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2021-01-08王妮,张艳
王 妮,张 艳
(1.兰州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2.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自20世纪80年代课程初设以来,迄今已有近40年的历史,在这期间课程名称经过多次调整、课程内容不断丰富,这与党和国家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视直接相关,也彰显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成就,反映了课程构建对大学生成长规律与心理特点的高度关注和适应。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演进的历史脉络中梳理、发现、总结变化的规律性要素,访谈授课教师在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运用、课程考核设计等方面的具体做法,汲取有益经验,有助于更加合理地组织教学活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真正实现“关键课程”的育人作用。
一、“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历史演变
细梳“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演进,搞清楚历史联系,是认清课程目标的必要途径,也是深刻理解课程育人的基本任务和教育教学内容的重点。梳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发展逻辑,将历史演进、理论演进与实践演进相结合,纵向厘清课程目标、教学内容的变化及其缘由,能更加立体和全面地理解育人目标导向,并在实践中组织优化教学体系。
(一)20世纪80年代,共产主义教育进入课程体系,思想教育类课程分散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党和国家就在高校设置了专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对青年进行革命的政治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一起抓,不能忽视任何一面。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将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确定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并强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道德、纪律等。为回应这一要求,1984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将“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和道德的教育”确定为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主要任务,提出要“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有关理想、人生、道德等方面的问题,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帮助学生逐步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1]100并强调在培养过程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增强课程内容的感染力。尔后,各高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与学生的专业、年级特点,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学大纲》,组织教育教学的内容,帮助学生抵御当时随着对外开放流入我国的各种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1985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对不同学段的政治理论课与思想品德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规范,强调在落实中央宏观指导的同时,各级学校尤其是广大教师要发挥自身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对具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探索,并提出考试制度的改革,要结合学生的“考试结果和平时的学习运用情况来判定”[1]106-108课程的授课效果。由此可看出,自开设之初起,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就带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服务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国家教育委员会在1986年3月提出高校马列主义类课程共有4门,包括“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1]1101987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对高校思想教育课程的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将“‘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列为必修课程,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三门可因校制宜有选择地开设”。[1]133至此,马列主义课程、思想教育课程齐驱并驾搭建起了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雏形。
这一阶段高校思想教育类课程的设置及内容分别为:“形势与政策”课主要是帮助大学生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认识,知晓明辨国内外的重大时事,以此激发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强化建设社会主义责任意识。“法律基础”课要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有关专门法的基本精神与规定,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引导其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紧密契合了当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普法方面的具体要求。大一开设“大学生思想修养”课,目的是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明确的目标,重视文明道德修养,认清时代要求与自身承担的历史责任。大二开设“人生哲理”课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与处理个人和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学会识别和抵制各种错误的人生观。大三开设“职业道德”课,促进学生重视职业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明确本专业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这些课程由各高校自主选择开设。
(二)20世纪90年代,高校思想品德课程进入“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两门课协同发展的阶段
1995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首次纳入整体进行安排,并以“两课”为名命名课程体系。1998年6月,中宣部及教育部发文指出“两课的课程设置必须着眼于引导、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他们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1]182—185普通本科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由“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文科类开设)”组成,思想品德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同时,规范了“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的基本内容。“思想道德修养”课主要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以及优秀的中国传统道德与革命传统教育,使学生具备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素养和社会主义价值的认知与行动自觉。“法律基础”课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课程的教材由教育部或省上推荐,高校自主选择使用。
(三)21世纪初以来,“思想道德与法治”迈向学科化、科学化的发展阶段
