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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承担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基于不对称信息背景

2020-12-31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20年5期
关键词:合作伙伴货物运输

□ 刘 萧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云南 昆明 650106)

在信息化时代下,信息流的分布和传递复杂且多元化,在信息端的双方无法做到同步更新信息内容的情况下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问题在物流行业中尤为常见,因物流的距离较远,运输时间较长,运输过程较复杂,在运输过程中,参与双方便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的不对称也会对整个物流行为带来很大的影响,比如双方无法明确各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等等。所以,对于第三方物流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也需要予以明确,这样才能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1 第三方物流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企业与企业的跨区、跨省交易行为增多,物流公司也需要结合市场状况扩大其业务范围,为保障物流的及时性,物流公司往往会在与客户的交易过程中在引入第三方作为协助对象,但也因为第三方的加入,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内容就需要进一步明确。如某物流公司为了加强自身服务效果,和一特定辖区的特定人员或企业达成了合作关系,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商定当该物流公司的货物进入该辖区时,货物的验收、管理和再次配送等工作都由该人员或企业负责,这样的行为一方面减轻了物流公司维持自身物流体系的压力,但从另一方面而言,这种行为也使得公司需要对彼此的法律关系进行重新梳理。

一般而言,像这类合作,双方会协商经营亏损的负责人,以及合作者在其中需要扮演什么身份都需要进行明确,如作为负责额外运输任务的合作者为个体户,此时物流公司为了确保两者关系的稳固性和紧密性,一般会给予“任命书”等文件,使得合作对象以公司“总经理”或者“部门主任”的身份参与物流工作。但随着而来的问题是,在该物流过程中引发的意外事故等风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如何摊分?如2020年,河南省某公司与某县区的合作人A达成协议,公司在该县区的货物进入和验收配送由合作人A负责,合作人A同时需要承担所有的经营责任和损失。达成协定后,合作人A以公司经理的身份接受和处理县区内物流公司的物流业务,为此他租用了某业主的住房一楼作为营业点。但在一次输运过程中,货物在卸货存放时突然起火,致合作人A的租用房屋被大面积烧毁,于是该业主将物流公司和合作人A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而物流公司的委托人则将物流公司列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货物损失[1]。从这其中可以看出,在第三方物流中,即使有明确的经营责任,但物流公司和合作伙伴至少还存在合同风险问题、货物运输安全保障风险问题和物流运输风险承担问题等几种责任纠纷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到彼此的责任摊分,使物流企业没法具体分析自身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面临的法律风险,从而做出对应的规避措施。

2 信息不对称性对法律风险的影响

从性质而言,物流公司买卖合同是独立于业务双方当事人之外,但同时又依附于双方存在的一个商业个体,该商业个体的存在是为了让合同的根本目的得以实现,但它本身的业务行为是将运输程序从企业既有的生产过程中剥离出来,由本身具有一定专业性的物流领域人员负责,以起到保证运输安全性的目的。物流经营者和买卖双方会根据其业务行为和运输目的签订物流运输合同,使物流企业也成为买卖关系的一部分,这一合同协定直接和买卖双方关联,因此可称之为主合同,但另一方,物流企业为了加强自身的运输效率和业务质量,还会与自身的合作伙伴签订合同,这一合同独立于买卖双方之外,但同时也会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利益,这种合同协定可称为从合同。

主合同和买卖双方的关系利益直接且清楚,较好掌握,而从合同由于并不是经由买卖双方而产生,因此会出现信息上的不同步,比如买卖双方并不清楚物流公司间的对接合作,而物流公司自身也没有对合作伙伴与自身的关系作出明确的限定。实际上,物流公司同合作伙伴并不仅仅局限于运输活动,从前文提及的案例也可看出,双方在进行合作时,合作伙伴还需实施仓储和包装等业务行为,而这些行为的具体操作是不为物流公司所知的,但同时又和物流公司相关,因此当意外发生时,物流公司也难逃被起诉的命运[2]。

3 引发法律风险的原因

3.1 对合作伙伴缺乏了解

主体适格是物流运输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物流主体,物流公司首先应当具备相应的配套设施和人员来展开对应的运输管理,但是,因为物流企业与其合作伙伴本身属于合作关系的独立个体,彼此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信息协调,加上合作者的经验不足,一般也难以判断运输物品的危险性。在前文提及的案例中,作为合作伙伴的合作人A缺乏对高危物品的应防手段和应急措施,当货物燃烧时,该合作人也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阻止,在火灾发生时,更是因为缺少灭火设备,而不能及时展开扑救,导致火灾扩大,致使买卖合同的直接参与人利益以及房屋业主的利益受损。

而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原因也在于物流公司并没有对自己的合作伙伴进行运输资质的评定,从安全层面上而言,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特性和危险性,运输这些货物时,物流公司应制定对应的评估机制,对合作伙伴进行相应的评估,针对性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合作伙伴,避免物流事故的发生,减小货损的可能性。但是,从案例中的物流公司与合作伙伴A的合作情况来看,物流公司并没有做到对信息的全面了解,对合作伙伴A的运输资质也没有进行科学的评估,这使得物流公司在进行货物转运时完全没有考虑到合作伙伴是否具备高危货物的有效运输能力以及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双方的协定也只限于经营损失层面的划分,缺乏更具体的责任分摊细则,因此当意外出现时,物流公司也难逃其咎。

