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特点及处理方法
2021-01-05黄书玲
黄书玲
国有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涵盖,固定资产也是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保障之一。新会计制度下,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方法以及范围等进行明确,甚至进行轻微的调整,从而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全面的规范。本文对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特点和处理方式进行研究。此次研究对新会计核算下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性進行明确,从而使相关处理方法顺利实施。
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角度来看,其固定资产能够构成国有资产,并为行政事业单位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保障。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全面出台和推广,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和处理提出全新的要求,即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率提出全新要求,并使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以此来对其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提供保障。如何在新会计准则下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成为全新的课题之一。此次研究对丰富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方面内容具有理论性意义,对指导相关处理方式的有效实施具有现实指导性意义。
一、《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的主要内容
(一)确认固定资产
当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需要先让固定资产满足以下的条件:第一,对固定资产具有一定关联性的服务潜力实现几率相对较大,或者相关经济利益最终向政府会计主体进行流入;第二,可以明确可靠的计量其成本或价值。但须注意的是,想要确认固定资产,就要对以下情况进行全面考虑,首先,固定资产由多个部分所构成,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使用年限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利用不同的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能够对服务潜力进行实现,所适用的折旧率也存在差异,但可以对其原价进行确定,因此,可以将各个构成部分认定为单项固定资产。其次,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应用时,会产生一定的后续支出,当其与规定条件相符时,可以将其列入到固定资产成本之中,当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时,在产生的过程中,将其划入到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之中。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取得相应的固定资产之后,需要在成本的基础上,完成有关的初始计量工作。从政府会计主体的角度来讲,其外购固定资产成本不单单涵盖购买时的价款、相关税费,甚至包括交付之前属于此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等,对未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来讲,如果购买时只利用一笔款项时,需要在固定资产同类的前提下,对成本进行科学的分配,并有效确定各项固定资产。对以政府会计为主体自建固定资产来讲,这所包含的内容有资产交付前涉及的全部支出。当在原有资产之上,通过改建或扩建方式所获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计算需要将原有账面价值和改建等支出进行相加,再将替换部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有效扣除,从而来对其进行最后确定。对构建固定资产所借款的利息来讲,由于其发生在建筑期内,可以将其划分到工程成本之中。
(三)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其在预估使用年限之内,在确定方法之下,相关的折旧额需要由系统来进行分摊。应计折旧额指的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当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时,可以将预计净残值进行排除。对以下物品来讲,通常不进行计提折旧,如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与此同时,当固定资产通过折旧处理之后,后续使用与否,都杜绝二次折旧现象的出现。当该固定资产已经处于提前报废的状态中时,无需对其进行补提折旧处理。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特点
(一)核算范围被扩大
全新的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新的定义,这样可以对固定资产的认定范围进行扩大,使得单位交易或事项构成的经济资源可以纳入到政府主体控制的资产核算范围之中,与原有的制度进行相比,使得资金占有权向资产控制权进行转变,使得规定资产的灵活性得到全面的提升,会计人员在对资产清查摸底工作进行开展时,需要完成二次确认。
(二)确定3+5会计核算模式
从新会计制度中可知,其对财务会计要求进行明确,即资产、负债、费用、收入和净资产。预算会计主要是预算的收入、支出和结余,这就是3+5模式,其与传统会计要素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
(三)核算内容规范
全新的会计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并对多样化的计量方式以及适用条件进行明确,如成本重置、公允价值等,这样可以对固定资产的确定以及计量的可操作性进行全面提升。从以往制度中可知,确认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相对简略和粗糙,相同的计量方式可以对不同的取得方式进行处理,从而导致资产核算缺乏合理性。全新的会计制度对不同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细化,如捐赠、盘盈等,并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对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明确,从而使固定资产核算内容得到有效规范。
(四)核算体系完善
全新的会计制度对双分录核算体系进行应用,并将财务会计以及预算会计核算模式引入到固定资产之中,这样可以使固定资产的核算体系更加的完善。当固定资产中牵涉到资金收支业务时,需要对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进行共同应用。当固定资产中不牵涉资金收支业务时,需要对财务会计核算进行应用。从双分录核算体系的角度来讲,不但可以对固定资产的全部状况进行反映,而且可以对预算资金在固定资产中的支出进行全面反映,以此来对国有资产的管控进行加强。
(五)核算信息真实
全新会计制度中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核算时,需要在当期的费用中增加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这样可以对单位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减状况以及真实运营成本进行反映。同时,全新会计制度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核算信息,并在财务报表中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从而使其能够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进而为单位资产配置的优化以及资产管理的加强提供保障。
