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与研究
2021-01-04玛丽亚坎吉别克通讯作者
玛丽亚·坎吉别克 文 旭(通讯作者)
(新疆博乐市国有林管理局,新疆 博乐 833400)
在建国初期,人们为了生活,对森林资源进行肆意的采伐,导致后面有限资源短缺,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生存环境。从这以后,我国就看到了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在1987年,把相关的采伐问题列入了《森林法》,同时建立了采伐许可证和运输制度来保护森林过渡过快采伐。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对森林采伐的制度进行管制,才是我国资源管理的核心。也是符合当下的林业情况和国情。森林采伐管理是直接影响森林经营者的利益关键所在,一直都备受政府和人们的关注。本文主要从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出发,从对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认知有偏差和政策不合理两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从而提出采伐管理的相应制度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
一、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采伐额度管理制度是指总结之前的林业管理经验,针对之前的问题出现的不足,然后再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森林资源管理技巧,进行对森林林业的采伐数量管理。遵循《森林法》中明确规定的根本性措施。根据森林法中明确的规定,每年森林生长量要大于林木的消耗量,严格控制森林的年生长量和采伐量的比例。这样的规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途径,它是能确保森林资源因为过度消耗而没有办法持续增长的核心措施,是林业经济、社会效益的核心手段。
二、现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现状
1.对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认知有偏差
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采伐管理,实质上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必须要相结合才能实现森林泽园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森林采伐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核心所在,通过合理的管理采伐问题,就可以提升资源管理的效率,森林管理主要是通过森林采伐管理合理地增加森林资源和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但实际操作中,我国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量,即是采伐限额,这样一来,直接影响到森林经营者的利益,阻止其变现,变相地就是打击了经营者的积极性。这样的认知偏差对森林的发展影响重大,导致森林经营者为了逃避政策,想方设法地增加采伐量,造成经营者和森林资源的严重浪费,出现了不合理的利用。
2.采伐管理政策不合理
我国地大物博、人杰地灵,但南北的生存条件差异甚大,因此培育的林业种类也不经相同。由于每个林业种类的生长周期不一,适宜的地区不同,采伐管理政策也该不一样。但在目前阶段,我国采伐管理政策单一,没有针对性地因地区气候差异而做出相应的改变。在我国的林木中,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应该针对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采伐管理制度,从采伐年龄、采伐类型和采伐方式进行分类采伐。在没有考虑到地区的情况下,就对同一年龄的树种进行采伐,这样的管理政策非常不合常理。
三、现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优化
1.针对不同类型的森林采用不同的采伐管理制度
随着现代化的不断进步,林业体制也在跟着进行改革,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下,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已经严重阻碍了森林生态的健康进展,因此针对森林资源分类采伐管理已经成了中国林业当前最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
1.1 商品林采伐管理。在商品林采伐管理中,可以划分为人工商品林和自然商品林。对于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要采取不一样的管理措施。对于人工商品林的采伐,根据树木的年龄大小以及生长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先后采伐,由林业相关部门分配采伐指标。自然商品林应该是按照林木成熟程度、外部的环境影响以及利用程度等情况,确定林木采伐的先后顺序,最后由相关部门分配采伐指标。
1.2 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在人工用材林的采伐管理制度中,例如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应该适当地放宽管理制度,成熟的人工用材林和特定的培育用处林应该首先安排采伐。对于国有的人工用材林以及商品生产林要科学合理地对其采伐年龄、采伐方式进行安排,对私人和集体的人工用材林没有编制森林经营方式的,就按照一般木材的采伐年龄即可采伐。
1.3 生态公益林采伐管理。对于生态公益的采伐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划分为一般保护、重点保护和特殊保护三个不同层次面的保护工作,分别进行不同的采伐管理方式。特别保护的生态公益林要列入世界自然遗产特殊保护防护林,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采伐,其他的可以进行合理改造。
2.优化采伐限额的管理制度
根据森林资源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对现有的林业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国家规定,采伐限额要根据林业发展实际和市场供需关系,对当前需要的采伐量进行预估,进而总结计算采伐限额,同时在此范围内,可以适当地调整来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提高森林资源循环利用率 。对于不是林业用地的规划,可以采取自主经营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范围内。这样不仅提高了绿色植物的覆盖率,改善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还能提高社会森林经营者的积极性。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和林业管理意识逐渐在提高,我国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探索中,本文主要是从不同类型的森林采用不同的采伐管理制度和优化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这两大方面进行改革措施。在提升林业经营者的利益的同时,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