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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索引性:卡夫卡《在法的门前》中意义的变形

2021-01-16

关键词:德里达守门人约瑟夫

连 旭

(复旦大学 外文学院, 上海 200433)

《在法的门前》(VordemGesetz/BeforetheLaw)是弗兰兹·卡夫卡书写的寓意故事,最初是卡夫卡于1914—1915年期间撰写的长篇小说《审判》中的一部分。该寓言于1915年单独发表在犹太复国主义周报《自卫》(Selbstwehr/SelfDefense)上,1919年又发表在《乡村医生》(EinLandarzt/ACountryDoctor)集子里。卡夫卡死后,《审判》于1925年正式发表。

在这个寓言中,一名乡下男子试图通过一个敞开的门来进入“法”,但被一个守门人拦下。男子年复一年地在门外等待进入的许可,却一直未果。死前,他询问守门人为什么除了他以外从来没人申请进入这个门。守门人回复说:“没人能被允许通过这里,因为这个入口是专门为你准备的。现在我得去把它关上了。”

这个谜一样的寓言引发了无数学者对其进行讨论。一些学者认为应该从宗教的角度去理解文本中的“法”。(1)Stuart Lasine, The Trials of Job and Kafka’s Josef K.,The German Quarterly, Vol. 63,No. 2, 1990; Bruce Kinsey Ward, Giving Voice to Isaac: The Sacrificial Victim in Kafka’s “Trial”,Shofar: An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of Jewish Studies,Vol. 22, No. 2, 2004.“法”其实指的是神的神圣戒律。熟悉犹太教和希伯来语的学者还试图考察塔木德对文本的影响。(2)Eli Schonfeld, Am-ha’aretz: The Law of the Singular. Kafka’s Hidden Knowledge, Kafka and the Universal, eds. Arthur Cools and Vivian Liska, Berlin: De Gruyter, 2016.精神分析批评家指出门象征着婚姻或生活之门,寓言展现的其实是卡夫卡的恐婚症。(3)Jürgen Born, Kafka’s Parable “Before the Law”: Reflections towards a Positive Interpretation, Mosaic: A Journal for the Interdisciplinary Study of Literature,Vol. 3, No. 4, 1970.另一个研究路径是从卡夫卡的犹太身份出发,认为寓言旨在反映犹太人所遭受的压迫。(4)Joseph Waldmeir, Anti-Semitism as an Issue in the Trial of Kafka's Joseph K.,Books Abroad, Vol. 35, No. 1, 1961.还有学者相信卡夫卡在文中批评了犹太人的消极等待,乡下男子错误的预设和被动的等待导致其最终无法进入法门。(5)Iris Bruce, Kafka and Cultural Zionism: Dates in Palestine,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2007.此外,法与文学方向的研究者试图透过此文分析法的性质。(6)参见Reza Banakar, In Search of Heimat: A Note on Franz Kafka’s Concept of Law, Law & Literature, Vol. 22, No. 3, 2010;Gunther Teubner, The Law Before its Law: Franz Kafka on the (Im)possibility of Law’s Self-reflection, German Law Journal,Vol. 14, No. 2, 2013;Geoffrey Brackett, Franz Kafka’s “Before the Law”: A Parable, Pace Law Review,Vol. 35, No. 4, 2015.以上视角并非完全不能相互兼容,一个批评家可以从宗教、社会、法律、精神分析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

