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时期的廉政思想
2021-01-08王霞,郭超
王 霞,郭 超
(1.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387;2.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广西 合浦 536199)
先秦时期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有大量关于“廉”“廉政”的探讨,构成了先秦时期廉政思想的重要内容(1)本文所讨论的“廉政”主要集中于先秦文献中所反映的廉政思想,与后世所谓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行为规范有所区别。。目前学界关于先秦时期廉政思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唐贤秋认为:“廉政思想认识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周初‘六廉’的提出,是廉政思想产生的标志。”[1]张颖的《制度伦理的开端——论先秦时期的廉政思想》认为:“我国古代的廉政建设典型地体现为政治规范和伦理教化这两条路径的融合,先秦时期的廉政思想里体现了政治伦理化和伦理政治化融合。”[2]单卫华等在《中国廉政文化史》一书中认为:“先秦时期,随着国家形态的形成,廉政制度初步建立起来,并形成了廉政社会文化。”[3]蒋国宏提出:“先秦诸子对廉政十分重视,主张贯彻以义制利、以民为本的廉政宗旨,通过自上而下、高层垂范的方式推进廉政建设。”[4]本文在前贤基础上,结合先秦文献“廉”“政”的含义,梳理先秦时期廉政思想的演进,并探讨廉政政治伦理的实现路径。
一、“廉”“政”释义
考察先秦时期廉政思想的起源及其发展离不开对“廉”“政”含义的把握。“廉”字,从广,应是与屋宇建筑有关。《仪礼·乡饮酒礼》有“设席于堂廉,东上”的记载,郑玄注曰:“侧边曰廉。”[5]《周礼·考工记·轮人》有“欲其帱之廉也”,郑玄注:“帱,幔毂之革也。革急则裹木廉隅见。”[6]1070“廉”即棱角。《礼记·儒行》有“砥砺廉隅”[7],这里的“廉”本义是有棱角,“廉隅”指磨砺品行,以成端正。《汉书·贾谊传》载:“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高堂;陛亡级,廉近地,则堂卑。”[8]可见“廉”位于堂之一隅。《说文解字》中以“仄”释“廉”,所谓“仄”,即曲、侧。清代学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于“廉”字下注:“堂边有隅有棱,故曰廉。廉,隅也。又曰:廉,棱也。引伸之为清也,俭也,严利也。”[9]444可见“廉”本义是堂一隅,有棱。据彭林研究:“廉乃是以砖石块砌于堂边沿的长条形建筑,四边皆有,一堂四廉。”[10]“廉”位于堂之一隅,直而有棱,不事修饰,引申为清、俭、严。
“廉”本义为堂屋侧边有棱角的长条建筑。在春秋时期文献《老子》《论语》中,“廉”字含义仍是棱角、锋利、陗厉,尚距原意不远,而在众多战国时期文献中,“廉”的含义由锋利、严峻扩展到俭素、清廉、公正等。在早期文献中,“廉”有锋利、严峻的意思。子曰:“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朱熹释:“矜者,持守太严。廉,谓稜角陗厉。”[11]179这里的“廉”即是端庄严厉。《老子》曰:“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12]“刿”即割、刺,“廉”有棱的意思,引申为锋利,表明圣人虽行事严峻,却不会给他人造成伤害。晏子谈论君子之大义,其中有“刻廉而不刿”[13]284的要求。《庄子·说剑》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14]1022“锷”为刀剑之刃,锋利无比,可见“清廉士”之德与刀刃锋利特性有关。“廉而不刿”在先秦文献中多次出现,《荀子·不苟》言:“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15]40《荀子·法行》:“廉而不刿,行也。”[15]535反映战国晚期秦国官吏道德规范与办事原则的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也有“廉而毋刖”[16],“刖”为断足之刑,“廉而毋刖”与“廉而不刿”类似,表达刻廉而不中伤。廉士不苟取,轻利重义,安于俭素,“所谓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轻恬资财也”[17]137,“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18]249。廉士不愿因人之难而取利,“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14]986。廉士矜于名,轻取货财,子叔昭伯“行廉辞地之可为重名”[13]335。廉者不免于贫,“廉斯贫”[19]。《晏子春秋》有“廉之为公正”[13]403,将“廉”释为“公正”。
