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丹心映初心
——馆藏王兆卿烈士档案解读
2021-01-16陈凯华
文/陈凯华
王兆卿(1908~1933),字子禄,陕西神木县南乡王家后坬村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神木县早期革命工作者。
在陕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中,有一组特殊的档案单独成卷,它穿越近百年的时空,为我们讲述革命先烈的初心,这就是王兆卿烈士档案。这卷档案分为四部分,分别是王兆卿简历、王兆卿照片、王兆卿在绥德四师读书时的作文习作、王兆卿委任状。
一、王兆卿所处时代背景
王兆卿,因他小时候生天花,脸上留有麻子,地下党的同志们都叫他“王麻子”。王兆卿的父亲王万德,积极拥护革命,支持儿子参加共产党,曾多次在自己家中接待和掩护中共陕北特委的领导人。母亲是一位勤俭贤淑、善理家务的农村妇女。1922年,王兆卿考入神木高等小学,并加入共进社。1924年,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家、著名的人民革命教育家李子洲接办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聘请王懋廷、王复生等共产党员和进步知识分子到四师执教。同年11月,陕北第一个党组织在四师成立,随后,中共绥德地委等组织均设在绥德四师,四师成为当时西北革命的活动中心之一。1925年,王兆卿考入四师,在这里他阅读了《向导》《共产党宣言》等大量革命书刊,思想进步很快,于1925年加入共青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
二、王兆卿在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时期有关档案
此时王兆卿革命思想的体现,就是本卷档案中他在绥德四师读书时亲笔书写的作文习作,这些文章有《绥德市民大会纪实》《我寒假内的工作》《读〈李超传〉后感言》《故事一则》《读了〈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以后》《自己的责任》,共6篇41页,这些文章除第一篇标注时间地点为“1926年4月3日书于绥德四师”外,其余均未标注时间,因王兆卿在1926年9月即离开绥德四师,因此推测这些文章应当是1926年4月至9月间所写。这些文章内容包括组织动员群众集会反对军阀、发动组织农民协会、举办“平民补习学校”、宣传共产主义思想、宣扬男女平等思想及王兆卿参与的革命活动等。这些文章充分体现了我党从成立起就把一心一意为民族谋求解放,为百姓谋取幸福作为自己的宗旨;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为国为民的初心,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高的教育意义。
《我寒假内的工作》这篇文章详细记述了1926年1月王兆卿在学校放寒假时,举办“平民补习学校”、宣传反对压迫、发动群众成立农民协会、开展乡村调查等工作,是陕西党史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王兆卿的诸多优良品质,他对党忠诚,坚决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大革命时期,在陕西党组织的领导下,农民运动发展规模愈来愈大。此时的王兆卿虽然只是一名学生党员,但仍然严格执行党的决定,利用寒假开展农民运动,提高群众觉悟。