现有的研究往往考察独立出版时该文本的寓意,或是在讨论小说《审判》时提及该文本,未能考虑其特殊的出版背景。不同的出版形式和阅读语境必然对读者的诠释有所影响。德里达曾在名为《在法的门前》的文章中讨论过该文本的不同出版形式。然而,德里达的文章旨在解构对文学的本质主义的理解,并未深入探讨《在法的门前》的不同出版形式对文本意义具体产生了何种影响。而笔者在本文中试图说明的正是德里达未能详细展开的这一点。读者在《审判》中读到《在法的门前》和在短篇集或报刊上读到单独出版的同一文本时,诠释倾向会有所变化。(7)为了方便,笔者用独立出版时该寓言的名字“在法的门前”指称《审判》中的同一文本,虽然后者在《审判》中并未有单独的标题。文本的意义如索引词(indexical)一样部分取决于文类和语境。笔者借用了语言哲学中的“索引性”(indexicality)术语来概括这种现象。苏珊·亨特·布朗(Suzanne Hunter Brown)的文章也启发了本文的研究,布朗以经典作品《苔丝》为例,同样考察了不同文类对同一文本意义的影响。

一、意义的索引性

大卫·卡普兰(David Kaplan)是索引性研究方面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家之一,他给索引词下的定义是所指“依赖使用环境”的表达,该表达的意义“提供了在各个语境下确定所指为何的规则”。(8)David Kaplan, Themes from Kaplan, eds., Joseph Almog, John Perry and Howard Wettstei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490.索引词的例子包括“我”“你”“明天”“现在”“这里”“那里”“这个”“我的书”“那个平静的蓝色的湖泊”等。英语中的时态也有索引词的功能,“it’s raining”和“it rained”及“it will rain”中时态所指示的时间就取决于说这句话时的具体时间。表达的语境包括说话者的身份、听者的身份、时间、地点。索引性、语境相关性(context relativity)、语境敏感性(context-sensitivity)常常是隐蔽的。例如,当我们说“所有东西都烧好了”的时候, 我们并不是说世界上的所有存在物都烧好了,而是专指为吃饭准备的食物都烧好了。这里量词所指的范围是隐秘地被限制了的。包括卡普兰在内的很多语言哲学家都相信索引性是构建意义的基本元素。试图将索引性研究挪用到其他领域的尝试很多,尤其是在语言人类学方面。亚历山大·麦克霍尔(Alexander McHoul)试图将索引性的使用扩大到阅读交流领域:

我们可以把对话或文本中话语的场景性称之为“索引性”。它对阅读分析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建立“话语+成员构建的场景”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它让我们不要关注专业人员建构的文本意义,而是聚焦在我们称为“阅读”的过程中成员的诠释过程。(9)Alexander McHoul, Ethnomethodology and Literature: Preliminaries to a Sociology of Reading, Poetics,Vol. 7,No. 1,1978, p.117. 然而,McHoul用这一术语主要为了考察读者的知识,这样就缩减了语言哲学中“索引性”这一术语原本的覆盖范围。本文中,笔者是在广义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此外,本文中的所有引文均为个人翻译。

文学文本中的索引性是本研究的出发点。文本意义并非固化在文本中,而是部分由语境决定。《在法的门前》一文中,德里达提及了文学作品的索引性本质,但该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解释“延异”(différance)的概念并解构本质主义的文学观。对德里达来说,站在法前和站在文学文本前很相似,因为法律和文学都缺乏本质,它们的意义在延异的过程中生成。意义是由词的差异而非逻各斯中心主义认为的本质所构成的,意义在一系列符号的链条中不断延缓。法律概念的建立,是基于其与对话或文学等事物之间的差异,而文学概念的确立同样要依靠它与历史和科学报告等事物之间的区别。文中,德里达列出了读者在阅读《在法的门前》时的四个不言自明的印象或看法。第一,该文本“有自己的身份,特点和统一性”。(10)Jacques Derrida,Acts of Literature,ed.,Derek Attridge, New York: Routledge, 1992, p.184.其次,该文本有一个作者。这里,德里达指出作者和版权的概念实际上是在很晚的时候才确立起来的。其三,该文本中的事件是被叙述的,而这种叙述属于文学的范畴。德里达对这种预设提出了质疑:“是谁凭何种标准决定、判定这一叙述属于文学?”(11)Jacques Derrida,Acts of Literature,ed.,Derek Attridge,p.187.德里达认为这些问题是无法得到解决的。最后,该文本有一个标题。德里达评论说同样的词组或单个的词(标题只有一个字时)“如果出现在其他位置就会失去标题的价值”。(12)Jacques Derrida,Acts of Literature,ed.,Derek Attridge,p.189.德语标题中的Vor dem Gesetz同样出现在了寓言正文的第一句话里,但我们对这个表达的感觉却改变了。意义永远被各种规则和语境所限制和塑形。在文章稍后一些的段落中,德里达谈及卡夫卡寓言的不同形式:

