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的实践探索
2021-01-10王辉余书栋马骏胡春芝湖北省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442000
王辉 余书栋 马骏 胡春芝/湖北省十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442000
为加强十堰市山区羊布病防控,保障全市养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十堰市羊布病净化工作的序幕率先在郧西拉开。经过几年的调查、监测、扑杀阳性、再监测再扑杀的净化,2020年底,十堰市大部分县市区已达到假定净化区标准。2021年将进一步巩固布病净化成效,逐步达到全域无疫的净化目标。
1 调查监测
1.1 制定技术方案根据《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和《湖北省防治布鲁氏菌病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十堰市市县两级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布鲁氏菌病净化总体技术方案》。十堰市针对不同地区羊场的情况,通过采取“检测—扑杀—监测—净化”的措施开展布病净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以场或村为单位,分步骤分阶段逐步实施布病净化工作,按比例对羊场进行抽样检测。未检测到布病阳性的羊场3 个月后再次抽样检测,如仍未检测到布病阳性则将该场设定为假设阴性场,进入常规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检测到布病阳性的羊场需立即对全群羊只进行布病检测,扑杀阳性羊只,其余羊只隔离饲养,每2 个月进行一次采样监测,如连续3 次未检测到布病阳性则可将该场设定为假设阴性场,进入常规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样监测。
1.2 布病净化分区与调查根据湖北省分区标准,2017年5月,十堰市列为未开展区进行布病净化的调查,所辖的丹江口市有羊场293 个,羊存栏31481只;郧阳区有羊场282 个,羊存栏28640只;郧西县有羊场502 个,羊存栏33432只;房县有羊场453 个,羊存栏42780只;竹山县有羊场417个,羊存栏31059只;竹溪县有羊场293 个,羊存栏29157只;市城区有羊场203 个,羊存栏13423只。全市羊场共计2443 个,羊存栏209972只,至2020年底全市羊场(行政村)共计2013 个,山羊存栏198111只。各地根据分区情况进行羊血清学监测,至2020年年底,全市范围内除郧西县以外已达到假定净化区标准。1.3 布病净化监测十堰所辖各县市根据布病净化分区标准,按照羊存栏情况测算确定了各年度布病净化需监测数量。全市2016年全市共检测牛羊血清70423 头份,其中牛血清5790 头份、羊血清64633 头份,均未检出阳性病例;2017年监测2058 个羊场,采集羊血清学样品100165 份,检出阳性样品74份,阳性率为0.07%;2018年监测羊场3387 个,监测羊血清学样本156558 份,未监测到阳性样本;2019年监测羊场2131 个,监测羊血清学样本142535 份,未监测到阳性样本;2020年监测羊场2013 个,监测羊血清学样本130196 份,检出阳性样本53 只,阳性率为0.04%。
2 综合防控
2.1 消毒灭源引导养殖业主定期对牛羊圈舍环境进行消毒灭源,特别是对病畜流产胎儿、死胎、流产物、排泄物所污染的的圈舍、场地、用具、物品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同群动物及受威胁的动物及时开展跟踪观察、隔离饲养、限制移动销售、定期监测等措施,对检测出的布病阳性羊全部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疫情隐患。
2.2 溯源检测定期与当地卫健部门对人感染布病病例、畜间布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发展趋势。对网报人的病例开展追溯性调查,对人的报告病例所接触的易感畜群进行采血检测,对其所在区域的易感畜群按10%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出现阳性畜的对同群畜100%进行检测;同时排查畜间疫情,发现可疑病例对同群畜100%采血检测。
2.3 防检统筹严格执行“引前报告、引后检测”制度,异地调运牲畜及畜产品必须来自非疫区,凭检疫合格证调运,调运后按照规范隔离,检疫观察,并在半个月内必须上报,全群抽样进行布病监测,抽样送检确认布病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准许混群饲养。场户之间调动、出栏调出都必须进行布病检测,合格的方可依报告取得检疫证明。对于擅自引种导致感染布病的,对家畜进行强制性扑杀不予补贴,对因引种或疫情处置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3 建立长效机制
布病防控要建立长期防控工作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坚持采取监测、消毒、溯源灭点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因地制宜编制健康教育资料,提高养殖户对布病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布病净化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氛围。二是督导养殖户履行防疫主体责任,规范引种、调运、放牧等活动,指导养殖场做好饲养管理与消毒防护工作,确保羊群健康。三是坚持开展布病血清学监测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存栏50 只以上养羊场,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