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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搬运工”:青年创业资源链接问题探讨

2021-01-22广州大学课题组

青年探索 2021年1期
关键词:青创创业者政策

■ 广州大学课题组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发展与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实施,培养青年的创新精神、鼓励青年创新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已成为当前社会的普遍共识。不仅如此,国家层面也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据不完全统计,从国务院、相关部委到地方政府已累计出台600多条创新创业政策文件,涵盖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财税政策、发展创业服务、扩大创业投资等多个类别(见图1)。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地方双创活跃度的增强、初创企业规模的扩大与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数据显示,北京、江苏、广东、浙江、上海等地的双创活跃程度较为旺盛[1]。2018年,我国孵化器总数超过4849家,众创空间达6959家,数量位居全球第一;截至2019年8月,我国初创独角兽企业达96家,数量位居全球第二[2]。这说明,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创新生态系统呈现勃勃生机。不过,尽管我国孵化器数量位居全球第一,但孵化器并未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桥梁”作用,在扶植初创企业、培养创业人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效果不明显,急需资源搬运工的介入。因此,探讨创新创业群体为何需要“搬运工”、需要什么样的“搬运工”以及该如何为他们培养“搬运工”,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图1 2015年~2020年我国创新创业政策统计表①来源:根据中国政府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汇集发布解读平台”网站数据(http://www.gov.cn/zhengce/zhuti/shuangchuang/index.htm)绘制。

我国企业孵化器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发展出多种载体形式如“科学园”“创新中心”“科技工业园”等。企业孵化器不仅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设施、咨询等服务项目,还注重利用社会网络为初创企业配置各种资源[3]。不仅如此,通过“缓冲”(Buffering)与“桥梁”(Bridging)两种运行机制,孵化器还能为初创企业提供丰富的资源,进而提升企业的存活率[4]。这说明,孵化器的核心功能是尽可能利用一切社会网络,为企业提供、链接更多优质资源以满足企业的需求,从而拓宽创业者资源的来源途径。

然而,随着创业企业的发展与成熟,孵化器已无法满足在孵企业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有限性亦逐渐显现出来[5]。比如,任晓敏等指出,由于各类资源限制,孵化器无法在各个行业凸显长处,加上服务内容复杂,孵化器的创新服务水平愈发低下[6],具体表现在服务同质化明显、服务层次低、专业性不强,缺乏来自金融、科技信息等服务平台的支撑等方面[7]。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是多元的[8],如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难以满足企业持续成长的需要[9],资源配置效率差距较大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企业孵化器社会资源链接与整合能力不足[10]。这就引发创业者多元化资源需求与孵化器有限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急需资源“搬运工”的介入。

为深入了解此问题,本文选取了位于创新生态城市第一梯队的S市作为调查对象。S市是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和先行先试示范区,中国第一个全部城镇化的城市。S市在贯彻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与促进创新创业工作中摸索出了特有的模式,2018年度该市双创综合指数蝉联全国首位,既是最注重创新创业环境综合发展的城市,也是科创资源市场化配置质量最高的城市,还是平衡双创价值与社会效益的最佳实践城市。据《南方日报》报道,截至2019年7月,共有4578人次入驻S市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其中港澳创业青年有336名,S市成为港澳青年创业首选的“落脚点”之一。位于S市L区的C青创中心以打造“整合政府公共资源的平台,链接市场服务资源的枢纽”为总体目标,以“对内聚合力,对外引资源”为工作方针,精准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工作。自2018年5月运营以来,C青创中心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曾受到香港特首和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高度赞扬。

