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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协定、新产品边际与贸易增长

2021-01-19尚涛樊增强

中国流通经济 2021年5期
关键词:贸易协定一带一路

尚涛 樊增强

摘要:在传统的出口增长二元边际分析框架下,引入最少贸易商品和贸易阈值等概念,基于扩展边际理论定义新产品边际,并通过匹配协整海关HS-6位分类码下5 382个贸易部门的贸易数据,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区中集约边际与新产品边际增长进行结构解析。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向“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协定相关国家出口的新产品的增速远高于总贸易的增速,“最少贸易商品”部门成为重构我国与相关国家贸易结构的重要力量,具有更快的增长速度与更大的发展空间。计量分析结果显示,自贸协定和关税水平分别作用于贸易增长的不同方面,共同推动中国出口的有效增长,“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贸易协定安排与自贸区建设可以显著促进我国对外出口规模的扩大,不仅体现为已有产品在数量和价格两个层面所带来的贸易额增加,还体现为新产品出口范围的不断扩展。在后续的自贸区谈判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可以合适的贸易协定安排深化双边的产业分工与贸易,推动我国新产品边际增长与贸易结构升级。

关键词:“一带一路”;贸易协定;自贸区建设;新产品边际;贸易增长

中图分类号:F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66(2021)05-0029-1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际产业链中我国代工企业自主技术积累与结构升级机制研究”(14BJY07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国内国际双循环视域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产业共生与耦合升级”(G2021KY020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创新驱动下我国废旧电器‘互联网+回收’的作用机理与运作模式研究”(17A076)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是我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格局的重大国家战略,这对深化区域合作、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经济往来、推动我国主动参与国际与区域经济秩序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经贸合作是我国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互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来自法国国际经济研究中心(CEPII)BA? CI数据库的贸易统计数据显示:2005—2019年间,中国对“一带一路”地区出口贸易额由2005年的1 343.81亿美元上升到2019年的7 946.95亿美元,增长了5.9倍,同时,在中国出口份额中所占比重也从2005年的17.64%上升到2019年的30.52%。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全方位推进,构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将有助于我国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国际经济合作新架构。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涉及国家众多,覆盖领域广泛,建设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因此,着重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实现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逐步深化区域分工与贸易合作,推动国际经济新秩序和沿线区域经贸合作升级成为现实的选择。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区的发展逐渐深入,已与东盟、巴基斯坦、新加坡等11个“一带一路”国家签署并实施了自由贸易协定。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重要基础的全球最大自贸区应运而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 nership,RCEP)将对我国及相关国家经济复苏与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多的自由贸易协定仍在研讨与谈判之中,例如,我国与以色列、马尔代夫、斯里兰卡、海合会的自贸区谈判等。在未来一个時期,不断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网络建设,将成为中国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参与全球及区域经济秩序构建的重要战略举措[ 1 ]。因此,在“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研究相关贸易协定安排对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有研究文献表明,在企业异质性(Heteroge? neous Firm,HF)分析框架下,自由贸易协定可以从集约边际(Intensive Margin,IM)与扩展边际(Exten? sive Margin,EM)两个层面影响贸易结构与贸易流量的变化[ 2 ]。克霍(Kehoe)等[ 3 ]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发现,即在贸易自由化之后,大量的贸易增长是发生在之前没有贸易活动的部门或者贸易量非常少的部门;贸易自由化会导致产品多样化的增加与扩展边际的增长。阿穆尔格和皮耶罗拉(Amurgo & Pierola)[ 4 ]利用HS-6位码贸易数据分析了1995—2005年间24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流量变化,研究发现距离与目的市场的经济规模对一国出口产品的多样化有一定影响,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来减少贸易成本,将有助于提升扩展边际。克霍和鲁尔(Kehoe & Ruhl)[ 5 ]的研究表明,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不断成形发展的过程中,相关国家在贸易自由化之后都出现了进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并且这些增长主要集中在以前很少出口或者根本没有出口的商品部门。穆克伊(Mukerji)等[ 6 ]研究了印度20世纪90年代的贸易自由化过程,发现这一时期印度进出口的扩展边际都有明显增加。桑德利(Sandrey)等[ 7 ]通过对《澳大利亚—新西兰密切经济关系(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hip)贸易协定》的研究,发现在该协定生效之后,新西兰向澳大利亚的出口扩展边际显著增长,而与此同时,新西兰向世界其他地区出口的扩展边际却保持稳定。阿科拉基斯(Arkolakis)等[ 8 ]的研究证明,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深入,哥斯达黎加的进口商品种类也发生了变化,即随着关税的降低,进口商品的种类随之增加。YI[ 9 ]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通过关税导致的扩展边际的变化来揭示总贸易的增长问题。莫利纳和巴索洛(Molina & Bussolo)[ 10 ]利用企业层面数据研究多米尼亚在2002—2009年的贸易商出口行为,发现关税下降与扩展边际增长呈正相关关系。彼得(Peter D)等[ 11 ]通过分析美国关税降低与他国对美国出口行为的相关研究,认为关税水平的降低,对于新产品的扩展边际具有影响,但不足以完全解释显著的贸易增长。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一些文献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贸易自由化一方面会带来总的贸易流量增长[ 12 ];另一方面,更加自由的贸易环境也可能会对各产业部门产生不平衡的增长与影响。以地缘临近性重构产业链与贸易流向,培育新技术、新市场与新产品,向产业链上游移动[ 13 ];“一带一路”自贸协定应以次区域为基础,分步推进形成多层次的自贸区体系[ 14 ]。在更加自由的贸易协定中,新产品边际的增长对于促进产业与贸易模式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现有的研究过于侧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总量贸易及贸易部门变动,这可能会导致两类问题:一方面,对于我国出口的新产品增量部分关注不足,严重忽略了未出口部门或微量出口部门商品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在预测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效应时,也使用基于已有贸易部门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模型)进行分析,从而完全忽略了贸易中新产品边际的影响,这可能导致政策分析失效。