他深入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举办“平民补习学校”,提高群众文化素质;去其他村镇登台演说,宣传“农民的困苦”“五卅惨案”,潜移默化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农村调查,得知各村所受的痛苦,大半来自绅士、衙役、警察、保卫团……唯绅士、衙役,掌握了乡村第一手资料;在面对基督教徒传教时,立即提出“基督教对我们中国的害处”,体现了王兆卿敢于斗争的鲜明品质;在进行我党的政策宣传时,工作方式灵活,举办“说故事会”,向乡亲们讲“团结的好处”“官绅欺压我们,我们应当怎样对付才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读〈李超传〉后感言》这篇文章中的李超原名惟柏,广西梧州人,去世前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读书。父母早亡,因其父母无子,过继了她胞叔的儿子,名惟琛,号极甫。当李超二十岁还不曾订婚,仍在多方求学时,她的哥嫂都很不高兴,为得所有家产,哥嫂很想让她早点嫁人,因此不肯接济她学费。李超害怕没有学费,忧虑成疾,于1919年8月16日去世。李超去世后,她的同乡将她的日记、书信等文字材料,交给胡适等人,于是胡适撰写了《李超传》。胡适认为:“这一个无名的短命女子之一生事迹很有作详传的价值,不但她个人的志气可使人发生怜惜敬仰的心,并且她所遭遇的种种困难都可以引起全国有心人之注意讨论。”11月30日下午,北京教育界为李超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发起人多达54名,其中不乏北大校长蔡元培等社会名流。在知识界、新闻界的关注下,李超之死成为“五四”时期讨论妇女权益的公共事件。王兆卿作此文时距离李超之死已经有7年时间,此文文笔流畅,颇有气势,体现了王兆卿的文采。但更为重要的是,此文透露出王兆卿对男女平等的深深认同,开篇即表示:“呜呼!人生于天地间,同有五官,同有四肢,同有为英雄为明智之能力,何以男子所为之事,而女子不能为?岂男子生来,即具有上智之本能乎?而抑别有原因乎?以余观之,男女不平等之故也。吾国自数千年来,因为受旧礼教之束缚,及数千年来之恶习,遂有‘男女授受不亲’‘不能自由结婚’……种种谬论。”他认为李超之死原因有三,分别是“女子不能继承先人遗产”“婚姻制度不良”“女子不能受教育”。王兆卿站在了社会改造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他提出“吾中国同胞今后应当如何努力,始能打破此种恶习”,自己写作是“为将来改造社会之资料”,从中可以看出王兆卿对建立男女平等新社会、新秩序的殷切期待之情。难能可贵的是王兆卿作为一名学生,提出的问题却比“五四运动”的主将胡适更进一步,王兆卿提出了“婚姻制度不良”,即封建包办婚姻的问题,认为“将此重大问题,竟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勉强成就,怎能有好结果!”体现了共产党人反对封建包办婚姻的先进性。
《我寒假内的工作》
《自己的责任》这篇文章中,王兆卿开篇就写道:“我们不幸而生在黑幕重重的中国,一切妖魔鬼怪正在社会上演那卖国的悲剧,把我们老可怜的老百姓,任他们剥削,以致到处都有饿死人民,枪弹致死人民的消息。”这篇文章没有老师批改的痕迹,很可能是王兆卿离开学校前后所写。1926年9月,冯玉祥率领国民军联军在五原誓师,当国民军一部路过绥德时,该部的共产党员钱清泉到绥德师范动员进步学生参军,年仅18岁的王兆卿毅然参加国民军联军。这篇《自己的责任》堪称王兆卿的革命自白书。文章首先描写了中国人民遭受军阀混战、卖国、利益集团的层层盘剥、草菅人命等深重苦难,发出了“不知到何时才能止住,恐怕我国已经亡了!”的感叹。而后提出了以救国为己任,一是面向最底层的广大群众,开启民智,发动群众认识到自己的力量。二是帮助穷人铲除财主,消除人剥削人的现象,实现人人平等。三是扑灭一切压迫势力,消灭卖国贼等害虫,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年仅18岁的王兆卿表示“这是我预定将来的责任”,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这伟大的事业,“不枉生活在社会里”,王兆卿这种精神正是中国共产党救国救民的真实写照。
三、王兆卿参加军事斗争时期有关档案
王兆卿参加国民军联军后,随军进入甘肃。在兰州,在共产党员宣侠父等人的领导下,参与组建了中共外围组织甘肃青年社,1927年,被任命为国民军联军第十三路军政治处少校书记官。陕西省档案馆这卷档案中就有王兆卿的委任状。内容为:
