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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子》流传述要

2021-01-17潘周灿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史记

潘周灿

(暨南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申不害为前期法家的重要代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云申不害:“著书二篇,号曰《申子》。”[1]1706《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法家”类仅著录“《申子》六篇”[2]1371。今已不得见《申子》之原本,且相关文献少,杂散于各书之中。20世纪30年代以来,学界对于《申子》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为文献方面。学者们大多针对《申子》的成书及其流传进行探讨,如柳诒徵、张舜徽等认为《申子》很有可能出于自著,且百家著述自名为“子”当始于申不害;而徐汉昌、阮廷焯则是从《申子》的篇数出发展开讨论,他们指出,《史记》所言二篇与《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所记《申子》六篇,篇数虽有不同,然内容无异①。二为思想方面。一些学者对于申不害所属学派有不同的看法,如蒋重跃认为申不害思想源于老子和稷下黄老之学,有着鲜明的道家性质;曾振宇则认为申不害既不是法家,也不属于黄老道家,而应该是术家②。总体观之,直至今时,研究申不害的专论实属不多,对《申子》一书的流变进行考证的文章更是少之又少,故笔者将《申子》之流传略述于下,疏漏之处,请多指正。

一、《申子》的成书及其在两汉的流传

今之所见先秦诸子书,多为后世据其语录或流传的零散文字撰集而名为某子书。对于《申子》一书,亦有不少学者认为《申子》并非申子本人所撰,但此书以某子命名,至少说明当由申不害门徒或后学完成[3]1040。然而,这并非一个定论,有学者对此持不同的看法,如柳诒徵认为《申子》之名似著书之时即有[4]321,张舜徽亦称《申子》一书乃自著自题[5]309。他们均指出百家著述以“子”自名,大概以申不害为最早。可见,《申子》是否为其自著,在今天仍然是一个疑问。

《申子》之名最早见于《史记》。《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1]1706学者多据末八句而推论《申子》是申不害自著自题而成。诚然,先秦诸子之中,除了申子,司马迁未有过如此表述。又《淮南子·要略》云:“申子者,朝昭厘之佐。韩,晋别国也。地墽民险,而介于大国之间,晋国之故礼未灭,韩国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后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后相缪,百官背乱,不知所用。故刑名之书生焉。”[6]1462从《史记集解》引《新序》称申、商之书为“刑名法术之书”的说法可知,申不害创作《申子》的历史背景大致是三家分晋之后。韩国作为晋的别国之一,仍处于秩序有失、管理混乱的新旧过渡阶段。为给君主提供治理臣下的方法,使君主有效处理君臣之间的关系,《申子》于是应运而生,并且《史记》所言《申子》仅二篇,数量不大,由申不害独立完成此作品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史记》中提到的《申子》二篇的内容为申不害独创,而题名为“子”,亦有可能是申不害自称之。只是,恰因其仅“著书二篇”,所以一直到西汉初期,它们很可能仍以文章的形式流传,而非以一部书的形态。

然而,司马迁见到的《申子》二篇,在《汉志》里却记为“《申子》六篇”。《申子》流传至东汉时期,开始出现二篇本与六篇本之别。那么,这两种《申子》在内容、分章上是否存在差异,这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史记集解》引刘向《别录》云:“今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过於太史公所记也。”[1]1706《索隐》亦称:“今人间有上下二篇,又有中书六篇,其篇中之言,皆合上下二篇,是书已备,过於太史公所记也。”[1]1706一些学者依据这两条材料认为《申子》分为民间与中书两种本子。在蒋伯潜看来,《史记》所云二篇者即为民间本,《汉志》所录六篇即为中秘书本[7]355-356,而“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与《史记》言“著书二篇”,在篇数上相吻合,所以司马迁看的《申子》就是刘向看到的民间本,而中书本就是《汉志》著录的六篇本。并且,“中书六篇”又能与“民间二篇”相合,由此便可推论司马迁看到的《申子》二篇与《汉志》著录的六篇相合,《申子》的内容并没有因为版本不同而发生改变。又如,阮廷焯认为:“《申子》一书,《汉志》著录六篇,与史公所见,篇数虽有不同,其内容无异也。”[8]163他引用了孙德谦《刘向校雠学纂微》中关于刘向校定中外书的论述。凡有中外书杂糅者,刘向必审定内容、重新编目,成另一校本,并且这种校本在篇数上一般都会有所变化,区别于中外书,《晏子》《荀子》《管子》《列子》《子华子》等皆是如此。阮廷焯据此进行了反向推证,认为刘向既已提到《申子》书有“民间二篇”与“中书六篇”之别,《汉志》却仍记为六篇,那么便可以说明这两种本子未经混淆,内容无差,刘向只是采纳了中书本,定为六篇。

