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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问题去办案

2021-01-15李行

方圆 2021年24期
关键词:胡某讯问李某

李行

从事检察工作初期,我曾做过几年检察宣传工作,那时候看着一篇篇稿件陆续被刊发,心里虽然很有成就感,可总觉得缺少点什么。直到后来参与到具体办案工作中,我才慢慢找到曾经的那种踏实。

在办案时,我深刻体会到不能只停留于案件的表面,更应该走进每一位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充分听取他们的真实感受,让他们能够感受到检察官办案的温度。除此之外,还要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带着问题去办案,察微析疑、去伪存真,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考验,这样的成就感才最为踏实。

拿到胡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卷后,我像往常一样迅速翻阅了案卷材料。第一感觉便是案情简单,证据完整,被告人胡某也已赔偿被害人霍某的损失。可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胡某并不承认自己涉嫌犯罪。她说:“我知道我的行为不对,可我是正当防卫,是霍某先动手打的我。”在讯问过程中,胡某一直重复自己的立场。

不认罪,却又赔偿了被害人8万元损失?我第一次遇到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带着疑问,我与胡某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聊天”,其间,胡某也重新描述了案发时的情况。事情的起因是胡某驾驶的车辆与霍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霍某下车后破口大骂胡某,双方争吵起来,霍某先动手推了胡某,胡某一气之下就从后备厢拿出一把铁锹,在追打过程中铁锹伤到了霍某的头部。

“可真的是霍某先推的我。”胡某激动地说道。

“既然你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为何还会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我继续问道。

“当时霍某报了警,后来鉴定霍某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将我拘留了。我老公对霍某进行了賠偿后,我才被取保出来。”

面对胡某的情况,我向她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政策,如果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检察机关会提出从轻的量刑建议。后来胡某联系了她的辩护律师,最终在律师的见证下,胡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案件开庭审理时,胡某也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本以为案件到此结束,可是当我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胡某却提交了一份上诉书。认罪认罚后又上诉,为什么胡某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我打算对胡某案件背后的情况进行一次探究?带着这些疑问,我联系了胡某。胡某说:“我觉得我的行为不是犯罪,我要上诉,我要争取无罪……”说着说着还哭了起来。我急忙劝慰道,“如果你不服一审判决,当然可以上诉,可是你因为认罪认罚享受了从宽政策,如果检察机关同时抗诉,你可能会面临更重的法律处罚。”

听到这个结果,胡某终于向我说出了原因。原来胡某的儿子马上要大学毕业,准备报考公务员,而胡某涉嫌违法的事情也一直瞒着儿子。胡某觉得自己涉嫌犯罪受到处罚的事情,会影响到孩子的将来,她觉得愧对儿子,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想逃避法律的制裁。不过最终,胡某还是撤回了她的上诉请求。

虽然案子已经办结,却留给我深深的思考。我在想,如果胡某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多一些理智,少一些冲动,多一些法治意识,少一些不计后果,可能就不会有今天的遗憾和后悔。

花季少年为何屡次抢夺手机走向犯罪的道路?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6岁的李某正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年纪,却因涉嫌抢夺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由于李某还是未成年人,因此对他的讯问需要通知监护人到场。李某的父母早年离婚,他的抚养权被交给了父亲,可当我拨通李某父亲的电话告诉他李某涉嫌违法犯罪时,对方漫不经心的态度着实吓了我一跳。李某父亲表示,自己在外地忙于生意上的事情,暂时还不能回去,等过几天有空的时候再联系。在李某父亲的言语间,我丝毫感受不到这位父亲对儿子的上心。

后来在阅卷中我发现,李某14岁就辍学了,之后便离家和三位朋友合租在一起。平时李某的爱好就是上网,打游戏,偶尔做点兼职,赚点零花钱。后来他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位大哥,对方号称可以“一夜暴富”,于是李某开始跟着这位大哥四处游荡,也逐渐学会了“一夜暴富”的技巧,那就是在二手手机店以买手机为由抢夺他人手机,然后变卖换成钱。

在第一次抢夺手机得手后,李某作案的次数越来越多,先后实施抢夺行为数十次,涉案金额高达六万余元。对于这样一位问题少年,着实令人头疼。可李某为什么会一步步成为抢劫犯?造成如今的局面他的家人有没有责任?带着这些问题,我再次拨通了李某父亲的电话,并约定好见面时间,在李某父亲的面前,我对李某进行了讯问。

“你平时的经济来源是什么?你为什么在外租房而不在家住?你家长平时管你吗?”当我提出这一连串问题时,李某腼腆地说道:“平时家里没人管我,我只有一点生活费,后来就想着怎么才能让自己在经济上变得独立,于是就和社会上的朋友混在了一起。看到他们自己找到了挣钱的渠道,我也没多想就和他们一起下手了。”

当我询问李某知道自己犯了法害不害怕时,他却满不在乎地表示,“只要警察抓不到我就没事,反正也没人管我,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李某的这番回答,其实也是在我的意料之内的。讯问结束后,李某的父亲急忙来到我的办公室,他含着眼泪说:“平时我只顾着挣钱,疏忽了对孩子的管教,现在为时已晚,我也非常后悔。”

“问题少年”究竟是谁之过?少年有过,家长有过,社会也有过。可是有过之后呢?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努力去挽救,去感化。尤其是身在一线的办案人员,更要怀着一颗温暖的心,打开“问题少年”的心结,用心帮教,耐心指导,贴心服务,我想,“问题少年”一定会走出阴霾,迎来阳光明媚的未来。

而今,李某已经重归社会,成为了一名外卖小哥,通过自己的辛勤付出,开启了稳定致富的美好生活,对于李某的转变,我也觉得很欣慰。

在检察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案件,带着问题去办案,不怕问题多,就怕思路少,只要我们用心解答每一个问题,疑惑自然就会迎刃而解。“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的确,用心办案,用心感化和挽救,我们也能让别人的人生可以重新开始,收获一份崭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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