委任状
民字第一七七号
委任王兆卿为国民军联军第十三路总司令部政治处书记官。此状。
刘郁芬
中华民国十六年二月一日。
此后不久,部队移驻陕西,王兆卿任国民党联军驻陕总部政治部书记官。大革命失败后,他奉组织指示,任神木南区教育委员。1928年,受组织委派,到宁夏、绥远等地做兵运工作,后因“清党”,再次返回家乡。在家乡期间,他发展了100多名中共党员、建立了六七个中共支部,成立了中共神木南乡区委。1930年,先后到山西、甘肃进行兵运工作。1932年5月,参加靖远兵变,秋末到红军陕甘游击队工作,随后受组织委派在陕北特委工作,任特委执委、军委书记。1933年7月,中共陕北特委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王兆卿被选为特委委员、军委书记。
会议结束后,王兆卿与特委委员、陕北游击队第一支队政委毕维舟一起去安定整顿部队。7月30日,王兆卿一行住在中共米脂区委书记崔明道家里,由于特务告密,次日凌晨,王兆卿、毕维舟、崔明道、陕北特委交通员高禄孝被国民党逮捕,当夜在米脂城内同时被捕的,还有米脂区委交通员高庆恩、区委宣传委员王守义。敌人对他们严刑拷打,他们始终坚贞不屈,没有透露党的秘密。8月3日晨,王兆卿等六人被国民党枪杀在无定河畔,遗体被推到河中冲走,这便是震动陕北的“无定河畔六烈士”事件。王兆卿牺牲时年仅25岁,他的妻子杨全梅时年24岁,她克服重重困难,抚养年仅5岁的儿子王黎明长大,并把儿子送去延安学习,参加革命。
四、后世纪念及影响
王兆卿虽然牺牲了,但是在他的感召之下,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革命中去,其中受他影响最深的是他的弟弟——开国少将王兆相(1909—2009)。王兆相在《回忆我的哥哥王兆卿》一文中写道:“我之所以能走上革命道路,同哥哥兆卿对我的影响是分不开的。我羡慕哥哥的才智,敬仰哥哥的为人,向往哥哥所走的道路。”1926年,王兆卿在家乡组织农民协会时,王兆相就是骨干成员,从事了宣传演讲、传送信件、散发传单等革命活动。1927年—1930年,在王兆卿的资助下,王兆相先后在神木第三高级小学、府谷县第五高级小学、榆林中学就读,于192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在王兆卿带领下,王兆相加入陕甘游击队,当王兆相见到谢子长总指挥时,谢子长对他说:“王麻子这个人很好,我们是在靖远认识的,他很勇敢,敢说敢做,有较好的理论水平,搞兵运工作很有经验。”王兆卿牺牲后,1933年9月,王兆相在神木组建游击队,马文瑞为他改名“王二”,寓意是,老大牺牲了,老二接着干。受王兆卿影响的还有一位少将许培仁(1912—1986),陕西神木人,1961年晋升少将军衔。1926年王兆卿在沙峁镇宣传革命思想时,年仅14岁的许培仁听到了他的演讲,内心深处产生了对革命的向往,便对王兆卿表示他愿意参加革命。1928年,王兆卿创建的神木南乡党组织进行了抗捐和控告土豪劣绅的斗争,许培仁成为骨干之一。1933年12月,许培仁参加了王兆相所领导的红3支队,正式走上了革命道路。
1941年春天,为纪念王兆卿等烈士,陕甘宁边区政府在绥德烈士纪念碑上铭刻了“无定河畔六烈士”的英名。1983年8月,“无定河畔六烈士”英勇就义50周年之际,榆林、米脂、神木分别举行纪念座谈会,在米脂建六烈士纪念碑,在神木烈士陵园为王兆卿立纪念碑。时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马文瑞撰写《回忆无定河畔六烈士》文章,深情回忆了六烈士同敌人坚决斗争、宁死不屈的英雄事迹,号召大家要“学习王兆卿、毕维周等六烈士的革命精神,学习他们为共产主义理想英勇献身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岁月可以使档案发黄变脆,但伟大的精神永远熠熠生辉,这些珍贵档案是王兆卿烈士为国为民初心的载体,它穿越时空,永远为我们讲述着王兆卿烈士的伟大革命精神!
谨以此文纪念王兆卿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