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育德,重拾学校体育育人价值与功能——基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2021-01-26朱梅新
杨 峰 朱梅新
以体育德,重拾学校体育育人价值与功能——基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杨 峰 朱梅新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青少年犯罪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成为各国的治理难题。文章在我国“立德树人”的教育发展时代要求背景下,剖析学校体育育人的价值与功能,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根本任务,以育人为本,重拾学校体育最本质的价值功能,旨在为未来的体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及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建议。
学校体育;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青少年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工作,他曾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1]青少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减少青少年暴力犯罪行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志青年,这是国家和社会进行人才培养的重点工作。但在以往的调查研究中,从学校体育教育的角度预防、治理青少年犯罪的研究甚少。事实上,体育运动不仅仅是掌握运动技能,进行身体锻炼的生活方式,参与其中的人还能够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运动过程中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当前,学校教育往往过于追求升学率,以至于智育的教育地位远远超越了德育和体育的地位。重新审视体育教育中的育人功能,以体育德,使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和道德素养共同发展,是“健康中国”和“立德树人”时代背景下的必然要求,这对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有着重要意义。
1 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浅析
图1 2000-2016 年我国青少年犯罪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法律年鉴编辑部,2000-2016,《中国法律年鉴》(2000-2016)
改革开放40年以来,随着国际化、信息化、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环境以及人们思想观念都发生着复杂变化,青少年犯罪情况也在这种复杂变化的大熔炉中愈加严重。青少年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青春期,这一特殊阶段也决定了青少年是犯罪人群中的一个特殊群体[2]。此时的青少年,尤其是在心理上,相对身体发育缓慢,表现出不成熟、不稳重,认知能力较差,自控能力较差的特点。在此情况下,青少年如果不能被正确的“三观”引导,在他们已经具备伤害他人的身体能力基础上,如果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很容易是非不辨,产生极端心里,最终诱发犯罪行为。本文为便利研究,根据我国刑事法,青少年犯罪是特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行的依法应当遭到刑事惩罚的行为[3]。引用中国法律年鉴的数据①,由图1可知,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从2000年到2008年青少年犯罪总数不断增长,2008年青少年犯罪人数达到我国新世纪以来的最高值。2009年以后,我国14-18周岁和18-25周岁的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减少,呈现稳定的下降趋势,这是否真正能够表明我国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与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从以往的研究结果得知,青少年罪犯总数呈现下降趋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青少年人口以及青年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的减少[4]。因此可知,青少年人数减少是影响青少年犯罪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但青少年犯罪人数相对我国青少年人口的基数而言,青少年犯罪比例仍然较大。如何打破常态,开辟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已经成了当前青少年犯罪治理工作的难题。
2 学校教育中的体育与德育
学校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能够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推行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模式一直沿用至今。在素质教育的教学要求下,青少年的全面健康发展是离不开德育和体育的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
2.1 学校教育中的德育
学校教育作为育人的主阵地,德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自2000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至今,仅仅针对青少年犯罪这个问题,全国青少年犯罪的人数虽然先增长后下降,但2016年与2000年的青少年犯罪人数相比并没有得到非常有效的控制。学校是引导教育青少年的主要场所,青少年在“素质教育”下似乎并没有受到真正的“素质教育”,学校德育的教学实践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效,这也是如今再次强调“立德树人”教育的重要意义。
2.2 学校教育中的体育
学校体育是以国家要求的体育必修课形式,教授健康的基本知识与运动技术、技能,培育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使学生积极参与到体育活动中,使学生学会终身体育运动的本领,并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就目前大众对学校体育的认识,更多的人认为学校体育只是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运动爱好的休闲课程,很少有人对体育的育人本质进行思考。关于体育育人在素质教育中的价值并非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教育改革新理论,其实践也不能算作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教育领域的创举[5]。由于人们对体育育人本质价值的长期忽略,使体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越来越难以体现,这也造成人们对体育的认识越来越片面。
2.3 体育与德育的关系
