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与创业发展研究综述
2021-01-15□文/韩钰
□文/ 韩 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提要]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普惠金融政策的不断推进,我国大众创业的热情也在不断的提高。目前已有学者研究发现,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会对创业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本文根据相关文献,就普惠金融对创业的影响进行综述,旨在为未来的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引言
2014 年5 月,习近平首次提出“新常态”这一概念,指出我国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增长驱动力开始发生转变,由出口、投资拉动变为创新拉动。随之,在当年9 月李克强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概念。可见,创业创新活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2015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中指出,创业创新活动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就业增收,支持返乡人员等进行创业活动,对我国农村地区繁荣发展有着促进作用。由此观之,创业活动的兴起繁荣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
与此同时,由于创业前期要投入一定的资本,因此资金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对创业存在着阻碍作用。而普惠金融的兴起有利于缓解金融约束,其发展对创业活动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2013 年我国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可以承担的成本对那些难以进入正规金融体系的弱势群体提供恰当且有效的金融服务(例如存款、贷款、保险等)。其中,农民、低收入者等均是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群体。2015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这一政策的颁布使得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使得小微企业、“三农”、贫困群体等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供给。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普惠金融借助数字技术等手段,使得其服务能力得到提高,服务成本有所减少,服务范围得以扩大。
目前,数字普惠金融已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2016 年我国提出完善《G20 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数字普惠金融克服了传统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拓宽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借助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设备技术等,数字普惠金融使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群体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在家通过互联网即可享受到金融服务。(2)大大减少了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数字普惠金融使得用户能够在网络平台上完成一系列相应的金融业务,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3)提高被传统金融服务排斥的那些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大数据、云计算等科学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中存在的时间空间限制,有效缓解了金融排斥。因此,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缓解金融约束对创业的阻碍作用。
二、相关概念
(一)普惠金融。目前,对于普惠金融的定义学者们说法不一。联合国和我国国务院等都对于普惠金融的定义有着自己的看法。本文借鉴《规划》等政府相关文件,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普惠金融是指当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小微企业、“三农”和低收入者等特殊群体希望享受到金融服务时,能够在其可以承担的服务成本下,平等地、持续地享受到恰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就是要让更多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务,扩大金融服务的受众群体,形成规模经济,实现金融发展的“普”;同时还要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减少无效损耗,使得金融服务惠及社会各阶层群体,实现金融发展的“惠”。
(二)创业。目前,对于创业的定义学者们说法不一。创业研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研究领域,多个学科均开展了对于创业的研究。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和心理学家等从自身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对于创业的定义有着不同的理解。经济学家主要从创新、风险以及信息等方面来定义创业;管理学家主要从组织的角度,通过组织资源以及组织的价值产出等方面来定义创业;心理学家主要通过人格特征和认知特性等方面来定义创业。本文借鉴Low & MacMillan(1988),将创业定义为“新企业的创造”。
三、相关研究
