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的红色基因
2021-01-12金民卿
金民卿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101)
五四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自觉传播并逐步被先进的知识分子作为改造中国的行动指南,中国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并日渐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在国内社会矛盾推动和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以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为代表的早期共产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结合起来,创建了中国共产党。1921年,中共一大胜利召开,宣告了党的成立,之后党的创建活动快速展开;1922年中共二大制定了党的章程和民主革命纲领,标志着初创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初步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朝着远大目标奋力前进。党在创建时期植入生命机体中的红色基因蕴涵着党的本质属性,并随着党的发展壮大而不断丰富完善,成为党战胜一切艰难困苦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生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时代任务,多次强调要做好红色基因的传承和传播,引导人们坚定跟党走。在党的百年华诞到来之际,梳理建党时期的红色基因具有重要意义。
一、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培植了百年大党思想先进性的红色基因
近代以来,中国人一直苦苦追寻救亡图存的“大本大源”,探索民族复兴的“大道”“正路”,但都没有成功。五四运动后,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经过艰辛探索和比较借鉴,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将其作为行动指南并同中国工人运动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从创建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就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党的生命机体中注入思想先进性的红色基因。这些红色基因使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发展中能够看清事物本质,坚持正确方向,制订正确政策,沿着历史正确方向不断克服困难走向胜利,在领导实践发展的同时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
党的早期创建者们一开始就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确保党在思想上的先进性。李大钊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者,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缔造者,他从俄国十月革命看到人类文明的曙光及其给中国带来的光明,“吾人对于俄罗斯今日之事变,惟有翘首以迎其世界新文明之曙光”;[1](p102,104)“我们在这黑暗的中国,死寂的北京,也仿佛分得那曙光的一线,好比在沉沉深夜中得一小小的明星,照见新人生的道路”。[1](p121)李大钊清楚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十月革命胜利的关键原因之一,十月革命“是社会主义的胜利”,是“马客士(Marx)的功业”。[1](p113)为此,他在北京建立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筹划建党活动。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五四运动后不久转向马克思主义,提出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改造中国,开始在上海着手建党。毛泽东于1920年冬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后,提出要树起马克思主义旗帜,“从事于根本改造之计划和组织,确立一个改造的基础,如蔡和森所主张的共产党”,[2](p92)要按照“俄国式的方法”“马克斯的方法”改造中国与世界。[2](p147)1920年11月,他在长沙创建了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1月21日,他旗帜鲜明地提出“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3](p15)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蔡和森在1920年8月给毛泽东的信中提出,一定要走俄国革命的道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建立同俄国一样的共产党,作为中国革命的发动者、领袖者、先锋队、作战部和神经中枢;同年9月给毛泽东的信中更加明确地讲到,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是同唯心主义对立的、无产阶级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俄国革命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其方法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其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和无阶级社会,中国“非组织与俄一致的(原理方法都一致)共产党,则民众运动劳动运动改造运动皆不会有力,不会彻底”,因此要“明目张胆正式成立一个中国共产党”。[2](p159,161)
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后,党的缔造者们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捍卫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1921年1月底,毛泽东提出,“吾人惟有主义之争,非私人也。主义之争,出于不得不争,所争者主义,非私人也”,[3](p15)表达了同错误思想进行斗争、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决心。毛泽东的论断既是自己思想的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者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斗争的概括。当时,中国思想界影响甚大的社会改良主义、实验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在总体上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李大钊、陈独秀等人同这些思潮进行了深入斗争,开展了建党前夕的三大思想论战。例如,李大钊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对胡适的改良主义思想进行批判。1919年7月20日,胡适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4](p312-316)批评马克思主义是“纸上的主义”,声言“要多提出一些问题,少谈一些纸上的主义”“多多研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那个问题如何解决,不要高谈这种主义如何新奇,那种主义如何奥妙”。胡文发表后不久,李大钊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4](p305-311)针对胡适的观点提出,“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这是交相为用的,这是并行不悖的”;法律政治伦理等都是“表面的构造”,经济的构造是它们的基础,经济组织一有变动,法律政治伦理等都跟着变动;“经济问题的解决,是根本解决”“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李大钊的“根本解决”主张,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中国问题所得出的重要结论。毛泽东也在1920年11月底指出胡适“问题论”的严重缺陷,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表示“不赞成没有主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解决”“要有一种为大家共同信守的‘主义’……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2](p97)对无政府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等,毛泽东认为它们“于理论上说得好听,事实上是做不到的”;[2](p150)“社会民主主义,借议会为改造工具,但事实上议会的立法总是保护有产阶级的。无政府主义否认权力,这种主义恐怕永世都做不到”;[2](p23)无政府主义“愚陋不明事理”“不承认无政府的原理是可以证实的原理”。[3](p15)陈独秀、蔡和森等人对这些思潮也进行了多方面批评。正是在批判错误思潮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得到了充分彰显,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更加坚定。
