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经管类专业本科教育中商法课程的问题与建议

2021-01-03王丹璇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1年23期
关键词:商法商科设置

王丹璇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广东·珠海 519000)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建设高质量教育的目标,并强调了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方向,同时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也提出了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以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而经济管理类专业作为应用型和涉外性较强的专业类型,在本科培养目标中加强商法课程的科学设置和教学设计的改革,可大力促进实务型和涉外型人才的储备,对该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在经济管理相关的商科专业中,将商法类、经济法类课程作为基本课程也是应对这种逐渐提高的人才培养要求的体现。

1 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置法学课程的重要性

1.1 基本的商法知识储备是现代商业综合实务型人才的重要能力

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对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再加上社会历史、政治环境的不同,因此产生的商业纠纷屡见不鲜,华为起诉美商务部就是典型事件。企业如希望尽量减少法律风险,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合规部门以及在当地外聘的专业律师,其他商务岗位的员工也需要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避险不必要的诉讼风险。不仅如此,近年来国内对企业风险管理和合规的重视度也逐步提高,例如在2020年的腾讯老干妈合同纠纷案件中,人们发现即使是成熟的企业也有可能在常见的合同操作中出现乌龙。部分高校进行了相应的培养目标调整,强调跨专业的重要性,如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设置了法商系,将商业公司管理知识与商法知识相结合,专门培养学科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也是应对此种社会需求的体现。

1.2 商法类课程对培养商业道德和企业社会责任也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众多P2P平台的暴雷、瑞幸财物泡沫等商业丑闻,以及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推动,让人们更加意识到诚信、公平竞争等基础的商业道德对经济活动的重要性。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本科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的基础教育,在本科阶段就将商法经济法课程作为基础课程,对培养加深法律的底线意识十分必要。此类商科课程的培养目标往往不是希望经济管理专业学生能够掌握像法学专业学生一样具备完备的商法知识,而是强调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对合法合规有一个框架性的认识,并能在商业决策具有相应的法律的底线意识和企业责任的承担。

1.3 设置商法课程也是商科专业知识体系复合型的体现

商科本身从创设时起就具有复合型与实践性的特点,故与商法课程的结合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从19世纪巴黎高等商业学校开始创设工商管理相关专业开始,商科专业就具有交叉学科的特点,20世纪初德国商学院也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注重实际经营的复合知识体系,从美国的部分顶尖商学院的课程安排也可以看出商学院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学相结合的惯例。商科作为社会科学中应用性较强的分支,其课程设置与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一直有着紧密的联动关系。考虑到商法对商业活动的直接影响与商法学习对商业素养的熏陶,商法是嵌入商科专业课程设置的重要一环,这也是商科课程设置复合型性的本质要求。

2 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置法学课程存在的问题

要求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商法课程设置与法学院的商法课程设置一致并不现实,但商法课程涵盖的内容广泛,如何对内容进行取舍,对课程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具有一定现实的挑战。

2.1 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分配给商法的课时有限,学生的重视程度不高

经济管理类专业或者工商管理专业中的专业方向较多,如会计学、财物管理、金融数学、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等等,学生不仅需要学习经济类的基础原理性学科如微观经济学等,还需学习与自己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课。而商法课程作为跨学科的课程,容易被学生作为辅助边缘课程。且院系在有限的课时安排基础上,很难给予商法课程过多的安排,故从客观条件来看,商法作为复杂的课程通常并没有足够的课时进行支持。

2.2 商法课程本身的复杂性

在我国民商合一的模式下,民法基础知识的了解对学好商法知识非常重要,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如在讲述合同的基本概念时,需要先介绍合同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在民法中的基本概念,再结合商事活动介绍典型合同。但由于课时安排有限,学生们作为经济管理类学生,在接触专业的商科课程之前,前置的必修基础民法学课程通常较为有限,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手册(2020级)》中的课程安排为例,与法学相关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国与世界:法律传统》、自主发展课程的《商法原理与实务》以及替代课程清单中的《法律思维》,必修的民法课程较少。

2.3 对实践和双语能力的要求逐渐提高

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逐步提高,尤其经济管理类是与社会实践活动极其相关的商科,故在有限的课时内既要保证理论知识的讲解,又要加入足够的实践内容,对课程设计也提出了较大的挑战。例如国际贸易中,具有较多专业术语,较多专业术语与商法相关。但法律英语本身就具有专业词汇较多,句式复杂,行文严谨等特点。如何科学地设置双语课程内容需要进一步思考,法律英语对于法学院学生也是较难的课程安排,如何在尽量不加重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压力的前提下加入实务商业英语也值得思考。