基于此,本文在”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就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自由贸易协定安排对我国出口贸易二元边际的影响路径进行研究,探寻自由贸易对于我国新产品边际的作用机制。本文的主要工作如下:首先,在HS-6位分类码下,利用新的分类方法,将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贸易在总量出口与新产品边际两个层面上进行分析,并分别测算其增长率;其次,在扩展边际的定义上,引入最少贸易商品与贸易阈值的概念,将2005—2015年间我国对相关国家的出口贸易增长率分解为集约边际与新产品边际,并分别测算其贸易贡献度;再次,基于扩展引力模型(Augmented Gravity Model),对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出口的总量贸易、新产品边际贸易的自由化效应进行分析,并测算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我国对不同国家出口二元边际的影响因素及新产品边际的关税弹性。

(一)“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区签订的自贸协定

“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地缘经济纽带,在“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随着贸易合作的深入,设立双边自贸区或构建多边自贸体系就成为深化分工与贸易合作的重要形式。在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線国家自贸区的构建分为三个层次,即已经建成的自贸区、正在谈判的自贸区和处于可行性研究中的自贸协定。

根据我国的相关计划,将与2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自贸区建设。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建成的自贸区有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2007年)、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2008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10年),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2017),涉及“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中的12个国家。中国与格鲁吉亚的自贸协定也于2017年5月在“一带一路”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签署,并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处于谈判阶段的自贸区有中国—海合会、中国—斯里兰卡、中国—以色列、中国—摩尔多瓦自贸区。此外,中国与沿线国家尼泊尔、孟加拉、蒙古等国的自贸区正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

总之,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与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一带一路”国家范围正在不断扩大,这标志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经贸合作不断深入推进。已经实施的自贸区、正在谈判中的自贸区和正在研讨阶段的自贸区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经贸合作。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自贸区合作,也成为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国内经济改革、融入全球经济的有效途径。

(二)“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区结构与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特征

从中国与“一带一路”若干国家已签署的自贸协定来看,在自贸区建成后,各方都大幅度地取消或降低了关税,同时降低了非关税壁垒,并且在投融资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将会对于对外贸易结构与流向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已达成的5个自贸区中,由于中国—格鲁吉亚、中国—马尔代夫两个自贸区在2017年签署,2018年才开始生效,因此,考虑到贸易实践的历程与实证分析的数据条件,本文选取中国—东盟(2005)、中国—巴基斯坦(2006)、中国—新加坡(2008)自贸区①作为实证分析的对象。在这三个代表性的自贸区中,一系列自贸协定的签署与自贸区的基本建成标志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基本格局初见雏形。

