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突破”的研究
2021-01-16客卓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客卓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基于建筑企业实际,有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对建筑企业良好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建筑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特殊性,做好法律风险防控是目前建筑企业的必要出路,也是建筑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所以,基于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目标,要不断提升建筑企业的自身能力,不断优化工作开展方式,促使法务部门能够开展良好的工作,有效缓解自身和外部之间的矛盾。基于此,应该加强对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突破”的研究。
一、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建筑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对于其自身未来良好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建筑行业所涉及的相关业务普遍比较复杂、庞大,这其中自然会存在很多潜在的风险点[1]。同时建筑行业具有市场化的特点,基于现阶段城市化建设的进一步强化,使得建筑行业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政府也对其工作开展提起了更大的重视。而通过强化法律风险防范,能够有效避免一些法律风险,从而企业的经营良好得到了极大的维护。目前,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是有目共睹的,在发展速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必须要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发展要求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同时企业稳步运行,经营业务有序推进也得以切实的保障,企业经济效益充分的提高。
二、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现状
(一)对侵权责任案处理力度不够
从现阶段建筑企业出现频率比较高的法律风险,侵权责任案处理不良占据很大的比例,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客户群体比较庞大,而且范围比较广,如果侵权责任案没有得到及时且良好的处理,那么就会出现十分严重的纠纷,这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甚至在集体上诉的情况下,企业会随之产生很严重的法律风险,从而企业的社会信誉受到很严重的损害。
(二)法律风险防范部门没有发挥出自身的职能
目前建筑企业并没有真正的重视起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相关的部门也没有充分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促使了严重的风险法律,而法务部门的严重失职也并非是建筑企业才有的现象。法务部门缺乏相对严格的行事规章制度,部门人员自身也缺乏对法律风险的重视,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相关人员并没有对一些案件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和严格的处理,从而导致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屡见不鲜,同时企业内部法律风险评估还存在一定的偏差,没有结合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最后,导致企业的良好经营受到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企业的社会信誉度逐渐降低,从而其未来长足的发展目标也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2]。
(三)行业特征尤为突出
建筑企业所具有的法律风险与自身业务息息相关,具有十分显著的行业特征,从目前建筑企业所涉及的法律案件来看,其中合同纠纷占据很大的比例。很多建筑企业在进行合同处理时,都存在不足的地方,其中包括合同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合同执行上,造成合同根本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进而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同时,在投资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对于对方企业的诉求等相关问题没有进行一个深入的调研分析,在没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极大程度加大了建筑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几率,从而之后所开展的风险防范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效性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三、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突破”路径
(一)结合实际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这里所指的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主要还是建立在发生法律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应风险规避的标准、流程等。基于此,企业管理和风险防范得以深入的联系,具体表现为一条主线、两个基础、三个转变、四个矛盾、五个提升[3]。其中一条主线指的是明确法律风险防控的主线;而两个基础指的是着力于提升法务团队能力和素质;三个转变指的是将诉讼案件中的被动角色转变为具有主动防御能力的角色,将法律事务管理中的办案型转变成风险前置以及管理型,将合同管理中的形式至上转变为全生命周期管控;所谓的四个矛盾指的是粗放型管理模式和依法治理之间的矛盾、岗位人才缺失和人才不足之间的矛盾、风险防范和生产需求之间的矛盾、管控和协同之间的矛盾;最后的五个提升指的是,加强促进构建法律制度、促进合法合规经营、促进科学的风险管控、促进价值创造、提升履职能力。
(二)积极攻克法律风险防控难点
攻克法律风险防控难点工作落实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第一,加强团队的构建、强化整体风控水平。任何工作想要良好高效地推进,都需要人才资源作为基础保障,如果缺乏专业的、高素质的、严谨的、忠诚的、完美的法务团队,那么就会难以良好“突破”法律风险的。因此,企业应该着力于构建起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法务团队,并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制建设,同时还要落实科学的法务管理工作,从而能够确保建筑企业的良好发展,让其发展没有后顾之忧。在进行法务团队建设的时候,企业一定要进行相应资源的投入,确保法律工作者自身具备敬畏法律、重视团队、尊重他人的想法,从而能够更加忠于自己的岗位,推动工作得以良好开展,法务团队也能够有序开展接下来的工作。一般情况下,企业领导人要作为开展法制工作的总负责人,落实相应的法制建设,而想要提升整体的风控水平,需要切实落实总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明确法务团队的地位,根据企业的需求来适当的聘请外部律师,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组织体系以及全层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对于各个级别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及时的划分清楚。企业领导人员一定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科学规划、统筹监管,不断优化法律事务机构和相关法务人员工作模式,促使其能够将更优异的能力落实到岗位上[4]。在招聘法务人员时,应该秉承着拓宽视野的方式,无论是外部招聘还是内部调岗,都要确保实际参与到法务工作的人员自身具备夯实的专业能力,不仅能够充分展现自身所具有的专业能力,而且还要关注团队的其他人员,实现团队间的不断提升、成长。企业应该有意识地强化法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对于现有法务岗位存在的人才匮乏、能力较低、职业素养参差不齐的问题,落实有针对性的策略。