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小说中女性意识的现代性初探
2021-01-27刘延霞广西大学530000
刘延霞 (广西大学 530000)
一、明代女性的现代性意识
明代文学上承元代文学的余波,延续了元代以来的叙事文学并发展为最显要的文学特征,以《三国志》的出现为标志预示着长篇小说时代的到来,随着思想文化趣味的移动,出现了世情小说与更富有生活气息高扬个性的戏曲作品。小说是明代文学中最富有生命力的文学体裁。
在对明代小说的研究中,审美意识的移趣是研究的中心,明代小说创作者与读者都被打上了市民化、个性化与趣味化的标签,明代小说史以审美意识的移趣为变更的历史逻辑,呈现出由雅入俗并臻于顶峰。在这种审美意识背后的生命意蕴与主体意识的研究接踵而至,研究者们挖掘出审美意识移趣背后的成因是明代个体生命意识的迸发,是禁锢于压制之下对人欲与自由的高度向往。
随着女性意识研究的勃发,出现了大量女性形象的归类与研究,明代小说中对女性形象较男性形象而言运用了更多的笔墨,接连有研究者强调明代小说中女性形象的传统一面,女德观念的强盛并大力批驳其中的另类女性形象。随着女性意识研究的深入,逐步有意地发觉到了明代小说女性形象中挑战传统,顺应时代思想潮流富有现代意识的一面。
明代女性意识的现代性研究中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能够被证实,对明代女性意识的研究理应从史实与现象层发展至意识层的研究,女性意识的萌动所带有的现代性特征也理应得到正视,然而对于明代女性意识的坎坷发展以及后来的断代发展并未有过对其萌发与断代的分析,明代女性所面临的困境是精神与现实之间的深度纠葛,现代性女性意识一闪而过的火花被永远地保存在小说文本之中。
对明代女性意识的分析往往从三个层面开展研究,社会层的分析以史实为研判的基本材料,对明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与观念转向的研究都有所成果,对史料的过度依赖很难使研究转向女性意识自身内涵的研究。在意识层的分析往往是以他者对女性的建构中得出结论的,对女性意识的研究是从男性意识对其的压制中最终得出男权价值取向对女性意识的强而有力的影响,反而忽视了明代女性意识根本性的变化,缺失了对女性意识的内部注视。从文化层研究女性意识有着多样的研究模式,以各式文本中建构起明代女性形象谱系并由此窥见了明代女性意识的进步性。文本是较史实更能展现社会观念的艺术载体,从文化层中研究女性意识形态的进展能有多样的文本支撑也能够较生硬的史实政策解读出更真实的社会反映,然而单一地从文化层研究女性意识又难以扎实地推进研究。
明代女性意识的现代性显现为自我意识、选择意识和自由意识的进步。女性意识首先表现为自我意识的觉醒,女性意识的萌发以自我的注视为起点,与他者相区别开来。随着社会经济因素的调整,性别意识差距出现了变化。女性在社会意义的赋予与被赋予上有了不同以往的观念,在区别于男性意识与附会于男性的封建性别意识外还有了进行选择的余地与权利。自由意识是女性意识的最高层面展现,自由意识展现为在认识自我具有较高的自我意识后能够作出忠于自我而非社会意义的选择。从小说中能够寻迹到女性意识的现代性显现,然而明代女性意识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女性意识自身也存在着精神价值实现的困境,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现代性”却直接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现代性是一个开放而又包容的话题,在当代对现代性的种种反思中,都致力于将现代性放置于一个更为宏大的文化背景下,而现代性一词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得以填充丰富。自王德威先生提出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的论断所暗含的是对现代性这一概念的独特领会。现代性说到底是一个时间上的概念。于文学历时逻辑而言,明代女性意识不同于以往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形态,是在封建时代的特殊环境下萌发出的群体意识却在历史时空的演变中逐渐湮灭。明代女性意识的现代性研究有益于对现代性的内涵进行进一步的思索与探寻。
二、社会背景分析