我们发现同一内容处于不同的框架中,有不同的分界系统,尤其是没有正式的标题(除了那个几百页书籍的名字以外)。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同样的内容产生了完全不同的作品。两者之间的不同不在于内容,或是形式(表意的表达,语言或修辞的现象)。不同在于框架和指称性。(13)Jacques Derrida,Acts of Literature,ed.,Derek Attridge,p.213.

德里达指出独立出版和在小说中出版的文本之间几个形式方面的区别:独立出版的寓言有标题,小说中则没有;小说中的文本被嵌入主人公K和牧师的对话中。但是,德里达没有阐明这些形式上的区别会让读者产生何种不同的诠释和理解,而这就是本文试图加以补充的。

苏珊·亨特·布朗在《“苔丝”与〈苔丝〉:一个文类实验》(“‘Tess’andTess:AnExperimentinGenre”)一文中探索了文学文本的索引性。在这篇文章中,她实验性地截取了《德伯家的苔丝》中的一个片段,对比了将文本当作短篇小说读和当作小说中的一部分读时,读者的阅读体验和阐释倾向有何区别。布朗发现在阅读短些的文本时,读者更加注意文本细节和语词联系。而在阅读长些的文本时,读者会更注意寻找其中的因果联系和逻辑关系,以此来更有效地处理大量信息。此外,“语词相同文本中某个细节的‘意义’可能会随着其所在整体文本的不同而改变。”(14)Suzanne Hunter Brown, “Tess” and Tess: An Experiment in Genre, Modern Fiction Studies,Vol. 28, No. 1, 1982, p.34.只有当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将这一场景放入整个情节的发展脉络时,才能理解马之死一幕的全部意义:正是因为苔丝对马的死亡感到内疚,所以,她答应父母去德伯家寻求帮助,从而逐步走上了悲剧之路。小说中的其他内容改变了读者对截取部分的理解。

二、 独立出版的寓言

正如上文介绍,一些批评家曾经在文学索引性问题方面进行了探索;然而,这些尝试都有其不足之处。例如,德里达虽然选择了极佳的文本材料《在法的门前》,但其讨论偏于理论,未能详尽分析《在法的门前》不同语境下读者的意义理解到底有何具体变化,因而,总有抽象假设之嫌;与之相反,苏珊·亨特·布朗虽然具体地展开分析,但其从《苔丝》中截取一段假定其独立成篇,分析材料不甚理想。因此,本文在受两位学者启发的基础之上,以《在法的门前》为分析文本,具体展开探讨读者在不同语境下接触到该文本时意义理解上产生的趋势差异,以透视其中体现出的文学索引性问题。这一部分聚焦文本作为独立短篇发表时读者的意义理解,下一部分则分析文本作为长篇小说的一部分发表时读者的诠释倾向,两者对比,以突显阅读语境对文学文本意义的影响,即文学的索引性特征。