位于S市L区的D软件小镇更是当地创新创业基地的典范,具体表现在:第一,该小镇是市、区两级政府主导,多部门辅助的新兴产业主阵地。D软件小镇是由区政府主导,市经信委、市科创委和区发改局等多个部门于2013年携手共建的创新产业示范园区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工程,成为当地多部门辅助的新兴产业主阵地;第二,该小镇是“三高一平台”的众创集群、人才集聚之地。D软件小镇将高等院校、高端企业及高级人才汇集在同一平台,形成了区域产业高端人才聚集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在L区产业园中排名前列,园区创新创业示范引领作用彰显;第三,该小镇是配套齐全、服务高效的理想家园。D软件小镇以“产业培育”为核心,整合政府、园区、企业、专业机构等要素,坚持以科技金融为核心的八大服务体系,形成链式孵化模式,为入驻企业提供从孵化、加速到产业化全过程的高效服务。可以说,C青创中心在服务创新创业工作中始终注重发挥“桥梁”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D软件小镇在双创工作中也摸索出了较为成熟的经验,两者的工作机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这为优化孵化器提供了思路借鉴。因此,本文选择这两个案例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分析总结出具有普适性的运行经验,助力全国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为此,2020年1月,课题组主要采用集体座谈、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S市L区C青创中心和D软件小镇进行了调查。

二、我们为什么需要“搬运工”:来自多名创业者的比较分析

为探究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资源对接需求的有效性,本文基于创业经验与内容的差异,参考Nabi等学者关于创业经验的概念[11],以创业经验为依据,将创业者分为不成熟的低创新者、成熟的低创新者、不成熟的高创新者与成熟的高创新者四种类型(见图2),并选取D软件小镇的多名创业者作为访谈对象,分析不同类型创业者的创业需求,进而探讨我们为什么需要“搬运工”。

图2 创业者分类图

(一)不成熟的低创新者:资源供给充足性的强烈需求

不成熟的低创新者往往以初入社会的大学生群体为主,大多本着对创业的浓厚兴趣和执着追求而选择了在毕业后进行自主创业。由于创业经验相对有限、企业管理知识较为欠缺、资金等创业资源积累相对不足[12],此类创业者不得不选择以小规模团队的形式从事简单的商业活动,在创业过程中常常面临创业网络塑造能力弱、创业资源不足、信息获取不及时等困难,缺失运营性资源(Operational Resource)与战略性资源(Strategic Resource)[13],尤其需要来自政府、社会、市场等主体提供创业资源的帮助。正如访谈时大专毕业后便开始自主创业,从事小商品销售的Q先生(访谈于2020年1月10日,下同)所言:“作为大学生,刚出来的时候没有钱,资金是最重要的,同时大学生在供应商、人脉资源上有很明显的弱势。”Q先生的访谈表明,不成熟的低创新者在创业网络中处于弱势地位,对资源供给的充足性有强烈的需求。一如Q先生所坦言:“选择D创业小镇是因为该小镇提供了更加便宜的场地租金,缓解了我的租金压力,这里的社保补贴对我而言也很重要,让我可以省下不少的利润。”

尽管如此,由于资源供给主体多元、统筹机构与相关监督反馈机制缺乏[14],D创业小镇在某些具体领域仍然存在资源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再加上,受限于人脉资源的缺乏与实战经验的不足,不成熟的低创新者在创业政策的理解、市场信息的获取与甄别上亦呈现出明显的劣势。这一点,Q先生在访谈中坦言:“刚出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政策比较复杂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可见,由于政府政策庞杂且政出多门,不成熟的创业者难以及时获取信息,无法及时占据有利于自身的创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创业的风险,因而其需要更多来自政府与社会的扶持帮助,因此此类创业者在创业资源的需求上体现为对资源供给充足性的希冀。

(二)成熟的低创新者:资源分配均衡性的急切呼吁

成熟的低创新者往往在创业前就积累了一定的职业经验,对市场、技术和顾客等相关知识有一定认识,拥有较强的创业机会识别能力[15],能够操作较为成熟的协作团队,并拥有一定规模的、稳定的创业业务。同时,此类创业者具有向更大规模、更具复杂性的创业活动过渡的趋势,在创业过程中更加看重创业资源供给与链接的合理性。

