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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箴中的“清廉”之道

2021-01-17姜建忠

关键词:为官者官场官员

姜建忠

(杭州师范大学 学校办公室,浙江 杭州 311121)

引言

官箴是古代官吏为政的宦海指南和行为规范,其著者上至帝王臣工,下至地方官吏幕僚。官箴发轫于先秦,渐熟于汉唐,发达于宋元,极盛于明清。目前传世官箴书有近80种,内容大多是为官者的具体政务运行细则及政治伦理要求。[1](PP.160-166)郭成伟曾指出:“官箴的‘箴’字,是规劝,告诫的意思;‘官’字则是‘从政’的意思,二者合用,即是对从政者给予有益的规劝与告诫,以期廉洁政务,善待百姓。”[2](P.417)

1985年,高成元先生开官箴研究之先河,此后相关研究著述日益丰富,与日俱增。(1)关于学界对官箴的研究,曲长海认为:“大致经历了对官箴文献的界定、官箴中思想与观念的研究以及新的理论角度的研究三个阶段”。参见曲长海《1980年以来国内官箴书研究述评》,《新世纪图书馆》,2016年第9期。清代官箴集历代之大成,与往代官箴书相比,主要的劝诫对象是基层官吏,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务实性;形式也更为丰富,涵盖训诫格言、公牍选编、州县官入门、幕学书、传记汇编、从政自传和统治艺术汇编等[3](P.96),故近年来学界对清代官箴的研究兴趣渐浓。如周少元等借助《钦颁州县事宜》的研究,尝试总结清代的吏治得失。[4]张德军采择刘衡系列官箴及其为官一方时所遗留下来的司法档案、文献等,细致勾勒其为官历程及吏治思想。[5]李景屏则将陈弘谋《从政遗规》的文献制作、内容与其政治实践相比勘,意在展现清代所谓盛世阶段所出现的吏治方面的政绩与经验以及陈氏为此而做出的努力。[6]龚汝富等则主要以黄六鸿《福惠全书》为史料凭依,梳理了清代州县的吏治经验。[7]不过,就目前的清代官箴研究来看,主要是集中于某一人或某一部官箴,且注重其间政务运行细则的探讨,而对其间政治伦理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薄弱。岑大利在《清代官箴书中的为官之德和从政之道》一文中,尽管对“公、仁、清、勤、诚、敬、和、宽、忍”等为官之德有所论述,但总体上仍偏重讨论“为官者的从政技巧”。[3]

清代官箴书对为官者提出了许多政治伦理要求,尤以“清、慎、勤”三字,最为时人所频繁提及。三字箴言中,“清”字为首。清代官箴实则将“清廉”视作为政之本、士者之德和为官之宝,所谓“但操守廉洁,念念从爱百姓起见,便为良吏” [8]。何以官员的清廉至关重要,清代官箴认为原因有三:首先,廉洁才能不被属吏和奸人诱惑、勾串,从而显现出在吏民心目中的威严,所谓“公生明,廉生威” [9](P.1)。其次,清廉为官,才能做到处事公平公正,如清代陈弘谋所言:“人须心中无欲,方能心平。心平,方能事平,故廉又为平之本。” [10](P.39)最后,清廉为官,有利于官场风清气正,百姓安居勿扰。清初《御制人臣儆心录》即言:“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层累而下,诛求勿已,害必加于百姓,而患仍中于邦家。欲冀太平之理,不可得矣。”[9](P.277)

清廉为官,是清代所有官箴共同而基本的要求,其间既包括“何以要”和“必须有”等道德的戒令,也提供了“如何做”等具体的“清廉之道”,充满了务实可行性和为官智慧。本文将以清代官箴为主要资料,集中探讨其间的“清廉”之道,期以对加强廉政建设有所借鉴。

一、“非俭无以养廉”:清廉官德养成之根本

清代官箴惯将“俭”与“廉”并论,谓“惟俭足以养廉”,“欲教以廉,先使之俭”[11](P.164),皆谓节俭是清廉之基。清人张圻一言道破:“居官之所恃者,在廉。其所以能廉者,在俭。”[12](《答周仲和书》,P.37) 能俭则“不至侵用官项,晙削民膏,身心俱泰,寝食皆安”[9](P.544)。可见,平时节俭,可以淡化贪欲,惜其羽毛,并增持奉公之心,故“居官不可作受用之想”[13](《官不易做》,P.596)。