如表1所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的相关贸易协定从内容来看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关税的削减与大幅度下降。中国在与相关贸易伙伴国签署的贸易协定中,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水平作为重要内容,例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除新加坡完全消除关税以外,中国与印尼、文莱、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缅甸等国的关税消除税目比例都达到了90%左右。而东盟部分新成员国的关税消除比例相对较低,但也达到了80%左右。二是非关税壁垒的逐步消除。综合来看,中国与各国的贸易协定都达成了关于《实施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以及原产地规则的共识,其中包括如技术合作、双方合格评定互认和透明度原则等内容。中国外贸商品在以往的出口过程中,往往涉及程度不一的非关税壁垒,例如非自动许可、配额措施、数量限制措施,以及海关手续、物流检查和清关手续等,自贸协定的生效和自贸区的建设使这些非关税壁垒开始逐步消除。三是实施结构性降税。中国在与有关国家磋商降税流程时普遍采用结构性降税,即通过制定合理的降税时间节点来实现贸易的逐步自由化。例如,中国—东盟自贸区采取了“早期收获计划+货物贸易协定”的分阶段降税模式,在降税过程前期,对双方最感兴趣且争议较小的商品率先进行快速的、较大幅度的降税,此即“早期收获计划”;东盟老成员国的基础降税周期仅为6年,而东盟的新成员国则适当延长。中国与新加坡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国与巴基斯坦自贸区也通过2005年早期收获计划与2006年贸易协定两个阶段分别实施降税。

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区的发展成效来看,相关贸易协定显著地促进了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出口增长。例如,与东盟签订货物贸易协定的出口额从2008年的921.73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2 848.08亿美元,增长了308.99%,占总出口的份额也从6.44%增加到11.45%。贸易增长的同时中国与相关国家的贸易结构也发生着变化。自贸协定使得中国对东盟国家出口产品的种类持续增加,在出口增长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由于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成立自贸区能够带来关税减免或消除各种人为的贸易壁垒等效应,从而引发贸易流量增长与贸易品类别的变化,因此,本文将在“一带一路”相关贸易协定结构分析的基础上,在出口增长的二元边际分析框架下,引入最少贸易商品和贸易阈值等概念,给出新产品边际的定义,从集约边际与新产品边际两个维度分析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自贸协定对于我国出口增长的影响,并进行对比分析。

(一)中国向“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出口的解构方法:最少贸易商品视角

根据已有的理论框架,贸易增长可以分为已有出口产品部门在价格或数量上的增长和新增贸易活动的新产品部门增长。签订区域性贸易协定或成立自贸区,能够带来关税减免以及各种人为贸易壁垒的消除等,通过提高经济效益和异质性企业总的生产率,通过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的变动,影响异质性企业出口的分布,从而使我国出口产品的集约与扩展边际的变动进一步影响当前我国的贸易条件与贸易模式的结构升级。

在测算我国与相关国家贸易扩展边际时,对于非贸易品的定义是先决条件与关键问题。在较早的研究文献中,大部分文献以某部门是否有出口定义为“贸易商品”与“非贸易商品”的标准,如以零值贸易定义,仅将出口量为0的商品看作非贸易商品[ 15 ];还有一些文献使用固定的门槛值(Cut? off Value)来对出口活动加以辨别,如将贸易商品出口是否超過50 000美元设为贸易阈值[ 16 ]。这两种划分方法都有偏颇之处,一方面,商品的贸易额是否为零,与贸易部门的分类方式及细分程度有关,并且由于本文研究扩展边际的目的在于分析我国对于相关自贸区贸易结构的动态演化,因此零值出口部门与微量出口部门在性质上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异,如果以0值为基准,会忽略掉大量性质接近的微量出口部门。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贸易规模的巨大差异,因此,以固定贸易额为阈值,无法针对各经济体的具体情况加以区分对待,会使得各国不同部门贸易商品量的不对称性在具体研究中导致严重的信息偏差。