从事电子销售的M先生是有一定创业与行业经验的低端创业者,在谈及创业资源供给结构时,M先生(访谈于2020年1月8日,下同)认为:“现在政策不是很合理,大学生毕业5年内可以拿到免息贷款,但是他们是没有偿还实力的一批人;相比之下,我们有房有车,信用良好,却没办法享受贷款优惠政策。”以创业帮扶政策的设置为创业资源分配的具体方式,M先生提出的看法本质上印证了当前我国创业政策“一刀切”、缺乏差异化的问题[16]。同时,M先生认为,当前社会资源无法有效地与创业需求相对接。他指出:“针对政府资金补贴不足的问题,我觉得可以利用社会投资机构与政府的合作来弥补这个不足。现在社会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很高,效果也没有保障,但是如果可以与政府合作,一方面可以降低创业者融资的门槛,另一方面有政府兜底,我们也觉得更有保障。其次,我觉得高校可以增加与企业的合作,一方面可以盘活高校创业培训的项目资金,让学生得到真正的实践培训,另一方面我们企业也可以尽早识别并招揽人才。”

从M先生的谈话中得知,虽然作为创业资源供给主体之一的政府提供着一些免费的优质产品,但此类扶持产品对服务对象有明确的筛选标准,这导致了部分创业者无法顺利地从政府方面获得符合自身需要的资源服务,只能转而寻求其他创业资源提供主体的支持。然而,当前社会并没有形成创业投资接力的机制,这对创业者融资造成了一定困难[17]。这看似反映了政府与社会融资平台合作的不足,以及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缺失,本质上是对当前各创业资源供给主体间资源链接合理性的反思。再加上,我国创业资源供给主体复杂、创业资源分布广泛、各主体间缺乏协同,这进一步加剧了资源调配的困难,不利于创业者需求的满足。因此,对于成熟的低创新者而言,对资源分配的均衡性呼吁是此类创业者需求的总体概括。

(三)不成熟的高创新者:资源链接有效性的明显诉求

不成熟的高创新者往往有一定的职业经验,一般拥有较高学历,普遍成立具有一定层级规模的团队或公司,以创意设计、高新技术等行业为主。不成熟的高创新者在创业过程中更加重视市场环境的培育。同时,由于团队规模扩大,此类创业者更加关注人才招揽与人员管理的问题,对企业所在地基础配套设施亦有更高要求。

例如,同样归属设计行业的T女士与X先生都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由于从事行业的特殊性,两位创业者均有较深刻的职业认同感,并均在各自领域获得一定的认可。访谈中,X先生(访谈于2020年1月10日,下同)提到:“现在国内的市场环境不是很好,客户对设计师的价值并不尊重,存在着‘阴阳合同’的灰色地带。整个文化氛围不利于设计行业的发展,由于缺乏政府的引导,创意类的创业活动很难进行。”T女士(访谈于2020年1月9日,下同)也认为:“市场环境的培育很重要的一环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我们缺乏不同行业沟通的渠道、平台,感觉起来整个环境氛围就不那么好了。”这说明,随着创业时间的延长、创业经验的丰富,创业者对创业环境持有更为审慎的态度,评价亦更加客观[18];同时,对于有着更高层次发展需要的创业者而言,市场经营环境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创业考量因素。但是,我国正处于环境转型的大背景之下,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正经受着大环境的考验,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引导[19],而X先生与T女士在访谈中所指出的,正是当前市场环境缺乏政府引导培育,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仍有待完善的状况。

同时,由于人才招揽与人员管理需求的增加,T女士在访谈中还提到:“当前政府关于带动就业的人员补贴金太低了。这个政策从颁布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很久,人员工资水平早就翻了几倍,政策所设置的一次性补贴金额早就已经失去时效性了。另外,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员管理问题,需要我们掌握一些企业经营管理的知识,如果能有专家开讲座进行培训的话会更好,但是像D创业小镇这样的机构也鲜有这样的服务。”其实,T女士所提到的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僵化、落地滞后等困难,是当前创业政策缺乏灵活性与针对性的典型问题,本质上反映了当前创业政策反馈机制不完善、评估机制不合理的问题[20]。她吐露的关于知识技术培训落实不到位,缺乏相关培训服务等心声,一方面映射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展中服务精细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创业孵化基地资源整合与资源对接失调的尴尬[21]。

