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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天授三年武曌异体字戎州碑考释

2021-01-01陈安艳

雨露风 2021年10期
关键词:李庄石碑

摘要:宜宾市博物院藏有唐天授武曌异体字戎州碑一通,出土地点在李庄。该碑中出现异体字“则天文字”。“戎州场”则证明:李庄在武周王朝时为重要的“蕃汉互市”贸易地。

关键词:石碑;则天文字;李庄;戎州场

宜宾市博物院藏有唐天授武曌异体字戎州碑一通。碑为不规则长方形,高73厘米、宽34厘米、厚8厘米,砂石质。碑石风化严重,正面边缘磕损,左上部残缺一小块,下部碑文已残佚;背面凹凸不平。碑文楷书,竖书三行,每字约8厘米见方,碑文内容为“维天授三年太岁壬辰一月丁卯三月十二日戎州……”

该碑为罗伯希捐赠给宜宾地区文化馆。罗伯希(1900—1953),南溪县李庄人,开明绅士,书法人士,收藏爱好者。1940年,与李庄其他开明士绅一道,对积极促成同济大学及中央研究院等机构迁至李庄,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1941年,中央研究院迁至李庄,他便与董作宾、王献唐、刘师德等金石家过从甚密,并参与研究院的考古工作。

碑文中“天”“授”“年”为异体字。这是该碑刻的一大发现,为研究“则天文字”这一重要文化现象提供了珍贵资料。“天授”是武则天称帝后的第一个年号,“天授三年”即公元692年,“卯月”,为二月。这块碑刻文字以楷体方折笔画为主。“天”字形接近“而”字,左右两边是弯曲的线条;从笔形来看,新造字“天”基本就是《吴禅国山碑》中的形体,是“天”字的金文、篆文字形,是“依于古体”的复古字。“授”字形由“禾、久、天、王”四个部件组成,其中“天”为省写,施安昌认为其寓意是“天赐嘉禾,久为君王”。“年”字是千千万万,意为江山社稷万年永固。

像这样的则天文字共有多少个,目前学术界主流的看法是故宫博物院施安昌的18字说,其中包括两次对“月”字的改写。即“从载初元年(689)到长安四年(704)为期15年,前后5次修改(分为五期)共制18字”。本碑刻中“天”“年”为第一期造字,“授”为第二期造字。

则天文字的出现是武则天时期政治、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帝王造字现象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例。在武则天称帝期间的十五年(690—705)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很多石刻、碑帖、佛经等都有则天文字的身影。则天文字在西南地区的流行,说明唐代汉文化在西南地区的广泛传播。现存的这块西南边疆武周时期的碑刻充分证明了这些。

这块碑刻的发现地点在李庄,李庄位于宜宾市东郊下游19公里的长江南岸,是水陆交通要道。“五尺道”“南夷道”“茶马古道”途经此地。自古为川南通往滇、黔的驿道,是川南商贸、文化、经济重地。李庄历史悠久,至今已有2400余年。《李庄镇志》记载:“古时为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僰人聚居之地。南北朝时,大同六年(540),置南广县和六同郡,郡县同治李庄驿。隋朝因避隋炀帝名讳,改南广县为南溪县。唐初,武帝元年至贞观中(618—632),南溪县属戎州,为州、县治所。至太宗贞观六年(633)迁州僰道(今宜宾城)。”在武周王朝时期,李庄,西边有西域各国,南边有南诏(云南及越南、老挝北部等地)等边疆王朝和少数民族部落。当时作为县治所在地的李庄占据重要的地理位置。

这块碑刻为研究唐代西南戎州的社会经济贸易活动情况提供了珍贵的佐证资料。此碑刻载“戎州场”,所谓“场”,含义较多,本身即有“集”“市集”的意思。《唐六典》记载:“武周时期……茶马互市、茶绢互市应运而生,许多边疆胡汉结合部成为著名的榷场、互市,胡汉商贸活动繁荣。武周政权对其也极为重视,光宅中(684年),改为通市监,后复归,为互市监。诸互市监各掌诸蕃交易之事,丞为之贰。”那么,当时的“戎州场”是榷场还是互市场呢?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冯金忠在《榷场的历史考察》中指出:“榷场的概念在唐代出现。但此时的榷场,存在时间很短,且与后世一般意义上的榷场概念也是不同的,指的是征榷专卖机构(或场所)。”而互市作为自古以来中原政权与周边各民族(或政权)进行商业贸易的重要形式,出现很早,始于西汉初开设的“关市”。隋唐时,在京师设四方馆,名隶鸿胪寺,“掌其方国及互市事”,而在邊地设立互市监,掌管互市事宜。武周王朝时的边疆政策是降则抚之,叛则讨之,坚决反对各民族之间的侵扰。因此当时西南边疆民族关系是比较融合的,吐蕃、南诏等少数民族部落(或政权),皆臣属于武周。李庄的“戎州场”,可能当时也称“榷场”,应是官府主导控制的征榷专卖场所,为中原内地与周边各民族(或政权)进行商业贸易的场。其本质认定为“互市场”比较确切。

这块碑刻为蕃汉互市贸易的实物证明。《唐六典》卷二二云:“汉、魏已降,缘边郡国皆有互市,与夷狄交易,致其物产也。并郡县主之,而不别置官吏。”同时《唐六典》记载:“武周时期,中原地区与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类型有差异,中原的农耕经济盛产农产品,但缺乏畜产品,特别是作战所需之良马劲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游牧经济类型决定其畜产品丰富,但其他生产、生活资料匮乏,其迫切需要汉地的茶叶、丝绸、瓷器、铁器等生产、生活资料。”由李庄所处便利地理位置和其悠久的历史足以证明:李庄具备成为中原农副产品与边疆畜产品及各地特产物资中转集散地。

“戎州场”的设立在客观上对边区交换的发展起了保护和促进作用,使落后的蕃族地区与相对发展的内地之间,在生产、生活诸方面相互交流、互相补充。这种商品经济的刺激和渗透,直接推动了武周朝边疆民族的演化过程和民族融合的发展,沟通了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总之,这块唐天授三年戎州碑,值得武周史和西南史爱好者和研究者进一步探讨。

作者简介:陈安艳(1983—),女,陕西旬阳人,本科,助理馆员(初级)。

参考文献:

〔1〕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李庄镇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6.

〔2〕王维坤.武则天造字的分期[J].文博,1998(04).

〔3〕蒋爱花,安劭凡.“武周新字”研究情况概述[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

〔4〕蓝勇.西南历史文化地理[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5〕安国楼.宋朝周边民族政策研究[M].台北:文津出版社,1997.

〔6〕刘海霞.武则天时期唐朝的封授失误与边疆危机[J].文山学院学报,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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