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素养教育在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指导中的意义与作用
2021-01-05刘玉峰
摘 要:近年来,中国大学毕业生“红黄绿牌”本科专业和高职高专专业名单中,法学专业连续3年被划入红牌专业,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法学专业的就业率也是最低的,因此,如何有效的解决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已经成为高校不得不面对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即通过对部分法学专业大学生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当前法学学生的就业观念、就业质量、就业部门、就业方向等,并探讨法律职业素养在就业中发挥的作用,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为就业做好铺垫。
关键词:职业素养;就业指导;措施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每年我国的高等学校毕业人数在日益增加,这一方面说明我国高学历人才队伍的不断扩展,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国内的就业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现实问题。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的基本现状
自我国1997年提出依法治国方针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了显著增长,主要体现在高校的法学扩招上,法学专业也是高考中考生选择的热门专业之一,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618学校开设了法学专业,除了全日制的法学本科生之外,还有其他形式的法学专业学生,如函授生、成教生等,法律专业在校学生人数高达70多万。随着高校扩招,法学专业招生规模有增无减,然而,在这样一个看似光辉的背景下,有一个重要问题产生了,那就是就业问题。根据麦可思研究院发布《202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法学专业的就业率2018、2019、2020连续三年被评为红牌专业,也就是说法学专业的失业量较大,就业率、薪资和就业满意度综合较低的专业,这与相关专业毕业生供需矛盾有关。因此,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高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关心的问题,笔者在某高校任教师并做了相应的调查,调查结果也基本符合当前的形势,就业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将从影响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职业素养着手,探讨职业素养教育在就业指导中所发挥的意义和作用。
1.就业率不高
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率并非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而是自从2000年左右,法学高校扩招以来就一直存在的问题,根据麦可思公司每年的发布的就业报告和蓝皮书,法学专业的就业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所以连续多年被评为红牌专业,每到毕业季,学生的就业问题都会成为重要问题。
2.就业质量不高
在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观念中,理想的就业主要两大类,一类是继续深造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留学,另外一类是考取公务员,成为公检法司中的一员,这是传统意义上的对口专业,但正如大家所知,公务员的通过率本身并不高,因此,成为公务员的学生只有少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家层面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强,律师这一职业也开始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的保底就业选择,但遗憾的是,在统计高质量就业时,律师并不属于高质量就业。除了这几类就业选择以外,很多学生都选择了与法学不太相关的职业,根据笔者的调查报告,这些学生选择的职业主要有这样几种:教育、行政秘书、销售、办公室职员等,因此,专业的对口率非常低。
二、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就业观念存在偏差
有一部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观念不成熟,不客观,很难根据现实情况调整自己的就业观念,特别是有些学生受到家长就业观念的影响,一定要找到所谓的“铁饭碗”或者体制内的工作,否则,不愿意放低身段去就业,前面我国也探讨过,与法学专业对口的职业无非就是公检法等公务员职业,但是大家也知道,公务员的就业门槛较高,职位也较少,不仅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较多,职业少,竞争十分激烈,并且越来越多的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这无疑使得法学专业毕业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难上加难,因此,作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应该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率。另外,还有一个明显的原因即盲目追求高薪水、高地位,忽视了自身的实际水平,这也是导致就业难的原意。
2.就业质量的评价标准存在偏差
目前法学专业的高质量就业评价标准主要有两大类:一个是考取研究生或出国深造;另外一个就是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然而,正如前文所述,无论是哪一类,对于法学应届毕业生来说,都是有一定难度的。事实上,法学的学生中有不少學生有自己的想法,在校期间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毕业后从事了律师职业,这也完全属于专业对口的职业,但实践中却很难将这个作为高质量就业来评价,因此,这也打击了学生就业的积极性,也是就业观念出现偏差的一个原因。因此,完善的就业质量评价标准也是影响法学专业就业的重要因素。
3.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不良
我国的法学教育历年来,都比较重视学生理论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虽然在课程设置上,也设置了不少实践性的课程,但是这些课程的教学效果一般,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按照目前的高校法学培养方案,多数要求学生要修完法学的必修课,这些课程占用了大学生的几乎绝大多数的时间,课余时间较少,接触实践的机会不多。但是事实上,法学是应用学科,实践性非常强,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学生如何运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因此,不仅要具备理论知识,还需要法律技能、法律素养、法律思维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目前的矛盾却是单位找不到合适的毕业生,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就反映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脱节,这对于法学的发展、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4.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能力有限。除了上文所谈到的原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即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能力问题。据笔者的调查和平时教学的经验来看,当前的部分法学专业大学生,功利性很强,通俗的说就是对他有用的课就听一听,认为没用的课不管老师讲的多好,也不愿意去听,因此,在这种功利心理的作用下,不少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都不高,并且欠缺必备的法律职业素养,这也是日后在就业中很难立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职业素养教育在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指导中所起的作用
正如前文所述,职业素养是影响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个人能力的一种体现,在法学专业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时,对其进行职业素养教育显得非常重要,职业素养教育在就业指导中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
1.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