3.2 缺乏流程审查

物流公司在进行第三方转接时,习惯于全权将货物的处理和转运工作交付给合作伙伴,货物装卸、上一阶段货物运输情况、来货原始凭证的审查等等几乎很少执行,由于没有进行细致的审核,导致事故发生时责任认定极其困难。

在生活节奏加快的当下,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物流转运的审查基本只是形式主义,货物在转运时一般只进行装卸程序,却不进行装卸程序的审查,对于运输设备,也只限于运输车辆的审查,随车辆附带的安全扫描、应急设备都不在审查之列,因缺乏详细的审查流程,物流公司并不知道合作伙伴是否具备运输高危险货物的资质,对运输货物的损坏状况也并不知情,这使得如果货物在转运过程中出现损坏,物流公司很难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最终只能自己承担损失[3]。

4 第三方物流中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避风险的基础条件,便是保证信息的同步化,物流公司必须对自己的合作伙伴,以及货物在转运过程的情况有足够的了解,才能明确运输过程中各自的责任承担情况以及利益配比,确保运输业务的稳定。

4.1 建立对应的法律风险分析部门

为了扩大市场,增强业务范围,积极增强合作伙伴的数额,加强业务合作是物流公司必须选择的发展方向,但是由于大宗物流公司的运输结构特殊性,这也使得公司自身一般无法直接参与一整套的物流运输程序,对于物流信息以及其中的风险问题也不可能具备准确的认识。对于这种情况,同时出于对法律风险的规避,物流公司需要加强合同机制的审查力度,通过建立适用于分析合作伙伴转运业务的法律风险分析部门会来降低法律风险,物流企业当聘请法律顾问,召集内部的部门经理共同组成法律风险分析部门,该部门也应当参与到企业平时的运输业务和公司内部运转的过程中。为了确保能及时掌握业务信息,法律风险分析部门最好从日常工作事项入手,对物流程序的源头进行审查和规制,并分析其中存在的合作风险,而后对转运的风险以及双方签订合同协定的风险进行预估和评估。法律风险分析部门同时需要对物流承运人的运输设备以及存储点情况进行考察,如存储点有无完善的消费设施,运输设备能否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无损,物流承运人自身的经验及经历能不能确保运输特殊物质时可以满足客户的安全需求等等[4]。通过对上述要素进行搜集和分析,然后再结合其可能造成的事故影响,及企业将会在其中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数据模型的制作和分析,最后再交由公司管理层决定是否由该合作伙伴承包此次的货物运输业务。

4.2 加强纵向物流程序统筹

加强纵向物流程序的统筹是为了保障在运输过程中信息的同步性,物流公司可以根据统筹管理结果及时对运输程序作出调整,保障业务的稳妥。

因为运输线路广且长的原因,运输过程的监管难度极大,物流公司无法实现对各个地方的分点监管,对于一些临时合作伙伴甚至直接放弃监管行为,由于监管力度薄弱,也易造成不少物流公司面临信息不对等困境,从而在事故发生时无法进行详细的责任划分。为此,物流公司可通过加强流程审查,完善纵向物流程序统筹的方式增强对转运过程中的信息获取,如在物流总部设置运输程序的电子统筹系统,当货物进行转运时,每一个阶段的物流运输及交接情况都需要合作伙伴以电子文档或者动态视频的形式反馈到物流公司的电子统筹系统。物流企业要通过设置层层的监管阶段强化对合作伙伴的审查,如相关程序未进行上传或者未录入电子系统,此时流转程序必须暂停,直到相应信息取得并通过审核后方才能进行下一步。且物流公司与合作伙伴的交接情况应当做到公开化和透明化,方便法律风险分析部门的定期审核。另外在地方物流点,企业也要设置相应的视频监管系统,对货物装卸、检验和交接进行监控记录,明确交接情况。货物在交付承运人时,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也必须和承运人同时在场,在完成对货物的安全检查后,双方要进行货品检验单的签字,且签字的货品检验单须进行电子和纸质双份留档,此外,交接时的货物交接单,货物原始单据、货品检验单、货物交接单等也要留档、核对,单据信息和实际货物应当保持一致,以此确保承运人在转运货物的过程中,物流公司对物品的安全有绝对的掌控性。

5 结语

综上,因为缺少信息同步性,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物流企业难以对合作伙伴的运输资质,承运情况做到准确的判断和评估,因此在货损或者其他运输事故发生时便不可避免的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利益损失。为此,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在转运过程中的缺陷性,制定对应的法律风险分析部门,完善更全面的纵向物流程序,加强对承运人的运输情况监管加强对承运人运输资质和运输风险预测,结合实际情况掌握具体信息,实现对合作伙伴的全面了解,并及时作出符合法律依据及保障企业效益的业务决策,规避在此过程中容易遭遇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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