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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修订建议

2021-01-07王子舟

图书馆论坛 2021年3期
关键词:著录规则责任者藏书

王子舟

参考文献是学术创新的原料。高奇说:“如果把参考文献及索引删掉,简直是‘骟掉’其思想脉络和渊源。”[1]参考文献又是学术著述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参考文献著录的普遍使用使得学术著述朝客观性、科学性方向快速挺进,随之而来的是学术界对参考文献的引用、著录规范也越来越重视。

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 7714-87,以下简称“1987版”)、《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以下简称“2005版”)之后,2015年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布修订版《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以下简称“2015 版”)。对比后面两个版本,2015 版较2005版有所改善。比如,在古籍著录上,题名项可以加上卷数;在页码著录格式要求上,引自序言或扉页题词的页码可按实际情况著录;甚至2005版的用词“文献载体标志”也改为“文献载体标识”。但是,2015年版还有许多地方承袭2005版的不足之处,以及修改之后显得不妥之处。笔者根据几十年的学术写作经验,从作品著者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

1 应保留责任者的著作方式

2005版、2015版只保留责任者名字而取消著作方式是欠妥当的。著作方式(authoring mode)又称“责任方式”,是指著作的表达形式和责任者对著作负有何种责任[2]。我国古代作品的著作方式非常复杂,主要有撰、注、疏、传、笺、正义、集解、章句等,当代作品的著作方式主要有著、编、辑、注、校、译、绘、摄等。不同的著作方式表明责任者对作品负有不同的责任,也是对作品的原创度、价值贡献的客观揭示。如果不做区分,就看不出责任者的主要学术贡献是什么。《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指南》中的一个举例说[3]:

原题:中国新疆阿尔泰山地质与矿产论文集陈川王京彬主编

著录为:陈川,王京彬.中国新疆阿尔泰山地质与矿产论文集[M].

这样的著录方式让人看不出这本论文集究竟是作者的个人论文汇集,还是选编他人论文的汇集。合理的著录方式应是保留著作方式,著录为:

陈川,王京彬,主编.中国新疆阿尔泰山地质与矿产论文集[M].

基于以上理由,建议在责任者项保留责任者的著作方式,具体做法为:当著作方式为“著”时,著作方式可以省略;其他著作方式,如编、编著、口述、绘制、录制等一律保留。

例如,曾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总经理的沈昌文先生称自己不是知识分子,但因在文化出版界执役多年,知道一些事情,号称“知道分子”,他晚年出版的一个口述自传,名为《知道:沈昌文口述自传》,其著录方式应为:

沈昌文,口述;张冠生,整理.知道:沈昌文口述自传[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

如果著者仅著录为“沈昌文.知道:沈昌文口述自传[M].张冠生,整理.”,就传递不出来是沈昌文口述的信息,因为也可以理解为沈昌文撰稿。

为什么在上例中,次要责任者随主要责任者一起放在题名项前著录?是因为次要责任者也是原始作品创作的共同参与者,放置在题名项前,有助于读者判断作品的特征。

至于翻译作品中的译者、古籍点校者等,不是原始作品创作的共同参与者,对作品特点揭示效果弱,则可以放置到题名项后著录。例如,贾植芳著、罗银胜编《我的人生档案:贾植芳回忆录》(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年出版)汇编了贾植芳不同时期的文章,应著录为:

贾植芳. 我的人生档案:贾植芳回忆录[M].罗银胜,编.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

姜义华等编校的《康有为全集》(第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应著录为:

康有为.康有为全集:第一集[M]. 姜义华,吴根樑,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 不应取消责任者的国别或朝代信息

1987版、2005版、2015版有一个重要的著录规则:责任者的朝代、国别信息不再保留。比如,2015版示例中有以下例子:

原著题:(明)李时珍,著录时为:李时珍;

原著题:(瑞士)伊迪斯·乔纳斯,著录时为:乔纳斯

这种简化极为不妥。例如,桓谭称小说是“丛残小语”,语出《文选》,如果不注明是“[汉]桓谭”,就不知道他是什么时代的人。再以2015版两条举例为例[4]5,17:

李炳穆.韩国图书馆法[J/OL].图书情报工作,2008,52(6):6-12[2013-10-25].http://www.docin.com/p-400265742.html.