当前的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观念存在一定的偏差,如盲目追求高薪水、高福利、发达城市和体制内工作等,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个机会和能力实现这样的高目標,所以在就业指导时应该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就业观念,职业素养教育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法律专业知识扎实、严谨的法律思维、法律职业伦理良好、法律实务操作能力较强和崇尚公平正义的法律信仰是法律人的职业素养的主要内容。因此,通过法律职业素养教育,让学生认识到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社会,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这个角度来看,未必要一味的追求所谓的高薪、发达地区或者公务员等体制内的工作,而事实上。欠发达地区或者是公司、企业、律所等更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这也是近年来我国走法治道路的一个重点,通过职业素养教育,引导学生爱岗、敬业、奉献,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法律的作用,进而实现自己的价值。
2.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整体素质
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人的必备职业素养,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律职业主体在法律职业活动过程中以及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它的基本原则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通过对法学专业大学生进行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使其形成良好的职业伦理,使其成为法学大学生的意识和人格的一部分,那么在就业后能够主动、自觉的遵守法律,发挥带头作用。[2][]那么通过这样的职业素养教育,就可以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法律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那在众多的竞争中可以脱颖而出。
3.增强就业能力
法律职业素养不仅体现在素养上,还包括了法律的思维、法律的实践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强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他们的法学基本功,使其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通过法律思维的培养,使其行为敏锐的、严谨的法律思维,当遇到问题时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案件事实,以抽象的法律概念去解读案件事实,再运用法律规则或原则对该行为进行裁判,能够快速准确的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找到突破口,进而高效的解决问题,此过程以严谨的法律逻辑思维为前提;通过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其能够在实践中熟练的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综上,通过对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培养,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其就业能力,使其能够在就业时具备较大的优势,有更多的机会可以选择。
四、对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培养的措施
法律职业素养在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选择时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如何提高法律职业素养就是工作的重点,其主要措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进行课程改革,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当前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几乎都会开设法律职业伦理等相关课程,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这门课程所占的比重不大,重视程度不高。特别是对于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这门功课在多数学校都会设置成考查课,学生不重视,往往课程教学流于形式,很难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思考,导致课程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进行课程改革,可以从课堂教学的形式、手段、方法等多方面进行改革,提高学生的参与力度,转变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引导他们积极思考,主动学习。同时可以改革考查方式,传统的考查课的考查主要是学期末的小论文,这样的评价方式效果不佳,很难准确的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应该改革考查方式,重视平时的形成性评价,授课老师可以更具课程的需要设置不同的评价标准,如可以通过课堂的提问、课后的作业、研讨效果能作为相应的标准,以此来引起学生的重视。另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到本课程的实践效果,选取典型的案例,让学生进行实际模拟,以提高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认识。
2.增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传统的实践方式和课程
提高实践能力,是解决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和单位找不到合适的人才的一个平衡点,正如前文所述,法学的学生缺乏实践能力,这就导致了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的矛盾。因此,必须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当前的高校都设置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文书、辩论、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但是受到师资力量、时间等因素额制约,导致这些课程不能真正起到培养实践能力的作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制约了学生对实践的接触和体验,当前的实践课程很多学校仍然把它放在课堂上,学生鲜有机会走出课堂,直接进入实践环节,再加上师资力量主要也是高校自己的教师,实践经验不足,所以效果不理想。因此,应当改革传统的实践方式和教学模式,扩充师资力量,提高教学水平,积极推进双师制,并且鼓励专业教师接触实践,积累实践经验,引入外面实践单位如法院、检察院、律所的优秀工作者来学校对学生进行实践教育,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出去,重视实习,发挥实习的真正作用,让学生能够参与案件的讨论,积极充分的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切实的了解实践。同时,可以与法院等单位合作,研讨真实的司法案例、观摩庭审,学习审判技巧和辩论技巧,让学生深入其中,通过角色扮演等方式体验法律工作,积累经验,以此提高实践能力。
3.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提升教学效果
目前高校法学教师聘任标准主要是聘用具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留学经历的高学历人才,这就导致法学教师绝大数都是经历了从学生到教师这样的一个转变,也就是从学校学习直接过渡到学校工作,缺乏实践经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提高。因此,应当灵活掌握聘用标准,避免唯学历论,而应该注重教师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 实务经历,引进法律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聘请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单位内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和理论功底的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教师,让学生更直接的接触到法律实践。另外,继续推行现有的“双师型”教师的比重,鼓励法学教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关注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和重要问题,总结经验,为课堂教学服务,为科研打下基础,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李本森,《法律职业伦理》(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8页
作者简介:
刘玉峰(1987-)女,满族,籍贯:辽宁省沈阳市,最高学历:硕士;目前职称:讲师;研究方向:刑法学。
项目基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课题名称:职业素养教育在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指导中的意义与作用,课题编号:JYB202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