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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真情才动人

2021-01-14司艳平

作文周刊·八年级版 2021年42期
关键词:飞鹤鹌鹑杉树

司艳平

左读范文

丛林里的唱诗班

到了9月,黎明的到来便很少依赖鸟儿的帮助了。一只麻雀心不在焉地唱着歌;一只丘鹬高高地飞回日间栖息的灌丛,叽叽喳喳地叫着;一只横斑纹猫头鹰,可能会用最后一声颤抖的叫声来终止夜晚的争辩;但是,其他的鸟儿几乎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唱。

有时候,在大雾弥漫的秋天清晨,你会听见鹌鹑的合唱,但不是所有时候都能听到。十几个女低音突然打破了沉默,它们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对白天将至的赞美热情。在经历了一两分钟的短暂欢愉后,歌唱戛然而止,就像开始那样突然。这种难以捉摸的鸟类音乐往往具有一种极为特别的优点。树梢顶端的歌者往往最容易被人发觉到,但同时也最容易被人忘掉,因此,它们具有显而易见的平庸性。人们往往更钟情于这样的歌者:从迷蒙的阴影里倾泻出来银铃一般的和弦声音的夜鸫;从云层背后发出嘹亮的喇叭声的飞鹤;从迷雾深处发出低沉的隆隆声的榛鸡;还有从寂静的黎明中发出赞颂玛利亚之音的鹌鹑。没有哪个自然学家观看过这个唱诗班的演出,因为这是一群静静地待在草丛中的不易察觉的隐居者,任何试图接近它们的行为,都会导致这里顷刻间陷入沉静。

到了6月,当光线强度达到0.01烛光强度时,我们推定,知更鸟要出场献声了,而其他歌者们也会按着可预知的顺序轮番出场;而对于鸟群是否会合唱,我们则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鸟在清晨所表现出来的沉默令我非常失望,不过或许这也表明,期待某些事物通常要比真正得到了某些事物更有价值。因此,为了实现聆听鹌鹑歌唱的愿望,即便在清晨的黑暗中爬起来,也是值得的。

秋天,我的农场里总会有一群或者数群鹌鹑,但是它们在黎明时分的合唱总是被安排在很远的地方。我想,这应该是鹌鹑想尽可能地将栖息地选得离狗远一点的缘故,后者对它们甚至比我对它们还感兴趣。记得那是10月的一个清晨,当时我正坐在屋外的营火旁喝着咖啡,一个合唱团突然在我面前不到投石之距的地方唱起歌来。它们栖息在一棵白洋松下的树丛里,或许是因为当时露水太重的缘故吧,它们想靠近火堆,让羽毛变得干爽起来。

我们为合唱团能在自家门前的台阶上发出赞美之声而倍感骄傲。不知为何,从那以后,松树的针叶仿佛在秋色的映衬下显得更蓝了,而松树下那片由覆盆子织就的红毯,也显得愈发红了。

(作者奥尔多·利奥波德/美国,选自《沙乡年鉴》)

亮点借鉴

整篇文章生动有趣,作者在轻松的氛围中向读者普及科学知识,唤醒大众的环保意识,他将这些可爱的鸟儿视为人类的朋友。具体来说:

1.手法生动。丛林里鸟儿的鸣叫声汇聚在一起,此起彼伏,和鸣声声,好不热闹。作者将鸟儿当作歌唱者,将鸟儿的鸣叫比作唱歌,称一类鸟儿在一起鸣叫为合唱,称不同的鸟儿此起彼伏地鸣叫为唱诗班演出……拟人、比喻等修辞随处可见,处处回应,赋予鸟儿人一般的灵性,生动有趣。“从迷蒙的阴影里倾泻出来银铃一般的和弦声音的夜鸫;从云层背后发出嘹亮的喇叭声的飞鹤;从迷雾深处发出低沉的隆隆声的榛鸡;从寂静的黎明中发出赞颂玛利亚之音的鹌鹑”,这里的排比句,巧妙地写出“夜鸫”“飞鹤”“榛鸡”“鹌鹑”叫声的来处,以及叫声的特点。鸟儿鸣叫声的不同通过比喻的不同来展现,而形象表达的背后承载着作者细腻用心的观察记录。

