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防火性能检测现状及发展对策
2021-01-07高育明
高育明
青海东亚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10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各界对建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建立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分级体系、减少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才能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和人们的财产损失[1]。
1 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的现状
1.1 防火性能检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国建筑企业的构件、材料、室内装饰等材料都必须符合我国制定的防火性能标准,并且要符合企业标准。 室内装修和人口密集场所的装修,必须按照我国消防标准使用不易爆炸的材料[2-3]。 根据我国《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民用建筑的外保温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应为A 级,不得低于B2 级[4]。
1.2 防火性能分级
根据 《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分级如下:
1)不易爆炸的建筑材料氛围A1、A2 两级,没有易燃烧的建筑材料。
2)B1、C 级。建筑材料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遇到明火或高温时不易着火;火源消除后,会立即停止燃烧。
3)B3(f)级。 易燃建筑材料,无任何阻燃作用,易燃烧易爆炸,火灾危险性高。
1.3 样品检测
装修材料按照其作用可分为以下几类:
1)建筑棚材料,包括矿棉板、岩棉板、铝塑板、石膏板、硅酸钙板、阻燃板等。
2)建筑墙面装饰材料,包括墙纸、防火板、装饰板、软包等。
3)建筑隔断材料,包括玻璃棉板、子墙板、不燃无机复合板、金属夹芯板、防火木材等[5-6]。
2 防火性能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关系到建筑产品在发生火灾时能否正常发挥其防火性能。 为了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 必须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因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消防产品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7-9]。
2.1 与防火性能有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根据消防产品的实际要求,各地也制定了消防产品地方性法规。
与建筑材料有关的消防安全条例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第十一条、《上海市消防条例》的第二十九条等。 建筑企业使用的构件和材料都必须符合我国制定的相关标准。 在公共场所的室内装修中, 必须根据我国制定的建筑防火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法,采用不易爆炸的、由检验机构按照规定检验合格的材料。
2.2 与防火性能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制度主要包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与消防相关的技术标准还有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等。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第202 条规定:建筑材料按照防火性能可分为四个等级;第203 条规定:建筑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等级需根据这一标准进行划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11 条规定: 我国民用建筑的防火规范可分为四个层次,其中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和耐火性能必须符合此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第302 条规定(强制性):我国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中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和耐火性能必须符合此标准。
根据一系列的消防产品法律、 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筑材料、构件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3 建筑行业中消防产品的质量现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防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的规定,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内外消防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根据国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03】38 号《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我国对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和认证标准,其防火性能由国家指定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消防产品可进入我国市场销售。
4 对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的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4.1 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
加强建筑材料质量控制工作,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到建筑施工现场。 建筑材料的性能试验、防火性能试验等质量检验通常由委托方执行。 因此,生产厂家送检的产品可能与销售的产品不一致,也可能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产品不一致。 因此,对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控制是非常必要的[10-13]。
《消防产品现场检验规则》包括市场准入检验、产品一致性检验、产品性能检验等。 市场产品准入检验是对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我国的市场准入标准或行业政策进行检验;产品检验的统一性是对产品外观标识、构件、材料、性能等的符合性和一致性进行检验,具有强制性,包括型式核准等;现场产品性能试验是在施工现场用测量工具进行检验,非常简单。
4.2 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检测机构
随着消防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建筑材料进行检测显得尤为重要[14]。 根据建筑工程建设的特征,检查周期和要求将影响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检测实验室必须在通过我国的法律认证,并通过当地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关的性能检验[15]。
4.3 按照相关标准使用易燃易爆建筑材料
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合理使用易燃易爆的建筑材料,应开发和推广耐火性能好的建筑材料。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可以减少建筑火灾的发生,因此,要加强宣传。 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选用材料。 新材料必须有专业检验机构的认证文件,同时具有准确的等级试验报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