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展
2021-01-12张林辛
张林辛
摘 要:以时间为主线,梳理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展概况,并分别从晚清时期、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四个阶段来论述音乐教育发展的特点。
关键词: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
中国历史悠久,其音乐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从夏商周到隋唐时期,音乐在不断地发展,但是音乐教育的普及度并不高,只有统治阶级的贵族们才能接受。音乐在当时并不是为了教育而存在的[1],而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的日常娱乐需求,并且随着统治者喜好的变化而变化。到了明清时期,受科举制度和闭关锁国政策的影响,音乐发展停滞不前,音乐教育也呈现出衰落的趋势。
一、晚清时期(1840—1912年)
随着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国各阶层对当前社会各个方面的改革呼声极高。尤其在维新变法运动之后,音乐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出现在新式学堂中。同时,各种新思想的发展造就了一批立志改革中国音乐教育的知识分子。例如梁启超在日本时,曾大力支持在日本的部分留学生成立音乐社团,并且编写了学堂乐歌的相关教材和文章;李叔同曾东渡日本留学,在他学成归国时带回了在日本留学期间所学的学校音乐教育的思想与经验,从而推动了学堂乐歌的发展。
学堂乐歌作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近代音乐史上出现的一个新兴产物,它的内容顺应了当时的发展需求,同时造就了一批中国近代音乐史上最早的音乐教育家。这些教育家们所作的歌词大多反映了当时的政治主张和革命需求,例如由沈心工填词的《革命军》。同时,学堂乐歌的旋律大多来源于欧洲和日本。学堂乐歌介绍了欧洲和日本的摇篮曲、进行曲等歌曲体裁,同时带来了齐唱、多声部合唱等丰富的演唱形式。其中,学堂乐歌把齐唱的演唱方式引进中国,使得更多新的音调为人们所熟悉和接受,为五四运动以后群众歌曲的创作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
二、民国时期(1912—1949年)
民国时期对音乐教育影响最大的是五四运动,重点体现在音乐教育界的各种变化方面。随着学堂乐歌活动的开展,社会各阶层对音乐的社会作用有了初步的认识,乐歌课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应有的地位也渐趋明朗[3]。与此同时,音乐师范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出现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音乐师范专业学校和机构。
在音乐师范专业学校和机构发展的同时,音乐教材也在逐步完善。例如由高寿田译述、曾志忞校订的《和声学》是我国最早的和声教科书,柯政和编写的《音乐通论》是当时我国出版的一本比较系统的音乐基本理论著作。此外,随着大量西方传教士来华,基督教音乐——圣乐也开始在中国传播。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从此走上了独立、民主、统一的道路,开始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音乐教育在此影响下进入了一个新纪元。同时,音乐教育的类型有了更加细致的划分。
(一)普通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
虽然政府对于普通音乐教育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在1950年和1952年先后颁布了《小学音乐课程暂行标准(草案)》《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对学生的全面教育及中小学音乐课程的学时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当时特殊的社会环境造成了师资的缺乏,年轻教师的数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山区、农村等地。此外,落后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备也对普通音乐教育的实行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二)音乐师范教育
音乐师范教育的历史比较长,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成立了很多音乐师范专业学校和机构。这些学校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不断地进行完善,并且一些发展较快的城市中的高校也建立了音乐系,例如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等。
(三)专业音乐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满足客观形势的要求并尽快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国家于1949年分别在北京、上海建立了两所音乐学院,即中央音乐学院(最早在天津)及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1952年曾改名为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现上海音乐学院),并在几个大行政区先后建立了音乐专科学校(后来一些音乐学院的前身)[4]。与此同时,各个音乐院校的师资队伍基本上是以我国自己的教师为主,同时聘请了一些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教授来华进行短期的交流,并安排我国的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国外进行学习深造。
(四)社会音乐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的音乐教育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出版物等媒介,以及少年宫、青年宫等机构,组织当地音乐院校的专家给广大普通老百姓普及音乐知识,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自此,音乐教育不再只是王公贵族的专属,而是全中国人民都能享有的教育。
四、改革开放后(1978年至今)
改革开放之后,音乐教育真正地“飞入寻常百姓家”。国家对中小学音乐课堂教育的重视、各大高校对音乐教育专业的广泛设立以及终身教育理念的提出与实施都促进了音乐教育的蓬勃发展。
(一)中小学音乐教育
改革开放之后,中小学音乐教育重新确立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方针,并在学校设备、教育体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重新部署,如上海小学的音乐课从一周一节增加到一周两节。同时,中小学大力开展艺术类拓展课程,积极举办各类艺术展演活动,力求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把音乐教育渗透给每一位中小学生。
(二)高校音乐教育
我国音乐教育专业从创始阶段就以中学及师范音乐师资的培养为目标。1987年5月,国家教委在天津召开了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专业目录审定会,会议对原有的基本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并将“高师音乐专业”改名为“音乐教育专业”,明确规定其培养目标为中小学音乐教师[5]。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21世纪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更是发生了不少新变化。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对于音乐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除了成立了九大独立音乐院校之外,还在综合类高校中逐步设立了艺术类学科,开展了对文艺、音乐等课程的教学和与其相关的科系的设立。同时,国家还设立了相关艺术类硕士点和博士点,使艺术类的大学生在中国就可以完成学业的深造。在这一时期,高校的国际交流互访活动和学术会议更加频繁,并且也不再局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苏联和东欧国家等。此外,在高校中,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也可以选修艺术类的课程,音乐课程不再局限于中小学,音乐教育更加普及化。当前,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就业前景也很乐观,就业方向不仅仅局限于改革开放初期所定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目标,而是遍及各大艺术培训机构、幼儿园、中小学,甚至是各类专科院校与本科院校。
(三)终身教育
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终身教育”的理念。此后,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全民学习的理念得到了普及并且逐渐深入人心。音乐教育走出了课堂,进入了社区、街道以及成人继续教育的课堂中,成为一门人人想学、人人可学的学科。各阶层人民对剧场、音乐厅的演出需求日趋迫切,对音乐作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些老年大学和社区学院的艺术类课程甚至出现了“一座难求”的景象,真正形成了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风气,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6]。
综上所述,中国音乐在奴隶社会是一个仅供贵族娱乐消遣的项目,经过晚清时期、民国时期的发展,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音乐教育在中小学、专业类院校和社会中得以普及,使得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开放之后,音乐教育不断受到重视,“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孙昌彬.中国音乐教育史理论分析[J].戏剧之家,2017(4):209,211.
[2]张程刚.李叔同音乐教育思想研究[M].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4:29.
[3]夏滟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简编[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79.
[4]汪毓和.中国现代音乐史纲[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4.
[5]裴建伟.中德高师音乐教育的现状及其比较[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9):85-89.
[6]刘增辉.以高质量终身教育迎接全民学习时代[J].在线学习,2021(6):14-17.
作者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社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