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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现状与展望
——基于四个城市的经验分析

2021-01-20魏勇刚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社区儿童建设

谭 鹂,史 钰,魏勇刚.2

(1.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2.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中心,重庆 401331)

一、引言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规划建设也从注重速度的状态转向注重质量的状态。儿童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主力军,这个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是我们在规划和建设新型化城市时必须予以重点考虑和关注的问题,这也是建设人性化宜居城市的应有之义。

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Child Friendly City Initiative,简称CFCI)于1996年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联合发起。该决议宣布为儿童谋福祉和提升生活质量是健康社会和健康城市的最终目标,也是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最初追求,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话来说就是“儿童至上”[1]。自2000年以来,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一直在世界各地广泛传播,目前,已有43 个国家参与了这项运动,并重新诠释了儿童友好型环境的概念[2]。捍卫儿童基本权利,打造适宜所有人居住的城市已然成为世界潮流。从广义上讲,儿童友好型城市(Child Friendly City,以下简称CFC)是指一个明智的政府能让城市里的孩子受到保护使其免受剥削、虐待;能拥有良好开端,健康成长;能获取高质量的社会服务;能平等接受教育获得发展;能表达自身意见,参与相关的管理决策;能参与家庭、社会文化生活;能居住于安全、干净、绿色的环境中;能有正常社会交往,并有玩耍娱乐的地方;不论种族、宗教、收入、性别或能力如何,都有一定的生活机会[3]。

我国作为拥有2.9 亿少年儿童人口的世界大国,也开始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道路进行探索。拥有1190 万居民的深圳市在2016 年申请加入“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并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深圳市专门制定《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以及概述具体行动规划的《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此外,北京、深圳、南京、杭州、长沙等城市也陆续加入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长沙市和深圳市还参加了2019 年10 月在科隆举行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峰会。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有对“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的施行进展状况以及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规划的研究与总结。因此,本研究将通过对深圳、长沙、上海、南京4 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现状加以分析,进而审视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存在的不足和未来发展规划,以期为更多城市加入“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提供实用信息和指导。

二、我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出台政策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务院颁布多条中国儿童保护与发展的法律法规。2006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未成年人生存、发展、参与、受保护等权利得到了更好保障,且明确规定儿童有权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中。既然儿童权利作为一项特殊的人权,那么我们必须要考虑儿童特殊的身心需求[4]15。基于此,《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提出要从儿童身心健康、优质教育、福利体系、社会环境和保护机制等方面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此外,为响应“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政府还颁布了《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创建目标与策略措施》,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府对于儿童事务管理的意识及责任[5]。总体来说,国家从宏观层面颁布的这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对各地方政府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提供了方向和行动上的依据。

在国家顶层设计指引下,部分省市对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贯彻实施,并在国家层面的制度框架内进行了一定创新。国内许多城市,如深圳、长沙、上海、南京、扬州等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构想战略和行动计划,部分城市还取得了一定实践效果。

2016 年深圳市儿童和妇女工作委员会推出《关于积极推动深圳率先成为中国首个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提案》,该提案把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重点落在城市规划、景观设置、教育环境、医疗卫生、阵地建设上,把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6]。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成熟,《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陆续发布。这一系列政策文件更加重视部门间跨领域合作,逐渐把儿童参与、尊重重视儿童等精神文化方面的内容纳入战略框架中,深圳市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上也越发全面和系统。

长沙市也是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先行城市之一。2016 年长沙市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目标,并准备将其纳入到《长沙2050 远景发展战略规划》中。特别是《长沙市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了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三大战略目标。其中,政策友好是对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儿童友好政策进行研究,提高儿童参与城市建设;空间友好主要在于优化儿童学习和生活空间,改善儿童出行环境,创建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友好型空间;服务友好体现在为儿童提供社会福利、保障其教育服务质量、促进儿童友好宣传推广等方面。

上海市和南京市均把“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纳入到了城市发展构想中,但还没有发布具体的行动计划。《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将上海打造成为“儿童友好型城市”,并从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儿童福利、儿童安全、成长环境5 个方面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具体的策略措施。此外,上海市颁布的《关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上海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一个目标:到2020年底要建成50 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南京市则重点从“建设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发力,《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南京市城市建筑公共空间设计导则》均强调为儿童提供充足的游戏空间和活动场地,并在社区公共绿地空间提供沙池、滑梯、秋千等供儿童活动的基础设施。