《在法的门前》最早于1915年独立发表在犹太复国主义周报《自卫》上。出版后,无数学者和评论家对其进行了各种不同的解读,大量诠释也反映出该文本的含混性。根据诠释者对谁应该为寓言中乡下人的困境负责的解读,可以将各种诠释分为四类。第一组认为守门人应该负主要责任。守门人被看成是父权的代表,他阻止男子(可能代表儿子,也就是卡夫卡自己)进入生命之门,或者代表了给平民设置不必要障碍和麻烦的官员。第二组中的读者认为问题出在乡下男子身上。男子的被动等待导致了自己的困局。这里展现了卡夫卡对犹太民族被动等待救赎的批判,正如他在另一篇短篇小说《豺狗和阿拉伯人》中做的那样。第三组中的读者认为该指责的是法律或它代表的东西。法律象征官僚体系,压迫人的社会,或是死板封闭且泯灭人性的宗教。最后一组认为文本并不指责任何一方,而只是客观地展现神秘而矛盾的法律、宗教或社会。法律的功效依赖于它的不可侵犯和不可触碰。它的目的是通过强调惩戒来阻止人们犯罪。法的建构基于对罪和惩罚的假设和虚构。从未进入法门的乡下人是一直遵纪守法、未违犯法律的人,而这正是法律所追求的效果。从信仰的角度来看,寓言展现了神意的不可揣度和神秘的宗教体验。从更宽泛的角度出发考察,寓言再现了人在社会或世界(外在世界或内在世界,后者精神分析批评多有论述)中所感到的无所适从和挫折。所有这些可能的诠释中,哪些最经常为读者所采用呢?

当读者阅读独立出版的寓言时,倾向于将它解读成对消极等待的批评,或是对法律或其象征物性质的揭示,这一揭示是批判或者中立的。倾向于将其解读成对消极等待的批评是由于短篇叙事结尾的功用。结尾是短篇小说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很多学者认为它是塑造了短篇小说文类特征的关键元素。(15)John Gerlach, Toward the End: Closure and Structure in the American Short Story,Tuscaloosa: 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 1985; Frank Kermode,The Sense of an Ending: 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Fiction,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结尾的地位在短篇叙事中比在长篇叙事中更加重要,如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在信中所评论的:

长篇故事的结局什么都不是;它只是一个你可以随意处理和添上的“完全的终点”——它是乐章的尾声,而不是旋律的核心部分;但短篇小说的正文和结尾却对开头来说至关重要。(16)Robert Louis Stevenson,The Letters of Robert Louis Stevenson, Volume III,ed., Sidney Colvin,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1, p.335-336.

这可能是因为对短篇小说来说,整体感和强烈的效果比在长篇叙事中更被强调。小说中有太多的细节和篇章,很难形成太强烈的整体感,而在短篇叙事中这却更容易做到,且被视为文类的特点和优点之一。整体感和压缩在有限文字中的密集内容也让文本效果更加强烈。正如爱伦·坡所指出的,“只有当我们一直想着结尾的时候,我们才能通过让各个事件、尤其是让所有部分的基调符合创作意图的实现,来给情节制造一种不可缺少的后果感或因果感。”(17)Edgar Allan Poe, Poe on Short Fiction, The New Short Story Theories,ed., Charles E. May, Athens: Ohio University Press, 1994, p.67.结尾还是读者最后读到的部分,在读者脑海中留下的印象更为持久。总之,短篇小说的结尾一直深受作者和评论家的重视。

《在法的门前》的结尾是文学史中最震撼人心的结尾之一。在寓言的最后,守门人向即将死去的男子吼道:“没人能被允许通过这里,因为这个入口是专门为你准备的。现在我得去把它关上了。”(18)Franz Kafka,The Trial, trans., Mike Mitchell,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2009, p.155这种结尾被弗洛伦斯·戈耶(Florence Goyet)称为“转折性结尾(twist-in-the-tail)”或“出人意料的结尾(surprise ending)”。(19)Florence Goyet, The Classic Short Story, 1870—1925: Theory of a Genre, Cambridge: Open Book Publishers, 2014, p.44.戈耶提到在开放式结局出现之前,这种转折性结尾一直是传统短篇小说的常用结局。法国的莫泊桑和美国的欧·亨利是转折性结尾的代表人物。伊恩·里德(Ian Reid)指出,出人意料的结尾“促使我们发现已读内容中的一些重要的东西”。(20)Ian Reid, The Short Story,London: Methuen,1977, p.62.当读者,特别是那些熟悉短篇小说传统的读者读到寓言结尾处守门人的话时,会将其看成是一种对寓言谜团意义的揭示。因此,守门人的话会被赋予很高的可信度,甚至是解读文本“真相”的关键。读者倾向于相信守门人和法的确特意为男子打开了法门。那么,到底是谁或什么导致了男子未能进入法门呢?最容易想到的答案就是男子自己。当读者试图确定男子的问题出在哪里时,就会作出男子的消极等待导致了困局的结论。甚至守门人对男子说他可以试着靠武力进门的玩笑话,此时听起来也像是一种建议和邀请。

