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机制的理论渊源及形成脉络
2021-01-11郑丽
摘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是引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根本遵循。“三不”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反腐败作出顶层设计及和部署要求,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廉政观,亦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反腐败斗争理论及实践上的重大创新。
关键词:三不腐;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三不腐”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深入持久开展反腐败斗争伟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三不”机制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根本遵循,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重要保障。
一、“三不”理论的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简称“三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反腐败作出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体推进“三不”目标清晰、体系完整、内涵丰富、层次分明、逻辑严密。“三不”在反腐败目标、主体、状态、措施、力量与资源等方面虽各有侧重,但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体现了他律和自律、惩处和教育、法治和德治的辩证统一。
静态意义上,不敢腐是最低目标,也是第一层次的目标、近期目标、基础目标,是基于及时有力的惩治威慑,使想腐败者即使有腐败机会,也会出于对惩治的预判和恐惧而收敛收手。不能腐是较高目标、第二层次的目标、中期目标,是基于科学的制度设计及其有效执行,让想腐败、敢腐败者由于严密的监督而没有腐败的机会,事实上不能腐败。不想腐是最高目标,也是长远目标、终极目标,是基于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的理想信念、严格的党性锤炼与持续的道德修养而发自内心的自觉抵制腐败,从根本上不想腐败。三大目标在静态上层层递进,既有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又有长远规划;既针对问题,突出重点,又探寻规律,抓住根本;既立足當前,回应人民关切,又面向未来,确保长期执政。在具体反腐败斗争实践中,这三大目标始终动态呈现,而非孤立存在,单一出现,更不是严格按照低中高的顺序呈现。因此,既要从静态上精准定位各个目标的内在要求,又要全面、立体地把握三大目标之间的动态关系,将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一体推进。
二、“三不”的理论渊源
“清心为治本”、“廉者政之本”,自古以来,清廉,是政府对官员的要求,也是百姓的期盼。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坚定政治立场。
(一)“三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廉政观
“三不”作为一个整体的反腐败目标,可以说是整个人类社会一种极高程度的反腐败状态。根据马克思主义观点,除了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其他社会历史阶段是不可能达到这种状态的。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指出,“公社”之所以能实现所有资产阶级革命所宣称的廉洁政府,归根结底是因为公社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公社可以铲除阶级和阶级统治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即消灭私有制,同时拔除维护私有制和阶级剥削的国家制度以及长期垄断国家权力的特权阶级。消除腐败的前提是消灭腐败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和腐败得以被掩盖而不断蔓延的政治法律制度。[1]
(二)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与廉政思想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思想之基。
一体推进“三不腐”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实践、形成的廉政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廉政思想,这一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推进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强大理论武器。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政治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在经济上,彻底否定了私有制,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拔除了导致腐败的最罪恶的根源;在政治上,废除一切特权阶级,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共和国,保证了国家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从源头上杜绝了国家权力的异化。正是这样一种彻底的廉政思想及其实践,给一体推进“三不腐”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文化自信。
三、新时代“三不”理论的形成脉络
腐败是人类的顽疾和公敌,治理腐败没有普世之道,要从根本上治理腐败,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准确把握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关系,从纪律、法律、制度、规矩、思想、道德等层面综合施治,统筹谋划,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多重“防护网”。
(一)首次提出“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理念
澄而流清,源浑而流浊。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怀着对这片土地和人民的深情厚谊,深入调研,战略思考,从谆谆告诫领导干部要算好“三笔账”,到强调“三不为”,到中央工作后又提出“三不”,对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一系列富有远见的重要思想。他说过:事前教育很重要,通过增强自身‘免疫力’让人不想腐败;事后处理也很重要,通过强化警示作用,让人不敢腐败;全过程监督更重要,通过严格制度规范,让人不能腐败。2004年7月15日,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撰写了《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刊登在浙江日报头版“之江新语”栏目,首次提出了“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理念。
(二)形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明确讲了“三不”,就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把“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的内容。这样“三不”机制的提法就作了调整,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变成了“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在党中央的重要文件中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反腐败工作上的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个“三不”机制,是中央领导同志在实践中经过反复推敲,直到最后才定型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的、科学的提法,得到了全党一致的认可。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成绩时指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报告进一步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必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2019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深化标本兼治,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2]
成功经验只有上升为制度才能管长远,有效机制只有构建成体系才能长效化。从最初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到“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表述的变化,体现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顺应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要求,反映了反腐败斗争方略和体制机制的与时俱进。
习近平總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理论自觉,着眼探索一条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成功道路,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不断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进行科学总结,提出并逐步完善把“三不”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推进的思路举措。一体推进“三不”贯彻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展了我们党实现“四个自我”的有效途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生动体现,必将引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6页。
[2]“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11-11。
作者简介:郑丽(1978年—),女,汉族,河南南阳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律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