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及其新时代价值
2021-01-17苏跃林
苏跃林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毛泽东同志结合近代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如今,中国共产党成立已有一百周年,我们面对国内各种势力的挑拨和攻击,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一、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现实渊源
毛泽东同志之所以能形成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与近代中国国情是密不可分的。近代中国国情主要特点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其中,半封建为政治上的“分裂”和阶级上的“两头小中间大”;半殖民地表现在国际地位上的“半独立”。正是近代中国的国情要求毛泽东同志不能教条化地应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而必须将其中国化,发展为适合近代中国国情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一)政治上的“分裂”
1840年以前,清王朝是高度集权和统一的国家。然而,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的到来,中国在政治上由统一走向分裂。帝国主义侵略的直接结果是摧毁了清王朝中央政府的权威,致使地方政府实力日益上涨。到了1900年,逐渐强大的地方已然独立于中央之外。《辛丑条约》签订后,清王朝沦为“洋人的朝廷”,其中央政府权威名誉扫地。辛亥革命一经爆发,各省纷纷倒戈和独立,而清王朝连一支可倚仗、可指挥的军队都没有。中华民国建立后,首要面临的就是如何建立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资产阶级国家。当时同盟会在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以北美十三州建国为例子,规定光复各省在联邦制下联合组建南京临时政府。然而,这种联邦制未能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且给予地方各省政府较大的自治权,不利于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所以,“这种‘省’先于‘国’而建,由各省拥戴成立政府的建国模式,并未改变各省各自为政,俨然一个个独立王国的事实”[1]。在北洋政府时期,北洋军阀完全分裂成数个地方军阀,由此陷入长达十年的军阀大混战。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蒋介石秉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挑起十年内战,分裂局面愈加严重。可见,资产阶级革命派力图构建资产阶级国家完全失败。这不仅无利于树立中央权威、改变地方自治,反而造就地方军阀割据。毛泽东同志对此有清晰的认识。他指出,近代以来的“中国实际上处于长期的不统一状态”[2]631。要想彻底实现中国在政治上的统一,必须探寻新政治制度,从而建立一个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的新中国。
(二)阶级上的“两头小中间大”
毛泽东同志很早就认识到中国社会各阶级的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判断。1925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从阶级的视角提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3]3也就是说,中国革命的首要问题就是分清敌友,其标准就是阶级的划分。只有判断哪个阶级是敌人、哪个阶级是朋友,才能正确进行阶级斗争。对于近代中国的各阶级,毛泽东同志认为,主要分为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和游民无产者。其中,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中国革命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中产阶级中的右翼可能是中国革命的敌人、左翼可能是中国革命的朋友[3]9。后来,毛泽东同志判断:“须知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共产党如果不能争取中间阶级的群众,并按其情况使之各得其所,是不能解决中国问题的。”[2]783毛泽东同志在《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进一步阐述了“两头小中间大”的具体内容。他指出:“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的中间阶级。任何政党的政策如果不顾到这些阶级的利益,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不得其所,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没有说话的权利,要想把国事弄好是不可能的。”[4]808其中,农民在全国总人口中大约占80%,是当时中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2]642。以上说明,少数的无产阶级只有团结大多数的中间阶级尤其是农民阶级,并满足其利益,才能共同对抗另一少数的地主阶级及买办阶级,完成中国革命任务。这种团结就是无产阶级领导下全国各革命阶级的统一。在此基础上,才能探寻并建立为大多数人或各革命阶级利益服务的新政治制度。否则就不能超出资产阶级国家范畴。
(三)国际地位上的“半独立”
1840年以后,随着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和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在国际上由独立国家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国家。第一,自1840年以来,帝国主义列强发起了数次侵略战争,不仅抢占了中国的香港、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而且索取了大量战争赔款。1895年后,各帝国主义列强通过租界等方式纷纷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形成“国中之国”。第二,帝国主义列强强迫中国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取得领事裁判权和关税权,控制了中国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以及海关和对外贸易。第三,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开设银行,垄断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扼住了中国的咽喉”[2]629。第四,帝国主义列强利用中国在政治上的分裂局面,实行“以华制华”政策,支持地方军阀势力,并“供给中国反动政府大量军火和大批军事顾问 ”[2]629,进一步加剧军阀混战。第五,帝国主义列强还通过传教医院、办学校、办报纸和吸引留学生等方式对中国人民进行文化侵略,这旨在“造就服从它们的知识干部和愚弄广大的中国人民”[2]630。通过侵略,帝国主义控制了中国的方方面面,使清王朝变为“洋人的朝廷”、北洋军阀变为“洋人的军阀”、南京国民政府变为“美帝国主义的政府”。中国的国际地位最终由独立国家降为“半独立”的半殖民地国家。这一国情要求新政治制度必须摆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控制,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真正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新中国。