党在创建时期的文件把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贯穿其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建党过程中的指导地位。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宣言》,阐述了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思想:在经济方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主张,提出要消灭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根源;在政治方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提出要消灭保护少数人利益、压迫多数劳动群众的剥削阶级政权;在社会方面,提出最终消灭阶级。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提出,中国共产党就是要领导无产阶级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建立真正的社会所有制,最终消灭阶级走向无阶级社会。1922年,党的二大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制定了党的章程,在列宁的殖民地革命思想指导下,制定了党在现阶段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这是初建时期的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中国具体问题的重要成果。
二、坚定不移地确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培植了百年大党理想坚定性的红色基因
实现共产主义,是所有马克思主义者共同怀抱的远大理想。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目标,就是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在创建时期就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写在自己的纲领中,确立长期奋斗目标,为百年大党培植了理想坚定性的红色基因,这个基因在历史过程中不断壮大,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历经磨难而不断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支撑。
建党之际,陈独秀、李大钊等提出了“根本改造”的口号,这是早期共产主义者把共产主义理想运用于中国实际而提出的一种初步目标及发展步骤。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散发的《北京市民宣言》即提出要对中国社会进行“根本之改造”。李大钊在“问题与主义”论战中提出要对中国问题进行“根本解决”。此后,根本改造的呼声响彻大江南北。7月1日,上海工界代表提出,“救国必须从根本解决,就是要推翻卖国政府”;周恩来在《黑暗势力》一文中提出要推翻安福系,推翻军阀政府,推翻外来势力;恽代英在《大家起来推翻安福系》一文中也提出同样主张。[5](p501)1920年2月,陈独秀到武汉作《社会改造的方法与信仰》演讲,从三个方面和层次提出改造社会的内容和方法,“(一)打破阶级的制度,实行平民社会主义,人人不要有虚荣心;(二)打破继承的制度,实行共同劳动工作,不使无产业的苦,有产业的安享;(三)打破遗产制度,不使天地归私人传留享有,应归为社会的共产,不种田地的人,不应该享有田地权利”。[6](p277)党的创建者也大都坚持对中国社会进行总体性的根本改造。
毛泽东、蔡和森等在建党过程中提出的“改造中国与世界”口号,是他们改造新民学会为共产党组织的方针。1920年2月,毛泽东指出,实现根本改造必须要解决三个重大问题,“究竟要改造到那一步田地(即终极目的)?用什么方法达到?自己或同志从那一个地方下手?”[2](p59)也就是说,要明确改造的最终目标、具体道路和方法步骤。是年7月,蔡和森和赴法的新民学会会员提出“改造中国与世界”的口号,毛泽东赞同这个口号并将它作为改造新民学会的方针。这个方针体现了社会主义与国际主义的统一,力求高举国际主义旗帜,站在全人类的高度来看问题,而不是“忘却人类全体的幸福的事”“这种世界主义……也就是所谓社会主义”。[3](p2-3)这个方针体现了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统一,“提出‘世界’,所以明吾侪的主张是国际的;提出‘中国’,所以明吾侪的下手处……中国问题本来是世界的问题,然从事中国改造不着眼及于世界改造,则所改造必为狭义,必妨碍世界”,[7](p1)这种把中国革命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结合起来的思想与列宁的主张是相符合的。这个方针体现了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的统一,一方面强调要从近期的、眼前的、中国的实际入手,“为做事便利起见……当然应在中国这一块地方做事”;另一方面要面向世界,帮助和推动世界其他地方的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革命,例如,“帮助俄国完成他的社会革命;帮助朝鲜独立;帮助南洋独立”等等。[3](p3)这就是说,毛泽东和蔡和森等人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初步对中国革命的目标做出回答,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解放中国和世界人民,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正是按照这个方针,毛、蔡等人把新民学会从学术团体改造成一个先进的共产主义组织。对此,新民学会的另一个主要创建者萧子升后来说道,“一九二一年,新民学会分裂为两个截然不同的组织,较大的一个是百分之百的共产党人,在毛泽东领导下,成为湖南的共产党。”[8](p411)
早期共产主义者把这种共产主义理想贯彻到建党活动中。1920年11月,上海共产主义组织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提出,“共产主义者的目的是要按照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创造一个新的社会。”[9](p548)当然,达到这个最终目标的路径是现实的,那就要通过阶级斗争的形式,推翻现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在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之前,首先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宣言》虽然还很稚嫩,还有一些不准确的表述,但已经把共产主义写在党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党的一大制订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继续了《中国共产党宣言》的精神,提出共产主义理想和实现理想的路径。党的一大闭会时,与会代表高呼“共产党万岁、第三国际万岁、共产主义——人类的解放者万岁”等口号,表达了第一批共产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对共产主义理想做出了明确阐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他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9](p115)
