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研究
2021-01-04王大胜
摘要:为了解决相对紧张的城镇用地问题,以及最大限度满足城市生活需求,在很多城市纷纷涌现出了城市综合体并且发展十分迅速。城市综合体主要是将原本城市空间中的娱乐餐饮、商业办公以及会议展览等业态有机组合到一起,让其具有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的绝大多数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城市生活带来便利。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大优化了城市功能,但也有较高的火灾隐患。文章主要就大型城市综合体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大型城市综合体;问题;处理建议
城市综合体因为建筑体量巨大、使用功能丰富、火灾荷载偏大以及内部人员众多,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快速蔓延,致使内部人员难以及时疏散逃离,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
一、大型城市综合体常见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题
(一)群众消防安全素养有待提高
人流量大且人员密集是典型的城市综合体特征。虽然在大型城市综合体中设置有禁烟标志,但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位置均存在吸烟现象。有很多火灾,正是因为不正当处理烟头等遗留火种而造成的。通过公众行为能看到,人们缺少较高的消防安全意识。除此之外,一些群众针对消防安全管理表示抵触与反感,对于如何在火灾中有效避烟避火,怎样自救逃生等技能知识没有充分了解。还有少数群众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在大型城市综合体中发生火灾是一个小概率事件。缺少自救逃生常识、忽视逃生秩序等引发的踩踏伤亡事件时有发生。
(二)消防监管有待加强
大型城市综合体拥有成百上千的各类大、小商家,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产权问题、临街商铺承租户以及业主等频繁更换以及二次转包等。以上不同大小的多产权、多经营模式的店铺,从属于不同监管机构的管理范围,进而使得消防监督机构难以整体监管大型城市综合体,无法实现无盲区、全方位的管理。很难厘清的承租人、产权人以及管理人等各参与方,相互推诿共用消防通道、公共消防设施等责任,导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无法被落实,隐患也难以及时清除。
(三)消防自主管理缺失
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意识方面,因为城市综合体的相关消防管理人员均是受聘于自己单位的部门经理,而经理多服从企业利益,将商业效益放置于职责首位。对于高层忽视消防投入等问题,经理人没有法律或者职能部门予以的权利,所以,投入消防安全管理的物力、人力只能退而求其次。另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般由综合体单位内的部门经理兼管或兼任,虽然其对本单位的人事与结构非常熟悉,具有一定的管理优势,但内部人员易屈从企业效益,所以难以实现消防管理工作最优化。与此同时,大型城市综合体自主管理能力缺失,还体现在缺少合作机构与专业人员方面。
二、强化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规定并实施消防安全评估
单纯凭借消防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不管是在人力、技术或是频率方面均有一定局限性。对此,应引入针对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主要社会单位的评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部门需在法律上出台相应的技术规范及规定,并严格规定评估机构应当担负的法律职责与法定资质;明确规定评估的技术、内容以及标准;消防部门还需针对评估质量的监督责任与权力提出明确规定,而且还需认定最终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及有效性。同时,在遵循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合理、合法地推行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并由消防部门进行监管。全市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应合法、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此评估结果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作为消防监督部门,应该依据评估结果增加或是减少对综合体的消防检查次数与频率[1]。
第二,可将评估结果视为关键参数,融入单位的消防信用体系,直接和信贷、税务、保险等相关部门制定的税费、贷款等额度挂钩,进而为联合监管机制的形成提供有效依据。高效合法的消防安全评估,一方面能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培养大型城市综合体的自觉消防安全管理意识。
(二)严格把控消防安全源头
第一,部门间应进一步加大联合监管力度。消防部门应介入到综合体选址、立项以及审批等重要环节,同时还应针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提出建设性的举措,全面考虑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灭火救援等有关消防安全的因素;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阶段就明确大型城市综合体的体量、布局、功能等。
第二,提高消防审批规程的严格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技术标准开展严格的消防设计审核、监督检查;针对专家评审的相关项目,在具体评审意见中应严禁通过提高管理的方式取替防火技术要求。另外,还需依法强化针对大型城市综合体室内部装修工程项目的消防审批工作,不但要满足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而且还需符合特殊消防设计要求。
(三)提高大型城市综合体自防自救能力
第一,通过视频、图文等形式积极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对于该场所的安全疏散线路、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加以明确[2]。而且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培训,不断优化火灾应急处理、消防设施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第二,相关单位应制定整体应急疏散预案,在建筑内的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合理安排疏散引导员,通过定期的火灾消防演练,强化大型城市综合体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消防监督
第一,特殊火灾防范措施必须敦促落实。经相关专家评定且投入应用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需要梳理针对性技术举措以及特殊消防设计,且要整理成一系列检查要点,一方面用于存档备查,另一方面将其列入工作移交的内容。
第二,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应有效履行,要将全面和局部检查相结合、防火技术服务和监督工作相结合,不定期抽查大型城市综合体,查看其是否存在火灾隐患,若有违规违反情况,应及时下达法律文书并督促整改。
(五)建立消防安全追责制度
对于部分大型城市综合体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未能有效维护消防设施的问题,政府应该从法律层面构建消防安全追责制。首先,建立专门针对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建设单位、使用人等各方的消防管理义务与法律责任。如果真的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则需要依据规定严肃追究每个主体的法律责任[3]。应将原先普遍应用的督促整改、警告等举措改为行政处罚、吊销执照或罚款等。另外,在追责体系中还应纳入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追究消防工作不到位、不负责等有关失职责任,并进行针对性地处理,以此保障消防部门能有效开展监管工作,落实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结语
大型城市综合体虽然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是也不能忽视其内部结构、建筑体量等特点带来的火灾隐患。针对城市中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应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相关的管理经验与方法还可推广至城市的各个公共安全领域,以全面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刘慧明.宁波市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9.
[2]徐志胜,颜龙,刘勇.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研究现状及思考[A]//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北京: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2015:3.
[3]杨欣.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监督与管理[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7,30(06):69-71.
作者简介:
王大胜(1980.07—),男,贵州省毕节市人,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