二、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近代中国国情要求必须选择合适的政治制度。毛泽东同志认为,每个国家体制按其政权的阶级性质来划分,主要有三种:属于旧民主主义的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其实质是已失去民主气息的地主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以苏联为主的无产阶级专政共和国,以及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即几个反帝国主义的阶级联合起来共同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2]675-676。毛泽东同志精准地分析了三种国家制度的优劣,决定采取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因为这样符合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阶级上和国际地位上的国情。因为只有联合、巩固和发展各革命阶级的统一战线,才能建立强有力又统一的国家政权。在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同志相继发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其中,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回顾和总结28年来中国共产党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和经验,终得到一条极其重要的结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5]1480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涵如下: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是人民
何为人民?在列宁看来,人民是由大多数被剥削的无产阶级工人和农民所组成的联盟[6]37。而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把国家政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最彻底的民主集中制和无产阶级集中制[6]50。除此之外,一切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等剥削者都被排除在人民之外。列宁认为:“人民这个大多数享有民主,对人民的剥削者、压迫者实行强力镇压,即把他们排斥于民主之外。”[6]85也就是说,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工农专政。只有工农才能享受最广泛的民主,而其他剥削阶级都受到严厉专制。相反,人民民主专政主体是更为宽泛的“人民”,它是由在中国占绝大多数人的阶级所构成。毛泽东同志阐述:“在中国,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5]1475这说明,人民民主专政下的“人民”不仅是工农联盟,还是四大阶级的联盟。他们都能享受到最广泛的民主。此外,人民与国民不同。毛泽东同志指出:“资产阶级总是隐瞒这种阶级地位,而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国民’这个名词是可用的,但是国民不包括反革命分子,不包括汉奸。”[2]676这说明,国民掩盖了资产阶级专政的本质,而人民是排除敌人的。敌人由汉奸、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等一切反革命及剥削分子所组成。敌人阻碍和破坏中国革命的发展,必须受到严厉专政所镇压和打倒。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符合“百万产业工人”“数千万手工业工人和雇佣农民”“中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阶级”“广大的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士绅及其他爱国分子”等人民的利益[4]1056。总之,从主体意义上看,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的民主和专政,即人民当家做主。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倘若欲保证无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就应把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列宁指出:“没有铁一般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一切正直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7]也就是说,实现无产阶级革命及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获得一个受人民信赖、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毛泽东同志也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5]1479正因如此,毛泽东认为无产阶级领导革命根本上是无产阶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已经拥有一个具有经验丰富和集合了121万党员的强大的中国共产党,还有一个包括9 550万人口、91万军队、220万民兵的强大的解放区[4]1026。在这样强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强大的解放区作支撑,采取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必然能带领人民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方法是民主和专政
1.保障人民民主的方法
一方面,依靠新中国的“政体”。毛泽东同志认为:“至于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2]677换句话说,“政体”指的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即保卫人民民主、反对敌人而形成的政权机关。对此,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政权机关的民主集中制。所谓的民主集中制,一是人民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由人民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二是充分集中人民的意见,并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作集中商议和讨论,最终形成符合人民利益的决策;三是践行“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精神,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证人民利益不被少数人掠夺[2]677。后来,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新中国的“政体”固定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配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另一方面,要采取说服教育和改造的方式。毛泽东同志指出,对于人民用民主的方法即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通过说服教育,使人民脱离内外反动派的影响、改造从旧社会得来的坏习惯和坏思想,坚定向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进的信心。人民一旦违反法律,一样依法处罚,但同专政有原则的区别。对于反动阶级和反动派,毛泽东同志指出:“只要他们不造反,不破坏,不捣乱,也给土地,给工作,让他们活下去,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也对他们做宣传教育工作……这也可以说是‘施仁政’吧。”[5]1476-1477通过劳动改造和宣传教育,使他们由反动阶级变为劳动人民,达到不动用武力就可消灭反动阶级的效果。总之,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政权机关既是新民主主义国家,也是保障人民民主的最佳“政体”;同时,以民主的方法教育和改造人民和反动阶级,是保障人民民主的最佳方式。