为了更有效地度量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贸易增长特征,本文引入克霍等[ 3 ]对于新产品边际的测度方法,分析我国对于相关国家贸易扩展边际的变动情况。该方法首先要定义“最少贸易商品”(Least Traded Goods)和动态贸易阈值。在此基础上剔除随机性较大的微量出口数据,以在细分的商品层面捕捉国际贸易中商品种类的动态变化。

首先,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 Comtrade)数据库中HS-6位码下的原始数据,将我国向“一带一路”国家的出口数据在HS-6位分类码下细分至5 382个贸易部门。其次,构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少贸易商品的概念,将中国向相关国家的出口分为10组,每一组代表着总贸易量的1/10。第一组从出口量最少的商品(包括零值贸易商品)开始,逐步将各类商品从小到大向最少贸易商品集合中添加,直至该集合的贸易额加总等于当年总出口额的1/10,此即最少贸易商品集合,也是总量分类的第一组。显然,第一组商品包括所有贸易流量最小的商品,组内商品贸易额累积达到总出口的1/10②,第二组则从剩余商品中筛选出贸易量最小的商品,开始按照贸易量从小到大依次添加,直到第二组贸易部门也达到总贸易量的1/10为止。以此类推,构建起贸易部类的10等份分组。显然,第一组包括了所有贸易流量为0的部门,也包括大量微量出口的商品部门,并且从第一组到第十组,贸易量越小的商品分组,其所需要的分类码数量就越多。

为进一步阐释这一方法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产品边际的测算,本文以“中国—巴基斯坦”出口贸易流量分解为例:

如图1所示,10个柱形图代表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10个贸易分组,每一组都代表着初始时期出口总额的1/10贸易数值。在每一条形柱上方的数字是该组在期初需要满足中国与巴基斯坦之间出口总额1/10的商品部门数(HS-6分位码)。显然,这10个分组中所含商品部门数量的分布是不平衡的,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最少贸易商品(第一组)需要近4 603种商品的贸易额累加才能形成1/10的出口量,其中2 217个部门为2008年贸易流量为0的商品部门。而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贸易量最多的出口部门(即851730电话与通信设备、999999其他未分类商品),两个部门的出口额即接近总贸易流量的1/10。各条形柱的高度,代表各分组的商品在期末(2018年)出口额累积所占总出口的比重。从图中柱形图的高度可以看出,在期初占总出口额1/10的各组贸易商品的出口增长率是极不平衡的,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最少贸易部门的商品。约4 603种最少贸易商品的比重由2008年的10%上升到2018年的28.58%,其中2 217种初始贸易量为0的商品,到2018年有660种商品产生了正的贸易流量,其所占比重也增长到了当年总出口的10.91%;而最大的贸易商品部门由初始超过10%的比重降到了2018年的4.15%。

图1中最少贸易商品部门的增長,可以看作是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新产品边际增长的一个缩影。中巴从松散的优惠贸易安排到全方位的自由贸易区合作,伴随着贸易总量与贸易结构的显著转变[ 17 ]。从图1中可以看出,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扩展边际(即贸易结构中“新产品”边际)的增长率,远远高于总的贸易增长率和其他分组的增长率。

(二)中国向相关国家出口增长的测度

依据这一方法,测度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协定国家之间出口增长的内部结构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中可以看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贸易商品部类差别很大:我国向贸易规模较大或经济相对发达的经济体出口贸易部门更多,例如,中国对印尼出口有2 705种贸易商品,而对柬埔寨出口有1 460种贸易商品,对老挝出口仅有811种贸易商品。即更大的国家、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往往需求的贸易商品的种类更多、范围更大;相对地,更小的经济体,其所包含的最少贸易商品部门(含零值部门)的数量也越多,从而新产品边际的增长空间也相对更为广阔。另一方面,最少贸易商品往往具有更高的增长率。从表2中可以看到,各国在期末的最少贸易商品份额都远远高于期初水平③。例如,我国对印尼出口的新产品部门增长,从期初的10%上升到2018年的26.09%;对马来西亚则从10%上升到28.73%。同时还可以发现,扩展边际在经济规模较小、收入水平较低的国家可能增长更快,如中国对老挝、文莱两国出口的最少贸易商品份额分别从期初的10%上升到51.79%、68.25%,远超过对其他经济体的增长速度。