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人从建党伊始就把共产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作为追求的理想目标确立下来。正如习近平所说,“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10](p32)当然,中国共产党人既不是不讲理想只讲当下的功利主义者,也不是只讲理想不讲实际的空想主义者,而是把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远大目标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从二大开始就着力于通过实现最低纲领来逐步实现最高纲领,把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联系起来。这个思想在日后的发展中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突出强调党员质量和加强组织建设,培植了百年大党组织纯洁性的红色基因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就决定了它必然高度重视党组织的纯洁性,着力把自己建成一个由真正的革命同志、共产主义战士组成的先进政治组织。创建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制订了党纲、章程等文件,对党员的标准和入党程序、党的组织建设等做出初步的、但也是严肃的规定,形成了百年大党组织纯洁性的红色基因。
建党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清晰界定了自己的政治本色,突出强调党的先锋队性质。党的一大明确了自己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突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特性而同其他政党区分开来。《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9](p8)明确了自己的政治属性和阶级立场。1922年6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宣布,“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军,为无产阶级奋斗,和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党”,[9](p44)突出强调无产阶级先锋队特性。《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再次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9](p115)《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讲道,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队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9](p90)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的利益,党所建立的工人学校、工会组织等机构的目的,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和贯彻党的主张,帮助和提高工人阶级,使他们在实践中获得利益、实现理想。
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必须要高度重视党员质量,确保党员是由先进思想武装起来的“真同志”。1920年2月,毛泽东在给陶毅的信中提出要把新民学会发展成“一个高尚纯粹勇猛精进的同志团体”。[2](p59)1920年11月25日,他在给罗章龙的信中指出,“尤其要有一种为大家共同信守的‘主义’……不可徒然做人的聚集,感情的结合,要变为主义的结合才好”,[2](p97)就是要把新民学会发展成一个更加具有思想统一性、团结战斗性的先进政党。他在创建党团活动中反复强调要寻觅和联络“真同志”,当时协助他建团的张文亮在日记中多次记载毛泽东要他“代觅同志”“宜注重找真同志”“多找真同志”“努力团结一些同志作中坚分子”。[11](p75)党的一大后,毛泽东在长沙建立中共湖南支部,积极而慎重地发展新党员,先后发展了夏曦、郭亮、陈昌、夏明翰、蒋先云、毛泽民、黄静源、杨开慧等进步青年入党,这些党员绝大部分人都很快成为党的领导骨干,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共产党在创建之际就对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第一次代表大会对发展党员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为了把好的可靠的同志吸收进来,决定接受党员要特别谨慎,严格审查。鉴于我们的党至今几乎完全由知识分子组成,所以代表大会决定要特别注意组织工人,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他们”。[9](p556)《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党纲第四条提出,加入中国共产党就必须“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成为我们的同志……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就是说,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是认同和接受党的纲领和政策、忠实于党的“真同志”,必须同其他党派断绝脱离关系。党纲第五条对入党手续做出规定,“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9](p3,4)
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对党员提出明确要求:每一个党员都要“在行动上受党中军队式的训练”“不应只是在言论上表示是共产主义者,重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是共产主义者”“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须记牢一日不为共产党活动,在这一日便是破坏共产主义者”“无论何时何地个个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个个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不可有离党的个人的或地方的意味。离开党的支配而做共产主义的活动这完全是个人的活动,不是党的活动,这完全是安那其的共产主义”。[9](p9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对党员条件和入党程序做出具体规定:中共党员必须是“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党员入党“须有党员一人介绍于地方执行委员会,经地方执行委员会之许可,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报告区执行委员会,由区执行委员会报告中央执行委员会,经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次第审查通过,始得为正式党员”。
创建中的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对各级组织的建立做出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提出,每个地方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应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的委员会书记介绍,可以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9](p4)党的一大后不久,中央局就发出通告,对各地的党组织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五区在一年左右时间内都要发展30名党员,成立区执行委员会。[9](p26)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组织”条款,[9](p93-95)对党组织建设的原则和程序做出制度规定。党章第四条规定了基层组织建设的原则要求,只要有党员三至五人,就要成立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要推选一人为小组长,党小组隶属于地方支部,若无支部则由区执行委员会指定其隶属邻近支部或直接隶属区执委会,没有区执委会的则直接隶属中央执行委员会;有两个以上党小组的要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定党组织的干部;各党小组是党的训练党员和党员活动的基本单位,每一个党员都要加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第五条规定,一个地方有两个支部以上,经中央执行委员会许可,区执行委员会要派人到该地方召集全体党员大会或代表会,推举三人组织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并推举候补委员三人;未有区执行委员会的地方,则由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派员召集组织该地方执行委员会,直接隶属中央;区执行委员会所在地方以区执行委员会代行该地方执行委员会之职权。第六条规定,各区有两个地方执行委员会以上,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有组织区执行委员会必要时,即派员到该区召集区代表会推举五人组织该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一个地方执行委员会暂时代行区执行委员会之职权。