然而,卡夫卡这则寓言的结尾并非完全传统的“转折性结尾”,因为乡下男子并非完全在消极地等待,至少在初期阶段具有主动性,因而,结尾并不完全可信。卡夫卡遵循了出人意料的结尾的传统,但同时又挑战了传统中揭示性结尾的可信度,挪用了这一传统来增强文本的含混性。文本中很明确地表示乡下人“为了获得进入许可做了很多尝试,他的请求多到让守门人厌烦”。(21)Franz Kafka,The Trial,trans., Mike Mitchell,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2009, p.154.他甚至还试图贿赂守门人,但没有成功。在寓言中,往往是乡下男子而非守门人发起动作。以守门人作为逻辑主语的动词很有限,主要有“站”“说”“笑”等。而以乡下男子为逻辑主语的动词则要多出很多,如“问”“想”“看”“忘记”“说”等。与男子在两者关系中居于劣势相反,男子在二人的互动中实际上居于主动位置。通常守门人的动作和言谈只是对男子行为或语言的回应。守门人就如一个忠实地完成职责的机器人一样,看起来没有个人意志,因此,读者很难归罪于他。而乡下男子实际上积极地寻求进入许可,为改变困境做出过许多努力,因而,也不是应该被指责的一方。如果读者发现了这一点(但阅读若不细致则很难看出),就会寻找其他诠释文本谜团的方法:乡下男子和守门人都没有过错,那么是什么导致男子无法进入法门呢?答案只能指向法律或其象征的东西本身。这时寓言会被诠释成对法或其象征物(官僚体系、压迫性社会、僵化死板并泯灭人性的宗教)的批判,或者被解读成对神秘而矛盾的法、宗教或社会的客观呈现。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分析对诠释的语境进行了简化,并未将读者的种族和文化背景等因素纳入考察范围,但这些因素显然会影响读者对文本的诠释。例如,当该寓言第一次在周报《自卫》上出现时,读者会更倾向于作出以下两种诠释:把文本解读为对种族压迫的谴责,或是对犹太人消极等待的批判。这是由于阅读该报纸的群体主要是政治意识强烈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支持者。事实上,“从1912年以来,《自卫》就是捷克斯洛伐克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官方喉舌,报道所有当地的犹太人相关事宜”。(22)Hartmut Binder, Franz Kafka and the Weekly Paper “Selbstwehr”, The Leo Baeck Institute Yearbook,Vol. 12, No. 1, 1967, p.135.卡夫卡很可能有意选取了适合该报纸章程的文本。他在该报纸上发表了四个短篇,(23)四个短篇作品分别是《在法的门前》(Vor dem Gesetz),1915年9月7日;《一道圣旨》(Eine kaiserliche Botschaft),1919年9月24日;《家父之忧》 (Die Sorge des Hausvaters),1919年12月19日;《往事一页》(Ein altes Blatt),1921年9月30日。四篇都或多或少与犹太人的命运有关,尤其是最后一篇《往事一页》(EinaltesBlatt),描述了面临灾难而消极绝望的人们。报纸读者对内容的预期深刻影响了他们阅读和理解的进程。此外,海因茨·波利策(Heinz Politzer)指出“乡下人”的希伯来语译文是“am-ha’aretz”,这个词有“不懂法者”的意思。使用希伯来语的人倾向于认为这个寓言揭示的是不懂法者就永远无法通向(神之)法或被法接受。这一观点的问题是卡夫卡在较晚的时候才开始学习希伯来语。波利策针对这一问题的说明是,“卡夫卡至少熟悉这个词的意第绪语版本amhoretz;1911年开始,他就大量接触犹太和意第绪语民间故事;而这个表达实际上曾在他这一年11月的日记中出现过”。(24)Heinz Politzer, Franz Kafka: Parable and Paradox,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66, p.174.波利策的观点并非没有道理,它体现出知识储备对意义诠释的影响。