2.实行人民专政的方法
人民民主专政下对敌人实行人民专政必须强化国家机器,以镇压和粉碎敌人或剥削者的反抗。毛泽东同志指出:“帝国主义还存在,国内反动派还存在,国内阶级还存在。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5]1475-1476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阶级斗争依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阶级斗争就必须有专政;有专政就必须有强大的国家机器,这是为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5]1478,当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反动派实行独裁或极权主义时,人民也应该以独裁或极权主义驳击他们。只有革命的人民学会对待反革命阶级的统治方法,才能维持政权,把反动派的复辟空想扼杀于萌芽。与此同时,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欲望,必须建立强大的人民军队予以反制,同时组建强大的人民警察抓捕一切反动派和帝国主义分子,更重要是建立强大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制裁一切敌人,最终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总之,只要阶级斗争还存在一天,专政就一天都不能放松。
(四)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中国化的无产阶级专政
毛泽东同志曾反复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较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来说,人民民主专政有如下不同。第一,过渡的出发点不同。作为一种过渡的国家政权,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以资本主义社会为出发点;人民民主专政则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出发点。第二,革命任务和专政对象不同。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为革命任务,对一切形式的剥削阶级实行严厉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打垮地主阶级、帝国主义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反帝反封建为革命任务,对地主阶级、帝国主义和官僚资产阶级等反动派实行专政,而对于参与革命的民族资产阶级则实行民主。第三,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不同。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得到一定发展的基础上。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充分发展,阶级成分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单一对立。阶级成分的不同要求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是四种阶级的联合,不能一味打击民族资产阶级。第四,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德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无产阶级革命家罗莎·卢森堡曾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的事业,而不是极少数领导人以阶级的名义实行的事业,这就是说,它必须处处来自群众的积极参与,处于群众的直接影响下,接受全体公众的监督,从人民群众日益发达的政治教育中产生出来”[8]。在卢森堡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应是民主与专政相结合,即专政由人民而来,受人民的民主监督。这一说法正确揭示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主要含义,其意味着专政不能没有民主,民主也不能没有专政。总之,与其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不如说是中国化的无产阶级专政。其较苏联无产阶级专政更为进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民主与专政的结合,彰显了人民当家做主的优越性。所以,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28八年(从1921年到1949年)的革命斗争,全国人民终于打垮了资产阶级反动派的统治。此时,成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已是时候。1949年9月21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9]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3个文件[9],从法律上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政体”。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颁布和三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正式成立。
三、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新时代价值
从1921年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已成立一百周年。一百年里,党领导全国人民完成艰苦的革命斗争和曲折的社会主义建设,并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奋勇前进。从1949年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的新中国已走过72年。在72年里,人民民主专政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较好协调了民主与专政;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更强调专政;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期更强调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如今,中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此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当前,中国的社会条件不仅与马克思设想的不同,也与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有很大的变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受到严峻挑战。由于西方思潮的渗透,许多一贯主张“民主”“自由”“西化”“私化”等错误思想的国内外人士围剿、攻击和谩骂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如王伟光先生《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就遭到这类人士近乎下三滥式的人身攻击和恐吓。在他们看来,民主至高无上,而专政卑不足道。新时代下,面对这些反动势力的猖狂进攻,我们更应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使毛泽东同志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焕发更多的新时代价值。
(一)人民民主的价值表现为坚持人民当家做主