明代女性生活的社会宏观结构设置仍然是男权为主的封建社会,封建专制的加强伴随着宗教礼法的完善,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界的活跃是明代社会的典型特点。明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从法律文书中权利赋予状况来看并不乐观,与前代经济地位类似,女性并没有占有经济生活资料,没有独立的生产生活能力,明代女性相比唐宋女性的遗产继承能力更为薄弱。然而社区经济的发展程度不一,在江南手工业发达地区,女性的经济生产能力更高,话语权与地位也就更高一些。据《松江府志》记载:“百工众技,与苏杭等。若花米踊价,匹妇洗手而坐,则男子亦窘矣。”在苏杭等地的女性拥有了一定的社会经济能力,社会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
明代女性的自致地位与前代有所不同。明代统治者非常注重对女性的教化,女教书籍的编纂、出版和发行都受到了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明太祖:“观历代宫闱,政由内出,鲜有不为祸乱者也。”女教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女性的规范,另一方面女教能够提高女性的教育水平。根据方志列女传和墓志铭记载,富绅和高门仕女大多鼓励家庭女性接受知识教育,女教的盛行对女性观念的进步有所帮助,对女性的社会互动有益无害。随着教育的发展,明代女性在文学成就上女性作品总集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前代,这也表明明代女性的社会地位隐形之中的提高。
人类成长是社会化的历史,明代女性的社会化过程以共时的逻辑来看,明代女性的社会化与前代女性的社会化历程类似,同样是在封建社会的社会环境设置下对角色的逐步认同过程。在社会化的主要主体中,家庭的成长氛围间接地表明了社会对明代女性的社会期望,明代的家族教育呈现出对女性的高期望,甚至出现了叶氏家族女性群体文学的盛况。社会所期望的女性较前代而言是更为才德兼备、贤惠淑敏的女性形象,家庭便不断地在家庭教育中加强社会期望对女性成长的影响。
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是明代的女性价值赋予。在传统权威的社会中,女性的价值赋予一直由男性执行,宗法制社会制度下男性掌握着家族的话语权,从皇帝到家族中的嫡长者他们是社会期望的搭建者,女性始终都是由男性创造的“镜中我”,社会价值的赋予权以性别为首要条件,明代体制中至上而下落实价值赋予。然而这种价值的单一赋予在明代后期出现了新状况。
明代政治思想的高压与失控适得其反,心学强调“本心”,认为“此心纯是天理”,李贽高倡“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明代中期出现“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文学思潮,追求文学的个性特征,明代中后期战乱四起,社会观念更是颠簸震荡,李贽《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夫妇人不出閫域,而男子则桑弧蓬矢以射四方,见有长短,不待言也。”认为女子的“见短”是后天所致,并且力行鼓励自己的儿媳改嫁。不仅如此,若干汤显祖、冯梦龙等作家在文学作品中都塑造了生活鲜明的新女性形象。大众传媒对女性的再社会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女诗人项兰贞洁临终时说:“吾于尘世,他无所恋,惟《裁云》《浣露》小诗,得附名闺秀后足矣。”她走出闺阁,以诗歌为平生所愿,可见价值观念的转变已然不再囿于一阁之内,而是走向了更为广阔的世界。而据文献记载,那时候未婚女子可以自己选择情郎已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整个明代社会女性的社会化与价值赋予都存在着一股张力,统治者以体制的形式对其规范并屡屡通过法律、文教、旌表加强女性的意识管控,而社会结构与社会互动的变化,女性的价值逐渐有了显现,中后期思想家“异端”言论更是对传统权威形成了重击姿态,而文学家们以其自身以及作品的影响力都在改变女性的价值赋予。男性不再是女性的唯一的价值赋予者,女性也有了对自身的价值认同。
三、文本中的现代意识
文学艺术既是文学家思想家对女性意识意见产生与发挥作用的重要阵地也是社会观念彰显的先锋领域。文本中明代女性的现代意识体现为自我意识、选择意识与自由意识。