此外,基于人才招揽与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X先生对企业所在地基础配套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X先生认为:“我有丰富的创业经验,到了这个阶段,有能力定位资金的客户群了,但是客户也会根据我公司所在地理位置、周边配套措施、环境氛围等等指标反向预评估我的公司。现在这个地方非常的偏僻,交通不完善,周边也没有配套的生活设施,对我人才招揽和业务拓展带来很大的麻烦。”X先生对企业所在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不满意体现了创业者对创业服务环境更高的要求,亦反映了当前政府在创业配套政策落实的不足之处,本质上仍是缺乏监督机制与信息反馈机制的体现。

综上,不成熟的高创新者对创业环境、人员管理、知识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而由于政府在当前市场环境中的引导培育相对缺乏、创业服务精细化水平不够、资源整合对接能力不足、创业政策监督机制与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创业者资源需求与资源供给之间的裂痕日益明显。因此,此类创业者的需求在本质上可被概括为“对资源链接有效性的明显诉求”。

(四)成熟的高创新者:资源供应持续性的高度关注

成熟的高创新者一般具有完备的创业经验、行业经验、职业经验与管理经验,具有较高学历,从事如IT、生物技术等高端行业,普遍成立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有较为成熟的企业管理模式。成熟的高创新者一般具有更为宏观的视角,对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及其状态更为关注[22],并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出对社会的关怀,进而对创业扶持政策的布局完善提出更高的要求。

利用生物无土栽培技术进行创业的L先生及其企业团队,拥有多个国家高科技专利技术认证,现已成立有一定规模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一位成熟的高创新者。访谈中,L先生(访谈于2020年1月9日,下同)提出:“现在对大学生创业的引导不太科学,给学生‘画饼’太多了,让他们忽略了市场风险的严酷性。在我看来,基础研究、基础知识一定要扎实,创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对于学生的引导还是应该以提高入门门槛为主。但是对于成型企业后期的扶持,尤其是像我们这种需要大量投资且返利期较长的实业,政府应该加大一些力度。”在L先生看来,政府应重塑“严进宽出”的创业扶持思路,合理分配创业资源在不同创业阶段的扶持力度,应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灵活性的政策体系[20]。L先生对资源扶持的持续性更为关注,即政府在鼓励创业的同时,也应该将创业扶持延续到企业后续的发展之中,正如其所言:“企业未来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创业者自身实力的充分延伸与发挥,政府政策与社会资源应该作为一种辅助因素,帮助创业企业更好地发展。”这意味着,政府所提供的创业资源扶持不应该只考虑创业的当下,还应该注重企业的生存与更长远的发展。

综上,不同类型创业者所提出的创业网络、创业资源、创业信息、创业环境、创业扶持体系等方面的需求,本质上是对资源供给充足性、资源分配均衡性、资源链接有效性、资源供应持续性的呼吁(见图3)。为降低制度不完善所带来的资源分配壁垒,盘活社会资源,促进资源间的链接,塑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提供更为灵活、专业、有针对性且长效的服务,政府有必要构建一个能整合政府公共资源,链接市场服务体系,搭建创业资源提供方与创业资源需求方的平台,即创业企业的孵化器。

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搬运工”:来自资源链接者的调查

对于创业者来说,政府和市场所提供的资源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两大因素。政府掌握有大量的资源,其政策扶持和拉动对于创新创业有重要作用;市场能够有效激活企业,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等。因此,“搬运工”需要同时具备整合政府公共资源、链接市场服务资源的能力,全方位为创业者搬运创业资源。