(二)制定战略框架,予以行动支持

基于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各省市对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中拟定的行动计划进行了贯彻实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本研究从文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三个维度对深圳、长沙、上海、南京4 个城市政策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见表1)。其中,文化友好指儿童权利的价值认同,包括儿童参与、儿童发展、儿童优先三个方面。儿童参与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可参与性、设计过程的可参与性以及城市建设的可参与性上;空间友好指对儿童的学习和生活空间及出行环境等方面进行优化,创建利于儿童发展的友好型空间;服务友好强调为儿童提供社会福利,保障公共教育服务质量,促进儿童友好宣传推广等。

表1 4个代表性城市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对比

1.打造文化友好的城市

要打造文化友好的城市,离不开儿童的实际参与。参与是儿童的基本权利,它能够促进学前儿童个体能力、认知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发展[7]。让儿童参与友好型城市建设,既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也要儿童成长发展的需要。

深圳市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做出了诸多努力和探索。如,让儿童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并设计代表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深圳LOGO。市少儿图书馆组织“小读者带我走少儿图书馆”的调研活动,让来自深圳全市13名小读者实地参观图书馆,面对面倾听孩子对图书馆发展的想法;积极开展各级各类议事活动,在山坪区成立主题为“我的公园我做主”的儿童议事成长营。这一系列举措贯彻落实了让儿童参与的理念,为儿童参与社会公共性事务搭建平台,充分保障了儿童参与的权利。目前深圳市开展各类儿童议事会一百多个,开展的议事活动上千场[8]。

长沙市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友好型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为此,规划部门组织开展了多项活动,包括绘制认知地图、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儿童画分析、愿望纸条等,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机制的形成[9]。另外,长沙市政府也面向全体公众,包括中小学生,向他们征集设计能体现儿童友好城市的长沙LOGO。每个儿童都是城市建设的设计师,儿童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上海市开展多个论坛以倾听儿童声音,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优良道路。如,2016年中国儿童友好社区研讨会,对推进普惠性社区儿童早期公共体系的建立进行深入研讨,一致强调要跟随儿童的步伐、倾听儿童的声音,强调要基于儿童视角来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广泛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儿童主体地位”的科学儿童观得到贯彻落实,这有利于增加儿童自身参与感和幸福体验感[10]。

为打造文化城市,南京市在2019年世界儿童日点亮象征儿童友好的蓝色灯光,开启灯光秀,向世界传递儿童友好声音。同时,也举办多场论坛就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进行深入研讨。比如,雨花街道、笋岗街道开展了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的研讨会,分享了社区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的儿童参与和相关经验。举办主题为“社会因儿童参与更美好”的论坛,引导社会大众倾听儿童声音、尊重儿童权利,为南京市科学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方向。

2.构建空间友好的城市

深圳市发布了关于儿童友好型社区、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母婴室、出行系统七大领域的建设指引,目前这在国内是首创,其目的是通过广泛开展试点,打造各类实践基地,复制成功实践经验,逐步推动整个城市的公共空间建设友好化、优先化[8]。比如,大鹏新区的“儿童友好学习型步道”通过“旅游+科普”的方式为儿童提供优质的学习探索平台,让城市生活的孩子们也能亲近融入大自然;深圳市博物馆专为儿童设置了“世界野生动物标本展”,邀请并培训儿童作为小小讲解员;市儿童医院在儿科诊区、母婴室、雾化室等设施设备建设上充分考虑儿童需求,使儿童能得到良好的就医体验。截止到2019年,深圳市儿童友好试点一百多个,建成母婴室五百多间,并计划到2020 年底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得以实现[8]。