由此可见,我国向“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出口中,新的扩展产品边际(新产品边际)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以往分析区域贸易协定对于双边贸易流量整体影响的传统研究范式,以及采用不变出口部门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如GTAP)在预测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效应时,可能严重忽略了贸易增长中最活跃的新产品边际部分。因此,在具体效应分析中将采用新的测度方法与分解范式,对集约边际与贸易新产品边际的真实情况进行分析。

研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自贸协定对于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就必须分析中国对相关国家出口二元边际的内部结构及各因素对增长中各部分的影响机制。因此,关于二元边际的测度就成为构建实证模型的先决条件。

(一)贸易自由化下的出口增长:集约边际与新产品边际分解

梅里兹(Melitz)[ 18 ]在企业异质性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出口增长分解为集约边际增长和扩展边际增长。本文在出口分解过程中,主要对出口增长率进行代数意义上的分解,具体量化为集约边际增长率和扩展边际增长率。

1.出口增长率的集约边际与扩展边际分解

目前,国内外文献中对于二元边际的测算有许多不同的分解方法,本文沿用赫梅尔斯和柯来诺[ 15 ]提出的计数方法定义二元边际,并引入克霍等[ 3 ]提出的“最少贸易商品”概念,确定动态贸易阈值,剔除随机性较大的微量出口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二元边际的分解。集约边际可以定义为两个时期都存在出口行为的商品在数量和价格上的单纯增长,扩展边际指由于出口产品种类变动导致的出口增长,既包括出口产品种类的增加,也包括在该时期出口种类的减少导致的贸易流量的变化。

2.分解结果分析

按照上述的分解方法,本文对于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贸易协定国的出口增长分解为集约边际(IM)与扩展边际(EM),如表3所示。

现有研究认为,中国对外出口增长主要靠集约边际推动,扩展边际方向上所带来的贸易流量增长是微乎其微的[ 20-21 ]。然而在本文改进的分析框架下,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与我国签订自贸协定国家的出口分解中可以看出,新产品边际的增长占据了相当的份额。无论是新产品边际在总出口增长中的贡献程度还是自身的增长幅度,都体现了新产品边际对于促进出口的重要作用及其日益上升的地位。例如,中国对新加坡这样的发达国家出口,扩展边际的贡献率(扩展边际增长率占总出口增长率的比重)从2008年至2018年增长了13.91%,其增长幅度远远超过集约边际的增长幅度;在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长中,扩展边际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从2008年至2018年中国对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等国的扩展边际贡献率分别增长了8.09%、17.57%、12.71%,扩展边际成为推动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

从表3中也可以看出,我国对相关国家的扩展边际测算结果超过了现有文献对于相应国家测度的结果。这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本文除零值贸易部门以外,将微量的出口部门(最少贸易商品)的贸易流量也纳入了贸易扩展边际的测算范围;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沿线范围内,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基本上属于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相应的国内需求结构的不断变化导致我国向相关地区出口的新产品种类更为丰富,从而使新产品边际在出口增长过程中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

表2、表3的结果也表明,新产品边际有着一定的增长率和贡献度,应该对出口增长中新产品部分的贸易流量变化加以重视。因此,贸易政策预测的传统模型如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模型),由于其极大忽略了出口的新产品边际,可能在计量分析和模型估计中产生明显的误差。

(二)计量模型构建

在贸易增长分解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自由贸易协定对于我国出口集约边际与扩展边际的影响,本文采用扩展引力模型来对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可能影响二元边际的因素进行测度。这里出于边际贸易增长测度的需要,一般的引力模型难以胜任本文的计量研究。因为在经典引力模型当中,只考察集约边际而不纳入扩展边际数据,并且只考虑了正贸易流量,忽略了包含在数据中的零值贸易。为此,本文参照钱尼(Chaney)[ 22 ]的出口二元边际因素分析建立计量模型如下:

其中各指标的具体含义及代表变量参见表4。

在模型的具体构建中,本文既考虑到了体现目的国经济水平与贸易规模的总量指标,又着重考察了体现各国贸易自由化程度的相关指标。一般而言,经济规模越大,市场空间和需求容量就越大,因此本文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衡量进口国经济水平的指标,取lnGDP进入模型,数据来源于WTO数据库,取2005年美元不变价格;采用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的存量水平表示进口国的开放程度,取lnFDI进入模型,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发会议的FDI数据库。