3 对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教育中的商法课程的建议

3.1 关于课程设置方面

从课程设置方面对商法课程在经济管理类专业进行改革非常重要,但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得出,进行科学课程设置的前提是先判断是否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分给商法课程更多的学时。

(1)如可以增加学时,则可以根据商法这一部门本身的复杂性进行设计,如的温州商学院就将商法课程进行模块设置,基础模块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等,再针对不同的专业方安排相应的专业模块设置,如针对市场营销专业安排《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的设置。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将商法学科的知识体系较进行全面的讲授,同时也照顾了经济管理学科内部不同专业方向的要求。

(2)但课时较少的情况存在时间已经较长,在短期内无法增加课时的客观情况下,建议尽量科学地导入商法课程:

首先,保证专业必修课程安排民法学原理(主要包括合同法与侵权法),国际商法(中英双语教学),并将民法学原理设为国际商法的前置课程,加入国际商法是为了在尽量不加重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压力的前提下,加入实务商业英语的学习。在经济管理类课程中加入英文已经较为普遍,如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光华管理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2019级)》中课程设置就涉及不少以英文、中英文授课的课程,核心课程中也设置了商务英语课程。

其次,在专业选修课中安排公司法、税法、经济法、商业谈判等选修课程,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选择不同选修课程进行学习,如会计专业学生可选修税法课程,财物管理专业可选择公司法课程,可参考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的工商管理学部会计学课程设置。

3.2 关于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1)合理引用案例教育法。在实践中运用案例教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等社会科学类学科的重要教学方式,对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案例教学也存在强调技术性和个案分析,不利于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的问题,且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在法学类课程学习中知识体系框架对更好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具有关键作用。故建议在采取案例教学时应当注重案例的质量而不是数量,对经典案例进行精讲和分析,并且注重对知识体系的梳理,在预习和复习的阶段均应强调概念框架对学习的重要性。

(2)学习成果的考核方式应该多元化。课程设计应当以学生为中心,结合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特点进行思考。学生本身具备一定的商科知识的储备,可以充分利用学生自身的专业优势,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将商科知识和法律规定进行联动。考虑到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并没有扎实的法理基础,也应当增加阶段性考核与学习态度的考核。例如将课堂讨论也加入表现考核中,适当增加案例分析报告、小论文等阶段性成果的评价方式。

3.3 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学习资源

受师资力量不足,课时安排有限的限制,还可推荐学生自主学习,引导学生在学堂在线(https://www.xuetangx.com/)或者中国大学MOOC(https://www.icourse163.org/)等丰富的在线教育平台中学习相应的精品商法课程,通过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将慕课嵌入课堂学习时需要进行科学的设计,否则容易起到消极作用。近年来,在混合式教学的过程中,凸显出慕课教学这种线上教学中存在的一些困难,比如面对众多资源,学生在选择时容易陷入迷茫,教师和学生的线上沟通的延迟和监督学生完成顺然完成课时学习等评价问题。故在经济管理专业中的商法课程中进入混合式教学,需要在前期课程设计时对慕课学习的结果评价作出明确的规定,合理利用上课时间对学生慕课学习成果进行检验评价,不能过于依赖慕课的学习资源,否则很有可能在原本就有限的课时内变相加重了课程压力,对学生的学习动力起到消极作用。

综上所述,在全球化趋势已成常态的今天,国际间的商业往来和跨国公司的建立已经十分普遍,经济管理专业学生作为现代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不仅需要具有完备的商业知识储备,也需对商业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基本的认识,经济管理类专业中涉及商法的人才培养方案仍需继续结合实际,与时俱进。

猜你喜欢

商法商科设置
中队岗位该如何设置
新商业模式下新商科通识课建设的思考和探索
明股实债的税法规制思路——基于商法联动的视角
浅谈商法的变革与实践研究
韩国商法上关于认股权证(warrant)导入的议论动向
本刊栏目设置说明
中俄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与思考
商科院系建立咨询委员会的思考
应用型本科院校商科教学改革与实践
基于商科人才培养的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