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4版[M].金吾伦,胡新和,译.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如果著者“李炳穆”不著录为“[韩]李炳穆”,那么著者就有可能被视为中国人;“库恩”没有了“[美]库恩”的国别表示,那么读者就不知道他是哪国人。这种背离学术界多年建立起来的良好引注习惯的做法,不可取。

2015版编制者之一陈浩元认为不标注主要责任者的国籍、朝代等是新标准倡导的[5],他未言依据什么原则来倡导。如果这种倡导是从省力原则(或称简约原则)出发,就应思考:为谁省力、为谁简约?参考文献条目信息比较全面,会减少读者判断的失误,节省检索成本,这是让读者“省力”,反之会让读者不“省力”;著者使用引文时,对出处了如指掌,著录出处时增加国别、朝代易如反掌,谈不上费力、繁复。

标注责任者国籍、朝代,与标注责任者的著作方式一样,无论在图书馆界、书刊编辑界,都是我国文献著录的优良传统,体现了我国的人文特色,受到人文社科领域作者、读者普遍认可。因此,希望今后在修订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新标准时保留这一著录传统。

3 建议在著录符号中增加分隔号“·”

当引文来源于含有多卷内容的著作时,题名项信息应尽量著录完全,方便读者迅速地辨别信息源的准确出处。2015版在古籍著录中提倡在题名项增加“卷”数,这是合理的,但仅有“卷”还不够,有些古籍还有“篇”“条”等,都应在题名信息中揭示;著录古籍题名时,“卷”“篇”“条”等信息中使用传统分隔符“·”。1987版中就有这个著录符号,而且规定在其他著录符号不足使用时可以使用[6]。例如,清代学者王鸣盛说过:“目录之学,学中第一紧要事,必从此问途,方能得其门而入。然此事非苦学精究,质之良师,未易明也。”这段人们经常引用的话见于王鸣盛所著《十七史商榷》“卷一·史记一·史记集解分八十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页),如果用作引用资料,按2015版著录规则只能为: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1.

一部传世古籍的版本很多,不要说有古代的刻本,就是近现代以来的铅印本也往往有很多种,如果仅著录卷数或页码,那么引用者如果使用的是另一个版本,就很可能要费一番工夫来找上述两句话的出处了。古籍用卷、篇、条等来划分章节,表示内容单元的做法,基本是稳定的传统方式。无论什么版本,从卷、篇入手查考引用文字出处,这也是当今人们的习惯。所以,建议在“题名:其他题名信息”之后、“[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识]”之前,允许引用者使用分隔符“·”,把卷、篇、条等信息著录出来。比如,上条参考文献可以著录为:

[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一·史记一·史记集解分八十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1.

按照2015版,要求卷、篇、条等信息较多的情况下,应该在正式题名下用“:”分开,这是可以的,但一连串的“卷、篇、节、条”信息之间都用“:”,甚为不妥。一则是不适宜观览,造成误判;二则是没有表示出不同部分的级次关系。而先用“:”,后用“·”,就可避免这种问题,更符合人文学科尤其是文史学界传统的引用习惯。

2015版在“8.2.3”中提到:“其他题名信息根据信息资源外部特征的具体情况决定取舍。”[4]10意思是说,正题名以外的副题名等作为选项可以省略。但是,也应该提出不省略的合理著录规则,否则引用者实现不了自己的自由裁量权。

4 “卷”应在题名项著录,“册”应在页码位置著录

在多卷本参考文献著录中,2015版著录规则将卷册信息放在题名项,紧随题名著录。例如,“附录A”里“A.1普通图书”举例[4]17:

师伏堂日记:第4册[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9:155.

