应自然,而人类可以在意识指导下进行生产劳动,对自然产生反作用,使自然界朝着人类希望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生产劳动使人类逐渐摆脱自然的压迫,实现解放与发展。解放双手是猿类向人类进化的初步体现,手的专门化促进了劳动工具的出现,从而进一步丰富生产活动,使人类特有的语言、思维在多样化的生产活动中得以产生。伴随着头脑中思想与意识的不断发展,人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与自然进行互动,并逐渐认识到自身生产活动所受到的自然规律的制约。使用火种、制造工具等创造性生产劳动是人类进化的最本质原因。它们不仅使人类对自然界产生反作用,还使人与人之间在劳动过程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并赋予人类固有的、鲜明的社会属性。
立足于人类改造自然的劳动,恩格斯提出进行生态道德建设的思路,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立基本的道德规范。他指出, “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㉒。一方面,劳动的过程就是从自然界获取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过程。通过劳动使自然界中的物质形态产生具体变化是人类劳动的本质,但人类劳动要受到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劳动与自然界两因素同时存在是获得财富的前提。自然界从单纯不被干预的自我演进过程,变成经过人化的自然系统,体现了劳动影响下自然界状态的变化。单纯追求财富的增长而忽视自然状况,无法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只有调节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财富的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恩格斯认为, “但是要实行这种调节,仅仅有认识还是不够的。为此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㉓。也就是说,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类不仅要认识、遵循自然与社会的发展规律,还要从根本上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发展模式。实践作为生态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一环,能够引导人们养成合理的生态道德习惯,而合理的生态道德实践方式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缓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关系。
三、恩格斯生态道德观的时代意义——以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为例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㉔他再次强调内蒙古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至关重要的战略地位。 《自然辩证法》虽写作于19世纪,但其中的生态道德思想至今仍然散发着真理的光芒。将《自然辩证法》中的理论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对内蒙古地区乃至全国范围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以整体性视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关系产生的基础。恩格斯敏锐地将新哲学自然观与自然科学密切联系,深刻阐发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本质特征,为科学的自然观与方法论奠定了基础。立足于“自然—社会—人”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角度看待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共同体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继承与发展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观点,倡导整体、客观地看待自然界,提出自然界中各个系统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他科学阐释了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㉕他强调自然界是相互联系的,并且这种特征具有系统性和普遍性。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切合内蒙古地区发展实际提出具体建设路径:一是要继续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工程建设㉖。将山水林田湖草等资源之间的关系梳理清楚,从生命共同体的角度出发对各要素进行统筹,进行整体的治理措施体系,是修复生态系统的前提。内蒙古自治区以农、牧、林为主要的生态区域,自然条件相对特殊。针对水土流失,特别是严重的植被破坏导致的草原退化、沙化等问题,应该全面分析生态环境,从保护、治理与发展的角度出发,为内蒙古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与系统治理提供指导建议。二是释放科技对生态治理的积极效应。内蒙古蒙草生态大数据平台通过创新融合云计算、物联网、遥感等技术,对地区内的山川河流、林草湿地、农牧生产等基本分布情况及修复情况形成了系统的资源与生态数据方案。这些数据能够科学跟踪、反映自然资源的发展状况,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提供参考。三是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行生态道德建设,不仅与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相关,还应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众多领域,从而化解制度、文化、生产方式等社会问题。生态道德水平对社会共同体的形态特征起着重要作用。正确认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观念能够促进人自由而全面发展。在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生态道德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才能齐头并进,取得良好成效。
(二)强调尊重自然发展规律
规律性是自然体系的重要特征。恩格斯强调,“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㉗。人类的实践行为很大程度上受秉持的思想观念以及把握自然发展规律的程度的影响。然而人类对自然理性的违背,不仅仅是由于对自然规律认识不足造成的,还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生产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科学认识与把握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内在运行规律及进行生态道德建设的本质联系,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㉘,以及“两山论”等重要论断,为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平衡发展提供了指导。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只有正确认识与尊重自然发展规律,加强制度保障与调节生产方式,才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