《汉志》依《别录》而成,其所著录的“《申子》六篇”源于刘向提到的“中书六篇”,这个推论大致是可以认同的。但《史记》的《申子》二篇等同于“民间上下二篇”的说法,存在逻辑上的漏洞。如果两者相合,刘向就不必特别点出今本“过于太史公所记”了。正是因为与“中书六篇”内容相合的只是民间的“上下二篇”,且这两种本子的内容已经比司马迁提到的“著书二篇”更为丰富,刘向才会出此言论。刘向称“已备”,司马贞言“是书已备”,都指出了西汉后期的申子书是经历流变而成的,其篇幅超过了司马迁记载的“著书二篇”,应该是司马迁以后才出现的书。

再者,这里需要对“篇”的概念作一辨别。刘向提到的“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与司马迁称申不害“著书二篇”,两者均称“篇”,但其含义有所区别。余嘉锡说道:“凡以事与义分篇者,文之长短自著书时既已固定,虽仅数简,亦可自为一篇。其他则编次之时,大抵量其字之多寡,度丝韦之所能胜,断而为篇。”[9]36可见,书籍称“篇”,至少有两种区别。中书本和《汉志》所记为六篇起讫完整的文章,如李零先生所云:“班志所录,皆校雠之后,别写定本,不是原本。篇卷统计:篇者是就文字言,写完一篇算一篇。”[10]9而民间本分上下二篇,大概是由于简牍书写容量有限而分上下,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中书本与民间本篇数不同,却依然内容相合。司马迁所称“著书二篇”与民间本分上下篇的情况不同,很可能只是数字上存在的巧合。《史记》之中,论书称篇之处亦不少,如其《自序》称“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1]2507,又云“老子著书十五篇”、“孙子十三篇”、陆贾《新语》“十二篇”等[1]2084,皆可以看出司马迁所称“篇”者相当于作品的单位,指的是完整的文章。如此一来,就能理解为何刘向说民间二篇的内容“过于太史公所记”二篇。这也恰好证明了《史记》和《汉志》所言非同一种《申子》,前者为申不害自著文章,后者大概是由于《申子》原著简短,加入他人之注释或是言说致使篇幅有增。以上所举已明,《汉志》“《申子》六篇”其实有别于最初的申子自著之书。

二、《申子》一书的亡佚

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说“申子、韩子皆著书,传於後世,学者多有”[1]1712,又有《汉志》著录“《申子》六篇”[2]1371,可见不管版本如何变化,至少《申子》作为完整的一部书在汉代仍然有所流传,且影响力不低。《三国志·蜀书·先主备》注引先主诏敕后主云:“闻丞相为写《申》、《韩》、《管子》、《六韬》一通已毕,未送,道亡,不自求闻达。”[11]663此处提到的《申》即《申子》。诸葛亮抄《申子》等书,以法家、兵家诸书辅佐君王。三国之时,形势纷乱,《申子》一书能够被人得到并且传抄,说明还是有一定数量的传本存在的。《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云:《申子》三卷也”[1]1706,南朝梁时尚有《申子》传本,《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亦在《商君书》后注称“梁有《申子》三卷,韩相申不害撰,亡”[12]76。从这几则材料可以推论出,魏晋以来因卷子本盛行,《申子》便由六篇变为三卷,以三卷本的形式流传于世。然《隋志》此处已称其亡佚,《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以下合称“两《唐志》”)却仍著录“《申子》三卷”[13]997。此后无论是官方修订的《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明史·艺文志》等,或是较为全面精审的私家目录,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郑樵《通志·易文略》、马端林《文献通考·经籍考》等,皆不见著录申子书,唯有明代陈第《世善堂藏书目录》记“《申子》三卷”[14]12。《申子》的亡佚时代亦成为一个问题。