胡承正,周详,缪灵. 理论物理概论:上[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112.

将“册”置于题名项不妥,因为古籍中计数单位“卷”,是内容结构单位,类似后世的“章”,故应随题名项著录,这是我国文献传统的特点,应该予以尊重继承;而“册”基本上是页数容量扩张而衍生出的单位,产生于现代书籍印刷实践,在著录时应该与页码等联系起来。换言之,卷、篇等内容之划分单位应在题名项里详细揭示,而书籍的册、页等形式上的信息单位则应统一在出版年后面、页码的前面揭示。因此,上述两条参考文献应著录为:

[清]皮锡瑞.师伏堂日记[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9:第4册,155.

胡承正,周详,缪灵.理论物理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上册,112.

尤其是某一著作有不同卷、不同册的情况下,卷册加以区分就更重要。例如,顾廷龙先生的《柳诒徵先生与国学图书馆》介绍了柳诒徵先生在图书馆事业上的贡献。该文收录在《顾廷龙全集·文集卷》的上册(文集卷有上、下两册,号码连续编排),引用该文的著录格式应为:

顾廷龙.柳诒徵先生与国学图书馆[M]//顾廷龙,著;《顾廷龙全集》编辑委员会,编.顾廷龙全集:文集卷.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上册,306-310.

或者省略全集编著者,著录为:

顾廷龙.柳诒徵先生与国学图书馆[M]//顾廷龙全集:文集卷.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上册,306-310.

即“文集卷”应著录于题名项,“上册”应著录于出版年后的页码项,册与页之间使用“,”来表示子项目间的停顿(当然,不用也可以)。

多卷本书常有每册单独起讫页码的,如果不标明页码属于某卷(或册),就不易找到准确出处。例如,民国二十九年(1940)10月25日《浙瓯日报》刊文《籀园图书馆举办流动图书站》,这是一篇了解民国时期公共图书馆办流动图书站的很好资料,收录于孙焊生主编的《温州老新闻》上、中、下三册中的“中”,且该册起讫页码是独立的,故其著录则应该为:

孙焊生,编.温州老新闻[M].合肥:黄山书社,2012:中册,182.

再如,南宋鹤山书院尊经阁(在今四川邛崃)曾藏书10万卷,是宋代书院藏书数量之最。南宋嘉定三年(1210),曾任过资政殿学士的魏了翁将个人藏书捐赠给鹤山书院尊经阁,如需引用其《书鹤山书院始末》,可从魏了翁所作《鹤山集》卷四十一中找到。《鹤山集》今存《四库全书》集部的别集,是从《永乐大典》抄出的。我国台湾影印的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2册就收录了《鹤山集》,如用此本,那么引用《书鹤山书院始末》的著录文字可为:

[南宋]魏了翁.鹤山集:卷四一[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民国七十五年):第1172册.

此处注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是按照原书表述方式抄录的,不可改作“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或“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5 内容相对独立的合订题名应完全著录

2005版、2015版“8.2.1”中的规定“不同责任者的多个合订题名,可以只著录第一个或处于显要位置的合订题名”很有道理。但是,有时候一种书含有两部分量相当的著作,著录时就要全面一些。例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将叶昌炽的《藏书纪事诗(附补正)》与伦明的《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附校补)》合成一书出版,为方便读者阅读与查检,应该著录为:

叶昌炽.藏书纪事诗(附补正);伦明.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附校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藏书纪事诗(附补正)》《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附校补)》合为一书后,各自的页码单独起讫,《藏书纪事诗(附补正)》是1-751页,《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附校补)》是1-153页。如果引用其中的资料,在标注页码时应标注来源书籍的页码。比如,引用伦明《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附校补)》41页有关李盛铎的资料,应著录为:

叶昌炽.藏书纪事诗(附补正);伦明.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附校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41.

