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药经营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1-01-15陈建波高彤辉黄钊贞
陈建波,赵 莉,高彤辉,黄钊贞
(1.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 201103;2.上海市农药检定所,上海 201103;3.上海市奉贤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上海 201400)
农药是当代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农药的广泛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着农业的生产,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病虫草害对农作物的危害,为农业生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伴随着农药的广泛使用,种植户乱用、滥用农药的行为时有发生,常见表现为农作物药害和农药残留超标,严重影响着农业的有序生产以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建立农药经营可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加强农药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7年修订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指出,要求农药经营者申办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配备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扫码设备,从而为建立和实现农药经营可追溯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为了切实加强本市农药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自2018年开始着手建立上海市农药信息管理系统,力求通过利用技术手段,整合不同版本电子台账系统软件的数据对接,实现统一归并管理,确保上海地区的经营数据集中、完整、及时、准确地上传至农业农村部中国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并实现农药全链条的可追溯。
1 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背景
2018年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发证以来,考虑到给予农药经营者充分的选择权,全市在电子台账系统的使用上未做统一规定,因此也导致了不同公司开发、不同功能类型的电子台账系统进入本市农药经营市场,从农药管理角度而言,带来了数据在查阅、调取、统计、分析等方面的诸多不便。
1.1 上海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 截止2020年6月,上海已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620余张,共有农药零售经营门店600余家,批发企业和仅从事外贸出口的农药经营企业250余家,从事农药连锁经营的企业27家,内含约300家分支机构。
1.2 电子台账系统使用情况 上海农药经营者使用的电子台账系统有10余种之多,其中用户量较多的主要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农资进销存管理系统(简称“进销存系统”)、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农资大掌柜(简称“农资大掌柜”)、上海劲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店管家(简称“店管家”)、上海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简称“投入品平台”)、上海若佳飞电子有限公司为浦东新区开发的启明农资补贴销售平台(简称“启明农资”),还有少数用户使用的其它公司开发的电子台账系统。经统计,“进销存系统”使用比例约占40%、“农资大掌柜”约占20%、“店管家”约占30%,上述3个主要电子台账系统占总的比例约为90%,其中“进销存系统”在从事农药进出口贸易的经营企业中使用比例较高,而“农资大掌柜”和“店管家”在农药零售门店中的使用比例相对较高,占比达到80%。另外,“启明农资”主要应用于浦东新区两家连锁经营企业。
2 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上海农药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主要构架内容涵盖以下两大部分:一是整合流通端的农药电子台账系统,通过将不同版本的电子台账系统端口进行信息数据的有效对接,为实现可追溯体系建设管理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建立市级农药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模块的开发、优化和完善,已具备台账数据的基本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并作为本市农药台账数据上传和管理的平台,不仅拓宽农药可追溯系统在农业生产和农药监督执法的应用范围,还为农药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等领域的可追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1 上海市农药经营可追溯体系的基本构成 上海市农药经营可追溯体系主要由农药电子台账管理系统、市级农药信息管理系统构成(图1),市级农药管理系统下由农药经营数据管理、经营企业管理等模块组成,农药电子台账系统是市级农药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来源,是整个追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快速实现电子台账管理系统数据整合
2.2.1 扫码输入和其它数据库的互联互通 在主流的电子台账系统中,基本实现了通过扫描农药包装二维码创建商品、进货入库和销售出库,从而充分利用二维码的便捷性,准确、快捷的实现农药产品信息的输入,为农药便捷地监管提供了基础。“进销存系统”还充分利用农业部门的农药登记数据库、生产和经营数据库等,实现农药登记数据、生产企业数据、经营企业数据的自动导入,既减少了使用者的数据输入工作,也减少了因人为录入而导致的数据错误,从而保证数据录入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2.2.2 一体机、电脑终端和手机终端多种模式可选 由于存在多种农药经营模式,不同经营模式的用户对电子台账系统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市场上的软件提供了不同的功能需求,如“进销存系统”提供了电脑单机版的操作模式,只需要有电脑就可以免费安装使用,使用和维护成本较低,操作方便快捷;“店管家”则提供了电脑网络版和手机APP版,数据能够实现自动同步,云端存储,提高了操作的方便性,并且APP版不受空间限制,可以随意移动,只要有手机和电脑均可使用,不需要额外的硬件投入,成本较低;“农资大掌柜”和“投入品平台”则提供了一体机的销售模式,降低经营人员对电脑知识的要求。因此,经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操作习惯选择不同的电子台账系统,满足了市场多样化需求,有利于电子台账系统的推广使用。