“政”的本义是“正”,衍生为政治、政事、政权,强调公正、正直、正确行政。《说文解字》释“政”为“正也,从攴从正,正亦声”[9]123。“政”与“正”同音、同义,表示轻击使之正。子曰:“政者,正也。”[11]137《韩非子》有“故群臣公正而无私”[17]375,这里的“公正”,乾道本作“公政”,二者同义。《尚书·洪范》有“八政”之说,“八政”即行政的八个重要方面。《周礼·天官冢宰》提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其“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6]24,将“政典”作为治国典范、规范之一,同样强调公正施政。“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20]84,“廉者,政之本”[13]403,“尚贤者,政之本也”[21]68。从先秦时期三种“政之本”的论述中不难看出,《管子》强调明辨地利,因地制宜,合理分配、利用土地资源,可以调整、影响国家政策、政局。《晏子春秋》《墨子》认为廉者、贤者德行俱佳,其俭素、清廉、公正等品质对于国家治理尤为重要。国家政治的根本是公正地利民、富民,而实现途径是物质生活方面尽地力之教,政治生活领域尚廉、尚贤。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刻廉、刚正易产生负面影响。“廉如伯夷,不取素餐,污武王之义而不臣焉,辞孤竹之君,饿而死于首阳之山。”[22]伯夷、叔齐虽有廉名,却不得善终。文子曰:“夫阳子行廉直于晋国,不免其身,其知不足称也。”[23]433廉直如伯夷、叔齐,辞君位,不事二主,最终饿死于首阳山,文子有鉴于此,认为阳处父虽然廉直,却勇而无谋,自身不免于祸,缺乏智慧。晋国卿大夫里克言:“弒君以为廉,长廉以骄心,因骄以制人家,吾不敢。”[23]278也是批评所谓廉者锋芒毕露,弒君不敬。帛书《老子》言“曲则全,枉则正”[24],意思是过于刚正难以保全自己。“贤士穷而隐处兮,廉方正而不容”[25],是说在现实政治环境中,严峻、刚正、锋芒毕露者,很有可能招致排挤、打压,甚至引来杀身之祸,这可能是“廉”“正”向谨慎方向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先秦时期廉政思想的演进
廉政(正)作为一种可贵的道德修养与从政规范向来为人推崇,《韩非子·诡使》曰:“难致谓之正,难予谓之廉。”[17]411《尚书·皋陶谟》提到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26]这里的“廉”比较符合早期锋利、严峻的含义,“简而廉”即兼有简大宽舒与严峻端庄之意。在西周时期的文献中没有“廉政”或者“廉正”连用的情况,这无疑表明政治伦理下的廉政思想尚未形成。西周时期,以周公为代表的统治阶层鉴于夏、殷二代尤其是殷商晚期最高统治者与民争利、耽于享乐以致灭亡的惨痛经历,认识到“天命靡长”“民为邦本”“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27],只有在政治生活领域发扬“敬天”“保民”“明德”“慎刑”等德性,谨慎小心地临民、治民,才能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彼时,严峻的廉德并不受重视,由于实行分封制、宗法制,天子以下,公、卿、大夫、士皆守世业,行政事务相对简单,贪渎、豪奢等在公共领域里并不多见。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争霸战争扩大和各国变法改革的进行,公、私领域内出现大量违背礼制的现象,“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28]更加常见,正如马端临所论:“‘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禹会诸侯,执玉帛者万国。逮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馀国,周武王治天下,定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国。及平王东迁,见于《春秋》经、传者,百有七十国焉(百三十九国知土地所在,三十一国不知其处也)。”[29]因此,统治阶层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30]。在总结历史教训以及追求廉平正直的社会风气下,廉政思想逐步兴起。