2005年2月,中宣部和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将之前的“两课”统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并提出新的课程设置方案与要求,课程的定位、属性更加规范。其中,本科四门必修课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后将其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另外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选修课。[1]219以此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新的课程设置方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科学性与综合性,于2006年秋季在全国高等学校开始实行。2020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发布《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该方案从课程目标体系、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材体系、组织领导五大方面,全面指导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研究生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大学阶段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被改为“思想道德与法治”,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系,帮助学生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中国精神,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总目标是“增强学生的使命担当”。①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这一方案不仅体现了大中小一体化的课程设计思路,也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在提升学生担当意识、担当能力方面的教学目标做出了具体要求。
从以上梳理中发现,“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经历了从分散开设到集中为两门、再到合并为一门,从各校自主开设到全国统开,从自主选择教材到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发展历程。课程设置的调整、具体内容的完善和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步调相统一,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脉络相吻合,凸显了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进行综合培育的目标要求,更加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同时也体现出教学实践应该以较强的问题意识为导向,紧贴中国社会的变化,聚焦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困惑,开展教学体系建构的必要性。
二、构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课题组就“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知识选择、学生存在的困惑、法律相关内容的讲授重点、现行教材存在的问题、考核形式、成功的课堂应该具备的要素、如何选用教学方法等问题访谈了授课教师。发现在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根据自身喜好、经历、专业背景等,随意选择授课内容,未能解决好教什么、怎么教、如何学、学了做什么等问题。如何突破主观随意性,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亟须遵循如下原则。
(一)意识形态性与学术性相统一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门整体性的科学,它阐释了科学真理,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具有服务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功能。这一真理以怎样的方式呈现至关重要,“意识形态问题实质上是党和国家的形象问题”,教育实践中要着力实现“意识形态的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的统一性”[2]这个首要问题。“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本质就是一种价值培育,任何简单化的、纯粹性的理论灌输,单纯的知识点识记式的死板指令,很难使学生真正产生理论的自信、自觉。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的统一,要求把道理讲清楚、讲透彻、讲明白,在比较辨别中使学生自觉选择科学高尚的人生观,自觉将个人命运同祖国前途联系起来,立志为国奋斗、服务人民,成为坚定的爱国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道德风尚的引领者、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者,这就要求授课教师既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又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在授课过程中以学术思维处理、阐释教学内容。
(二)理论性与情感化相协调的原则
课题组在访谈中发现,越是注重对学生的调查了解,从学生的困惑出发去阐释理论,越能起到好的教育效果。理论不应成为枯燥冰冷远离于人的现实生活而高高在上,不与学生的生命产生关联的“知识”,而是要能够关注人、关照人、完善人。因此,在授课过程中既要突出理论的严整与科学性,又要确保和情感化相协调,这种协调意味着教师以情感化的语言,以学生坐得住、听得进、有触动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明理论。授课教师只有把闪耀智慧光芒的、有深度的理论,以贴近人心的、有温度的话语进行言说,把深刻的理论逻辑、深厚的情感共鸣融为一体,把教材内容的要点、重点、难点和学生的关注点、疑惑点以及社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揉开掰碎再聚拢提升,才有可能吸引学生、触动学生,也才能激发出更好的教学效果,实现育人与育心的统一,情感认同与行为转变的统一。
(三)整体性与特殊性相兼顾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理论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学理支撑,同时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实现自身价值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国家课程的地位身份、以课程群的形式,发挥着科学化、系统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功能,其根本目的是使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入脑入心,坚定学生的政治立场,使大学生在走进和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自觉生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心,自觉主动地成长为能够担当起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与其他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相比,“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主要内容关乎基本的人生理念及行动,对于促进大学生“精神成人”的效果要求也更为突出。因此,在建构教学体系时,既要关注于落实课程在“立德树人”整体性任务方面的要求,也要关照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背后个体的特殊性,回应新时代大学生呈现的新特点。
三、“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体系构建的具体策略
如何有效组织教材内容、采取何种方式呈现、怎样选择考核方式等是建构教学体系的核心问题。在访谈中我们发现,新入职教师和教龄较短的教师因为经验不足等原因,大多较为关注知识的覆盖面和系统性,侧重将教材涵盖的知识点传授给学生;教龄较长的教师对课程的把握相对成熟,能够突破教材章、节、目的限制,实现教材向教学的有机转换。越是科学合理的教学组织体系,越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总体来看需要从以下层面着手。
(一)紧扣课程目标、契合学生需求,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换
