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惠及全民”公平教育的十年成绩
2021-01-17殷玉新
殷玉新,楚 婷
(浙江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前,我国已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享有教育的权利,创造了人类教育公平发展的奇迹。2008年,我国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2009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占全国市县(区)总数的99.5%,“两基”人口覆盖率达99.7%,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升,让适龄学生“有学上”的目标基本实现,“上好学”成为全社会的一致关切。在此背景下,《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将机会公平作为教育公平的关键,提出了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旨在将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民。十年来,“惠及全民”教育公平历经了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的过程,再次创造了人类教育公平发展的奇迹,为我国建立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实现高质量的教育目标奠定了基础,也为世界各国推进教育公平惠及全民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优质方案。
一、“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战略意义
面对21世纪知识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趋势的挑战,我国提出了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1)《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3页。教育公平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第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虽然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但是,依然存在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经济社会发展不公平面临着惨痛代价:不和谐的社群生活和社会关系、生理和心理问题、越来越短的预期寿命、差距不断拉大的教育水平、严重的吸毒和暴力、社会阶层固化等,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严重的教育不公平。人们逐渐意识到,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社会劳动中的知识、技术含量不断增加,受教育程度和水平越来越影响社会和个人发展,拥有知识的程度成为民族最重要的竞争力,受教育程度成为个人成功最重要的因素。(2)袁振国等:《共和国教育公平之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3页。党的十七大报告还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将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因此,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并缩小人们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稳定,就必须推进教育公平发展,发展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第二,是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惠及全民的本质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将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惠及全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从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公平观历史来看,实施公共的、免费的教育,通过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制度革命来实现教育公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公平理论的主要观点,中国共产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理论,普遍实现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公平的目标,以改革促公平,以发展促公平。(3)袁振国等:《共和国教育公平之路》,第27页。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是社会主义建设成果惠及全民的本质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第三,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2009年,我国虽然基本实现了“有学上”的目标,但是教育公平仍存在很多问题,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明显,因此,全球各国之间和国内都面临较为严重的教育不公平问题,在此背景下,提升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成为全球各国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过程,是缩小群体间差距的过程,是掌握教育需求循序渐进节奏的过程,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社会基础,(4)教育部课题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79-182页。是我国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集中表现。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要让所有学龄儿童有学上,而且要上好学,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要保障人们受教育机会的“一个不能少”,而且要保障教育过程的“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和教育结果的“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因此,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
二、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取得巨大成绩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2019年人类发展报告》,我国2018年人类发展指数为0.758,排全球第85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0.731),较2010年人类发展指数增长0.95%,增长率远高于很多发达国家,如挪威人类发展指数增长率仅为0.16%,也高于世界平均增长率(0.6%)和OECD国家平均增长率(0.32%),我国步入“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行列,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国人口的学历结构和全面素质。从一些具体指标看,2018年,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0.8年,高于世界平均水平(8.4年);2018年,我国中小学网络覆盖率较2010年有了大幅度提升,中小学网络覆盖提升率都超过90%。(5)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19:Beyond income, beyond averages, beyond today: Inequalities in human development in the 21st century ( 2020-05-28), http://hdr.undp.org/sites/default/files/hdr2019.pdf.2018年,我国新增劳动力有48.2%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6年,已实现《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的目标。这不仅表明我国人类发展指数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减小,教育质量大幅提升,也表明“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取得了巨大成绩。如2012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数据显示,我国上海10%处境最不利的15岁孩子数学成绩比美国和其他很多国家10%处境最具优势的孩子还好;且我国教育公平的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在所有的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15岁学生的数学成绩仍与学生的社会经济地位、学生居住地及所在学校密切相关,在大多数国家,该相关性在过去都没有显著降低。(6)[德]安德烈亚斯·施莱克尔:《世界水准:如何建构21世纪的优秀学校系统》,窦卫霖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30页。这也说明“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对我国教育质量及人类发展水平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已达世界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其中,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已达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3.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1.6%,中小学各种类型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都达到95%左右,且各项比例较上年均有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26.96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42.03万人,在初中就读384.93万人。特殊教育附设特教班在校生3845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0.48%;随班就读在校生39.05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49.15%;送教上门在校生17.08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21.50%,这些数据综合表明我国教育规模已居世界第一,教育普及程度和人力资源开发状况处于世界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取得很大成绩。