党章的第七条到第十条,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各级党组织的选举、任期、权力等做了明确规定。第七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成,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委员离职时由候补委员代理其职。第八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年,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任期为半年,党小组组长的任期不定,党组织的干部人员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根据情况随时任免。第九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大会的各种决议,审议及决定党的政策和执行的办法;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并在其范围及权限以内审议及决定一切进行方法;各委员会推委员长一人负责党务及会计工作,其余委员协同委员长分掌政治、劳动、青年、妇女等运动。第十条规定,党的大会或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的各种议案及各地临时发生之特别问题,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均得指定若干党员组织各种特别委员会处理,此项特别委员会开会时须以该执行委员会一人为主席。
四、把党的纪律和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培植了百年大党纪律严明性的红色基因
创建之时,中国共产党就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为依据的无产阶级政党,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章程都制定了严格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规定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并严格执行,为百年大党注入了纪律严明性的红色基因,这种红色基因使党在成长发展过程中获得了坚实的制度和纪律保障。
加强党的制度和纪律建设是由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明确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并在此基础上朝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样的先进政党必须有严格的组织制度和严明的纪律规定。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是一个“能够实行无产阶级革命大的群众党,不是少数人空想的革命团体”,必须“是很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由此,“自中央机关以至小团体的基本组织要有严密系统才免得乌合的状态;要有集权精神与铁似的纪律,才免得安那其(即无政府主义——引者)的状态。”[9](p90-91)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和制度。《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在部署宣传工作时就明确规定,“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不论中央或地方出版的一切出版物,其出版工作均应受党员的领导”“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9](p6-8)这个规定表明,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高度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绝不能发表与中央意见不同的言论。在一定程度上说,这就是“两个维护”的肇端。
党在初创时期的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是十分重要的。为此,党的一大就对保密问题和党员活动作了严格规定。《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第六条提出,“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第十四条对党员的职业行为做出纪律规定,“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能担任政府委员或国会议员。”[9](p4-5)这个规定的具体内容虽然不完全准确,但是表明了对党员在思想上被污染、在行动中丧失党性原则的警惕和预防,是用严格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政治自觉。
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对党的各级组织会议等活动做出详细规定,同时根据党初创时期党的实际情况做出关于召开临时会议的规定,形成了建党初期的制度规范。第十一条对各级党组织召开会议的时间和频次做出明确要求:党小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各支部每月召集全体党员或组长会议一次,各地方由执行委员会每月召集干部会议一次,每半年召集本地方全体党员或组长会议一次,各区每半年由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本区代表大会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每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一次。第十二条到十五条对中央和地方执行委员会召集临时会议的条件、参加人员等情况做了具体明确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中央及区与地方执行委员会均由委员长随时召集会议,突出了领导核心的作用。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从一开始就详细地写在党章之中。《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章的“纪律”条款,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第十七条规定,“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强调了党中央的最高领导地位和集中统一领导权威。第十八条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强调了个人服从组织和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第十九条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强调了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第二十条规定,“各地方党员半数以上对于执行委员会之命令有抗议时,得提出上级执行委员会判决;地方执行委员会对于区执行委员会之命令有抗议时,得提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判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抗议时,得提出全国大会或临时大会判决;但在未判决期间均仍须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这条内容一方面强调了党内民主原则,另一方面强调在上级党组织没有做出新决定之前,下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原有决议而不能违背。第二十一条规定,地方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宣传中央的政策而不能擅自制订政策;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在中央没有发表意见时,地方党组织不能单独发表意见;地方党组织所发表的言论若与中央的宣言、章程、决议、政策抵触时,中央执行委员会有权令其改组。这一条突出强调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纪律要求,强调了全党服从中央的重大原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9](p96-97)明确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章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条对党员纪律做出明文规定。“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就是要求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而不能在政治上三心二意、耍两面派。“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为任何资本阶级的国家之政务官”,就是要求党员必须坚持为无产阶级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在政治上和组织上保持纯洁性,忠于无产阶级而不能为资产阶级服务。党员“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无故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会议,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漏党的秘密,若有这些情况之一的就要开除其出党。[9](p97-98)