图3 创业需求类型匹配图

调研发现,通过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举办活动,C青创中心不仅享受着政府的公共资源与服务,还为企业链接政府公共资源提供了平台。这一点,恰如C青创中心Y部长(访谈于2020年1月8日)所言:“我们(C青创中心)会跟他们(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提出想法,然后把初步方案告诉他们,他们觉得不错,我们就一起把这个活动办下来了。很多的活动基本上都是联合政府,请政府相关部门来背书,(他们)作为主办单位,我们作为承办单位。这样活动的影响力、公信力都会比其他的一些平台强一点。”这说明,在链接市场资源的过程中,C青创中心依托政府与自身的关系网络,精准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充当着创业资源提供方与创业资源需求方之间“裂痕”的修补工,扮演着资源流向创业者的“搬运工”角色。根据与C青创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深度访谈的相关内容,我们从提供交流契机、进行政策咨询、对接创业资源、联络校企关系四个维度,概括出了该中心的服务方式(见表1),并由此归纳出创业资源搬运的运行机制。

表1 C青创中心的服务方式

(续上表)

(一)链接的前提:提供交流契机

通过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企业家交流联谊活动”“创新湾区•汇智东进2018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企业家峰会”“青年创新创业交流活动”“L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交流活动,C青创中心不仅为促进粤港澳青年创业者合作共赢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还为促进青年创业者借鉴学习提供交流契机,从而满足创业者创业网络构建的需求。

部分创业者存在的自我认知偏差、自我意识缺失、短期导向不明、不愿走出舒适区等现象[23],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未来发展路径。尽管民间的企业交流会提供了一定的交流契机,但由于活动公信力、影响力欠缺,参会企业同质性较强、企业规模与知名度相当,参会企业预期的“强带弱”效果不明显。而为创业者举办由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企业组成的交流会,则有利于创业者在商业交流过程中开阔视野,关注到以往较少关注的资源需求,拓宽企业发展路径,进而助力企业突破性成长。因此,提供交流契机是资源搬运工链接资源的前提。

(二)链接的基础:开展政策咨询

通过组织法院、发改局、科创局、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团员青年,C青创中心开设了“团员青年服务岗”,经常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咨询等活动,为青年创业者精准讲解行业相关政策信息,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相关法律信息,以及社保经办流程、降费政策等相关政策信息;举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讲会”“遇见青创•融启未来工商银行普惠金融宣讲会”等政策宣讲会,邀请专家为青年创业者解读相关优惠政策,以增进青年创业者对创业政策信息的准确理解,从而满足创业者创业信息获取的需求。

青年创新创业政策信息的及时获取有利于帮助青年创业者解决某些创业难题。正如Q先生所言:“如果我更早知道(政策优惠),我可能上一年就会入驻,这样就可以帮我节省很多成本。”但由于创业扶持政策存在系统性不足等问题[16],这为企业理解创业政策信息带来了一定难度。尽管如此,C青创中心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解读、专家咨询等服务,有助于创业者及时、准确理解政策,知悉享受政策优惠的相关条件与标准,进而精准寻求创业资源。因此,进行政策解读是资源搬运工链接资源的基础。

(三)链接的核心:对接创业资源

为拓宽青年创业者的融资渠道,C青创中心联合有关单位开展了“遇见青创·融启未来”企银对接系列活动。活动以“项目路演”“普惠金融政策宣讲”等形式,为创业者解答银行融资贷款的相关问题、解读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助推金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C青创中心组织开展企银对接系列活动3场次,邀请40余家驻区银行行长与创业青年现场交流,累计服务超过200人次。同时,为增加创业者的法律知识,C青创中心通过联合区司法局,设立创客法律服务中心,组织青年律师驻点C青创中心,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法律咨询等服务。据悉,创客法律服务中心已累计服务250余人次。通过资金对接、法律服务对接等方式,C青创中心帮助创业者链接了大量的政府和市场资源,使创业者不花一分一毫、不必依靠自身社会资本便能满足自身的创业资源需求。