结合实际需求,经常性的邀请法律行业内的专家进行讲座,并且根据其实际疑惑进行工作指导,针对基层单位存在的一些诉讼案件不明问题,以及法律风险,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他们提供一些比较有价值的意见。同时,海岩根据目前法务团对现状,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培训机会。定期的组织法律讲堂等相关活动,对于重大案件展开讨论,分享一些有特色的案件,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案件进行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引导法务人员要树立起正确的法治理念,对于劳动关系、诉讼任务、合同风险等进行深入的认识。企业在职的法务人员,应该参加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法务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对于考勤不够、考试不合格的法务人员没有资格参与接下来的法务工作,而且对于不合格者还要对他们进行二次学习和考试。两次考试都没有取得合格的成绩的话,则说明其不具备继续参与法务工作的能力,需要调离现有法务岗位。企业可以有效落实法务人员轮训制度,从而能够极大地提升其掌握的知识和能力,并实现全面性的提升。企业应该加强对法律风险和防控的宣传,让更多的职员认识该工作开展所具有的重要性,可以通过开展相应的普法教育实现,促使企业员工能够有意识的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并且将其落实到自己的岗位,约束相关工作的开展,保持住法治工作的底线。对于总法律顾问、法务团队以及外聘律师落实相对应的考核和管理工作,鼓励是最重要的一项,结合激励约束,从而充分调动起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并且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所具有的价值。严格落实层级制治理方式,在依法尊法的基础上开展企业工作,强化法治文化的建设优化。同时法务人员应该保障权责一致,权力与职责之间成正比关系,想要更好地落实权力,就需要严格地履行相应的责任,如果权力行使错误就需要承受相应的惩罚。企业的领导阶层应该重视自己所具有的地位和责任,通过以身作则的方式,逐渐形成积极地、良好的法治思维,之后再开展企业工作时能够具备更大的底气,从而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推动企业得以稳定、有序地运营下去。
第二,加强风险预防,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促使矛盾能够得以良好的化解。强化法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将严格的风险管控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并且通过将合规管理和经营管理进行充分的结合,使得法制建设的落实不仅是依靠法律顾问,还能够让每位负责人都可以参与进来。由此可见,法律部门开展工作已经不是孤军奋战,而风险管控工作也从风控部门延伸到其他相关部门,在协同工作、相互监督的情况下,风险防范得到更为强硬有力的保障。对于一些相对比较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充分的优化完善,同时简化经济合同和法律审核等相关流程,促使法律审核能够成为重要保障,而且不是形式主义。在针对经济合同和相关决策进行风险法律审核时,需要不断强化与企业运营充分的结合。对于各个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和严格的管理,从而对于其中潜在的风险能够及时的发觉,促使潜在的风险点可以充分的解决,集合起各方的力量,促使案件办理可以得到更加全面的维护,法务风险被抵御在外。对于内部的管理工作也要做好,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印章管理等工作,相关经营点得以相应的监管审核,从而推动经营活动得以良好进行。充分发挥范本的使用价值,有效运用企业相关的标准合同文本。针对劳动用工落实良好的风险防控,有效管理雇佣关系,防止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企业经营中,应该明确最基本的原则,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恶化[5]。对于合规合理的诉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保障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而对于一些诉求不合理的情况,也无须对其进行过度的妥协。在受理范围内的咨询行为,责任单位应该开展良好的协调工作,对其诉求进行详细的解释,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纠纷的进一步恶化。完善相应的法务信息系统,促使风险防控智能化能够得到切实的增强。对于法务工作流程进行相应地梳理和简化,能够清晰的知道部门职责和需求,合同风险模块可以添加到法务信息系统,这样一来可以更好的保证合同审批、签署等环节得以更为高效地进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第三,建筑企业应该充分明确自身的责任,在必要时候应该主动出击,将一些重要案件和积存案件进行有效的处理。对于一些诉讼案件,企业要适当的采取协同办理手段,从而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的保护。对于法务工作开展的权限进行清晰的明确,促使各方责任得到充分细化的落实。将诉讼案件管理规范条例严格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明确诉讼案件中各个主体的地位,其中承办人作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是最为关键的,而分管领导则是次要责任人。法务部门主要承担着案件主办责任,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则是案件主体部门,对于可能存在的违约、违规等问题需要进行严格的处理,承担起自身的责任。这个过程中一般会涉及防控资产、资金查封、冻结等相关风险。对于案件处理的流程进行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确保案件办理全过程得到科学且充分地管理。经办人接到案件通知后,那么要在3 日内将相关案件信息输入到法务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6]。法务部门则要结合案件实际为其提供风险提醒以及方案办理指导函。切实避免有案件不上报、有案件不处理的问题,一旦出现藏匿案件的情况需要严格处理。案件经办人应该负责组织律师团队,与相关部门展开深入地分析,从而寻找出正确的办理思路,将其提交给分管领导对其开展相应的审核工作,并作为案件底稿管理存储。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到拟调解或者落实阶段,法务部门需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的研究,并提交出一份完整的办理方案,经由企业负责人同意之后就可以实施了。针对一些难度系数比较高、复杂程度较高以及涉及比较广的案件,企业法务部门不仅要与相关部门展开相应的分析探讨,同时还要与律师事务所针对其进行沟通研究,以更全面的角度对该案件进行剖析,从而形成一份完善的、科学的诉讼方案[7]。企业法务部门应该明确法律风险的重点,将其中比较关键的问题先解决,在明确的时间下,将责任细化分派到各个主体上,从而确保与企业利益相关联的、与社会利益相关联的、与职工利益相关联的重要案件和积存案件得到妥善的处理。企业应该着力于构建起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将重点放在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上,从而形成完整的、全面的、协同的法务风险防火墙,促使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避免法律风险的袭击,确保内部实现依法经营和依法决策。自身利益和员工利益得到切实地保障,为企业实现更为长远的发展目标奠定夯实的基础条件,为未来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生存环境。
四、结语
通过对建筑企业法律风险的了解,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对企业在行业发展和竞争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很多企业的法律风险实际情况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只有不断优化工作开展措施,充分强化自身风险发掘和治理能力,使得建筑企业更为突出的能力去抵抗各种外界风险,朝着健康发展目标前进。因此,应立足于建筑企业实际,有效探讨风险防范重要性,加强对法律风险“突破”的研究,确保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得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