关税水平是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影响二元边际的重要因素,可以预期的是,我国对于“一带一路”相关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出口应是随着关税水平的降低而增加。然而,扩展边际与集约边际面临的成本约束不同,如梅里兹[ 18 ]所指出的,生产率的分离点将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低生产率企业退出市场,高生产率企业服务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而中等生产率企业只服务国内市场。而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贸易壁垒的下降,可能使低生产率企业从零转变为正,因而对新产品边际的促进作用可能更为明显。本文以平均关税税率作为关税水平的代表变量,取lntariff进入模型,数据来源于WTO的Tariff数据库和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相关自贸协定文本。由于实施结构性降税与降税周期,中国在与有关国家磋商降税流程时普遍采用结构性降税,即通过制定合理的降税时间节点来实现贸易的逐步自由化;在这三个自贸区中,最早的中国—东盟自贸区从2005年7月起,对于除早期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之外开始大幅降税;而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2006)、中国—新加坡自贸区(2008)开始降税时间较晚,因此,本文选择计量时间段为2005—2018年。

本文借鉴传统引力模型中以贸易双边的首都距离来衡量可变贸易成本的做法,取lndist代入模型,数据来源于CEPII数据库;双边贸易中的固定贸易成本主要包括进口国的一些内部体制性因素,包括贸易制度安排、非关税壁垒等方面,本文借鉴钱学锋等人的做法[ 23 ],采用美国遗产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出版的经济情况报告中有关经济自由度(Index of Economic Free? dom)的数据,取lnfree进入模型;在考察市场基础设施的便利程度时,主要是考虑指标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采用一国安全互联网服务器(每百万人)的数量来表示市场基础设施便利程度,取lnint进入模型,数据来源于WB数据库;在贸易自由化背景下考察自贸协定对中国出口二元边际的影响,就需要将自贸区的建设情况纳入到模型中加以考量,以分析出口的集约边际增长与新产品边际的增长,因此,本文将是否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作为虚拟变量纳入模型,如果目的国在当年签署FTA,赋值为1,如果在该年还未曾签署,赋值为0。同时,本文还以相关国家是否与中国接壤(contig)作为衡量地缘经济便利程度的指标,如果该国与中国接壤,赋值为1,不接壤赋值为0。

(三)实证分析结果及二元边际的不同影响机制

1.计量分析結果

在传统的二元边际影响因素分析模型中,其中一般模型主要使用控制双边国家效应的虚拟变量进行最小二乘检验,而对于因变量是二元边际数值的则使用固定效应下的条件Logit模型进行检验。现有研究一般认为,在贸易流量中含有大量零值存在的情况下,最稳健的引力模型方法是负二项式(Negative Binomial)方法和固定效应最小二乘(LSDV)方法,而负二项式方法主要取决于被解释变量的量纲是否稳定。因此,本文主要使用固定效应最小二乘方法来进行实证检验。在对前文所述的三个模型进行估计时,为了检验设置贸易阈值对具体的变量估计结果是否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本文对被解释变量的原始数据做了不同处理,将传统分解方法下测算出的二元边际增长率与设置贸易阈值后所得到的二元边际增长率分别引入模型,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总的来看,经济环境因素(GDP、FDI)和贸易环境因素(经济自由度、市场基础设施便利程度)以及自贸协定、共同边界等因素对总出口增长、集约边际增长与新产品边际增长均产生正向影响。相应的,关税水平、双边距离与贸易流量变化呈反方向变动,这与我们的预期是一致的。就估计结果的显著程度而言,双边距离因素与共同边界因素对出口增长及其分解的二元边际解释能力不强,这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一,与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东南亚与南亚地区,与中国的实际贸易距离差异不大,距离因素对于贸易增长的抑制作用并不明显,在国际货运物流日益便利的今天,加之中国在南海地区航运体系的日臻完善,都使得距离因素对贸易增长的负向影响正在逐渐减小;其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而与我国拥有共同边界的邻国主要是一些经济水平有限的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体量与国内需求数量都非常有限,因此也在客观上导致中国对其出口增长的速度有限,共同边界因素本身并不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双边贸易,因此该因素对总出口增长率和二元边际增长率的解释力不强。