另外,通过测算我国2009—2019年受教育机会、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覆盖率、学校建设质量、进程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残疾人受教育权五个维度的泰尔指数可知,2009年,我国教育公平总系数为70.8,2019年,这一数据增长至85.7(泰尔系数为0.143<0.25),表明我国教育公平程度达到较高水平;五个维度指数分别为97.5、85.5、91.8、83.5、70.1,可以看出,较好保障了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的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均等化,不断缩小区域差距,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率大幅度降低,已切实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基本保障了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因此,“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基本实现。
三、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十年进程
过去十年,我国的教育公平事业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瞩目成绩,“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实现了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的过程,“学有所教”旨在巩固突破,全面巩固“双基”成果,是“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初级阶段;“学有优教”旨在优质提升,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将优质教育成果惠及全民,是“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更高水平。
(一)“学有所教”:“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初级阶段
虽然《纲要》颁布前,我国“有学上”的目标基本实现,但教育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教育发展存在城乡、区域的不平衡,贫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差距在城乡、区域及学校间较为明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人民大众旺盛需要之间的矛盾突出。(7)顾明远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读》,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7-8页。因此,为巩固教育公平发展成果,通过全面巩固“双基”成果,保障学生受教育和入学机会;通过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大对农村、贫困、边远和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等方式,重点突破,实现“学有所教”,将教育公平成果更多地惠及全民。
第一,“学有所教”旨在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全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建成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旨在使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教育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不断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免费住宿,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学生、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提供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国务院2016年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的要求,并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建成了基本上覆盖城乡公共教育的服务体系,初步实现了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了区域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差距。
第二,“学有所教”的机会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关键,旨在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每一所学校都要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有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率先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国家不断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各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为残疾人创造入学条件,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2014年,教育部等联合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了特殊教育发展的三年战略计划,使每个残疾孩子都能享有合适而有质量的教育,提出了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医教结合等积极教育措施,首次明确特殊教育学校的预算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校生均预算标准不低于每年 6000 元。
第三,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政府实现“学有所教”的重要职责主要是关注弱势群体,只有保障弱势群体的教育权益,才能全面实现教育公平。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在高中教育阶段,扩大中职免学费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出台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完善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调整国家助学贷款标准,延长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放宽财政贴息范围。(8)袁振国等:《共和国教育公平之路》,第166页。通过不断完善覆盖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的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精准帮扶困难群体,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学有所教”的机会。进入21世纪,随着“两为主”政策的有效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由义务教育向义务后教育延伸,教育不公平现象由显性不公平向隐性不公平转移,“两为主”政策无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全部教育需求。(9)袁振国等:《共和国教育公平之路》,第219页。为了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和隐性不公平问题,201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两纳入”政策逐步形成,有效地保障了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13年,袁贵仁部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教育公平是我们国家这五年做得最好的一件事情,我们每年用了近1千亿的经费来解决8千多万学生的家庭生活资助问题,这一点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甚至和发达国家国家相比,中国都是做得最好的。”(10)夏涵:《教育部长袁贵仁:教育公平是这五年做得最好事情》(2013年3月15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3-15/4647171.shtml.201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我国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即“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初级阶段——“学有所教”的目标基本实现。
(二)“学有优教”:“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更高水平层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总方向要从上规模、讲数量向强素质、提质量、促公平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更好教育的强烈期盼,(11)教育部课题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第109-110页。也标志着教育公平的重点开始聚焦质量,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和“学有优教”的现实需求。