纪律和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创建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不仅制订了严格的组织制度和纪律规定,而且比较严格地执行了这些纪律。例如,参加建党的早期党员陈公博、周佛海,虽然在建党过程中做过一些贡献,但是他们不久因为违反了党的纪律规定,党果断执行纪律将他们清理出党。
五、高度强调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培植了百年大党立场坚定性的红色基因
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都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严重脱离群众,因而这些革命运动在关键时期难以得到人民群众支持,中国社会长期处于一盘散沙的局面。中国共产党成立之际就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原理,担当起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历史责任,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坚持彻底的人民立场,为百年大党注入了立场坚定性的红色基因,这个基因使党能够把人民群众紧密团结起来形成强大历史合力。
在党正式成立前,李大钊等人就领导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员到工人阶级中做工作。在党的一大上,北京小组的代表详细介绍他们在长辛店开展工人运动的情况。他们“在长辛店创办劳动补习学校,训练两千名铁路工人”,在与工人的接触中“和工人之间逐渐产生了亲密友好的感情”,工人在他们的教育引导下提出了阶级要求,形成了阶级意识,开始组织起来,成立了拥有三百多人的铁路工人工会。他们通过这些活动认识到:“第一步,在忠实于工人运动的人与工人之间建立友好关系;第二,从工人当中选拔一些领袖;第三,提醒他们不要忘记我们组织的目的,并利用自己的工会同雇主进行斗争,从而使阶级仇恨激化;最后,第四,我们必需利用每一个机会,推动群众举行游行示威和罢工。”[9](p15)毛泽东也在湖南领导了湖南人民自治运动,把工人群众组织起来进行斗争,他在1936年同斯诺谈话时曾说过,“1920年冬,我将工人第一次政治地组织起来,并开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苏联革命史的影响下领导他们”。[12](p21)这些深入群众的实践活动在共产党创建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意味着共产党人从开天辟地之时就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就提出,要牢牢依靠自己的阶级基础,密切同工人群众之间的联系,建立各类工人组织来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人阶级,领导工人为争取自己的利益开展斗争。《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提出,“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建立工会后要在工人阶级中进行阶级斗争宣传,“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9](p6)以此来启发和提高工人的阶级意识,使之从自发阶级上升为自为阶级。党成立后不久,中央局发出的通知,要求各地党组织做好工人组织和群众团体的建设工作,“各区必须有直接管理的工会一个以上,其余的工会也须有切实的联络……关于劳动运动,议决以全力组织全国铁道工会,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唐山南京天津郑州杭州长辛店诸同志,都要尽力于此计划。”通告还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青年团和妇女工作,全国的社会主义青年团要在1922年7月以前发展二千以上团员。[9](p26)
党的二大突出强调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提出要深入人民群众当中把党建设成为“群众党”。《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中国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而“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队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党必须深入到人民当中去教育、动员、组织群众,“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而决不能离开群众。[9](p90)
党的二大通过了《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决议案》等文件,要求各地方的党组织都要深入开展工人运动,巩固和发展党的阶级基础,争取和捍卫工人群众利益。各地党组织按照中央部署,领导工人群众进行斗争,先后组织了一系列罢工斗争。例如在湖南,中共湘区委员会先后领导发动了安源路矿工人罢工、粤汉铁路工人罢工、水口山铅锌矿工人罢工和长沙泥木工人罢工等,掀起工人运动的高潮。
中国共产党初创时期的红色基因,深植于党的生命机体之中,成为百年大党生生不息的深层基础,强大生机活力的不竭源泉。当然,这种红色基因如果仅仅停留在原始状态,也就难以成长为健康茁壮的生命机体。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既一以贯之地维护和传承这些红色基因,又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完善这些红色基因,使之日益获得新的滋养而发展壮大。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同时又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发展着的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飞跃,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成果,使党的指导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始终毫不动摇地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同时把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最高纲领和基本纲领、战略目标与实践步骤统一起来,历经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不断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跨越,如今正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力前进。始终坚持在进行伟大社会革命中进行伟大自我革命,不断把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党的队伍当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的各级组织,深入推进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不断加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在各种风险挑战面前永葆政治本色,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是国家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始终坚持彻底的人民立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首要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获得革命建设改革的力量源泉,带领广大中国人民不断创造新的历史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