在二元边际增长的原始数据测算中引入了贸易阈值,目的是为了排除微量出口数据对二元边际分解的干扰,真实还原中国出口的新产品边际增长情况。为了检验这一新测度范式的实际影响,在计量分析中引入了不同的二元边际数据,从而得到了各变量估计的对照数据。可以看出,设置贸易阈值后的分析结果中,各影响因素对集约边际的弹性系数相应减小,而对新产品边际的弹性增大。这是因为在设置贸易阈值后,在集约边际的测算中剔除了随机性较大的“微量出口数据”,对中国向相应国家出口的新产品边际增长情况进行了真实还原,使得二元边际分解方法得到了结构性的改善。从设置贸易阈值后的估计结果中可以看出,新产品边际的各影响因素显著作用于商品范围外延扩展的各个环节,显示了新产品边际在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区出口增长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其对总贸易增长的贡献度虽不及集约边际,但仍然是促进中国对外出口增长的重要力量。

2.二元边际的不同影响机制

(1)集约边际的因素

国内生产总值(GDP)对于集约边际的作用显著为正,说明了目的国的经济规模越大,其国内对进口产品的需求就会越大。在贸易增长的过程中,一国国内需求的持续增加首先影响的是已有贸易商品数额的增长,进一步才是对新产品种类需求的增加,因而lnGDP在集约边际模型中的弹性系数明显大于新产品边际模型中的弹性系数。外商直接投资(FDI)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开放的贸易环境有助于降低出口活动中的隐形成本和交易费用,这对已出口产品具有正向的激励作用,在短时期内将会使得贸易流量的增长主要集中在集约边际方向上。

按照希尔贝利(Hillberry)[ 24 ]和克霍等[ 3 ]的研究结论,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能够显著促进贸易增长,对新产品边际的影响尤为明显。在研究结果中也显示,FTA变量对新产品边际的作用程度是大于对集约边际的。希尔贝利和克霍研究的大多是欧美地区成立时间较长、一体化程度较高的自由贸易区,自贸区的建成对于新产品种类的扩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签订自贸协定尽管时间较短,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仍处于相对较低的阶段,然而由于我国与沿线相关国家发展水平存在梯度差异,自贸协定的签署有助于我国扩展产品种类、增加新产品出口,因此对于新产品边际的作用更为积极。

虚拟变量共同边界(contig)对集约边际的影响为正,且远大于对新产品边际的影响,这说明国土接壤降低因信息、距离等因素造成的贸易风险,进而促进已有贸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对新产品种类的增加却无明显的作用机制。

(2)新产品边际的因素

核心变量Tariff对于集约边际和新产品边际都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关税水平的降低对于二元边际都有促进作用,即促进了原有产品出口量的增加,同时丰富了出口产品的种类。值得注意的是,lnTariff变量在新产品边际模型中的系数与集约边际模型中的系数差异较小,说明关税税率的变动对新产品出口的促进作用同样是明显的,这与梅里兹[ 18 ]等人估计的结果是一致的,在关税水平明显降低后,低生产率企业不再退出市场,转而变为出口企业,在客观上增加了出口产品的种类。

贸易成本是影响新产品出口规模的重要因素。将贸易成本分为可变贸易成本(lndist)和固定贸易成本(lnfree),分别体现双边贸易体制下贸易壁垒的外生性因素和内生性因素。距离变量在新产品边际模型中的系数为负,说明贸易距离的增加对于出口产品规模具有抑制作用;经济自由度是固定贸易成本的反向变量,其实也可以视作一种制度距离因素。目的国的经济自由度越高,双边贸易的制度距离就越短,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所面临的体制性、政策性壁垒就越低,从而有利于中国出口产品种类的扩张。

市场基础设施便利程度(lnint)对新产品边际的影响显著为正,在设置贸易阈值后的模型中,该变量的弹性系数显著增大,这一方面说明了市场基础设施的完善可以显著降低贸易成本,有利于向该国出口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现代商业环境中互联网设施的普及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贸易风险,发达的通讯交流手段更有利于出口产品进入新市场而非单纯的贸易额扩大。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过程,也是贸易合作与贸易自由化不断深化的过程。通过已构建和不断升级、研究和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分工与合作持续深入,有效提升了贸易潜力,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与贸易模式的转换。

