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的“媛宇宙”
2021-01-18张宏羽
张宏羽
近期,“佛媛”这一网络词汇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佛媛”,即“佛系名媛”。“佛媛”们将喝茶、焚香、抄经、禅修等作为一种作秀的手段,把庙宇、素食馆、茶室当成“打卡圣地”,穿着打扮走国风素雅路线,假装礼佛,实则是为了营造人设“圈粉丝”,为“佛系周边”带货。“佛媛”进入人们视野后,社会上又一次关注到了假扮“名媛”的种种乱象。在利益的驱动下,怪异荒诞的博眼球行为屡屡发生,“媛宇宙”正野蛮生长。
“名媛闹剧”几时休 (图/视觉中国)
“媛”字,最早见于《诗经·鄘风·君子偕老》,诗中提到“邦之媛也”,意思是“倾城倾国的美女”。尽管《毛诗序》认为这首诗讽刺了卫宣公夫人宣姜,但不可否认的是,诗中的“媛”字的含义确实为“美女”。“媛”的这一字义在《说文解字》中也得到了印证:“媛,美女也。”
“名媛”一词最早见于明代《两晋秘史》:“臣闻王者之立后也,将以上配乾坤之性,象二仪敷育之义。主承宗庙,母临天下,后土执馈,皇后必择世德名媛,幽娴淑善,副四海之望,称神祇之心。”文中的“名媛”可以理解为有名望的美女。添上一个“名”后,“媛”也就有了家世背景。
“名媛”一词在明末发生了一次语义演变:淡化了女性的出身,增加了对其才能的要求。如明末竟陵派诗人钟惺编撰的女性诗歌作品总集《名媛诗归》,以作品的优劣和诗人的创作成就為评选尺度,入选者上自名门闺秀,下至山野村妇,女子凭借杰出的文采流芳百世。清代基本延续了明末的“名媛”含义,侧重女子出众的才能。如晚清女诗人沈善宝编撰的《名媛诗话》,首推有才有品。
随着思想的解放和女性地位的提高,民国时期,“名媛”成为地位和才学并举、经常出入社交场合的富家女性的代名词。陆小曼、林徽因等才华与容貌并举的著名女性,被称为“名媛”。改革开放之后,“名媛”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作家程乃珊在《上海Lady》一书中,提出了“名媛”的三要素:出身出门、才貌双全、对社会有贡献。“社会贡献”这一条件,意味着“利他”人格的加入。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无论“名媛”的词义如何演变,感情色彩大多是褒义,是对女性的美称。然而,2020年,随着“××名媛群”的曝光,“名媛”作为网络热词,以贬义的姿态、讽刺的意味出现在了大众视野中。
2020年10月,一篇《我潜伏×ד名媛”群,做了半个月的“名媛”观察者》的文章在网上“火”了,揭露了一些假“名媛”为了在昂贵的高级酒店拍照而拼单消费的事情,她们拼下午茶、拼顶级酒店的房间、拼爱马仕、拼二手丝袜,然后去各种高级场所“钓鱼”。一夜之间,“名媛”一词变成了爱慕虚荣、盲目追求表面的精致、对自身进行虚假包装的女性群体的代名词,直到现在,“名媛”依旧带着一定程度的贬义色彩。
潘越、蔡爱国《“名媛”词义考释及其流变探析》一文中认为,“名媛”的贬义意味与消费主义的大行其道密切相关。“名媛”是在商品提供的具体想象和理想自我的虚假幻象的对峙中走向无止境的消费陷阱,昭示出部分群体对“物”的非理智化追求。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名媛”的贬义色彩恰恰体现出社会主流群体对此现象的极尽讽刺之态,人们对“名媛”现象的嘲讽和不屑正是从理性消费的立场出发,“名媛”一词的贬义化正传递出当下中国的消费理念逐步呈现出理性化态势。
住在市区豪宅,家中奢侈品展示墙,摆放着几十个爱马仕包包,拥有大量房产证、土地证、黄金……这些表象背后,往往就隐藏着假“名媛”们的套路。
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周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假“名媛”李某,李某自称是筹措资金借给他人投资生意、帮助他人投资审核风险和征信的,周先生如有闲钱可以交给她去投资。