课程目标决定着教学内容的选择,调节着课程实施的路向,引导着课程评价的标准。换句话说,课程目标的理念定向是什么,直接影响、决定着课程系统中其他要素的有效发挥。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中我们可以领悟到,授课内容绝不是简单机械的思想道德法治相关知识的灌输,而是要针对大学生成长成才中面临的人生方向问题,辨别是理想信念问题、道德问题、价值观问题还是法律问题等,以严肃的政治性、深刻的思想性、透彻的理论性开展教育教学,并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将相关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教材为课程讲授提供了基本路径,搭建了课程的基本知识结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材内容主要包括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中国精神、新时代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中华传统美德、中国革命道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等核心理论。“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要把统编教材作为依据,确保教学的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同时也不能简单照本宣科”,因为“教材给出的是教学的基本结论和简要论述,要让不同类型的学生都爱听爱学、听懂学会,需要做很多创造性工作”。[3]这些创造性的工作意味着教师要吃准和吃透教材内容,紧扣课程的培养目标,着力促进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教学体系向大学生的认知、信仰体系的转换,着力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性就是指在保持课程自身理论逻辑的基础上,充分研判学生的所思所想,紧密结合学生不同专业的特点,组织教学资源,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可以为学生提供参考阅读书目,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所谓实效性既体现在大学生于课堂中获取理论知识,引发的思考启迪上,也体现在学生日常行为实践发生的具体变化中。
(二)注重教学互动,激发师生双向活力
成功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意味着真理的力量、逻辑的力量、思想的魅力缺一不可,唯其如此才能产生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也只有触碰心灵、解决困惑、指导实践的教学内容才能打动学生、启迪学生、引导学生。互动是搭建“教”与“学”的桥梁,能够更好地促进“教学相长”。实践中,以教师的团队合作、学生的小组化协作、师生之间的对话碰撞,构建“师师互动”“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的立体化互动体系,激发多维活力。通过“师师互动”增强教师的教学反思能力、提升教学组织能力,通过“生生互动”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实践能力、协作能力,通过“师生互动”让课程更有亲和力和感染力。
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其中,对集体备课及其形式做了详细规定。集体备课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师师互动”。各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创设条件,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以制度化、常态化来安排教研组教师开展集体讨论,准确把握教材基本精神,研究确定教学进度及授课内容;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不走样不变形地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融入课堂教学的具体环节;加强教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讨,实现互通有无、优势互补,达到团队合作、资源共享。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每位教师钻研教学的主动性都能得到提升。“生生互动”可以通过小组化学习,加强学生之间的了解与合作、培养团队分工协作意识。比如采取对分课堂教学模式,将学生分为四人一组,教师在对课程任务整体把握的基础上,精讲重点难点,课后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内化吸收,然后开展小组讨论,派代表在全班发言,讨论的问题不是教师提供和布置的,而是学生之间激发碰撞生成的,并由学生自己探索解决,解决不了的也在课堂发言环节进行陈述,由其他小组来解答,教师主要进行引导和总结,有效地实现了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建构,也更好地落实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实践性目标要求。“师生互动”就是通过调查、课堂讨论、个别谈话等形式,促进授课教师与学生的深度沟通,了解学生在思想道德、法律层面存在的困惑和对一些社会热点现象、难题的认识,不只给学生传播理论知识,还给与他们情感关怀。调查可分为课前调查、课中调查和课后调查,可以利用问卷星、微信等开展调查,也可以提供教师邮箱,接受学生的个别咨询。课前围绕学生的兴趣点和关注点做调查,课中围绕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困惑做调查,课后及时总结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相关能力的发展情况。授课教师要对调查过程中获取的数据与资料,特别是一些共性化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用以充实和完善课程讲授内容,提升教学的针对性,使学生觉得理论可信可亲。
(三)创新评价方式,注重过程性考核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育教学是个过程性概念,它不仅是一种知识传授,更是一种价值培育。实现知情意信行的统一,无法奢望通过一次课堂讲授取得立竿见影的变化。考核则具有鲜明的导向功能,学生非常关注如何获得学分、如何通过考试。因而考核评价要能够准确反映课程培养的目标要求。
实践中教学效果凸显,整体表现为学生能否正确运用人与社会关系的原理,认识个人、认识社会,将个体选择置于国家、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成为一个爱国者、一个勇于担当使命的人、一个注重道德践履的人、一个行为端正的人,并影响和感染身边更多的人。据此,一定要强化过程性考核理念,创新评价的方式方法。学生有兴趣才会记忆,这种记忆是牢靠的,没有兴趣死记硬背就是死知识,知识传授是载体,价值培育才是根本目的,学生自觉思考、感受、体悟、行动的知识才是能够转换为核心能力的知识,知识传授中一定要突出价值观的引领。一是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发言、作业、实践活动等表现,授课教师要做好记录,不只关注学生说了什么、写了什么,还要关注学生做了什么、怎么做的,要将这些过程性表现纳入课程考核。二是发挥学生群体相互学习、彼此激励的作用。在小组化学习过程中,请学生评价自己,评判他人,形成触动、产生共鸣,实现认可,将其纳入课程考核。三是加大阅读类考核,思修课内容的综合程度较高,需要多方面的知识涵育,对真善美的追寻,要有知识的广度做支撑,在阅读中可以提升学生的思想境界,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将阅读的数量和质量统一起来,用以考核课程学习的效果。
(四)强化知行合一,拓宽法治素养培育手段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法治内容学生从小学开始就在学习,经过中学阶段的深化,到了大学阶段如果采用纯粹理论化的教学方式,极易造成学生对法治认知的零碎化,非但不能正确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也阻碍了法治意识培育的实效性。课题组在访谈中发现部分教师由于自身法律实践知识缺乏,难以结合社会问题与真实案例对法治理念、法律制度、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全面系统地阐述,导致学生在面对现实法律问题、法律纠纷时无从下手。因而授课教师要注重开展法治价值的认同,“法治价值认同教育可以有不同的路径,通过介绍和讨论不同的法律问题和法学观点,帮助和引导他们在思辨中求同存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4]同时还要强化法治教育的相关实践内容。诚如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做到“以知促行”“以行践知”的辩证统一。知是行的前提和基础,它引导并制约着行,而行是知的终极目的和归宿,知终归于行。为了学生能在实践中理解、认同法律的价值,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信仰,“知”理论可以与权利救济实践的“行”结合起来。在教学中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使法律理论学习和法律能力素质的培养相结合,以引导学生在自觉参与中提升法律思维、塑造法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