三、《审判》中的寓言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短篇小说的文类特征会对读者产生影响,读者在进行意义理解时会启用符合短篇特征的诠释策略;接下来,笔者想探讨的是读者在长篇小说《审判》中读到该寓言时的反应与阐释,分析何种信息和解读会被前置,以探究文类、阅读语境的变化对读者的意义诠释产生的影响,即文学意义的索引性问题。《审判》叙述了约瑟夫·K的故事。约瑟夫·K突然被逮捕并被法院起诉,却不知罪名为何。约瑟夫·K尝试了各种手段来摆脱诉讼,但所有努力均无甚成效,最终,约瑟夫·K被处决。寓言出现在《审判》倒数第二章“在教堂”。当约瑟夫·K向牧师抱怨法院的不公时,牧师告诉他不要欺骗自己,并介绍说“法的引言部分曾这样谈及被骗”,然后开始向约瑟夫·K叙述寓言。(25)Franz Kafka,The Trial, trans., Mike Mitchell,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2009, p.153.叙述结束后,牧师和约瑟夫·K之间就寓言展开了长达几页的讨论。牧师表示可能不只是这个男子被骗,守门人也可能被骗了,因为守门人似乎没有通往法的更高层级的途径,对法的其他部分也是无知和畏惧的。然而,牧师话语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作为监狱牧师,他也是法律体系的一份子,而他叙述和解释寓言的目的显然是为法庭和自己辩护。值得注意的是,寓言是在基督教教堂被一名牧师讲述的,而并非由犹太教堂的拉比所介绍。如果我们默认约瑟夫·K是犹太人的话,那么牧师实际上是在为基督教压迫犹太人的行为做辩护。(26)卡夫卡很少会在作品中使用“犹太人”的字眼或明确指出角色的种族身份,但显然他的很多作品带有种族身份思考。一个罕见的例外是《犹太教堂中的动物》这个短篇,其中明确涉及犹太元素。

这里,寓言成了小说中的嵌入叙事。约翰·巴思(John Barth)曾总结出三个嵌入叙事与主叙事层之间可能出现的关系:首先,最常见的是“松散关系(gratuitous relation):嵌入叙事和框架故事内容之间无联系或联系很少”。(27)John Barth, The Friday Books: Essays and Other Non-Fiction, New York: Putnam, 1984, p.232.巴思用《一千零一夜》和《十日谈》作为这一关系类别的例子。第二个类别是“相关的、主题的,或解释性的(或警示的,或预言的)关系”(“associative, thematic, or exemplary (or cautionary or prophetic) relationship”);后一种是“戏剧关系”(dramaturgical relation),此时嵌入故事对框架故事中的行为和事件会产生影响或至少有影响的潜能。(28)John Barth,The Friday Books: Essays and Other Non-Fiction,p.232-233.每个类别之间的界限不是绝对的。《一千零一夜》里的嵌入叙事拯救了山鲁佐德的生命,显然也影响了主叙事层。《在法的门前》和主叙事层的关系属于第二类,主题关系或警示关系。

