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任重道远
2021-01-02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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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披露了几组数据:一是2019年3450家高校院所填报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二是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项目总数和成交总金额分别为15,035项和15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3%和下降19.1%,当年到账44.8亿元,同比增长29.8%;三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项目数417,872项,合同金额93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3%和22.9%,分别占“四技合同”项目总数和成交总金额的96.5%和86%;四是74,496人次获得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同比增长1.7%。
从这些数据来看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喜忧参半。喜的是,2015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仍以较高的速度增长,高校院所的成果转化积极性持续高涨;科技成果成交价格更趋于理性,更有利于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活动非常活跃,表明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成果转化奖酬金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等等。忧的是,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成交金额下降幅度较大,其中以作价投资方式下降幅度特别大,表明成果转化渠道还不够畅通;以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数量和金额占“四技合同”的比例依然不高,说明高校院所的创新策源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获得奖励和报酬的人次增长率远不及成果转化项目的增长率,表明科技成果转化奖酬金政策还没完全落地;等等。
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先后出台,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实行市场化定价机制,畅通奖酬金发放渠道,建立勤勉尽责机制;2016年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实行股权奖励递延纳税优惠;2017国务院发布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2018年国务院发布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对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实行减计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2019年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财政部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等。这一系列的政策举措直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执行良好,协议定价的成果转化项目数占项目总数的97%,经过评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2.7%。也许,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数快速增长,就得益于这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实施,但与期望仍有差距。
到2020年,中央进一步发力,先后出台意见或方案,加快技术要素市场建设,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开展职务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等等。最近,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一系列举措,主线突出,脉络清晰,促使成果转移转化往深里走、往细里走、往实里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支持举措不断加大,成效不断提高。
但是,也要清晰地认识到,政策效应并没有立竿见影,体制机制障碍有待进一步突破,成果转移转化通道仍未畅通,研发与转化仍未实现高度协同,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技术要素市场仍未充分发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