2.2.3 可满足不同经营模式下实名制的要求 由于上海特殊的地理位置,从事农药贸易的企业较多,这类企业面向的客户主要为国外客户,所以在推行实名制的时候,可以采用护照的形式,而从事零售或批发的经营企业的国内客户也分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普通购买者以及合作社等企业客户,对不同的客户主体要求录入的信息不同,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企业还需使用身份证识别器进行身份识别,所以“进销存系统”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在台账系统中可以分别设置,满足了不同经营模式对实名制的需求。
2.2.4 减少数据录入,提高操作性 电子台账系统充分利用现有农药登记、行政许可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简化数据录入,既提高了数据录入的效率,保证了录入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了农药经营门店的使用体验。
2.2.5 统一数据上传标准,实现数据实时、自动上传 上海要求各电子台账系统开发商均需要按照数据对接标准,实现电子台账系统与农药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经营数据的实时上传;在数据上传中,设计了手动上传和自动上传,既充分考虑了用户的使用体验,也充分保障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3 强化市级农药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运用 上海农资管理信息系统既能够按照《条例》的要求,将农药经营数据上传至农业部指定的平台,也可以实现农药经营企业的进销存台账在农药追溯和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该系统包含了农药进销存台账数据上传平台、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农药经营人员的管理、农药经营台账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作为基础的信息系统,该平台还将用于上海种植业生产管理系统、种植业监督执法平台和农业一张图等领域,拓展延伸农药经营台账的应用。
2.3.1 开放数据上传接口,实现农药电子台账系统数据的上传 为了实现不同的电子台账系统均能够上传农药进销存数据,上海制订了农药经营数据对接标准,并且开放数据对接接口,无论选择哪种电子台账系统,只要能够实现对接,均可实现农药经营数据上传至指定平台。目前,本市农资门店使用的主要几种电子台账系统均实现了对接,能够实现数据上传。
2.3.2 经营数据实时上传,充分实现农药可追溯和服务农业 为了充分挖掘农药经营数据的价值,服务于上海农业,上海农药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利用大数据的分析手段,更好地将经营数据应用于农业生产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也可以通过平台追溯,实现全市范围的预警和产品追查。
2.3.3 提供基础数据库的作用 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农药经营企业数据库、农药生产企业数据库、农药台账数据将成为上海农业一张图、种植业生产管理系统、种植业监督执法系统的基础数据来源,提供实时、可靠的基础数据。
3 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多种电子台账系统并存,增加了经营数据上传的复杂性 市场上存在的多种电子台账系统,虽然为经营企业提供了多种选择,也满足了不同的用户需求。但不同电子台账系统在功能设计、软件架构、数据格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虽然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接口进行了对接,但是在实际的数据上传过程中,还是会存在数据上传不成功、上传过程中数据丢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造成了影响,多种电子台账系统的存在,增加了对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机率。
3.2 农药标签二维码存在的先天不足,影响了全程可追溯体系的建设 由于《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只规定了二维码的格式和生成要求,没有统一规定二维码的生成来源。因此,不同农药生产企业生成的二维码在内容和格式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流通环节中,部分标签上的二维码识别率不高,加上目前尚没有强制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箱码,致使在批发流动环节和批量销售的环节,难以通过扫码方式进行便捷操作,影响经营企业的使用体验,造成中间追溯链条断裂,无法真正实现全程全面可追溯。现有二维码的编码规则,无法通过扫码获取产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只能通过手动输入,容易出现输入错误或人为篡改,无法保证获取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影响了全程追溯的效率。
3.3 电子台账系统的整体使用意愿不高,影响了数据的完整性 虽然农药经营企业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时,电子台账系统作为必要条件,均已经配备了相关的硬件设施。但是,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部分从业人员以年龄偏大、操作不熟练、生意忙的时候来不及记录等借口而未能及时、完整、正确地进行电子台账登记,影响了数据的完整性。
4 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对策
4.1 提高农药标签二维码的质量和赋予二维码更多的内容 农药标签二维码,在整个农药可追溯体系建设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应对农药标签二维码的印刷质量和二维码的大小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保证二维码读取效率和识别准确率。尽快出台农药包装箱码的相关要求,使批发和批量销售环节能够通过二维码进行流通,赋予农药标签二维码更多的内容,如通过扫码读取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保证经营数据的有效性,提高使用的便捷性,为农药经营环节实现全程可追溯创造条件。
4.2 制订农药电子台账系统行业或地方标准,提高台账数据质量 制订农药电子台账系统行业或地方标准,明确电子台账系统的基本数据要素,规范不同电子台账系统的数据格式和功能要求,从根本上提高台账数据的质量。
4.3 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与执法力度,提高电子台账系统的使用频率 农药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及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农药从业人员使用电子台账系统的意识和操作水平,提高电子台账的使用率和台账数据的录入及时性、完整性以及真实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