创业资金紧缺是当代青年创业者普遍面临的难题。由于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孵化器难以满足企业持续成长的需要[9]。而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门槛,因此,为弥补青年创业群体人脉、契机与资金缺陷等方面的问题,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为企业对接多样化的市场资源成为了搬运工链接资源的核心。

(四)链接的保障:联络校企关系

为提升青年实践能力,C青创中心举办了“展翅计划”暑期实习见习活动暨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发了近600个暑期实习见习岗位;为培养青年的创新精神,C青创中心开展了“创享青春”大学生参访企业园区活动,便于大学生亲密接触前沿科技信息。通过联络校企关系,C青创中心为创业青年创造了接触社会的机会,锻炼了创业青年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帮助创业青年培养更为成熟的创业理念。

高校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当前大学生创业的现状不尽人意,正如访谈对象G先生(访谈于2020年1月9日)所言:“我市信息学院大概有两三万的学生,项目创业都能在全国拿到不少金奖,按理说学校有专门的创客中心,能够给学生更好的政策与创业引导,但我发现,许多学生的创业项目只能在学校或者在试验室里存活,在温室里面看起来很漂亮,但一出去就覆灭,市场是很无情的,这些项目走不出象牙塔。”仅依靠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业效果欠佳。联络校企关系,有助于创业者掌握创业市场的发展态势,从而规划较为合理的创业路线[24],进而有利于大学生识别创业机会与创业资源需求。因此,联络校企关系是搬运工链接资源的保障。

四、如何培育“搬运工”:基于C青创中心运行成效的反思

C青创中心依托“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对接枢纽”的核心功能定位,为政府、市场、高校、创业者多方搭建沟通与资源对接平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创新创业高端峰会累计服务超过3000人次,交流参访累计服务超2500人次。C青创中心成为了既具创新特色,又在实践过程取得较大成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此,有必要分析C青创中心在运行过程中的现实困境,并提出培育搬运工的对策建议,展望搬运工的未来图景。

(一)运行中的困境:提高搬运难度

1.合法性缺乏,搬运阻力加大

组织内部的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组织成员在活动中资源投入的力度[25]。因此,组织是否具有合法性,将直接影响其内部能否有效运行以及与外部环境的互动能否有效实现,进而影响组织能否存活与发展。

青创中心的合法性对于其扮演好“搬运工”角色,发挥“桥梁”作用具有重要价值。然而,青创中心在获取运行资金、联系工作中始终需要依托区团委,在实际工作中承受着不少的压力。作为衔接创业资源与创业者的中介组织,青创中心并无实质的合法性依据,同时也无相关政策文件授权其与政府、市场进行合作,缺乏与其能力相当的合法性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组织定位受到质疑,影响组织内部的运行情况,还会阻碍组织外部的对接工作,进而阻碍搬运工的顺利进行。

2.资金量不足,搬运范围受限

以活动为载体向创业者提供实质服务,不仅是青创中心的运营形式,也是“搬运工”平台组织的基本运行路径。活动的数量及质量影响着搬运服务的辐射范围,而活动的开展必须拥有一定的经费支持,组织所获经费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组织所能开展服务活动的数量。数据显示,2018年度,C青创中心所获经费数额为199.8万元,2019年度则仅为140.0万元,相较上年经费数额下降29.9%。这一现象在活动数量的反映上则表现为:2018年度C青创中心举行活动总数为87次,而2019年度仅举办了40次,相较上年活动数量下降了54.0%。这说明,经费的缩减明显减少了C青创中心所能承办的活动数量与质量,进而限定了C青创中心的搬运范围。

3.有效性欠缺,搬运质量受影响

搬运的资源类型是否科学合理,也将直接影响青创中心的搬运质量,进而影响其服务效果。例如,2018年,C青创中心接待外来参访交流活动19次,接待交流团20次,两类活动数量合计占总量的45%;2019年接待外来交流参访活动10次,占比达25%,仅次于12次的专题服务活动。这些数据说明,C青创中心的搬运活动有一定的偏颇性,活动重心主要放在了接待交流上,难以为创业人员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影响资源搬运的有效性。