人民当家做主从根本上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其具体表现为:第一,要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社会及共产主义社会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发达的物质生态条件之上,其目的是解决资本主义的矛盾,即生产上是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然而,中国的计划经济虽然解决了资本主义的矛盾,但其建立于薄弱的物质基础之上,反而加剧人民贫困。正因如此,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本质,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的提高。第二,要求丰富和扩大人民的内涵和范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结构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基础上,产生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家、外资合资企业的管理者、社会中介组织成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级和阶层[10]。只要他们拥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做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反动行为,那么均属于人民的范畴。于是,人民的内涵已经发展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阶级阶层联盟[9]。第三,要求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远大目标,也是民主的最终旨向。当今,中国已进入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完成全民脱贫、全民小康的目标,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第四,要求推进依法治国。社会公平正义关乎民主的质量,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让人民在每一次法律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件冲突中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权益。同时,法律也能约束各地官员的行为,避免他们损害人民利益,破坏民主。第五,要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协商作用,提高全国各阶级和阶层的政治参与感,做到人民当家做主。总之,在新时代,人民民主表现为党和国家通过多项措施维护人民利益,做到人民当家做主。
(二)人民专政的价值表现为国家机器的强化
当前,来自国内外的某些舆论抨击和诋毁人民民主专政,并认为:中国到了对内发展经济、对外倡导国际合作的和平时代,所以,阶级斗争和专政已经过时了。但身处新时代的中国依然要高度警惕来自恐怖主义、分裂独立势力,以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等等的攻击、挑战与摩擦。因此,作为人民专政主要载体的国家机器绝不能削弱。第一,正确辨别国家内部的敌人,增强人民专政的针对性。具体而言,敌人有以下几方面:其一是反对和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切分子;其二是破坏人民民主和社会稳定的一切分子;其三是损害国家独立和主权的一切分子;其四是脱离人民群众和损害人民利益的一切分子。这些敌人应受到更为严厉的人民专政,绝不姑息。第二,对于人民内部的敌人,人民专政不能像过去一样发动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而以法律惩罚和军事管制为主。党和国家坚持依法专政,推动法治建设,完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法律严格审判独立、分裂分子,以及脱离人民群众和损害人民利益的贪污腐败分子,让他们受到最残酷的制裁和惩治。如2020年6月,党和国家为应对越来越猖狂的港独分子,专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命令香港警察抓捕港独分子,有效平息了港独风波。与此同时,为镇压来自新疆、西藏等地的恐怖主义,党和国家通过人民警察和人民军队予以严格管制,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稳定。第三,对于国家外部的敌人,人民专政一方面合理运用国家法律法规,驳击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挑拨和摩擦;另一方面加强军事建设,加快军事科技创新,建造先进的武器装备,建成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从而震慑和反击一切国外敌人,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独立与主权和人民安全。总之,新时代下的中国还面临来自国内外一定程度的阶级斗争。只要阶级斗争还存在,那么国家机器就还有存在的意义;只要共产主义社会还未实现,那么人民专政就一刻不能停止。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使命是促使“国家自行消亡”
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归根结底在于“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6]22,因为“无产阶级需要国家这样一个反对资产阶级的特殊暴力组织”[6]25来为共产主义社会作过渡。这个国家是“逐渐消亡的国家,即组织得能立刻开始消亡而且不能不消亡的国家”[6]22。所以,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旨在用社会代替国家,并消灭包括自身在内所有阶级,造成国家在各个领域成为多余。恩格斯认为:“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11]对此,列宁认为国家的“自行消亡”,甚至更突出、更鲜明地说“自行停止”[6]17。在新时代,人民民主专政仍是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国体”,其最终使命是促使国家自身消亡或停止。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以此为基础迈向共产主义社会,绝不可以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当中国乃至全人类实行社会管理,才是国家自行消亡或停止之时。
毛泽东同志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理论同近代中国国情相结合,即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为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国家理论上的一次顶层设计,奠定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国体。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面临来自国内外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党更应领导全国人民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做到既完善人民民主、又强化人民专政。党只有在完善人民民主的基础上,才能以人民专政抵制和反击国内外一切反动势力的进攻。如果我们忽视人民民主专政,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要失败。总而言之,新时代下,为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史基础上接续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再次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从而不断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绝不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