对此,学界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申子》于宋时亡佚,故宋代目录书皆不见著录,如王应麟、张舜徽、阮廷焯、张觉等学者持此种观点。另一种观点则是认为《申子》在唐代得到复原,最后又亡于宋代,如陈启天先生认为《申子》曾散失过两次,先于隋朝散佚过一次,宋以后再佚不可复得[15]237。但持后一种观点的学者很少,多数人认同前一种观点,将《申子》的亡佚年代大致定于南宋时期。之所以会出现《申子》亡佚年代的争论,主要原因在于《隋志》对于《申子》一书的记录,即《申子》在《隋志》中记为亡佚,但它却又出现在两《唐志》中,这就是引起争论的地方。

笔者认为《申子》的亡佚年代应在南宋,其原因可从以下两点观之:首先,从文献记载来看,三卷本的《申子》在唐代尚存,不少唐代文献中曾出现标明为《申子》的文字,《群书治要》《意林》《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均是如此。如《意林》记“《申子》三卷”,其下节录文字五条[16]31,又,《群书治要》于《申子治要》中收录《大体》一篇。其次,如果说《申子》佚于南宋,必然要说明《隋志》关于《申子》记录是出于误记或某种疏漏,那么《隋志》有无可能存在疏误的情况,这就涉及到《隋志》的编写。《隋书》宋天圣二年刊本原跋案云:“魏徵本传,贞观七年为侍中,十年,《五代史》成……又《经籍志》四卷,独云侍中、郑国公魏徵撰。《无忌传》又云,永徽三年,始受诏监修,疑当时先已刊修,无忌因成书而进。”[17]1903此条按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那便是《隋书》是分头编纂而成,其中魏征独立完成了《隋书·经籍志》,而且时间早于长孙无忌监修之前。《隋志》总序称“其《目录》亦为所渐濡,时有残缺。今考见存,分为四部,合条为一万四千四百六十六部,有八万九千六百六十六卷”[12]6,由此推论魏征编《经籍志》主要还是依靠隋政府的藏书目录,即《隋大业正御书目录》。而阮元在《群书治要五十卷提要》中指出《群书治要》虽题魏征等编撰,但此书实成于萧德言之手[18]1216,魏征只是名义上的编写者。《群书治要》编写亦历时甚长,于魏征卒后才最终写定呈于君主,魏征没有看到《群书治要》而引《大体》,这种情况还是有可能存在的。

两《唐志》以后,不管是史志目录亦或是私家目录,皆不见著录《申子》,可见《申子》最有可能亡佚在南宋时期。至于出现在明代陈第私家藏书目录上的“《申子》三卷”,若陈第的记录不假,那么他收藏的《申子》大概比较接近梁以后流传的三卷本。只是此书似简易的藏书列表,仅记书名卷数及作者,不注明版本,亦无提要,故无从得知其所藏《申子》的详细信息,且仅从卷数来看,也不可能是司马迁看到的二篇本,亦非刘向、班固所见《申子》六篇本。宋以后只发现此一条记录《申子》的信息,可信度较低,故学者多不予以择取。笔者的看法亦是如此。

三、关于《申子》的辑佚

《申子》于南宋亡佚以后,关于《申子》的研究都是十分黯淡的。元代陶宗仪《说郛》中有《读子随识》,也仅保留一则简短的片段。一直到清代,辑佚之学逐渐兴盛,陆续出现马骕、马国翰、严可均等人收集的《申子》的佚文,《申子》才得以以一个不太完整的形态重现于世,继续流传。马骕《绎史》卷一百十一《申不害相韩》中收录11则《申子》之文字,并标明“申子书已亡,此诸书所引者”[19]2414。除收录《申子》佚文,马骕还汇集了《战国策》《韩非子》《淮南子》《史记》《吕氏春秋》《论衡》中有关申不害的记录。此后,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有《申子》一卷,辑录佚文二十四节。然这一辑本存在漏收、错收等失当之处,或未发现《群书治要》节录的《大体》一篇(后有王仁俊《玉函山房辑佚书补编》补入《大体》一则),或辑入“子曰”一节佚文。此条佚文如下:

子曰:丘少好学,晚而闻道,此以博矣。[20]2731

这条佚文乃是马国翰引自薛据《孔子集语》而来。然而,又有孙星衍《孔子集语》引此文作“《御览》六百七引《慎子》:孔子曰:‘丘少而好学,晚而闻道,此以博矣。’”并于其后注云:“薛据《孔子集语》、马骕《绎史》八十六、曹庭栋《孔子逸语》皆引作《申子》,误。”[21]12且不论其究竟引自《慎子》或是《申子》,从内容上看,这只是引用孔子之语而非申不害本人言论。马国翰将之辑入《申子》书中,如此做法仍有待查考。

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辑录《申不害》一章,与马国翰辑本有所不同,二者可相互补缺。且严可均辑本将《申子》分为《君臣》《大体》和“以下篇名缺”三个部分,在“百世有圣人犹随踵”一则后注称“已上《申子》原次如此,已下各书引见不得原次”[22]33,但其未说明依何本子而评定原次,故严可均辑本中《申子》的分章次序亦只能作为参考。清末黄以周《儆季杂著·申子叙》云:“严铁桥辑其文逸文遗漏颇多,马竹吾所辑,又未尽善,今重搜而更订之。”[23]461可惜的是,黄以周提到的这个辑本大概未能刊行,今日亦无处搜寻。后民国间柯昌济辑本《申子》分《大体》《君臣》《杂篇》辑入佚文,与马国翰辑本、严可均辑本内容无异,只是加入《战国策》《韩非子》《史记》言申不害之事三则。还有李宝淦《诸子文萃续编·申子文萃》、王时润《商君书校诠》附录《申子逸文》一卷,惜二者所收条目不多,仍不及马国翰辑本、严可均辑本全面。20世纪50年代以后,阮廷焯《先秦诸子考佚·申子考佚》附有《佚文》,且有比较精审的校注。郑州大学政史系工农兵学员曾刊出一本《申子辑注》的小册子,然此辑注本的学术性有所欠缺,参考价值不高。王叔岷《先秦法家思想讲稿》附录《〈申子·大体篇〉义证》对《大体》作了详细疏证。当代学者张觉《商君书校疏》附录《申子》一章,对前人的辑佚进行一番整理,但所收佚文亦不出马国翰辑本与严可均辑本,对其中的一些讹误也缺少注释。此外,美国汉学家顾立维曾对申不害进行专门研究,并且出版专著

Shen Pu- hai: A Chinese Philosopher of the Fourth Century B.C(《申不害:公元前四世纪中国的政治哲学家》),其中亦收录《申子》佚文。他对收集、整理而得的碎片式语段进行翻译与比较,从而发现佚文能够极大地反映申不害的政治观点与法律思想[24]245。学者Sebastian deGrazia称赞此书为那些致力于研究中国早期文学和政治思想的学人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新材料[25]485-488。

对于《申子》一书的佚文,学界并不缺乏一些怀疑的声音,如胡适先生曾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谈到:“今申子书已不传。著书所引佚文,有‘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置法而不变’等语,似乎不是申不害的原著。”他并不完全相信这些只言片语来自于申子之书[26]292。

从《群书治要》辑佚而出的《大体》的内容来看,的确存在疑点。如《大体》云:“今使乌荻、彭祖负千钧之重,而怀琬琰之美;令孟贲、成荆带干将之剑卫之,行乎幽道,则盗犹偷之矣。”[27]630其中提到的乌获、孟贲俱活动于秦武王之时。《史记·秦本纪》云:“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任鄙、乌获、孟说皆至大官。”[1]150那么,乌获、孟贲的成名时间很可能在秦武王在位期间。而据《史记·秦本纪》,秦武王与孟说举鼎绝膑而亡于其年八月(约公元前307年),其在位仅三年,乌获、孟贲二人成名亦不会早于这个时间太多。然申不害卒于韩昭厘侯二十六年(即公元前355年),远在二人成名之前③,且《大体》言乌获可负千钧之重,孟贲、成荆带干将之剑,与史书所言以力勇著称的乌获、孟贲形象相符,别有所指的可能性很小。由此推论,《群书治要》所录《大体》一文存在后世增益的情况,并非妄言。