(二)“搬运工”的重塑:增强链接效能

搬运工可实现创新创业系统各主体之间的有效衔接,进而使创业资源更为顺畅地流向创业者,因此培育“搬运工”应该从确保其自身与“政府”“市场”“社会”等创新创业参与主体的无缝对接入手,保证其能真正发挥资源搬运的功能。

1.衔接政府部门:构建创新创业政策导向机制

作为创新创业的倡导者,政府部门通过制定与颁发创新创业政策,对创新创业发挥着宏观调控的作用,并对创业者的行为进行指导。更何况,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以来,政府出台了大量的创新创业政策,这使得我国的创新创业新局面逐渐形成,越来越多的创业者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大潮中来。但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扩散范围小、创业者搜寻政策能力欠缺、创业者获取政策信息的动力不足等问题[26],使创新创业政策的实施不尽人意。因此,培育“搬运工”,就应该与政府部门进行无缝衔接,使“搬运工”能够真正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向创业者精准传递政策信息,发挥创业政策的导向作用。

2.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创新创业信息指引机制

经济环境是区域实力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之一,其本身发挥着“信号灯”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创新创业领域更为明显。经济环境的变化,往往成为企业或个体创新创业成功与否的重要决定因素;而经济环境趋势的变化,可为创业者带来机遇。如果能够得到经济信号的有效指引,创业者便有机会抓住机遇成功崛起。按此逻辑,“搬运工”应该立足于社会经济背景,紧密结合创新创业经济环境现状,构建创新创业经济信息指引机制,具体来说,既要根据经济环境信号指引设立具体活动,也要设法将创新创业经济信息搬运到创业者身上,发挥经济信息指导作用。

3.立足市场需求:构建创新创业市场牵引机制

创新创业市场牵引机制是创新创业者把握市场需求、捕捉市场信息及对市场变化作出有效应对的重要机制。市场导向的先动性是企业迅速识别与把握市场商机的重要方式,因此创新创业者必须准确而快速地获取市场信息并做出应对。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创新创业者要以市场为导向,密切关注顾客、合作对象与竞争对手,以提升其竞争能力[27]。因此,建议通过构建创新创业市场牵引机制来培育“搬运工”。

4.重视高校教育: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机制

自“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5月颁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表明了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如何有效帮助各高校完成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成为我国创新创业体系亟需解决的重要难题。多数学者将实现高校与创新创业体系各参与主体之间的“跨界协同”视为落实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跨界协同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旨在有效实现高校与政府、市场、社会等的需求对接和资源整合利用,其核心在于突破各主体边界,实现需求及资源融合[28]。搬运工是解决当前高校与其他各主体边界融合难题的有效工具。无论是高校向其他主体输送创新创业人才,还是其他主体向高校输送人才培育资源,“搬运工”都能借助其中立性、独立性、专业性的角色特点,跨越高校与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实现资源与需求的有效融合,最终落实高校教育机构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战略。

五、余论

创新创业孵化器所面临的“资源搬运”难题,也是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中“搬运工”要突破的发展瓶颈。作为我国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中最具引导性的建设主体,政府需从政策层面出发,利用其宏观引导功能,解决当前“搬运工”的搬运难题,并引导其完善自身模式建设和过程管理。因此,从宏观层面肯定“搬运工”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性,赋予其公共资源配置的权利,增强合法性,使其能真正修补创业资源提供方与创业资源受益方之间的“裂痕”,具有重要的意义。当然,青年创新创业服务本质上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一种,“搬运工”的搬运过程本质也可视为公共资源的配置过程,站在这个角度,在证明“搬运工”有其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应该尝试将这一模式延展至社会公共服务的其他领域,如“养老服务”“慈善服务”“医疗服务”等,探索资源“搬运工”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其他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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