在HS-6分类码下将贸易商品细分为5 382个部门,在引入最少贸易商品与贸易阈值的新定义后,测算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的集约边际与新产品边际,研究结果显示:第一,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相关自贸区的出口增长中,最少贸易商品的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整体贸易的增长速度,初始零值贸易部门与微量出口部门在我国对外出口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成为我国贸易增长的潜力股,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具有更快的增长速度与更大的发展空间。第二,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本文改进的新产品边际测度框架下,新产品边际在贸易增长中的贡献度日益提升,尤其是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发展中国家,原有的微小出口部门的贸易流量增长正在成为促进中国对相关国家出口增长的重要力量。第三,计量分析结果显示,经过改进后的引力模型结果更为显著,各影响因素对二元边际有着不同的影响机制。自由贸易协定安排在短期主要推動了集约边际的增长,但在大幅度的降税过程中,出口产品的种类和数额也有显著增长。

本文的研究,也为“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与相关国家进一步的贸易协定安排提供了新的启示。首先,基于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的研究结果表明,自贸协定的签署对于我国新产品边际具有重要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可以成为我国出口新产品增长与结构多样化的重要空间。因此,在后续自贸区的谈判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重视以合适的贸易协定安排,推动我国新产品边际增长与贸易结构升级有重要意义。其次,从研究方法上来看,由于微量出口部门在我国对外贸易增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传统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模型)等往往对这部分内容选择忽略,这可能导致在新产品边际层面出现很大的预测误差,降低其分析与预测的效果。因此,在贸易政策分析层面,应以合适的研究方法更加注重新产品边际出口流量变化对于贸易的影响。再次,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发展水平的差异,一些自贸协定仍在谈判中,如何更深入地研究不同自贸协定对于新产品出口边际的影响,深化双边的产业分工与贸易,推动我国产业与贸易结构转型升级,是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

注释:

①新加坡与中国在2008年10月签订自贸协议,本文将中国与新加坡自贸区单独进行分析,由于新加坡是相关自贸区唯一的发达国家,具有特定的产业与需求结构。此外,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具有更高的贸易自由化水平,例如全部取消了关税,因此,本文将其分列以对比分析不同收入水平与贸易协定结构对于我国出口集约边际与扩展边际的影响。

②显然,在这一方法下的第一类分组中包括了两国之间所有贸易流量为0的商品部门。

③可见,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零值贸易部门的多少与贸易结构和贸易流量有关,贸易量越小,零值贸易的部门越多,从而新产品边际增长可能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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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英泽

Research on the New Product Margin and Trade Growth Caused by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China and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SHANG Tao1and FAN Zeng-Qiang2

(1.School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Xi’an 710072,Shaanxi,China;2.School of politics and law,School of Marxism,Shanxi Normal University,Linfen 041004,Shanxi,China)

Abstract:Under the analysis framework of traditional dual marginal of export growth,the authors introduce the concepts of minimum trade commodity and trade threshold and define new product margin based on the extended marginal theory;and through the trade data matching cointegration HS- 6 classification code 5382 trade department,they carry out the structural deconstruction of the intensive margin and new product marginal growth in the free trade areas between China and arear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The results show that:the growth of China’s export of new products to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FTA)related countries is much higher than the growth of total trade;the "least trade goods" sector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orce to reconstruct the trade structure between China and other related countries,which has more rapid growth rate and development space.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shows that:FTA and tariff level respectively affect different aspects of trade growth and jointly promote the effective growth of China’s exports. Overall,the trade agreement arrangements of area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free trade areas can significantly promote the expansion of China’s export scale,which is not only in the aspects of volume and price of existing products,but also in the scope of the expansion of new products exports. During the future research,we should deepen industrial labor division and trade of both parties and promote new product marginal growth and the trade structural upgrade with appropriate trade agreement arrangement.

Key words:theBeltandRoad;FreeTradeAgreement;theconstructionoffreetradeareas;newproductmargin;tradegrow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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