三、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模式的优势和不足
(一)优势
首先,当固定资产经过科学有效的计提折旧处理之后,可以全面提高财务管理信息的精确度,将传统核算方式当做切入点来进行分析,不相容的问题会存在于传统和现代预算改革之中,并且两者之间所遵守的原则背道而驰。与传统进行相比,新会计制度中有效引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概念,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对真实情况进行反映,如单位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所出现的价值损耗。同时,其能够与支出预算口径保持一致性,以此来对资产管理的理念和原则进行全面落实。其次,在固定资产核算的过程中,将基建工程项目引入其中,这样可以明显提升相关的财务管理效率。对以往会计制度来讲,单位的“大帐”之中并不包含相关的基建工程项目的财务状况,导致差异性出现在单位账面和实际财务之中,从而使中饱私囊等问题屡见不鲜。将新会计制度当成切入点,在固定资产核算中增加基建工程项目,这样可以使财务漏缺问题得到有效的避免,不仅可以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而且可以使单位财务管理效率大幅度提升。新会计制度在处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方面,对清查以及经报批准过程进行重点强调,对待处置资产损益进行设置时,可以对过往资产审核由单一部门独自完成的局限性进行打破,以此来真实地反映尚未处置完成的资产价值和净损失,这样当行政事业单位出现盘盈或盘亏现象时,使得资产虚增或虚减问题得到有效避免,进而使单位固定资产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精准性得到明显的提升。
(二)不足
首先,从新会计制度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程度,导致行政负责人对其认识不够全面,国家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管控,单位只能够对其进行使用,导致负责人将重点放在其使用状况之上,对核算方式完全不在意。除此之外,财务部分未进行合理化的分类,就直接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这样使得核算方式具有明显的单一性和随意性,导致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其次,全面强化单位在固定资产方面的规定,固定资产主要由财务管理来进行全权负责,但是对相关的工作并未明确,这样就可能导致一人身兼多职的状况出现,这样使得国有资产出现流失的概率大幅度增加。除此之外,大部分单位的会计制度未得到有效规范,从而使大量问题出现在固定资产管理之中。最后,固定资产缺乏必要的监管,从行政事业单位现状中可知,绝大部分单位都不会单独设立相关的监管部门,都是利用财务部来进行兼顾,这不仅导致监督管理工作无法具备独立性,还使其自身的监督作用也无法得到体现,甚至无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发现和妥善解决,从而严重阻碍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模式的处理措施
(一)进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对全新任务进行开展时,需要将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特色融入其中,来对其固定资产核算的改革措施进行全面分析。从行政事业单位的角度来讲,其可以有效应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并对相应的原有值进行调整,同时,对其产生的损耗进行真实的反映,这样可以使账面价值和真实价值相符,从而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偿还能力和真实资本。与此同时,也可以对各项活动中经费使用状况进行反映,这些情况可以为固定资产的合理化更新提供重要支撑,使盲目采购原因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减少,使成本得到有效的节约,进而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强化固定资产核算意识和构建相关制度
首先,所有人员都需要对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意识进行树立,并通过学习的方式,来对自身的思想意识以及知识结构进行完善,从而有效改正过往的错误思想,进而使核算管理和预算管理之间能够得到融合。与此同时,将单位真实状况融入其中,来对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进行制定。其次,全面完善固定资产方面的制度,使员工能够有章可依,并能够对自身的职责进行明确,安排专职人员来系统化管理固定资产,甚至需要在内部机制得到严格遵守的前提下来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从而合理化构建制约机制,进而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以及管理的严谨性得到确保。除此之外,在处置固定资产时,需要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账务处理,以此来对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进行保障。
(三)加强固定资产监管力度
对固定资产监管力度进行加强,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对固定资产的入关口进行严格把控。想要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和管控的力度,相关部门将入关口当成重点,对其进行严格把控,体现在具体工作上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发票进行购进时,不但需要有单位领导签字,相关管理层人员也需要进行签字,从而全面保障发票的有效性。之后,当发票得到正规的签字以后,来对固定资产发票报销工作进行完成。资产购进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负责,工作人员不单单要重点关注发票的种类和金额大小,并且要完整详细地记录固定资产的明细状况。当单位在进行年终总结时,可以根据相关的登记明细,进行财务部门资产报表和资产管理部门资产报表的比对,当两者之间保持一致性时,可以使固定资产入关口门槛得到显著的提高;第二,对固定资产的出口关进行严格把控,相关部分在对固定资产的入关口进行严格把控时,还需要对固定资产的出关口进行全面的严控。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为,全面加大報废固定资产的审批力度,并需要将报废的原因进行阐述并写入其中。另外,当待报废申请符合标准之后,相关部门需要对其及时处理,并完成相应的资产处理工作,将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足额、及时地上缴国库,以此来使财政资金的使用率得到明显的提升。从完整的过程中可知,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及时的变更,可以使其在国有资产产权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从而为国有产权清晰度显著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以此来使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第三,各个部门之间通过合作的方式,使国有资产得到严格的监管,以此来全面提升监管的效果。从另一方面来讲,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力度与行政事业单位发展具有显著的关联性,为了使严格高效的监管目标有效完成,部门之间有效合作是重要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