第一,为了实现“学有优教”,提高教育公平的质量,我国不断优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缩小区域城乡“学有优教”差异。国务院2017年发布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国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不断提高国民基本文化素质,具体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8个服务项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布局融为一体,重点加快县域内城乡公办小学、初中标准化建设,努力办好每所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面向城乡每个学生的切身发展需要。2019年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提升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优质均衡。
第二,为了保障公民享有“学有优教”的受教育机会,要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推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各级教育:重点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体系;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振兴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注重面向人人,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旨在保障所有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为了保障残疾人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2017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要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从而办好特殊教育,聚焦融合教育质量,满足特殊教育儿童“学有优教”的需求。
第三,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国家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学籍为基础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人口、民政、扶贫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不断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和助学贷款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困难群体、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为了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两纳入”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异地升学考试制度;实现困难群体帮扶精准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教育精准脱贫。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抓紧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2019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指出,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跃居世界中上水平,2018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6年;其中,新增劳动力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比例超过48%,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6年以上,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亿万人民通过受教育实现了完善自身、改变命运、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优质教育成果不断惠及全民,(12)陈宝生:《我国教育总体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2019年10月10日),http://news.cnr.cn/native/gd/20191010/t20191010_524809561.shtml.“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更高水平——“学有优教”正逐步得以实现。
四、“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有效经验
我国提出并基本实现了“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再次创造了人类教育公平发展的奇迹,中国经验为全球教育公平实践树立了标杆。
(一)“惠及全民”:成为教育公平的目标
十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大教育决策都集中体现了“惠及全民”教育公平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些都表明“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引领全国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实践的目标,体现了“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的过程。2012年,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国家领导集体提出了“十个更”回应人民关切,“更好的教育”排在首位。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教育公平问题的重要论述,丰富了教育公平的内涵和意义,明确了推进教育公平的工作重心和难点,更体现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执政自觉,也体现了更高水平的教育公平惠及全民的时代目标。
(二)综合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我国出台了与教育公平直接相关的政策30余项,涉及教育公平的政策更是高达100余项。这些政策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多部门协作参与。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都是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七部门联合发布的。二是全国、全社会携手,多种类型的政策相互配合:有党代会报告的重视,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有国家政府工作报告的强调,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优化投入结构,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的未来;有国家各大部委发展规划的重视,如201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各级政府把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的保障内容。三是有全面系统的政策作为具体措施,既包括政策之间的系统性,通过多项政策集中解决某一难题,又包括政策内部的全面性。如2012年国务院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都非常重视农村教育条件的改善,促进城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而每个政策为了确保有效实施,都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等内容。
(三)重点攻坚:解决教育公平难题
《纲要》颁布前,虽然我国已基本普及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基本扫除,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但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水平的差距成为制约教育公平“惠及全民”的难题。因此,国家将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把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作为一项根本措施,重点攻坚教育公平难题。2016年,《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改革和发展中西部教育进行顶层设计,对教育公平区域差距的难题进行重点攻坚。如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不断发展,提升农村办学条件的整体质量,使农村学校建设满足标准化要求,加大推进薄弱学校改进工程,给进城务工人员的孩子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保障残疾人儿童和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使每个学生都能“学有优教”,实现了“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初级目标。但是,有些地区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教育扶贫作为扶贫的根本途径,成为提升“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质量的关键。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18年,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最难啃的“硬骨头”——“三区三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过为贫困学生建档立卡,使他们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重点攻坚教育发展最薄弱地区,不仅有利于提高贫困薄弱地区教育发展水平,也有利于实现 “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目标。