但我们也不必就此全部推翻今之《申子》佚文,因为这些辑录的文字在很大程度上与史实记载申子的思想、言行相符。《史记集解》引《新序》曰:“申子之书言人主当执术无刑。”[1]1706《申子》一书的内容料想也应以明法重术为主。如今,从各处辑佚而出的语段,大多能与史料所记申子重术之思想相合。而《申子》书中的篇名,可考者有三:一为《大体》。上文已经提到这是从《群书治要》而知的篇题。二为《君臣》。《太平御览》卷二百二十一引刘向《别录》说:“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28]1052颜师古注《汉书》引刘向《别录》云:“申子学号曰刑名……合于六经也。宣帝好观其《君臣篇》。”[2]195可见,《君臣》其实是阐述治下之术、政治方略的一篇文章。现存《申子》的佚文,如“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或“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22]33。这些语段虽然零碎,但所体现的思想核心都能与君臣关系的主题相切合,故目前辑存的《申子》佚文有一部分可能就是出自《君臣》。三为《三符》。《论衡》卷十三云:“韩用申不害,行其《三符》,兵不侵境,盖十五年。不能用之,又不察其书,兵挫军破,国并於秦。”[29]205《史记》亦称申不害“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1]1511。由此而知《三符》或为《申子》书中的一篇,并且内容与军事策略相关。尽管由于文献材料缺失严重,无法将所存片段与篇名一一对应,但至少说明了辑佚本《申子》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并非全是妄造,审慎取用,亦无不可。

四、《申子》流传对传统政法思想的影响

从如今辑佚的《申子》一书的片段来看,申不害的思想特点恰如《史记》所言“本于黄老,而主刑名”[1]1706。申不害受黄老道家的影响在这些佚文中依然有迹可循,如对于君道,他主张,“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之”[27]630,又说“惟无为可以规之”,其间所展露出的“无为”思想即来自于道家。司马谈称:“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1]2488申不害思想中的道家印记还体现在他对“因循”的推崇,其云:“凡因之道,身与公无事,无事而天下自极也。”[27]630在他看来,君主可以通过“因循”而实现“无为”,这一种“无为”虽源出道家,却不完全等同于道家所言“清静无为”。他指出,为主者应该“去听无以闻,则聪;去视无以见,则明;去智无以知,则公”[20]2730,以此来监督臣下,落实责任。可见,申不害所主张的君道无为,并不在于强调为君者应该绝对的“无争”“无事”,而是应将“无为”的概念输出到政治之上,“示天下无为”,将君主的感情隐藏于“无为”之后,以成为治国治下的手段。这既体现申不害思想对道家的承继,又显现出当道家“无为”“因循”思想进入现实、为政治所服务后所发生的变化。

申不害的言说时有融入道家的色彩,然而其实最终仍然落到刑名法术之上。刘向《新序》曰:“申子之书言人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故号曰‘术’。”[1]1706申不害之“术”,于今看来可理解为权术,在现实中即表现为君主治下的一种策略,仍然是为政治服务,仍需依托君主而实现。在为上者看来,申不害所创作的“刑名法术之书”——《申子》,自然不失为一部指导其处理君臣关系、治国理政的经典。汉学家顾立雅称申子之“术”为一种“行政哲学”,即围绕君主而制定的一系列统治国家、驾驭臣下的方法策略[24]39。诚然,在今天看来,申不害的“术治”受限于历史环境与制度而展现出彼时思想的通病——以君主为核心,依托君主,故也受蔽于这种专制制度。在君主的权力方面,他所提出的观点仍出于防止君主权力旁落之目的,这显然也是后世君主所孜孜维护的。而对于君主来说,申不害的主张与手段和他所强调的“循名责实”观点,确实能够给他们提供指引,助其建立秩序井然、政治稳定的社会。彼时的韩国正处于“新故相反,前后相缪,百官背乱,不知所用”[6]1462的境况之下,当务之急在于整肃吏治、加强集权,故需要通过“术”来督察臣下,以明正义、树君威。尤其在内外环境纷乱的情况下,申不害的“术治”可以比较快速有效地督责臣下,以保证整个内部环境的稳定。故《史记》云:“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1]1706又,李斯上书秦二世修申、商之明术,《史记》载秦国此后“行督责益严”[1]1990,恰可视为《申子》流传以后其思想影响传统君权政治的一个缩影。《申子》一书在唐代以前尤其是三国时期的流传,如诸葛亮抄《申子》以赠刘禅,曹操揽申、商之术而治国,更是说明此书尤得政治家的青睐。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种“术治”负面的地方也不少,主要体现在其玩弄政治权术,难免沦为阴谋论,而无法形成长久有效的机制。