长沙市以保障、拓展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公共空间与相关服务为切入点,逐步开展试点工作,以点连线、以线带面,构建儿童友好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体系,这是一种新型的规划实施模式。近年来,长沙发布《长沙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长沙市幼儿园布局规划》,针对校区周边公共交通和空间服务提出相应质改意见,并明确要求推进幼儿园300 米、小学500 米服务半径全覆盖[11]。自2015 年提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以来,政府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儿童友好型社区及校园试点,目前,已有70 多个街镇申报创建儿童友好型社区。此外,为给儿童打造更丰富的成长环境,长沙市于2020年启动海峡两岸儿童友好型主题公园项目,旨在联合台商将其打造成具有中华传统韵味的儿童游学园。公园中还将打造儿童友好型体育、科技、艺术等基地,让孩子们能在兴趣的带领下“玩中学,学中玩”。为帮扶处境不利儿童,长沙市自2016 年已投入近600 万元打造了80 多个儿童之家,并且目前还有40 多家村级儿童之家正投入建设,以期为农村留守儿童打造关爱保护和活动基地,已建成的儿童之家投放了充裕的书籍、玩具和康复设施,为困境儿童提供了学习娱乐场地。

上海市非常重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希望通过友好社区建设为儿童提供保护服务,以此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杨浦区五角场街道的两个社区儿童活动点,开设了多个综合性儿童社区活动场所,包括专门的亲子绘本馆、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多功能活动厅等活动场所,在假期活动中心还开展了趣味性讲座丰富幼儿的假期生活。虹口区江湾镇街道陈列馆开展社区儿童规划师项目线下活动——“小小视角中的千年古镇”,以儿童视角呈现千年古镇的历史人文[12]。在奉贤海湾镇建成了高质量、多功能的公益性儿童之家,其总面积为330平方米,服务群体为0-17 岁的儿童及其家长,包括手工室、议事室等活动区域,且提供早教、思维科创等多元化课程,基本能满足儿童和家长需求。目前上海已有80多个街镇申创儿童友好社区,2020年将建成50家示范点。

南京市儿童友好型城市的规划建设虽然正处于初期阶段,但也已有一些代表性项目正在实施,比如,莫愁湖西路正在打造儿童家庭友好国际街区,拟建成儿童博览园、博物馆、体育功能区等近7000 平米的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在泥塘区已累计投入100 余万元打造儿童友好空间,其中包括妇女儿童之家、心理调适室、母婴室等免费开放的公共场所。此外,社区还组织儿童服务队定期在“爱心小屋”开展绘本阅读、安全教育等活动,不让这些空间设施成为摆设[13]。体质健康是心理健康和社会健康的基础,增强幼儿体质健康需要家庭、社区、幼儿园、政府及社会组织等责任主体协同努力[14]。据此,南京市体育部门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为青少年儿童设立专门的体育功能区,开展“拆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球场”项目试点建设工作,为儿童健身提供场地和空间[15]。

3.建设服务友好的城市

为建设成为服务友好的城市,深圳市正在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体系和市、区、街道三级孤残和困境儿童救助体系。2016年启动的“阅芽计划”为0-6岁深圳家庭的幼儿送去免费的早期阅读包,免费发放阅芽包9万多个[16],这让幼儿拥有了一份更加专业的早期阅读计划和资源。开通儿童友好电台,儿童议事厅电视专题节目,建立儿童友好实践基地27个,推出“母婴室”、“步行巴士”等服务项目,旨在营造儿童友好的城市环境[17]。另外,深圳市出现了首个由社区出资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案例,这体现了社会大众为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做出的努力,对建成儿童友好型城市满心期许。

长沙市致力于为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和教育环境,为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儿童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如,建立长沙市社区(村)“儿童之家”,对新生儿疾病进行筛查,开展义务教育大班额行动等。另外,长沙市各区致力于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地方教育品牌,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协同努力,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学校助力。长沙市妇联开展了形式丰富的儿童友好公益项目,比如,儿童公益夏令营、冬令营,“五防”课堂,儿童性教育公益讲师培训等,长沙市这一系列的行动举措让儿童的幸福感快速提升[18]。

上海市基于儿童视角多次开展相关调研活动,以探索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优良方案和最佳道路。将多个社区进行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试点,致力于打造一个以儿童为中心、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友好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一方面为建立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而努力;另一方面也培训了一大批专门从事儿童服务的社会工作者[19]。此外,上海市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做出了相应行动,如,增加新生儿救护专用车辆,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以形成更全面系统的救助保护机制。

南京市在建设服务友好型城市方面专注于打造公共服务项目,最为典型的是鼓楼区五塘村社区开展的儿童友好社区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构建以儿童为中心的社会治理模式,五塘村社区遵循儿童友好理念,结合社区儿童和家庭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类拓展服务活动,以促进儿童更好地发展,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三)取得实践效果,但还存在改进问题