当嵌入叙事和主叙事之间是主题关系时,读者对主叙事的理解会影响其对嵌入叙事的解读。如前所述,这一寓言的解读方式有极多的可能。当寓言单独发表时,读者能够赖以证实或排除诠释假设的信息很少。但当读者在小说中读到该寓言时,他们将它和小说剩下的部分联系起来考量,可以从长篇叙事中找到很多的线索来排除一些不能自圆其说的诠释。这一过程类似于语言哲学家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所说的“原始诠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当某人试图理解某种陌生的语言时,会做出各种假设。(29)Donald Davidson,Radical Interpretation, Dialectica,Vol. 27, No. 3/4, 1973.当新的情形证明之前的假设有问题时,就需要调整整个假设网络来解释新情形。这一过程中总是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同样,对文学文本的诠释也是不断调整假设来逐步解锁意义的过程。更长的叙事给读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来排除不符合整个诠释体系的解读,因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文本的含混性。

因为嵌入叙事和主叙事之间存在主题关系,所以,读者倾向于在两个叙事层次之间进行类比。主题关系被前置了,寓言的内部结构(结尾)和语词方面的特点不再居于中心位置。苏珊·亨特·布朗在评论阅读短篇叙事和长篇叙事之间的区别时说道:

读者在阅读长篇时倾向于通过大的叙事“块”而非字词细节来处理文本,而在阅读短篇时更依赖基于字词记忆的各种联系,心理语言学方面的研究为这一现象提供了更多的解释。文本在记忆中的再现是将短时记忆中的素材“打包”以在长时记忆中存储起来的过程。(30)Suzanne Hunter Brown,“Tess” and Tess: An Experiment in Genre, Modern Fiction Studies,Vol. 28, No. 1, 1982, p.35.

换句话说,阅读短篇叙事时,人们更加注意字词细节,这是因为记忆能力允许这种注意;而在阅读长篇叙事时,由于记忆能力有限,我们的大脑需要整合信息来处理文本,因此,因果关系和逻辑联系会被前置,而很多字词细节会被忽视和遗忘。当读者阅读《审判》中的嵌入寓言时,嵌入叙事和主叙事之间的相似点被前置以便寻找其间的逻辑联系,而不同之处则被认为是不相关或是可忽略的内容。约瑟夫·K和乡下男子之间的相似处是很明显的:他们都遭遇了法的代理,都因这一遭遇而饱受磨难甚至导致个人的毁灭。约瑟夫·K在被逮捕后,无法专心从事工作,需要时刻等待法院的传唤并按传唤前往指定的地点。在第一次逮捕的一年后,约瑟夫·K被两名神秘的法院代理处死。而乡下男子在法门前虚度了一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为法所“处决”。同时,约瑟夫·K和乡下男子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和约瑟夫·K不同,乡下男子是否被指控并不明确,他看上去更像是寻求法律援助或拯救的受害者。然而,他也可能是一个如约瑟夫·K一般认为自己无辜而寻求法院撤诉的被指控者。另一个不同点在于约瑟夫·K对官方的不公更具反叛态度。约瑟夫·K反复挑战法律执行者的权威,在听证会上慷慨激昂地谴责法院的不公,并多次与法律的代理人产生冲突。相反,乡下男子虽然也主动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却从未公然反抗过守门人和法的权威,而是一直非常顺从。此外,约瑟夫·K在道德上并非完全无可指责,而乡下男子的道德问题在有限的篇幅里并未明确谈及。出于对女色的喜好和通过女人攀拉关系的企图,约瑟夫·K多次和各种女人鬼混。从这个角度来说,约瑟夫·K虽然并未违犯法律,却在道德和宗教的层面上犯了罪。以上这些区别都不难察觉,但在阅读小说时,读者会更加关注寓言中和小说内容最相关的信息,而忽视其他部分。寓言中描写的可怕的法律之力及其对人类的毁灭性打击在小说中也重复出现,从而强化了读者对它的印象,影响了读者对寓言内容的阐释。读者因而更倾向于认为该寓言旨在批评(世俗的或神圣的)法律或官僚体系的压迫。