官场之中,迎来送往,如何做到节俭,殊为不易。因此,节俭习惯之形成,正须平日习而常之。比如,在日常的用费上,官员要时时节约开支,“欲为清白吏,必自节用始”[14](《不节必贪》,P.288),否则将堕入贪污犯罪的深渊。清人告诫官员要做到:“数椽可以蔽风雨,不必广厦大庭也;痴奴可以应门户,不必舞女歌童也;绳床可以安梦魂,不必花梨螺钿也;竹椅可以延宾客,不必理石金漆也;新磁可以供饮食,不必成窑、宣窑也;五篡可以叙间阔,不必盛席优筋也;经史可以悦耳目,不必名瑟古画也。”[15](《魏环溪寒松堂集》,P.283)某些官员之所以身败名裂,“皆由不节之一念基之”[14](《不节必贪》,P.288)。当然,时人将“节俭”同“吝啬”清晰界分开来,所谓“可省则省,谓之俭;不可省而省,谓之吝啬”[13](《俭非吝啬》,P.613)。比如,别地官员来访,“款客当存古意,在诚敬不在侈靡。当以俭约率先,岂宜逐时竞尚!”[12](《作吏要言》,P.116)

节俭的对立面则是奢侈,而清代官箴论及“奢则助贪”者尤多。时人深谙“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之理,故对官场“力戒奢靡之风”言之甚详。那么彼时官场奢侈之象有哪些呢?无非是“宅室欲美,妻妾欲奉,仆隶欲多,交游欲广”[8]。除了上述之外,官员大吃大喝,饱食终日,亦会助长奢靡之风。乾隆中叶以降,尤其是清季,官吏们沉迷于酒食宴会,流连于花街柳巷,“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16](P.79)。饭桌上的奢靡,加速了官场的贪腐。除了高厦广宇、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等奢侈之风外,清代官箴指出,另一种助长官场奢侈之风的原因是“古墨清玩”之类的“高雅”之好。因这些嗜好,一般花费颇多,官吏以俸禄为生,实则不堪其负担,必求于他人方可,“虽古墨清玩,勿宜偏爱,恐小人乘间而入也”[15](《熊勉庵宝善堂居官格言》,P.292)。

官员一旦身处奢靡浮华,久之则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费从何出?显然,非贪无以供给。奢侈生活足以摇动官员廉洁自律之心,故清代官箴中再三强调日常奢侈生活有损清廉官德:“盖费广则用窘,盻盻然每怀不足,则所守必不固。虽未至有非义之举,苟念虑纷扰,已不克以廉靖自居矣。”[15](《何西畴常言》,P.230)长此以往,最终会因欲壑难填,而不惜以身试法来谋取利益。这种“奢以成贪”的因果联系,彼时官箴论述颇多。清代康熙年间的循吏刘衡,深谙求奢必贪之理,他指出:“常见有甫经得官履任,任意挥霍,事事以‘华美丰腴’相尚,只图好看,卒之入不敷出,私债渐多,不至亏挪帑项、贻累亲朋不止。其既也身受监追,家遭籍没,子孙贫乏,至不能以自存,则皆不俭之所至也。”[17](《理财之道在俭》,P.154)嘉庆帝在谕旨中曾指出,那些因贪渎而“身罹重罪“的高官,贪污无忌,如蛾扑火,缘其“恣情靡费,日事奢华,以致廉俸所入,不足供其挥霍,因而败检逾闲,多方婪索”[18](P.5934)。此外,官员日常铺张浪费而致无力满足生活,这也为上官下吏拖其进入“贪河污池”提供可乘之机,其害无穷,所谓“资用既绌,左右效忠之辈进献利策,多在可以无取、可以取之间。意谓伤廉尚小,不防姑试,利径一开,万难再窒。情移势逼,欲罢不能,或被下人牵鼻,或受上官掣肘,卒之利尽归人,害独归己。败以身徇,不败亦殃及子孙”[14](《不节必贪》,P.288)。

贪口一开,便呈蔓延恣肆之势,一发而不可收,小贪不靖,流为大贪。在入仕之初,许多官宦想两袖清风、一心为民,后因诱惑难挡而心生贪念,且贪欲无限蔓延,“至百金,则思千金;至千金,必思万金。甚则权势熏赫,财帛充栋,而犹未足也”[15](《熊勉庵宝善堂居官格言》,P.290)。清代官箴皆要求,各级官员踏上仕途伊始,即应以“俭以养廉,奢以助贪;贪终败身,甚及子孙”为戒,如此清廉一生,亦平安一生。

二、“此德关彼德”:清廉官德之助成

清代官箴指出,官德之间互有关联。官员的综合道德素养,比如仁慈爱民、秉公去私、勤奋律己、戒骄戒怠等,亦与清廉官德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为清廉的思想基础,或与清廉互为配合,相得益彰。