春秋战国时期关于“廉”的讨论不乏其数,但集中阐述“廉政(正)”的并不多。据《晏子春秋》载,齐景公与晏婴有一段关于“廉政”的问答:“景公问晏子曰:‘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晏子对曰:‘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浊无不雩途,其清无不洒除,是以长久也。’公曰:‘廉政而速亡,其行何也?’对曰:‘其行石也,坚哉石乎落落,视之则坚,循之则坚,内外皆坚,无以为久,是以速亡也。’”[13]248这里的“政”同“正”,“廉政”即廉直方正。晏婴在回答景公问题时,阐述了廉直方正有不同的处之方法,处之以柔弱,其浊自抑;若处之以刚强,必然物我两失。他主要是希望景公要内心廉直方正,外示柔弱平和,以智驭物,以保国家长治久安。《周礼·天官冢宰》提到以六条标准考察官吏:“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6]60《周礼》一书传统上多认为是西周初年周公亲撰、后贤缀述的礼乐制度目前学界更倾向于《周礼》是一本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保留部分西周礼乐制度、同时掺杂大量战国时期各国政治制度以及熟悉西周政治制度的士人政治理想[31]。西周时期,作为道德规范的“廉”并未出现派生词,春秋时期,“廉而不刿”“简而廉”“矜也廉”中“廉”都是单独出现,而大量“清廉士”“廉士”“信廉”“贞廉”“廉隅”“廉直”“廉勇”“廉洁”等连用情况普遍出现在战国时期,若“六廉”为周初提出,就难以解释为何包括儒家在内的诸子很少引用和阐释“廉善”“廉能”等词。杨昶认为:“西周时期尚没有出现具体的德目,而具体的德目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各派思想家根据社会的需要提出来的。包括‘廉’在内的具体德目自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产物了。”[32]《周礼》的“六廉”很有可能为战国时期儒生建构,六条标准皆以“廉”为本,体现了作者施政重廉的思想,这里的“廉”可释为严峻、清厉,“善”“能”“敬”“正”“法”“辨”都是用来规范、纠正“廉”的偏失的,希望做到内以刻廉、外示平和、廉平正直、不偏不倚。
战国时期,廉政与国家兴亡的关系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管子·牧民》言:“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20]11《晏子春秋》录晏子曰:“廉者,政之本也。”[13]403廉政关乎国运,逐步成为统治阶层的共识。李斯为秦始皇在会稽刻石撰文,宣扬大一统功绩:“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33]同样是将实现廉清作为新王朝推行法治、天下大治的功绩。“廉”作为臣之大节逐步被强化,成为适应中央集权强化的廉洁奉法、廉直方正,这一点在战国后期较为明显,《韩非子·奸劫弑臣》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以求生,凶不几矣。”[17]99-100执法者清廉忠君、谨慎遵法以保平安,若枉法以谋私利,最终如积薪厝火,只会落下身毁家亡的下场。
从先秦时期廉政(正)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来看,“廉”最初是作为君子自束、自守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修养,廉者具有俭以养德、清以治心、严峻以行事的品质。春秋以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士阶层逐步扩大,儒、墨、道、法等诸家鉴于公、私生活领域大量违背礼、法行为以及“政以贿成”、官员失德、宠赂彰、国家亡的惨痛教训,逐步将“廉”“廉政”纳入政治伦理中加以考量和阐述,认识到“廉”“廉政”是关系国家治乱兴亡的头等大事。先秦时期集中讨论“廉政”的文献不多,主要是《周礼》《晏子春秋》,从诸子著述中有关“廉政”的政治主张看,先秦时期的“廉政”不仅仅是廉直方正的政治生态,也包含“廉简”“廉善”“廉而不刿”的行政规范。廉政思想包含廉直方正与廉平忠谨,强调以智驭物、刚柔并济,以保国家长治久安。知廉、行廉而避免刻廉是先秦廉政思想的精髓,为后世廉政思想的完善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先秦时期廉政政治伦理的实现路径
古代中国,在家国同构的政治理念影响下,道德修养与政治伦理具有同一性,其实现路径可以称之为垂范式履行和推予式渐进,最经典的莫过于《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11]3,以及《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1]47-48,从构建稳定的家庭伦理逐步扩展到国家政治秩序,从而实现天下大同。