以上假设基于读者将《审判》解读为对法或官僚体系的批判这一预设。这一解读首先是由于读者往往容易与主人公产生认同感,更容易对其产生同情(主人公明显是恶人的情况除外)。此外,约瑟夫·K的罪名一直未被法院披露,而法院又被描写成了一个荒谬腐败的地方,因而读者自然会站在主人公一边,认为法院是压迫性的反动势力。这种解读也是批评家中最常见的诠释。例如,阿伦特就把《审判》看成“对战前奥匈帝国官僚制度的批判”。(31)Hannah Arendt, Essays in Understanding, 1930-1954: Formation, Exile, and Totalitarianism, ed., Jerome Kohn, New York: Schocken, 1994, p.71.对官僚体系的批判也一直被认为是卡夫卡作品中最重要的主题之一。瓦尔特·本雅明就曾经认为卡夫卡的作品是一个椭圆,椭圆的一个圆心被神秘体验所支配,另一个则被现代大城市居民的体验所支配,而现代大城市居民的主要体验是被“深不可测的官僚机器”所摆布,这些官僚机器的操作者自己都不太了解所操纵的机器,更不用说那些受机器摆布的人了。(32)Walter Benjamin, Walter Benjamin: Selected Writings, Volume III,1935-1938, trans., Edmund Jephcott, et al., eds., Howard Eiland and Michael W. Jennings, Cambridge: Belknap Press, 2006, p.325.当然,有些评论家并不认同这种解读。可能的解读是无穷无尽的,因为每个读者的知识储备和个人倾向都是独特的。在以上分析中,我只能选择最主要的诠释和观点来进行考察。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独特”的诠释并不可信。例如,阿甘本在文章《K.》中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阐释角度。他指出在罗马审判中,人们在诽谤者额头上印下字母K(kalumniator 的首字母,意思是“诽谤者”)。(33)Giorgio Agamben,Nudities,trans., David Kishik and Stefan Pedatella, ed., Werner Hamach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p.20.阿甘本接着指出卡夫卡曾经是学法律的,并研究过罗马法,因而一定知道字母K的这种用法。他认为约瑟夫·K的名字暗示他是一个自我诽谤者,K控告了他自己。这种论述看起来非常牵强。角色的名字有各种含义是极为常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选取某个名字一定就是因为某个含义的缘故。约瑟夫·K名字的联想还能找到很多,如K可能是卡夫卡名字的首字母,约瑟夫可能暗指《创世纪》中的同名者,圣经中的约瑟夫在30岁获得权力,而约瑟夫·K在30岁生日那天被逮捕,人生同样发生了转折。这些含义和联想很有趣,但并不是诠释文本的可靠出发点。

综上,当读者阅读独立出版的寓言时,倾向于将文本解读成对消极等待的批判,或是对法律或其象征物性质的揭示,这一揭示是批判或者中立的。而当读者在长篇小说《审判》中读到这篇寓言时,会更加重视嵌入叙事和主叙事层之间的主题关系,将文本解读成对法或对官僚体系的批判。读者对同一内容的诠释随语境或文本呈现形式的变化而改变。文学文本没有完全的本质意义,其意义依靠于语境。本研究展现出卡夫卡作品的匠心独运之处,其中的矛盾、含混和不确定令多种诠释成为可能。卡夫卡尽管遵循了转折性结尾的传统,却将其挪为己用,颠覆了这一传统的常规元素。尽管一个人被指控或被逮捕,法庭却一直未能公布他的罪行。甚至连主人公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也无法明确。正是这种扑朔迷离的风格让卡夫卡的作品如此引人入胜,并成为激发多种诠释路径的文本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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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守门人
A Greedy Story
谁动了约瑟夫的钥匙?(下)
谁动了约瑟夫的钥匙?(上)
德里达前期隐喻思想的存在论维度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文学观解读
——以《在法的前面》为例
近十年来国内德里达研究的三条路径
德里达论隐喻与摹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