通过对以上4个城市关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政策文件执行情况的分析发现,他们对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从一开始的抽象概念变成现如今国内许多城市的共识。其中,“深圳样本”和“深圳速度”值得我们肯定。自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目标以来,深圳市就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社会大众协同发力,努力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不但颁布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而且制定了具体的行动计划,通过试点领域的先行带动,让儿童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平台的创设,深圳市在2019 年6月荣获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优胜奖”。[17]经过4 年的努力,长沙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大格局已然形成,以儿童为中心,建成了行政+社区、学校、企事业、公益组织、媒体协调的儿童友好型城市治理体系[18]。

这是深圳市和长沙市通过努力取得的成绩,但在部分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过程中,儿童的权益保障还没有具体的措施和行动予以支持,尤其是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活动参与这两方面的关注不够、投入不足。“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尊重儿童基本权利”,这样科学的儿童观念和意识尚未深入人心,基本还未达成社会共识,较多省市尚未建立基于儿童视角来审视城市发展的价值观。如,近年来上海携程亲子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等一系列虐童事件的爆光,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儿童权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基本精神、《幼儿园工作规程》涉及到的儿童保护和管理等等都未得以更好地实现。学前教育政策应该贯彻《儿童权利公约》指出的儿童优先原则,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20]。但虐童事件恰恰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儿童优先保护原则、儿童优先发展原则等相悖,幼儿教师群体乃至全社会热爱儿童、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的意识尚未完全形成。学前教育立法缺失、政府监管不到位,在此背景下更应当承担起为儿童人身权益保驾护航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修订和完善虐童治理法律政策,不断调试多部门协作机制[21]。另外,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上,已有研究也指出儿童医疗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基础教育优质发展不够均衡、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不够完善、儿童保护体系有待健全、儿童参与长效机制也尚未建立等问题[22]。除此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大多数省市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过程中尚未建立监管体系,即使部分省市存在监管也主要是以自评自测为主,并未形成科学系统的监管监测机制。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在儿童友好城市的规划建设上还需付诸更多努力,距离建设成功并获得儿童友好型城市认证还任重道远。

三、对我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未来展望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核心是要建立一个儿童可以随时随地玩耍、生活、学习的友好空间和安全出行的城市环境[23]。此外,还要为儿童提供社会服务,多方面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目前,国外比较成熟的案例包括英国的“步行巴士”(walking bus)、荷兰代尔夫特的“儿童出行路径”(children's travel route)和美国丹佛的“见学地景”(learning landscape)等等。这些项目基于儿童视角,在空间布局、交通出行、环境创设、资源配置等方面保障儿童相关需求和权益,并且在城市规划中重点从安全性、可达性、游憩性、参与性进行考虑,这对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前文提到的我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结合国外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成功经验,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期为更多城市加入“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提供实用信息和指导。

(一)加大理念宣传以提升尊重儿童权力的意识

建成儿童友好型城市离不开政府、社区和儿童的参与。然而,实际上与政府的热情相比,“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没有得到当地社区的充分响应,即使是已经获得认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也有一半以上的公民不知道或不太了解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意大利“儿童友好型城市”项目审查报告指出,提高相关认识是未来的一项重大挑战。提供广泛灵活的传播平台很重要,如,通过学校和相关机构的网站进行宣传。此外,社区观念不会在短时间内改变,这需要政府建立长久的行动计划和稳定合理的预算分配[24]。因此,需要加大科学理念的宣传,加强对政策制定者、城市设计者、媒体工作者、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培训,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热爱儿童、保护儿童的意识,进而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儿童权利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保障制度

国际经验表明,完善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普惠型的保障制度对建立儿童友好型城市是非常必要的。亟需颁布指导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法律法规,坚决对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例如:德国慕尼黑颁布《儿童与家庭政策指南》(Child and Family Policy Guidelines)以指导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加强儿童权益保障工作[25];建立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合理配置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并完善儿科医生培养与引进机制;加强对儿童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儿童健康的管理,提高建档率和使用率。深入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探索儿童早期教育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15 年教育,全面提升儿童受教育水平,建立健全儿童社会福利体系。为特殊儿童或困难家庭提供特殊津贴或支持,如,美国“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援助计划”(Aid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简称AFDC)通过对申请帮扶的家庭或儿童进行评估后,直接由政府提供现金进行资助[26]。俄罗斯在每个地区专门为天才儿童设立了资助中心,尽量为真正有天赋的特殊儿童和家庭提供相应的援助与支持,助力他们获得成功[27]。