“三言二拍”有着说话艺术的特色与体裁上的限制,女性形象的刻画上创造出新的艺术空间。譬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杜十娘的形象颇有自我精神,她虽是娼妓出身却个性十足,决不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而在蒋兴哥的故事中,即使是与人苟合被弃逐后的三巧儿面对前夫受难的境况竟选择无论怎样也都要帮上一帮。“三言二拍”中的女性,较之以往的女性形象被作者赐予了更多的叙事焦点,无论是从个性还是行为上都与之前的女性形象大为不同。
叙事焦点的变化与体裁的发展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明代小说《金瓶梅》较元代话本和诸宫调而言有更为广阔地叙写空间。在话本和诸宫调中只能通过“回顾觑末下”简短暗示,读者需要屡屡猜测回味才能品获这短短动作背后莺莺按耐不住的春心。在《金瓶梅》中则是一番新的表现:潘金莲勾引武松时,叙事者赤裸裸地表现她的“淫”思,被拒绝后,潘金莲先是觉得被羞辱而后由爱生恨由恨生怒,作者并不吝啬地将她内心全盘托出。
在元代的话本与诸宫调中,女性并没有过多的自我选择意志,即使是婚恋也始终要在礼制之下,为自由恋爱鲁莽又勇敢的莺莺也不免要听从长辈的规劝依于礼法,在明代的小说中自我选择的意识则大大增强。社会空间所给予明代女性选择的权力其实并不高,不论是民风的切实反应还是叙述者的强烈愿望都表明了明代女性意识的另类与前卫。
同是讲莺莺与张浩私定终身的故事,明代《宿香亭张浩遇莺莺》与元代《西厢记》的结局就大相径庭,莺莺指控张浩“忽背前约”,要求法庭“礼顺人情”,实则肯定了“礼”向“情”的倾斜。1两个朝代的莺莺人物形象大为不同,前一个卯足了勇气大胆地自由恋爱,却始终畏手畏脚,后一个莺莺则是情之所至,无所畏惧,值得肯定的是明代女性所迸发出的自我选择意识的超前与不可阻挡。
选择意识的成长与社会空间的包容紧密相关,明代政治思想的高压与失控境况下,对个性与人欲的肯定必然使得女性意识得以萌发。一面是程朱理学的强压,一面又是对本心本欲的发现,女性得以在此空隙中重新发现本我的存在价值。
时代所特有的自由精神令叙事者创作精神也饱含自由的创作态度,所创作出的故事不避恶与欲。欲望往往是男女遮羞布下的羞处,道德枷锁实在过重后,一声声重新发现人性的口号都是在为了打破枷锁而作出的绝望呼告,本是为了释放封建的意识枷锁,也使得女性从中开始正视自我。
潘金莲作为时代的世情人物代表,她身上的欲是一步步走入恶的,她最能正视自身的欲望并为之努力作出付出与牺牲。欲望与欲望之间,自我的选择和自我权利的实现高于他人的权利,甚至高于生存权,欲就沦为了恶的遮羞布,即使欲本身而言并没有错,女性意识也是顺应时代而产生的精神哲学,却沦为了自由泛滥的终局。
女性意识暴露出了人性的劣根一面,过度的泛滥和毫不节制势必造成对男性地位和家庭结构的颠覆。另一端则是女性对于个人价值精神的寻觅困难重重。在体制的重压与封建的传统权威之下,明代女性意识并没有得以纠正其偏差,在清代被霸道地斩杀。文化专制与思想的高压令元明的女性意识迅速湮灭。在清代的文学中,戏曲和小说中女性形象毫无自由自我可言。即使是古代小说的顶峰之作《红楼梦》中的女性也都只是封建家族的陪葬品,再无明代女性“狂妄的”自由精神。
自五四以来,男尊女卑的思想渐被推翻,女性意识重新出现在中国,新的女性意识不仅有着自我自由的选择意识,并且突破了社会制度的封闭化,物质上的独立与精神上的独立相辅相成,女性意识进入女权主义的新阶段。
回望古代文学史,女性意识在元代有了初显之形,在明代形成巅峰之势,却在清朝彻底断代,直至五四步入新阶段。明代女性意识的断代是必然的趋势,女性意识出现的社会环境致使女性意识畸形发展,与男性和男权社会的对立态势必然一败涂地。女性意识是在封建时代的特殊环境下萌发出的群体意识,于文本中所窥见的形态与脉络变化无可置疑,种种差异致使明代女性意识成为一个特殊的历史存在,在文学史上更是独具现代性,这份现代性与如今的女权主义思想对应折射出些许思想的花火,在千年文学思想史上更是异军突起的存在。
于现代性的意义而言,明代女性意识中的现代性都滋生于大时代的文化背景土壤中,现代性始终是隶属于进行时的名词充斥着辩证的意味,而突发意识快速泯灭的现实则告诉我们现代性也并非是永恒而不变的进步的原素,时空与意识的更替是现代性长存于历史语境中的奥秘。
注释:
1.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四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6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