(四)深化改革:提升教育公平的内涵
“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涉及人人有机会享受教育资源——学有所教,也涉及教育成果如何高质量地被全民享有——学有优教,还涉及全民都能践行高质量教育成果——学有所获。国家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有步骤地统筹不同时期“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发展阶段,拓展“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内涵,强调人人有机会享受教育成果,因此制定实施了各种补齐短板(如改善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教育条件)的政策,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让每个学生“学有所教”;也强调人人都能享受优质教育成果、人人都能享有出彩的机会,因此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提高教育质量,如面向每个学生,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位孩子,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这是教育公平的更高要求,也是亿万群众内心的呼唤,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新时代教育公平的新内涵,(13)袁振国等:《共和国教育公平之路》,第33页。也是“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内在追求。国家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体制改革,促进优质教育成果“惠及全民”,体现了“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的有机统一,也体现了教育公平内涵的不断深入和教育公平升级换代的要求。
五、未来展望
“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使我国进入“学有优教”、有质量的教育公平阶段,不仅强调“教育结果”质量,充分发展人的能力,并为人的将来带来美好生活,还强调“教育过程”质量,关注教育的细节与学习者的感受,为学习者提供高质量与个性化的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情感关爱等,使教育过程本身就是美好的。(14)褚宏启:《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公平:研究问题域与政策工具箱》,《教育研究》2020年第2期。高质量理应是未来我国教育公平的行动方向。
(一)继续推进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始终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将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当前,我国优质教育资源整体不足、片面追求考试分数和升学率、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现象依然突出,人民群众对教育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虽然各地各校都在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但由于不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或教育政绩观,再加上优质教育资源有限,导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15)教育部课题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第161页。因此,要继续深化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是教育结果公平的重要体现,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国家在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时,不断探索和有效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育重大政策的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高校招生公平正义,让更多的人共享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此外,要将人民满意作为高质量教育公平的终极判断标准,因为人民满意是发展教育的根本尺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仅是满足人们短期的教育需求,而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来引导和满足根本性的教育需求,(16)教育部课题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第100页。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教育公平的终极意义,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的教育公平,真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保障享有高质量教育的机会公平
保障公民依法享有高质量教育的机会是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战略目标的首要任务。《纲要》确定了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地位,将机会公平作为教育公平实现的关键,促使公民依法享有的教育权利得到保障,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区域内均衡发展基本实现,保证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良好的教育,不断践行、实施公益性教育工程和普惠性教育项目。(17)殷玉新、楚婷:《教育公平更加惠及全民——〈教育规划纲要〉十年回眸与展望之三》,《中国教育学刊》2021年第1期。保障公民享有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有利于提高教育公平的基准质量。随着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时代的不断发展,人民对多元化教育的需求会更加强烈,继续深化对教育过程公平、校内公平的努力,才能沿着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多元的公平之路不断前进,(18)袁振国等:《共和国教育公平之路》,第316页。为保障享有高质量教育的机会公平提供了方向。要主动适应“互联网+教育”新变革,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将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高质量的教育公平,利用人工智能建设灵活开放的教育体系,确保全民享有公平、优质和适合每个人的学习机会。要形成终身教育公平体系,打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之间的界限,让优质教育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民,人民群众有更多选择优质教育成果的机会。此外,要重视学校内部的教育机会公平,将教育公平理念作为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指导原则,课程与教学改革要关注课程与教学的质量标准,更要尊重学生差异,体现个性,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课程的机会,最大限度地使每位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将高质量教育公平观念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始终,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掘每位学生的优势和闪光点,让所有学生都“学有所获”。
(三)强化高质量教育公平的政府责任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责任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是实现高质量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是攻坚教育不公平难题的关键。教育扶贫能够真正帮助贫困落后地区跨越教育不均衡、不公平的鸿沟,真正阻隔贫困的代际传递,是各级政府的工作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都对教育扶贫提出了明确要求,号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教育精准脱贫。要以党和国家扶贫总政策为依据,将高质量教育公平的理念贯彻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始终,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坚持以精准脱贫促进高质量教育公平的原则。重点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特别要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和学生资助力度,让深度贫困地区学生享有“学有优教”有优质保障。落实“通过教育脱贫一批”的核心要求,促进教育精准扶贫深入推进,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特殊儿童受教育条件持续优化,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学生、教职工、中小学校舍等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全面精准统计、识别资助对象,完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精准实现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定人群的针对性帮扶,助力高质量教育公平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