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职业年金制度
2021-01-17崔巍高楠山东黄河河务局
崔巍 高楠 山东黄河河务局
一、职业年金制度在我国的产生
我国在2015年正式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这是我国在一系列制度设计探索后正式明确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明确了职业年金的基本内容,包括定位、缴费比例、计发办法和基金投资运营等。职业年金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职业年金制度将正式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推行,也将职业年金制度正式推向大众的视野。
1995年,世界银行在如何防治老龄危机的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三个支柱”理论,其中一个支柱就是今天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指的是通过市场管理的个人账户积累制的养老制度。目前经常提到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均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范畴。
在国外的许多研究和实践经验中,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包含各行各业的职员,目前国外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发展比较成熟。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最早是从市场上的企业开始改革的,企业率先引入了企业年金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国内的影响越来越大,逐渐引入到机关事业政府单位中。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首次进入大众视野,2016年我国又审议通过了新的《企业年金办法》并于2018年正式实施。目前我国的职业年金制度,主要对象还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我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企业年金的现状分析
企业年金制度原本是推向全社会的补充性养老制度,也率先在企业中推行,但企业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更加讲求效率,因而参与率偏低。据笔者观察,在山东省范围内的企业推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大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少部分在行业中具有垄断地位、利润率高的大企业和外企等,民营企业及其他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比较少,总体覆盖面窄。虽然企业年金制度在完善职工养老体系中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历史方面和现实方面的原因,大多数企业职工还不能享受到企业年金,目前的数据来看,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占总企业职工人数8%左右,很多企业职工甚至不了解企业年金这种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自愿性和职业年金的强制性形成鲜明的对比,出现了新的不公平。
(二)职业年金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职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制度运行相比于西方国家还处于初级阶段。正是因为职业年金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运行时间不长,所以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职业年金基金运行是要参与到市场大环境中与其他基金一起竞争的,需要保持一定的利润,才能保障整个制度能平稳地运转。但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市场化投资风险大、挑战多,而职业年金的投资目标具有强烈的低风险偏好,因而投资范围比较狭窄,大部分还是局限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等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二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各方面的差异使得两类人员的待遇差距依然存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之间的“隐形双轨制”问题没有消除,这对企业员工而言依然不公平。三是《职业年金办法》中未对“中人”在制度实施之前的权益做出明确规定。
(三)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转移接续问题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参与者分属于两个体制,但在人力资源快速流动的今天,合理的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制度也是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的稳健保障。为此,人社部、财政部于2017年出台了政策,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的经办规定和流程。但是,出台的政策和制度针对转移接续的各种情况的覆盖还不够全面,比如,现有的政策没有全面的考虑到转入转出的情况,对机关事业人员从单位辞职创业、灵活就业、自主择业的情形没有明确阐述解决的方法,对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中人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问题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规程。
三、职业年金制度发展的相关建议
鉴于职业年金制度对于我国社会和企业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促进职业年金制度的发展。
(一)平衡、整合、衔接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努力做到政策上的公平公正
针对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之间的差距,可以综合分析两者的优点和缺点,理清两者之间的联系,结合国内各企业和单位养老的实际情况,逐步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尽可能地实现无障碍对接,并且要给予人们可以选择的余地,愿意采用职业年金办法的可以统一转为职业年金,愿意采用企业年金办法的可以统一转为企业年金。同时,在转移接续问题上,要建立两者之间转移接续的畅通通道,使“通道”能满足各种情况的需求,更好地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在职业年金制度中明确“中人”的处理方案
“中人”职业年金如何处理要考虑从以下两个思路着手:一种方法是参考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建立之前的处理思路,将2014年以前在单位的缴费时间纳入进来直接计入目前职业年金的缴费年限。另一种方法是允许“中人”补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启动之前的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同意纳入实账积累。两种方法相比较而言,第一种相对操作可行,更能人性化的保障“中人”权益,但对“中人”退休时产生的基金压力比较大。
(三)从国家层面重视职业年金的管理和经办服务
职业年金的管理是要从国家层面出发的,从顶层开始对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科学的设计和管理,才能真正有效提高职业年金的治理、投资运营能力。首先,建议各省、直辖市的职业年金基金统一交由省级人社部门管理,省级人社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补充养老保险机构来统一管理全省的职业年金基金,委托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其次,提升职业年金经办系统的信息化服务建设水平,切实提升经办服务质量,方便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再次,在职业年金的委托投资环节,考虑充分参与资本市场,提升管理与投资效率,实现基金安全,并能保值增值,同时,建立职业年金投资管理的披露机制,促使职业年金的投资更加公开、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