6 在电子文献“获取和访问路径”中增加网站名

按照2005 版、2015 版在“4.6 电子文献”中“4.6.2 著录格式”的要求,电子文献著录,应在题名项、版本项后著录“获取和访问路径”,示例如下:

温铁军. 温铁军谈国内思想状况[EB/OL].(2006-05-31)[2006-10-10]. http://www.snzg.cn/shownews.asp?newsid=14324.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 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5)[EB/OL].(2005-11-23)[2006-12-09].http://www.sxzx.net/News/Files/3199.html.

“获取和访问路径”著录虽然有网址,但没有标示文献来源的网站名称,未充分体现对作品来源网站合法权益的尊重。一旦获取和访问路径成为“死径”,就很难知道文献的来源。建议在“获取和访问路径”里细化出“网站名称”“网址”两个子目,先著录网站,再著录网址。修改后的示例如下:

温铁军. 温铁军谈国内思想状况[EB/OL]. 三农中国,(2006-05-31)[2006-10-10].http://www.snzg.cn/shownews.asp?newsid=14324.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2005)[EB/OL]. 人民网,(2005-11-23)[2006-12-09].http://www.sxzx.net/News/Files/3199.html.

7 双语出版物应在版本项标注语言信息

双语出版物随着对外开放的加大而激增,双语教科书、普及读物、儿童绘本、大型画册等越来越多。不过,双语出版物出版历史较长,如民国二十三年(1934)上海世界书局出版了一种法汉双语版《中国国际图书馆图册》,登载当时在日内瓦、上海两地创办的中国国际图书馆的照片。书名页用法文和中文两种文字表述,左面为法文,右面为中文。

法文题名为:BIBLIOTHÈQUE SINOINTERNATIONALE / SECTIONS:GENÈVE,SHANGHAI,

出版项为:CheKiaiChouKiu/SocieteLimitee des“Editions Internationales”/shanghai/1934。

中文题名为:“中国国际图书馆图册”,出版者为:“上海世界书局”,出版时间为:“中华民国二十三年”。该书在著录时,应在版本项标出“法汉双语本”:

中国国际图书馆.中国国际图书馆图册[M].法汉双语本.上海:上海世界书局,1934.

还有一种出版物:前辅文、后辅文是中文,但正文是外文,这不能算作双语读物。例如,美国学者史蒂夫·华乐丝(Steve Wallace)专门为华人撰写的《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必须要做的那些事:给华人作者的特别忠告》,封面、书名页、前言、版权页、封底等是中文,内容却是英文。作为参考文献进行著录,也应该在版本项里予以说明:

[美]史蒂夫·华乐丝.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必须要做的那些事:给华人作者的特别忠告[M].英语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以上是笔者的几点浅见,希望能给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再次修订提供参考。另外,还就此引申出自己的以下观点。

什么是参考文献(reference)?《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将其表述为:“对一个信息资源或其中一部分进行准确和详细著录的数据,位于文末或文中的信息源。”[4]1从这个定义来看,参考文献著录的重心是准确和详细,这是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制定应体现科学性的要求,也是我们追求的方向。不过,这只是追求的方向之一,除此之外,还应再加一个追求方向,即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制定应体现人文性。体现人文性就是要体现中国传统文献揭示活动中形成的优良传统。而找到这个优良传统,要做一番“考镜源流”的工作才行,因为引用文献的方法是在经验积累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起来的。

在学术发展中,不论多小的领域,都值得从科学性、人文性两个向度做一番考察。二者并不冲突。人文性是“经”,科学性是“纬”。科学性意义侧重表示普世价值、文明程度;人文性意义侧重凸显历史传统、文化特色。只有科学性、人文性结合得好,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才能展现出较高的实用价值,不仅受到学者们的欢迎,也有助于国家标准的推广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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