合理认识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之间关系是公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基础。一方面,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仅为人类健康提供保障,而且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因此,应倡导群众秉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观念,在开发与保护中坚持将生态作为决策的重要考量指标,做好草原生态系统的守护者。另一方面,平稳发展的经济能够为修复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撑。由于内蒙古地区拥有相对充裕且可直接运用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优良自然资源,尤其是大量的矿产、稀土、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在产业转型升级以前,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内蒙古区域特点对生态发展作出的科学指示,内蒙古地区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多个地区的煤矿、化工等产业进行生态转型升级,实现以生态环境换取金山银山的资源利用型发展模式向将生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型发展模式转变,以往为换取经济利益而破坏绿水青山的现象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依靠绿水青山打造起来的特色村镇及旅游景区,这也证明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可以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除此之外,内蒙古地区以资源开发为主的发展方式,必须遵循自然发展规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才能实现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和发挥经济效益相结合。 “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㉙
(三)强调生态道德实践养成
恩格斯指出: “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的生产方式,都仅仅以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累积才产生效应的较远的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㉚一方面,长期满足超出自身需求范围的行为必然导致劳动的异化,即使这种生产方式与劳动模式在工业革命时期对自然的开发为人类社会积累了大量财富,并加深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但却给自然埋下了潜在的、难以控制的风险,周期性爆发的生态危机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人类通过对自然界施加劳动来满足自身需求,人类保护环境的自觉程度与现实作为决定着生态环境的状况。因此,从道德的角度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类对待自然的行为必不可少。人类为自身生存发展对自然进行改造虽具有合理性,但必须以正确认识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合理运用科学技术改造自然为前提。只有践行生态道德,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合理发展。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㉛列为推动道德实践养成的重要内容。可见生态道德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基础,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仅仅依靠观念引导与规范约束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切实提高公民生态道德素质。首先,在社会公共领域形成良好的公共生态秩序,鼓励群众在自然承载力与生态系统的环境容量内改造自然。其次,培养与践行职业生活领域的生态道德,一是将生态道德内化在职业活动的行为规范中;二是在人类自身利益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做好平衡;三是完善职业领域体制机制建设。最后,生态道德教育应该被纳入到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的家庭中,引导群众在自身基本生存发展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节制的可持续性消费。同时,呼吁内蒙古地区各级各类单位、企业与学校将生态道德教育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组成部分,相互配合推进,通过实践活动中培育养成生态道德,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从小事做起,从自身的一言一行做起,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的生态化。
总之,人与自然之间关系问题自古以来都是讨论的重点,新时代的社会建设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阐述的自然观,提醒人类对自身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反思,克服人类中心主义单纯为人类负责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单纯对自然存在物负责的片面性。人类只有认识到自身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才能对自然规律进行深刻的把握与运用,在自然承载力与修复力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改造活动,最终实现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的目标。
注释:
①孙伯钅癸、侯惠勤主编: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和现状》第1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24—325页。
②杨力行: 《自然辩证法概论》,广西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③Jean-Paul Sartre,Roger Garaudy,Jean Hyppolite,Jean-Pierre Vigier,Marxisme Et Existentialisme:Controverse Sur la Dialectique,Plon,1962,p.3.
④参见乔瑞金、闫宏秀: 《恩格斯 〈自然辩证法〉研究读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版,第55页。
⑤参见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自然辩证法研究资料编辑组编: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与现状》,知识出版社1983年版,第21页。
⑥参见林可济: 《〈自然辩证法〉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
⑦参见马惠娣、肖广岭、萧玲、徐治立、计彤、刘孝廷: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与生态文明”笔谈》, 《自然辩证法研究》2020年第3期。
⑧㉛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6、16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1页。
⑩⑪⑫⑭⑮⑯⑰⑱⑲㉑㉒㉓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 民 出 版 社2012年 版,第998、998、952、925、924、923、927、1000、988、998、988、1000、1000页。
⑬参见韩秋红、谢昌飞、杨赫姣: 《生态文明建设读本》,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版,第87页。
⑳参见周丰: 《人的行为选择与生态伦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5页。
㉔习近平: 《坚持人民至上 不断造福人民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 《人民日报》2020年5月23日。
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页。
㉖参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 《“十二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汇编》第3辑,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709页。
㉗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73页。
㉘国务院研究室编写组: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中国言实出版社2014年版,第369页。
㉙彭曼丽: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发展史研究》,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1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