同样,廉政政治伦理的实现路径首先是垂范式履行。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11]137《孔子家语》中有孔子对于“七教”的看法:“上敬老,则下益孝;上尊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宽;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无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廉让,则下知节。”[34]要求统治阶层自身敬老、尊齿、乐施、亲贤、好德、恶贪、廉让,天下百姓自然随君子之风,以致大治。《墨子·天志下》:“无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21]318《管子·权修》言:“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20]56国君践行廉政,修于朝廷,以为垂范,自然行于天下。
推予式渐进也是廉政政治伦理实现的重要路径。按照“忠臣出于孝子”之家的逻辑,人臣务本,居家孝悌,自然为臣忠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18]306。孝子无违于父母,发扬孝德以事君,自然谨顺君命,渐进于处理政务,也能够做到廉平正直,临大节不惜以死报之,这里道出了孝子推予忠谨以事君从而致于廉政的路径。“故忠臣廉士,内之则谏其君之过也,外之则死人臣之义也。”[18]546忠臣廉士推予廉德,一以贯之,内则谏君过、匡政失,外则事君谨、不惧生死。《庄子·天运》曰:“夫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14]123道家认为内修贞(正)廉等德性,慎独于心,以智驭之,推己及人,行于邦国,因其易于实现,故不值得过多赞扬。
法家在廉政政治伦理实现路径方面的重要贡献是认识到除了要发扬德性,还要完善制度设置、严明律法、禁邪惩贪。《韩非子·守道》言:“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故君子与小人俱正,盗跖与曾、史俱廉。”[17]202如果不严明律法,盗跖与曾、史俱廉,则是非颠倒,百姓难以持正。“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随仇者,贞也;廉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人主尊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于勇,而吏不能胜也。”[17]448民间的廉直、廉贞行为,可能导致勇于私斗,违背公法,必须加以规范,严明法禁,“众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17]85。法家认为守法、忠君的人方可称为廉士,“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这种廉谨思想适应了当时中央集权强化的需要。郭店楚简《子思问篇》言及鲁穆公请教子思:“可(何)女(如)而可胃(谓)忠臣?子思曰:恒爯(称)其君之亚(恶)者,可胃(谓)忠臣矣。”[35]这种称君之恶、锋芒毕露的思想逐步淡化,敢于冒犯君颜的廉直、廉正思想演变为相对温和的清廉、廉谨的道德规范。秦汉以降,类似丕郑、曹沫弑君、劫君的行为与廉、廉政(正)已经相去甚远,“娖娖廉谨”更为普遍和适用,这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对廉政道德规范和政治伦理调整的成果。
四、结语
从先秦时期廉政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来看,春秋时期,“廉”开始作为一种道德修养引起重视,而政治伦理下的廉政思想则形成于战国时期。儒、墨、道、法等诸家从各自思想体系出发,逐步将“廉”“廉政”纳入政治伦理中加以考量和阐述。战国后期,随着中央集权的强化,诸子思想有合流趋势,法家提倡忠君、遵法的廉谨思想,儒家则重视不违礼法的廉直、廉洁。刘勰有言:“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36]法家主张:“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37]儒家提出:“直方而不毁,廉洁而不戾,强立而无私,曰有经者也。”[38]先秦时期,廉政思想建设逐步强化了廉政与治道、兴亡的联系,被纳入循经守法的政治伦理领域。
传统廉政思想的精髓体现在治国、为官和修身等各个方面,对形成清廉政治和推动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它始终无法成为古代社会的主流文化。古代“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和“官本位”的价值理念带来的血缘、族缘等亲缘关系在国家社会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一方面,廉政成为君主、士大夫和百姓共同关注的对象,廉政思想建设的社会基础较为深厚;另一方面,中央集权强化,人治普遍强于法治,廉政制度建设难以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