提倡仁慈爱民是清廉为官的思想前提。仁慈爱民者,自会关心民生疾苦,做到人溺己溺、人饥己饥,将百姓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绝不会去做贪污枉法、损及民生之事。康熙皇帝即提及“悉尚廉洁,使民生得遂”[18](P.600)。清代先幕而后官的汪辉祖也曾指出,仁慈爱民之官“全在体恤民隐,惜民之力,节民之财,遇之以诚,示之以信,民不觉官之可畏,而觉官之可感,斯有官民一体之象矣”[14](《治以亲民为要》,P.275)。有了爱民之心,自会处处为百姓着想,也易于做到“惜民之力、节民之财”的清廉为政。换言之,是否为官清廉,也是检验当政者心系民生与否的试金石,贪官污吏断不会有真切的仁慈爱民之心。因此,培养官吏仁慈爱民的官德,实有助于官吏清廉为政。

清代官箴认为清廉之“清”,不独仅指为人“清白”,亦有为事“清正”之义,而为事能否“清正”“去私”乃是关键。一般认为此处之“私”系指私利,实则有时还包括无关乎“利”的“一己之私意偏见”。当然,首先不能废公为私,损害民众利益,要求亲义而远利,必须始终保持清心寡欲的状态,只有“绝去乎物欲之私,洁其心以事君;知有国而不知有家,专其念以任职。不好利亦不好名,不以身家妻子纷其念,并不以毀誉得失扰其神。念清则神清,神清则心清”,这样才能“心之清者理自明”[19](《居官》,P.215)。其次,清代官箴还要求,为官者须“化乃褊心,祛乃忌心,正乃偏心,上惟效忠于主,下惟加意于民,远则思后世之公评,近则爱一身之名节”[9](《御制人臣儆心录》,P.276)。清代官箴还指出,要做到秉公办事,一要做到意诚心正,“心者, 政事之本也。牧令之心正而地方无有不治者矣”[12](《与山左属官书》,P.118);二要虚心,绝不自以为是;三要循理守法,时刻注意平心处理一切事情,“心正则群邪消”[12](《答门生王礼圻问作令书》,P.65)。只有做到上述三点,方堪为真正的清白、清正之吏。

官箴将清廉视作官员本分之事,即不必为自己尽此本分而沾沾自喜,时时以清官而沽名钓誉。否则,则会脾气乖张、举措失宜,时人提醒:“居官者以廉之一节自满,而种种戾气秕政伏焉。”[15](《王朗川言行汇纂》,P.293) 官箴认为,骄之根源在于自满自足,乃为官之大忌,“盖骄则自盈,自盈则惰慢之气存于中,傲肆之形见于色,虽有善焉,莫之能盖矣”[9](《御制人臣儆心录》,P.278)。而其流弊,“岂第无益于身,抑将贻误于国”,值得为官者时时警惕。

律己重在慎独,要以“不贪为宝”。清人认为,要达到慎独的境界,平时要谨言慎行,防微杜渐,节制欲望,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养成一身正气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政者在无人监管督责之时清醒自律,严于操守,谨慎对待自己所思所行,不为悖逆法律和道德之事。历史上,以清廉俭约自律者,代不乏人。君子德风,小人德草。当政者只有自己做到清廉自律,才能拥有巨大的感召力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三、“以术辅其德”:人际网络中的清廉智慧

总体而言,往代官箴偏向于道德说教,而缺乏务实举措,官员有无真正践行清廉为官的准则,也难以考证。不过,清代官箴对官员如何在复杂的官场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充满着务实可行的讨论,处处凸显出彼时“人际网络中的清廉智慧”,颇值得今人思考。对于侧身官场之人,各有其职守权责,又各有其隶属,必须处理好与上级、同僚及下级的关系。清代官箴所提出官吏在待人接物方面的基本准则,包含着深刻的清廉智慧。

