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骨骨折内固定麻醉采用不同神经阻滞法的效果观察①
2021-01-12魏立林佳木斯市中心医院麻醉科黑龙江佳木斯154002
王 芳,魏立林(佳木斯市中心医院麻醉科,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2)
锁骨骨折属于临床最常见的一种骨折类型,因锁骨呈S型,处于胸骨柄及肩峰之间,是唯一的骨性支架,即连接上肢与躯干的[1]。锁骨位于皮下,表浅,在外力作用下,易出现骨折,故锁骨骨折占全身骨折的7.5%,好发于儿童或是青壮年中[2]。锁骨骨折后,会出现压痛、皮下瘀血、畸形等表现,对患者生活质量产生严重影响。目前,锁骨骨折临床常采用内固定治疗,但因锁骨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如不采取有效的麻醉措施,易于术中出现应激反应,影响手术的顺利开展[3]。而锁骨骨折内固定常用的麻醉措施有颈丛阻滞、臂丛阻滞两种,实践表明,将颈丛阻滞、臂丛阻滞联合,可以提高麻醉效果,减轻锁骨骨折患者应激反应。本次以80例患者为背景,观察不同神经阻滞法在锁骨骨折内固定麻醉的效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8-01~2019-06选择本院收治的锁骨骨折患者80例进行研究,将患者按照入院时间单双号进行编号,随机分为两组,即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0例。对照组:男26例、女14例,年龄20~57岁,平均(38.57±4.64)岁;体质量46~88kg,平均(72.15±6.57)kg,骨折范围:近段骨折、中段骨折、远端骨折分别6例、22例、12例。观察组:男27例、女13例,年龄21~58岁,平均(38.67±4.74)岁;体质量46~87kg,平均(72.22±6.34)kg,骨折范围:近段骨折、中段骨折、远端骨折分别7例、21例、12例。统计处理两组基本资料,无差异(P>0.05)。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本次研究。
80例患者,均经影像学检查与临床症状、体征确诊病情。
纳入标准:符合锁骨骨折者;麻醉适应证者;均自愿参与,并签署同意书。
排除标准:药物过敏症者;肝肾功能障碍者;不愿参与研究者。
1.2 方法
两组患者在麻醉前半小时,给予100mg苯巴比妥钠(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2020381),0.5mg阿托品(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41020202),肌内注射,进入手术室后,连接好监护仪,对患者心率、非侵入性血压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护,基于此,对照组采用单纯颈丛阻滞,即于前、中斜角肌的肌间沟区,对其进行消规消毒,并以前、中斜角肌的肌间沟,以顶点为穿刺点,采用22G穿刺针,垂直刺入皮肤,之后从脚侧缓慢推进,等回吸无血、脑脊液后,注射1%利多卡因(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11022295)15mL与0.25%布比卡因(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50020012)混合液,15min后,观察麻醉效果。观察组采用颈丛、臂丛联合阻滞,颈丛阻滞同对照组一致,等实现预期的麻醉效果后,在颈外静脉、胸锁乳突肌后缘的交点处进行穿刺,向内方向缓慢进针,于颈线筋膜后穿过,调整进针方向,待回吸无血、脑脊液,将混合液(0.25%布比卡因与10mL利多卡因)注入,观察麻醉效果。
1.3 分析指标
(1)对比心率及非侵入性血压水平,即于切皮时、骨折复位时观察患者心率与非侵入性血压水平。(2)麻醉效果统计对比,评价标准:参照神经阻滞学中的关于麻醉疗标的标准实施评价,优:手术中,无明显疼痛症状,术中不需要加用其它镇静药物或是镇痛药物;良:术中没有明显的疼痛感,但在牵拉骨膜、复位骨折时,会出现不良情绪,需要给予少量的镇痛或是镇静药物;一般:神经阻滞不全,手术部位有刺痛感,需要帮好辅助麻醉;差:手术部位疼痛感明显,麻醉无效,需要开展全麻[4]。优、良比例之和为麻醉效果。(3)术后疼痛程度,采用VAS量表评价,即观察术后1h、2h、4h、6h疼痛感,分数越低疼痛感越重[5]。(4)并发症发生率统计。
1.4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2.1 心率及非侵入性血压水平比较
观察组切皮时、骨折复位时心率及非侵入性血压水平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心率及非侵入性血压水平比较
2.2 麻醉效果比较
观察组:优、良、一般、差分别25例、12例、2例、1例;对照组:优、良、一般、差分别18例、10例、5例、7例,观察组麻醉效果优于对照组(χ2=6.6462,P=0.0099)。
2.3 术后疼痛程度比较
观察组术后疼痛程度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术后疼痛程度比较
2.4 并发症比较
观察组:术后喉返神经阻滞、膈神经阻滞各1例,发生率5%;对照组:术后喉返神经阻滞4例、膈神经阻滞各4例,发生率20%,观察组并发症均低于对照组(χ2=6.4000,P=0.0114)。
3 讨论
目前,在锁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中,常用的麻醉措施有两种,即颈丛阻滞、臂丛阻滞。其中颈丛阻滞的位置处于胸锁乳突肌内,与肩胛提肌、中斜角肌浅面,主要组成脊神经的前支,其中的C2~C4属于后根感觉神经,C1为运动神经。而此阻滞措施下的颈浅神经,主要对头颅、胸肩后部负责;深支神经则是对颈侧面、颈前组织进行负责。而臂丛阻滞主要组成为脊神经,在某些情况下,C4脊神经、T2脊神经上的细支也会参与到臂从神经组成中。而颈浅丛分支上的锁骨细支神经,主要是对锁骨骨折术区皮肤进行支配;而臂丛神经几乎支配锁骨周围的肌肉筋膜。此外,臂丛神经还对锁骨外侧的三角肌、内侧的胸肌产生支配作用。而颈丛神经,主要对颈前区、锁骨区侧上的胸锁乳肌、锁骨上窝、胸壁、肩部等处的皮肤进行支配。因此,锁肌外侧区主要支配臂丛神经,锁骨内侧区,主要支配颈丛神经。而锁骨外侧、内铡上的部位,会受臂丛神经、颈从神经交叉支配。因此,单纯的颈丛阻滞,由于不能充分地对锁骨部位神经进行阻滞,故麻醉效果不佳。由于锁骨部位的臂丛神经与颈丛神经较多,麻醉药物使用过多,会对神经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而单纯臂从神经阻滞法,因麻醉效果不佳,需要在手术中增加麻醉药物使用剂量,进行辅助麻醉,导致麻醉损伤。因此,联合阻滞效果更佳[6]。单纯麻醉阻滞,会增加并发症发生几率。且在手术时,需要根据锁骨骨折区神经分布的解剖特点,同时应用颈丛阻滞、臂丛阻滞,可提高麻醉效果,延长阻滞时间,减轻生理应激反应,提高麻醉效果的同时保证手术顺利进行[7]。本次研究显示:观察组切皮时、骨折复位时心率及非侵入性血压水平均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麻醉效果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术后疼痛程度、并发症均低于对照组(P<0.05)。
综上所述,颈丛阻滞、臂丛阻滞法应用于锁骨骨折内固定麻醉中,产生的麻醉效果不同,特别是臂丛阻滞法,可以使机体保持于稳定状态中,减轻疼痛感及减少并发症,提高麻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