周先生表示,“一开始我有点怀疑,但她表现出很有资金实力的样子,全身都是爱马仕等高端奢侈品,我就相信了。她还许诺给我一个月15%至20%的收益”。之后的7个月里,李某就以有人做房地产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客户买房子需要资金“过桥”、某大款的小三要借钱,甚至是借钱用于贩毒生意等理由,让周先生投了500多万元,其间李某返还了近400万元。后来,李某不支付利息,还让周先生继续投钱,周先生这才产生怀疑。
同样的套路下,被害人赵女士也被骗走了300多万元。她曾陪同李某购买爱马仕、香奈儿、卡地亚等奢侈品,亲眼看到李某刷卡消费,没想到她竟是个骗子。
李某到案后,交代了诈骗犯罪事实。她说,自己向他人借钱,给了高额利息,但这些钱并没有带来什么收益。之后,为了支付高额的月息,又不停向更多人借钱。账户里钱越来越少,窟窿越来越大,她则越陷越深,直到资金链断。借钱的理由都是编造的,借到的钱款都用于还利息、本金,拆东墙补西墙。那些奢侈品包现在都已经卖了。
经审查,李某通过展示家中奢侈品等手段以达到使他人误以为其资金雄厚的目的,虚构其从事投资生意、征信审核等工作,以10%至40%的月息为诱饵,虚构各种理由,诈骗周先生、赵女士等4人共计50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及支付他人利息从而得以继续向他人借款。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该案中,假“名媛”李某的套路为何能让人深信不疑?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一是李某的外在包装具有迷惑性,通过奢侈品等伪造出了资金雄厚的假象;二是李某许诺了高额月息,从10%到40%,越加越高,利诱被害人不断投资;三是李某一开始按时返还本金和利息,让被害人误以为投资获利是真实存在的,继而加大投资力度,最终导致钱款被骗无法收回。检察官提醒广大投资者,眼见不一定为实,朋友圈中的“名媛”不一定是真“名媛”。投资做生意请擦亮眼睛,不要被表象和他人许诺的高额利息所迷惑。
我们或许可以从近期被曝光的“雪媛”“离媛”“佛媛”乱象中,一窥“媛宇宙”的端倪,撕开其逐利的“画皮”。
此前,“长白山雪媛风”席卷了多个网络平台,一度被称为“流量密码”。“雪媛”曾在全国各大滑雪场里,抗着零下30摄氏度的严寒,穿着比基尼、秀着马甲线。有滑雪爱好者吐槽:上山只为拍照,下山倒地睡觉,滑雪途中还要挡道!更有不少网友评论,“这是在拿命博关注”。
“媛宇宙”中,“离媛”人设屡见不鲜。所谓“离媛”,指的是在网络平台上声称自己近期已经离婚,晒出离婚证,对外宣告“解脱”的“名媛”。据媒体报道,“离媛”已经变成了一种被验证的闭环商业模式,一些讲述着情感故事的所谓“离婚女性”,一边哭诉离开“渣男”的心路历程,一边推荐着各种产品,以此牟利。
“佛媛”是“媛宇宙”中的一大“财富密码”:礼佛是假,营销是真。等到“佛媛”人设营造完成,她们便原形毕露,开始售卖服饰、串珠、手链等“礼佛”用品,甚至接广告、开“灵修班”,如在其他网购平台20—50元就能买到的平安锁,经过“佛媛”之手,售价立刻高达百元之上,利润着实可观。《工人日报》的评论指出:“佛门清净,忽然混进去一群看似与世无争、实则物欲横流的名媛,实在是罪过。看着底下的各种购物链接:卖化妆品的、卖衣服的、卖保健品的、推荐餐厅的,笔者不由地想到《西游记》里各色妖孽,狐狸的尾巴哪是穿了袈裟就能藏得住的。”
对于“媛宇宙”的野蛮生长,网络平台不应缺位,应进一步提高对网络内容传播的把控,杜绝低俗恶俗的内容在网络平台的传播,净化传播环境。同时,监管也不应缺位,倘若“媛宇宙”中的乱象违反了相关法规,相关部门则应严厉打击违法营销、诈骗活动,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记者注意到,在批判“名媛闹剧”时,网络暴力可能会让一些无辜的网友“躺枪”。需要注意的是,批判的前提是理性辨别,不能一味依着自己的情绪,更不应该去“攻击”人们的爱好和生活方式,导致群体污名化。
希望有一天,“名媛”一词能够回归其美好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