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与发展的思考
2021-01-16胡昕晔翁晏呈黄彰奕
胡昕晔 翁晏呈 黄彰奕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 200002)
自2007年起,上海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方针,以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底,累计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84万户,处理率84%,其中纳管占39%,就地处理占61%,行政村覆盖率87%。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改变了农村地区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减少了生活污水入河污染,进一步巩固了农村水环境整治成效,改善了农村地区环境面貌。
1 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发展阶段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10多年以来,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各阶段的治理实施、处理工艺和出水水质标准基本情况如下:
1.1 试点摸索阶段:2007—2010年
2007年,结合国家新农村建设,在闵行、宝山等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2009年在郊区面上推开,试点阶段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2007—2010年共计实施12.5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人口39万。试点阶段采用纳管和就地处理两种技术路线,以就地处理为主。就地处理工艺主要采用土壤渗滤等生态型工艺,考虑当时财政资金紧张,出水水质要求不高,故主推资金投入较少的生态型工艺,设施数量上占90%以上。2010年,上海市出台了市级出水水质规定(1.0版),明确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4项评价指标和限制,区分水源保护区和其他地区的差异性评价标准。
1.2 全面铺开阶段:2011—2016年
2011年起,结合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创建等工作,上海市郊区全面铺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48万户,受益人口144万,全市处理率48%。工艺选择由生态型逐步推广至生物型,主要采用生物滤池、接触氧化、一体化膜法A2/O(厌氧-缺氧-好氧)、MBR(膜生物反应器)、人工湿地和土壤渗滤六大类工艺。考虑处理效果、运行维护、服务户数和占地面积等因素,土壤渗滤等生态型工艺的使用出现较大的回落,而与此相对,生物滤池、生物滤池+人工湿地和MBR等生物型处理工艺的应用比例相对增加。2011—2016年建成的生物型处理工艺与组合型处理工艺的设施占比为72%,土壤渗滤等生态型工艺占比为28%。
1.3 高速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
2017年至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连续4年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予以高位推进,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截至2019年底,全市处理率已达84%(按照《2017年郊区统计年鉴》农户总数99.13万户计算),行政村覆盖率87%,建成就地处理设施2万余座。随着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城镇污水厂的不断扩容,考虑养护效果、资金使用效率等,各区以“纳管优先”为原则,不断扩大纳管比例,闵行、宝山、浦东等近郊区的纳管比例已超80%。同时,就地处理工艺已转变为以生态型工艺为主,占比95%以上,MBR(膜生物反应器)、一体化膜法A2/O(厌氧-缺氧-好氧)等处理效果好、占地面积少的生态型工艺占比在50%以上。2017年,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规定》(2.0版),明确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七项评价指标和限制,区分Ш类及以上水质控制区和其他地区的差异性评价标准。2019年,出台了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0版),进一步优化指标、限制和测定方法。
2 主要成效
2.1 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本市农户总数99万户,常驻人口256万,每天产生污水量约26万吨,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前,大部分农户的污水均未经处理直排河道或农田。近年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等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污水直排现象,为农户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村容村貌。
2.2 切实削减入河污染物
相关研究表明,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中COD、TN、TP和NH3-N的排放量占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3.5%、21.2%、50.4%和22.7%。结合“苏四期”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消除劣Ⅴ类河道水体等工作,通过沿河截污纳管、就地处理等方式有效收集处理河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的水体,每天累计减少排放化学需氧量0.4万kg,五日生化需氧量减少0.24万kg,氨氮减少0.01万kg,总磷减少0.01万kg,切实消减了入河污染物,有效提升了周边河道水质。
3 现状情况分析
3.1 处理工艺趋于稳定
按照“纳管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技术路线,目前闵行、嘉定、宝山3个区的纳管处理率在70%以上,就地处理工艺主要有生物滤池、接触氧化、一体化膜法A2/O(厌氧-缺氧-好氧)、MBR(膜生物反应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六大类。其中人工湿地和土壤渗滤为生态型工艺,其余四种生物型工艺。结合处理效果、维护情况、建设用地等情况,在近5年的污水处理工程中90%以上采用生物型(组合型)工艺,较多采用的是一体化膜法A2/O、MBR、生物滤池工艺。
3.2 建设程序总体规范
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由区立项审批,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由水务部门实施行业监管。
3.3 技术管理要求明确
行业管理部门提出了技术管理要求,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要求、出水水质要求、设施设备设计要求、运行养护要求等。同时,还对生物滤池、接触氧化、一体化膜法、MBR、人工湿地、土壤渗滤六类工艺的适用范围、设计参数、防渗、填料和维护等做了具体规定。
3.4 运维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养护责任主体为区和乡镇。各区因地制宜制定了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巡查检查等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经费和运行养护队伍,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2018年,出台了本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体系、运维管护要求、监督考核和资金保障等内容。
4 对策和建议
4.1 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按照国家要求和市级专项审计情况,各区目前正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专项规划,确定各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更新改造、运行养护等规划内容,进一步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和村庄布点、集中居住规划和区域规划等有效衔接。规划报批过程中,横向充分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纵向征求乡镇、村委会的相关意见,确保建设实施内容科学合理。
4.2 研究新一轮政策机制
近年来,针对本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特点,上海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技术管理要求、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出水水质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019年,随着《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出台,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条例范围,从法律层面予以要求,须结合新条例,研究制定新一轮资金政策、技术要求、行业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内容,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不断巩固提升。
4.3 适时开展设施后评估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民众对水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标准也三次优化完善。随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推进,各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也经历了不断变化升级的过程:采用的处理工艺已逐步从生态型转变为生物型或组合型,处理规模已逐步从分散转变为相对集中,出水水质已从原有标准提升了一个级别。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养护等相关情况,有必要及时总结评估各类已建设施和技术工艺的优缺点,适时优化调整推进目标和技术路线,以期不断优化治理工作的的民生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提高农村居住人员生活水平。
4.4 健全设施管护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制度。加大对乡镇和运维养护队伍的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加大运维养护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规范运维养护单位管理。加强对养护单位的资质、能力把关,确保有专业化养护水平的队伍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养护工作。加强对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着力提高养护成效。加强纳管设施的管护成效。对于纳管处理的管网及配套设施的养护管理,建议各区纳入市政污水管道养护范围,统一管理。
4.5 开展养护定额分析研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繁多,养护技术要求高,各项成本费用较为复杂。有必要对各类设施开展运行养护各项成本调查,针对不同处理工艺,从运行电费、人员经费、维修养护费用、水质监测费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统计,并形成运维养护定额。目前课题组正在对典型工艺开展针对性调研。
4.6 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广、量大、点散,随着近年来设施量的不断增加,人工运维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均也不断提升,为落实党中央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管理部门可以借鉴浙江等外省市的示范化经验,研究制定信息化监管模式及方案,通过智能监管平台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做到“全过程掌控、动态化监管”,保障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4.7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报道,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浓厚氛围,主动向社会各界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动作为、主动引导,提升群众对这项工作具体内容、社会效益、民生效益的了解程度、感知程度、认可程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后期养护工作,充分发挥村民主动性,提高村民对房前屋后化粪池、隔油池的清掏、疏通工作参与程度。
5 结 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较好地改善了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和河道水环境生态状况,使得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较大提升。同时,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推进,个别问题也逐渐显现。本文对现状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对下阶段发展提出的针对性较强的建议,可为国内外今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