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
2021-01-16董永庆
董永庆,苑 波
(潍坊市农田水利站,山东 潍坊 261061)
潍坊市按照部、省统一部署,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具体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积极推广大田喷灌,蔬菜微喷、滴灌和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1 基本情况
2019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潍城等11 个县市区共41 个项目,项目总投资5.7 亿元,发展高标准农田2.93 万hm2,节水灌溉面积1.33 万hm2,目前项目已完成验收。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寒亭等11 个县市区共35个项目,项目总投资5.19 亿元,发展高标准农田2.31 万 hm2,节水灌溉面积 1.35 万 hm2;发展管道灌溉2.15 万h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67 万hm2,年节约水量2565 万m3,年增产粮食3 496 万kg。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业节水整体标准不够高
潍坊市灌溉工程以管道输水灌溉为主,微喷、滴灌占比仅10%左右,规模化高标准的农业节水项目不多。
2.2 农业水价不健全
潍坊市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尚不完善,做不到精准计量;水费的计收远达不到按成本价计收的标准,收取率不高;城市、工业、生活用水等挤占农业水源,没有形成补偿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水费征缴制度不完善,一方面造成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由于乱加价和搭车收费现象变相增加了农民负担。
2.3 农业水权确权难
潍坊市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同时工业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则呈不断增长趋势,大量农业用水通过不同途径转为非农用途,非农用水挤占农业水源没有形成补偿机制,导致农业水权确权难,保障更难。
3 主要措施及成效
3.1 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高度重视,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采取周调度、周通报制度,通报到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进展缓慢项目县实行挂牌督导、现场督导,同时采取约谈等措施,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市农业农村局两次召开会议宣贯《实施意见》,对高标准农田2019 年项目验收、2020 年项目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3.2 及时下达建设任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潍坊市的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照综合因素进行测算,下发通知,将2019 年与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任务分解落实到11 个县市区。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地块,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3.3 严格规范项目评审验收流程
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项目评审服务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二是对原国土、发改、农发、水利部门2011—2018 年实施项目进行调度汇总,形成《2011—2018 年原四部门类似“高标准农田”项目图》。三是采取实地勘察、专业技术审查和政策合规性审核等综合评审方式开展项目审核评审。组织评审机构对申报立项的项目逐地块进行现场查看和核实,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四是细化规范项目验收制度。研究制定下发《潍坊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增加《各种工程质量评定参考标准》。五是严格项目验收。按照局党组会议研究意见,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3 家中介机构分片区验收。中介机构及验收专家严格按照验收办法,验收程序要求开展项目验收。
3.4 加强制度政策制定
一是出台《潍坊市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为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在国家、省办法尚未出台前,研究制定出台了市级管理办法,指导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印发《潍坊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潍坊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严格项目验收,确保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3.5 多项措施推进工程建设
一是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通过督查确保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二是建立项目包靠制度。制定项目包靠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包靠工作方案的通知》,局领导带队分4 个组,分别包靠11 个县(市、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督查。三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召开培训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宣贯。多渠道进行宣传。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落实情况、重点工作进展组织信息向两办报送,并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3.6 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建设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二是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在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注重“建管并重”,建立多种形式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三是探索出台项目后期管护办法。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试行镇村级专业组织管护、专职管护员管护、新型经营主体自管等多种模式。
3.7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首先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国家、集体、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在明晰工程产权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两证一书一台账”制度。
3.8 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工程措施,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加快农业取水许可,实现农业用水有效控制;逐步进行农业水权确权登记、完善水权交易等制度,建立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长效机制。
3.9 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
根据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重点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和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结果,潍坊市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考核中名列第四名。山东财政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潍坊等5 市,每市奖励3 000 万元。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完成2020 年高标准农田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