2.“你”“我”参与。这篇文章,读来亲切自然,丛林里的鸟儿与读者的距离不断拉近。之所以能做到这点,莫过于人的参与,因为人的参与,从而将自然与人融为一体,没有亲疏远近,收到物我交融的效果。“有时候,在大雾弥漫的秋天清晨,你会听见鹌鹑的合唱”,“你”的加入,非常巧妙地将演员与观众的关系呈现在读者面前。“到了6月,当光线强度达到0.01烛光强度时,我们推定,知更鸟要出场献声了”,这里的“我们”,细细品味,内心既有一种观察者的欣喜,还有一种等待的快乐,洋溢着浓浓的情味。“当时我正坐在屋外的营火旁喝着咖啡,一个合唱团突然在我面前不到投石之距的地方唱起歌来”,除了“你”“我们”,还有“我”的参与,“我”正在悠然自得地喝咖啡,欣赏合唱团唱歌,这是多么和谐温馨的画面,读者的共鸣共情心理就此产生。

3.情怀真挚。作者利奥波德无疑是非常优秀的环境保护主义者,他种了上千棵树木,也借此观察各种各样的动物生态。他的文字里流露出来的是一种赤诚之心,他尊重生物共同体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美。有了这样的情怀支撑,《沙乡年鉴》中处处洋溢着难以掩饰的真情。

即使是普及知识的说明文,若想将知识生动呈现,也需要情怀感染。最是真情才动人,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便做到了这点,让我们了解自然知识之余,意识到要与自然为伴,要有环保意识。

右写作文

杉 树

◎章家玮

我家门前的两棵杉树,形态极相似,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高二十余米,根部直径约半米,树干越向上越发细窄,直到八九米高处才有枝叶探出,而这枝叶也别具特色,不像道路两边梧桐叶那般阔大,而是下宽大上窄小,从旁侧看,状似圆锥;两棵并排看,又似欧洲中世纪城堡的尖顶。树干穿着深棕色的有青苔地衣点缀的外套;或许是年代久远罢,这外套已如它的主人一般沧桑得布满龟裂的痕迹。

当你仰头观察杉树枝叶拢成的尖塔时,你就会发觉它们如出一辙地在十三四米高处分为了两股;再仔细看,你就会看到它们的分叉处有一骇人的横切面。这横切面的来头可不小:一年夏天,这两棵杉树不约而同地被闪电击中,恰在那十三四米高处被拦腰截断。不久便有伐木工人来,把它们可怜的上半段躯体生生锯下,留它们剩下的部分自生自灭。即便如此,它们也没有就此倒下,而是倔强地从那缺口两端生出了新的主干。这才有了今日的奇观。

杉树旅馆的客房每至夏日便火爆异常,日日爆满,供不应求。且不说树皮上络绎不绝的蚂蚁、瓢虫这些旅人行客,也不说早已凭自己辛勤劳作在树梢拼得一席之地的麻雀,单说每年夏季成群结队前来暂住的鸣蝉,便有许多趣味。鸣蝉大多隐蔽于杉树较高处,体色似乎天生就是为了隐身——与树皮浑然一体,叫视力再好的人也难以一眼辨识。我想,这该是它们害怕自己的求偶之声惹恼了那些亦在欢鸣的鸟儿与学习工作中的人们,想以此来避免遭责罚罢。

但杉树并非绝无害处。每逢秋日,杉树原先浓绿的针叶便会纷纷落下。此番美景虽好,但对停于其下的车辆来说,可就是一场浩劫,尤其是一场秋雨过后,往往整个挡风玻璃都是杉树的馈赠,更别说首当其冲的车顶了。我家的汽车就曾中过招。出行前,我们花了五六分钟,用手将挡风玻璃上、雨刮器槽中、后视镜上的潮湿的杉树叶一一捡走。

那两棵杉树,谁也说不清是什么时候来到此地的。唯一能确定的,便是它们自打我有记忆以来就已是成双成对。过往如此,来日皆然。

(浙江永康市外国语学校)

我来点评

小作者不但形象地描写出了杉树的外形,而且在說明的过程中融入“我”的情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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