(三)合理规划布局以拓展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

有学者认为判断一个城市的儿童友好程度主要有两个核心标准:儿童独立行动的可能性和环境对于儿童的意义[28]。因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合理规划空间布局,给儿童创造独立探索、亲身体验的空间环境条件,满足幼儿社会交往、情感交流的需求。具体而言,可以从城市、街道、社区三方面层层细化,进行规划建设。就城市尺度而言,要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城市的开放空间,保障儿童空间权益及空间安全。美国丹佛市同当地公立小学合作,将校园场地打造成城市开放空间,在这种“见学地景”中不仅为儿童提供了娱乐设施,还包括自然公园、公共休闲区等多样化的见学场所,这不仅有利于城市开放空间的拓展,而且学校中的安全保护措施也更到位,空间安全性更强[29];就街道尺度而言,街区内部构建安全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做好街区绿化,在学校附近设置安全标志,为儿童上学打造安全、趣味、连续的步行路径。比如,美国波特兰珍珠区内主要的交通网络都设置于街区外围,并规定街区内的驾驶速度不得超30km/h。街区内部主要为线性布局,方便幼儿穿梭玩耍[30];就社区尺度而言,需构建利于儿童交往、接触的活动场所。已有研究表明,儿童在公园、游乐园等户外空间的活动频率与其社交障碍行为和多动症问题呈显著负相关,社区绿化程度越高,幼儿越不容易产生情绪情感问题[31]。因此,儿童友好型社区不一定必须安置大型游乐设施,但需要依据实际条件,尽可能给孩子们创设宽阔的户外体育活动空间,增加社区间的绿地或娱乐场地的连通性、可达性,提升儿童的出行机会。

(四)完善儿童参与友好型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缺乏正式组织机构反映儿童的真实声音,缺乏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调研反馈城市建设的儿童友好性问题。即使深圳、长沙等城市已有促进儿童参与的行动计划,但从行政管理层面来看,儿童议事会里的“小代表”们都是由成年人选拔推荐的,这种代表性和选举程序的民主性仍存在一定问题。因此,选取儿童代表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与建设,推动建立儿童参与保障机制,探索儿童诉求表达、权利保障和反馈机制非常有必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0年发起了“在城市中成长”运动(Growing Up in Cities,简称GUIC),黎巴嫩的赛伊达老城为响应该运动专门制定了一项城市综合发展计划,其重点是改善赛伊达市儿童和青年的生活条件。在计划制定过程中,市议会以儿童、青年权益组织为中介,充分了解评估儿童和青少年对其生活环境的看法,并据此做出改进。2013 年,赛伊达市还举办了“让我们想象赛伊达”(Let's Imagine Saida)活动,要求孩子们拍摄他们在赛伊达最喜欢和最不喜欢的两个地方的照片,从而了解儿童对城市环境的偏好。此外,为提升儿童的参与度,赛伊达政府还鼓励青少年参与各政党设立的社区委员会,体育俱乐部以及童子军活动[32]。

黎巴嫩的经验也有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比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一些社会民间组织来收集儿童意见,以解决人力匮乏问题,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线上儿童建议反馈平台,鼓励孩子通过网络、手机通讯等途径向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需求与建议。政府还应建立科学规范的青少年代表选举制度,让儿童自己选择自己信任的代言人,为儿童群体发声。

(五)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监管体系

质量监管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本质在于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战略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的可持续化发展体系。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不仅需要国家在顶层战略上进行引领,也需要多层级、多部门的联动合作,更需要相关部门在监测监管和质量评估上予以把关,得到及时性的反馈后做出精准的调整计划和建设战略。从政策法规到实施建设,从战略布局到技术指引,从广泛宣传到质量监管,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从政府主导到公众参与,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监管体系,采取自评他评、自测他测相结合的方式,这有助于建成最符合儿童发展、家庭预期以及社会和城市发展需求的儿童友好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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