(一)国外相关研究。 如今,已有很多国外学者研究了金融对创业的影响。国外已有学者研究发现,资金约束是影响新公司建立与成长的重要因素。Black & Strahan(2002)研究发现,具有市场支配力的银行限制了向希望创业的潜在企业家的贷款供应,放宽对分支机构的限制可以减少本地市场高度集中的负面影响,放松管制后,该州新成立公司的比率显著增加。Klapper,et al(2006)研究发现,小公司在承担起成立公司的费用之前,在没有有限责任保护的情况下,被劝阻进入或者必须成长,导致自然进入率较高的行业中现有公司的增长更为缓慢。Welter & Smallbone(2011)研究发现,金融环境会对创业者的创业活动产生一定影响,企业家在面临着金融体系不足的情况下,会通过连续创业来积累创业所需的财务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可能会先从事简单的贸易或服务业,通常包括非法小额贸易,然后再进行更为复杂的风险投资,例如制造业等。Beck,et al.(2018)研究发现,除了直接改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机会外,提高小微企业关于金融服务和支付服务的获取,对于其财务约束的缓解以及企业绩效的刺激都至关重要。由此可知,国外学者已研究发现,贷款供给和金融服务不足等会对潜在企业家的创业行为以及企业绩效等造成一定影响。
(二)国内相关研究。 目前已有国内学者研究发现,金融约束或信贷约束会对创业产生负向影响。张龙耀、张海宁(2013)实证分析发现,家庭的实际财富水平对于家庭成员的自我雇佣行为有着正向影响的作用,即家庭的财富水平会提高家庭创业的概率。由此可以看出,金融约束是决定家庭是否创业的重要条件。同时,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地区来说,金融约束对于家庭创业的阻碍作用较小。翁辰、张兵(2015)研究发现,家庭贷款可得性对于家庭创业决策有着负向影响,即信贷约束会降低家庭创业的概率;另外,金融支持或提高金融可得性会对创业产生正向影响。刘新智等(2017)研究发现,对于农户的创业选择及其创业绩效来说,金融支持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卢亚娟等(2014)实证分析发现,金融可得性会提高家庭创业的概率。
普惠金融的发展使得社会各阶层群众享受到可负担且有效的金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贷约束对家庭创业产生的阻碍作用,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入在普惠金融对创业产生的影响上。
1、宏观层面。 谢绚丽等(2018)对于省级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对于创业活动的繁荣有着明显的积极影响;同时,对于小微企业及城镇化率不高的省份来说,数字普惠金融对于创业有着更强的促进作用。邓晓娜等(2019)对于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普惠金融对于居民创业有着直接的正向影响;同时,普惠金融的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和人力资本的提高,从而间接地促进了居民创业。张林和温涛(2020)实证分析发现,普惠金融对于居民创业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当地区市场化程度和创新能力以及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未达到相应的门槛值时,居民创业概率不因普惠金融的改变而改变;当达到相应的门槛值时,普惠金融对于居民创业有着显著的积极影响。冯永琦和蔡嘉慧(2021)研究发现,在东西部地区,第三产业占比会加强普惠金融对于创业的促进作用,而在中部地区,第三产业占比会削弱普惠金融对于创业的促进作用。
2、微观层面。 近年来,我国已有学者发现普惠金融对创业存在着积极的影响。创业对于我国的经济转型与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应不断促进金融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从而使潜在创业者摆脱融资约束,以此激发其参与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张正平和石红玲(2019)基于家庭层面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从家庭信贷可得性、商业保险覆盖面和支付便利性三个方面来衡量家庭普惠金融水平,结果表明家庭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家庭创业的概率。尹志超和张栋浩(2020)研究发现,家庭普惠金融水平会显著影响家庭对于工商业经营参与的积极性,而且对于贫困家庭的激励作用更大。
四、小结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运作模式,弥补了目前传统金融架构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为创业创新活动的兴起繁荣提供了重要支撑。数字普惠金融能够解决传统金融运行中的部分弊端,无需线下进行业务办理,依靠互联网就可以实现借贷、支付以及转账等业务,从而解决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金融服务不足等缺陷,从而提高当地的创业活力。
随着普惠金融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创业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掀起大众创业的热潮。通过对国内外关于普惠金融与创业关系的文献梳理,本文发现信贷约束可能会阻碍创业概率的提高,因此提高贷款可得性有利于激发居民的创业热情;普惠金融的发展降低了社会各阶层享受金融服务的门槛,使人们可以平等地享受到金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贷约束对创业的阻碍作用,因此普惠金融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创业概率的提高。同时,学者们对于普惠金融对创业的影响机制分析也逐渐深入,探究其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研究发现普惠金融通过经济增长和人力资本提高等途径来影响创业;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产业结构下,普惠金融对于创业的影响存在着异质性。
但纵观现有文献,当前对于普惠金融如何影响创业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从研究方法来看,目前关于普惠金融如何影响创业的研究多为实证研究,研究方法较为单一;其次,从研究主体来看,现有研究关注的创业主体多为小微企业、居民个体以及家庭等,研究主体较为单一;最后,从研究内容看,现有研究大多关注普惠金融对创业带来的影响以及其影响机制,研究内容较为单一。
目前,有关普惠金融的相关研究方兴未艾,关于普惠金融与创业关系的研究仍有待丰富。未来的研究可以从研究方法、研究主体和研究内容等方面对现有文献进行补充发展,深入探究普惠金融与创业的内在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