目前,学校对体育教学的育人价值研究较少,更多的专家学者只是关注学生的体质问题,即“育体”价值。教育家雷夫·艾斯奎斯曾经感叹到:“我们花了那么多时间提高阅读和数学分数,我们催促孩子们跑得更快、跳得更高,难道不也应该帮他们变成更好的人吗?”[6]就像雷夫所说的那样,更多的学校、家长只是注重学生在各类学科成绩的突破,这种功利思维、应试思维致使学生越来越脱离社会、脱离自己。体育在这种环境中,也渐渐沦为只是家长、学生为了达到体质标准要求而采取的手段。体育的育人价值本应该是随着“阳光、快乐”的体育运动过程自然的体现。在“立德树人”的教育改革发展中,学校如何开展“德育”工作是目前最需要思考的问题。若只是用传统课堂教学方式向学生讲授品质、品德的重要性,是无法使学生的德行素养得到根本性的提升。体育教育应重归育人本质的思路,运用学校体育所具有的独特育人功能,使德育和体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学生真正在体育运动中得到身心的全面健康发展,才能培养一代代具有完全人格魅力青少年,从而能够有效的控制我国青少年犯罪。
3 体育运动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影响
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以及由青少年引起的骇人听闻的刑事犯罪案件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当前,我国学校教育立足“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运用“创新思维”,站在新的角度考虑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我国将体育运动运用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案例并不多见,但在英国,运用体育运动帮助政府减少青少年罪犯再犯率的运动方案早已实行,并取得了成功;在美国也曾实行过夜间篮球计划和女青年跑步项目计划等,都有效控制了青少年的犯罪率;澳大利亚也通过青少年的“恢复项目”,减少原住居民中的青少年犯罪率。由此可知,运用体育运动对青少年犯罪进行干预和控制,在国外已是常见的政府计划行为,这种独特措施已经被世界各国逐渐认同。
4 以体育德,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蔡元培先生也曾提出“完全人格,首在体育”的思想等等。通过国外的研究可以发现,身体与道德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得到了很多相关研究的支持,比如大量研究就证明身体洁净和道德之间存在紧密关系[7-9],而道德是用来判断身体某个行为或者信念正确与否的一种抽象概念[10-11],有学者研究认为,“身体既是体育的出发点,也是体育的落脚点”[12],由此可见,体育运动与道德的养成存在着微妙的联系,这也是体育育人的价值与功能体现。但在我国,运用体育运动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做法还处于萌芽阶段。无论是学术理论界对这种新型路径的研究,还是实务界对该路径的运用方面都还属于凤毛麟角[13]。学生在参与体育运动锻炼的同时,其思想和心里也会产生不同的变化,这是其他学科所不具备的。体育的教学过程有着其他学科教学过程所不具备的育人特色,这是不可争议的事实。只要学校体育工作者在教学中,通过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对青少年学生施加全面积极的影响,促进青少年正确的情感认知,这对引导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5 总结
体育运动可以培养青少年学生的优良品质、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是不可争议的事实,在国外得到了普遍实践,并且体育运动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青少年犯罪的实施办法。如今,我国正处于“立德树人”的教育改革时期,在学校体育教育中,我们要从体育运动中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而不是一味的依赖于照本宣科式的知识传输教育,运用好体育运动这种新形式的“德育”方式,并配合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预防方式,就能够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有效的防控作用。
[1]习近平.《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出版发行[J].教育发展研究,2017,37(18):84.
[2]王龑,贾林祥.青少年犯罪成因探析[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5(S2):1-5.
[3]金霞.新世纪我国18至25周岁青年犯罪问题及防治对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4(3):40-46.
[4]祝慧.体育育人在素质教育中的价值和实践分析[J].当代体育科技,2019,9(24):100-104.
[5]李储涛.身体德育:学校体育的德育起点[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2,36(6):72-75.
[6]Schnall S, Benton J, Harvey S. With a clean conscience: Cleanliness reduces the severity of moral judgments. Psychological science, 2008,19(12): 1219-1222.
[7]Lee S W S, Schwarz N. Dirty hands and dirty mouths: Embodiment of the moral-purity metaphor is specific to the motor modality involved in moral transgressi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2010,21(10): 1423-1425.
[8]Liljenquist K, Zhong C B, Galinsky A D. The smell of virtue: Clean scents promote reciprocity and charity. Psychological Science, 2010, 21(3): 381.
[9]Manser A R.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Analytic Philosophy, 1963, 4(2): 17-20.
[10]Haidt J, Algoe S. 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xistential psychology. New York: Guilford Press, 2004:322-335.
[11]李传奇,田雨普.身体理论视野下体育本体功能之认识. 中国体育科技, 2010(6): 98-102.
[12]毕进杰.运动竞赛作为“立德树人”体验路径的探析[J].体育学刊,2016,23(3):108-111.
EducatingVirtue With PE, Regaining the Value and Function of School PE--Based on the Thinking about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YANG Feng, etal.
(Shihezi University, Shihezi 832000, Xinjiang, China)
2017年兵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17YB16。
杨峰(1994—),硕士生,研究方向:学校体育。
朱梅新(1965—),教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