南宋以后,《申子》书虽不传,却仍可从《韩非子》《吕氏春秋》等材料中一窥其貌。申不害此人事迹及其所秉持的思想并没有因其书的陨落而由此黯淡,他的刑名法术之学影响着中国传统政法理论的形成,在后世君臣关系中留下印记。而《申子》的辑佚,让我们能更全面地了解申不害的思想,对于申不害的认识不再只停留于“重术”这一层面,还发现了其对“法”的认识。《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就记录了这么一则关于施行法度的对话:

韩昭侯谓申子曰:“法度甚不易行也。”申子曰:“法者见功而与贵,因能而受官,今君设法度而听左右之请,此所以难行也。”昭侯曰:“吾自今以来知行法矣,寡人奚听矣。”[30]285

申不害在此指出法度难行的原因在于君主受人情左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一套奖惩标准作为制度执行,即“见功而与贵,因能而受官”,并且需要君主坚定的执行。其实,从《韩非子》记录的这则君臣对话中,我们可以大致感受到申不害对君与法关系的态度:讲究法,但也清楚地认识到在当时的环境下,法令的施行依托于君主的权威。这一点在《申子》书中亦有体现,如其云:“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又说:“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22]2730申不害深谙法令的实效性与君主有着密切关系,君主必须具备极高的自我约束力,以及保持对法令的清晰认知,才能使法令发挥它的效用。由此来看,《申子》已隐约具有政法一体思想的影子,恰如学者所言:“申不害凸现出一种实践理性化的政治哲学与早慧的职制观念,于其时彰显了法术学说试图挣脱于传统伦理道德之束缚,析离出实用政法理论之迹象。”[31]85所以,《申子》中并非全无“法”的成分,而是其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中国传统政法思想的成熟。只可惜“申子蔽于执而不知知”[32]262,其思想中“法治”的一面被“术治”所笼罩,甚至还作出“请仕其从兄官”如此与其主张相悖的行为[30]285。这种“法”与“术”的矛盾结成厚茧束缚其前行,并且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传统政法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尊君卑臣的集权体系之中不断再生、激化,最后随着君主专制的瓦解而湮灭。

总体观之,《申子》一书从成书至亡佚到再辑佚,经历了一个长久而曲折的过程,且因为此书与今相距甚远,史料难寻,故衍生出许多疑问。所以,梳理《申子》的流传过程,尽可能合理地解释其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还原《申子》原书之意,从而进一步完善《申子》佚文的校笺、辑佚与辨伪工作,以对《申子》书的价值进行全面、客观的审视,促进学者今后对中国传统政法思想包括先秦法家代表及其思想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注释:

①参考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上册)所云“似申子著书之时,即号曰《申子》”“以人之称称其书,殆始于申不害”,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年第321页;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中的“《申子》”部分,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09-310页;阮廷焯《先秦诸子考佚》中的“申子考佚”部分,台北:鼎文书局,1980年第157-174页;徐汉昌《先秦诸子》有关“申子”的部分,台北:台湾书店,1997年第150页.

②参考蒋重跃《申子非法家辨》,见《文献》1988年第3期;曾振宇:《“申不害术家说”再认识》,见《文史哲》1994年第6期.

③参考陈启天《中国法家概论》“申子书考”一节中涉及乌获、孟贲的相关论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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