对上级,首先要忠于职守,取信于上,所谓“获上是治民第一义”[20](《事上官》,P.23)。得到上级的信任和支持,乃为政重要基础和前提。但是,下级不能一味趋迎奉承,必须不玩法、不害民。清人对玩法害民的逢迎之徒,多致批判之词:“每叹居官之人,事上则俯首鞠躬,临民则逞志作威,或则厚敛,或则酷刑,或则苦役,贱之如犬马、刈之如草芥。”[13](《仕学一贯录》,P.22)对上须不亢不卑,事之以道,不以奉承趋迎之法去谄媚上级,而要通过自己的廉洁和尽职,来协助上级处理好地方政务。官吏还应做到“不揣摩上级的本心”,因为“有揣摩之心便工迎合之计,奔竞钻营,无所不至”。相反,“去一分揣摩,即扩充一分天良,即存一分公道,为自己展布事业,为地方维持风教,即为朝廷推广德意矣。”[13](《申饬官箴檄》,P.18)对同僚,绝不能狼狈为奸,而要肝胆相照、秉于至诚。官箴中要求对待缙绅士夫要虚心以诚,待同事要和谦以礼,这样既可求得同僚之帮助,又可端正社会风气,有益于官场清廉风气的形成。对下级,要尽到约束管控之责,尤其是作为亲近之人的“家丁”。清代袁枚把“吏治不清”归咎于家丁与胥吏朋比为奸,所以“不治胥吏,不能治民;不治家丁戚友,不能治胥吏”[13](《答门生王礼圻问作令书》,P.63)。在袁枚看来,家丁是背着主官之意而与胥吏勾结谋利,实则清代家丁时常充当着腐败官员的经纪人而与不法胥吏舞弊分利,有时甚至官员直接与吏沆瀣一气。同治皇帝曾在上谕中直接指出“各省书役舞弊,地方官有明知受其蒙蔽反代为掩饰回护者,并有恃为腹心爪牙者” [21],进而要求官与吏应当保持距离,防止被其拉下水,更为重要者,是要对其加强制度性的约束。官箴时常提及,衙门胥役充职即为思利,无人不思作弊,亦无事不可作弊。作为贤明州县官,为防弊即须精明,尤要明了相关办事程序,防止被在官之吏所蒙蔽,而毁损一世清誉。是故,官箴对所有事务的办事程序皆作巨细靡遗之阐述,告诫州县官,办事时稍有偏离既定程序,胥役则有隙可乘。清代官箴要求官吏实行责任制,须向胥吏交代政务,坚持一人一责,一事一责,并令其具结,保证办事过程决无作弊之事。否则,一经查出,甘愿受罚。 [3](P.97)时人指出,有贪欲之小吏很多,如果官员为其所动,不从大处着眼,就会因小失大,致使上级官员触犯法网。对待下级吏员,要做到因人而异,“老成之吏,宜优待之;贫乏之吏,或体恤之。恩威兼至,而犹不革面革心者,未之有也。且若辈中,亦大有才能,果能留意辨别,加以训诲,而成就之,是又居官者种德之一道也”[20](《待胥吏》,P.29)。

历代官箴都很重视齐家一端,它要求为官者除自律要严外,还要严格管束妻子、儿女等家人,以免行贿受贿,干扰公事,同时严禁家人欺凌民众,侵夺民财。首先,官吏不能以裙带关系用人,即“至亲不可用事”。此举旨在保证用人得其所,便于工作开展,同时也为了避免他们假权谋私,拖带本官下水,更是为了避免他官因投鼠忌器而不能严肃惩治其不法行为,最终导致百弊丛生。因此,大臣们要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不仅要洁身自好,严于律己,而且要严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爱亲朋,不可让他们任意逞威弄权,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亲。其次,为官者不但在家中要率先节俭,还要带领家庭其他成员一起节俭,为官者“身之不俭,断不能范其家;家之不俭,必至于累身”[22](《范家》,P.316)。从提高个人修养到管理好家庭成员,再到国家治理,推己及人,由近至远,清人都有自己的深刻思考。为人不能严于律己,不能妥善处理好亲戚朋友关系,便不足以从政治事,否则即使进入仕途,也必为各种利害关系所左右,最终沦为私欲的奴隶、社会的罪人。纵观当代政坛腐败堕落者,与自律不严及对亲朋缺乏约束、放松警惕亦有莫大关系。

结语

有清一代,清廉为官,作为一种政治文明和政治伦理,在官箴书中被广为提及。“贪则狼藉之声,甚于粪秽;祸害之加,甚于戈戟;防虑之切,甚于盗贼。”[23](《不贪为宝》,PP.187-188)这种观念得到了上至帝王下至臣工百姓的一致认可。然而,对清廉为政近乎管秃唇焦的提倡,恰恰展示出一个并非风清气正的世界。“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语广为流传,便是对彼时官场风气的反映。当时,“求一真正清廉之士,几等于麟角凤毛”[24](《重禄》,P.700)。然而,今人并不能就此否定彼时官箴文化对于传统政治文明的价值。如上所述,我们若能批判地继承清代官箴中关于清廉为官这一传统政治伦理,激浊扬清,含英咀华,并能切身践履,必能有助于塑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官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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