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药》投稿须知
2020-12-30
《山东医药》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山东省立医院主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现为旬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以服务广大医药卫生科技人员为己任,坚持学术第一的办刊理念,及时反映医药各学科的新成果、新技术,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医药科技的新理论、新进展。为便于广大作者投稿,现将《山东医药》投稿须知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论文文体应尽量符合本刊栏目要求。目前本刊共设置固定栏目四个,分别为论著、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综述。
2.论文内容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论文表述也应做到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文字简练。
3.论文内容应丰富详实,符合相应栏目字数要求。论著、基础研究、综述不少于6000字/篇,临床研究不少于5000字/篇,字数均不超过8000字/篇。
4.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保密性负责。来稿均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不存在抄袭、雷同等学术不端现象,严禁一稿多投。
5.论文如为国家级、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应于论文首页左下角注释,注明基金项目类别、项目具体名称及项目编号。
6.规范撰写摘要、规范著录关键词。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中文摘要300~500字,英文摘要400~500个实词。论著、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综述须标引3~8个关键词,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出版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
7. 规范制作图表。图或表应冠有图题或表题。表格采用三线(顶线、表头线、底线)表。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病理图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8. 准确选用和表述统计学方法。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简单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的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学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
9. 规范引用、著录参考文献。每篇论文须标引参考文献10~25条。按GB/T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论文题目后加文献类型及标识,如专著[M]、期刊文章[J]、标准[S]等。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卷(期)和起止页。作者必须自行核对参考文献原文,无误后将其按引用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排列于文末。
二、投稿说明
1.本刊只接受网上投稿(不再接受纸稿或E-mail投稿),投稿系统:http://sdyy.cbpt.cnki.net;或扫描杂志微信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后投稿。作者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投稿,论文均采用word文档格式。投稿时,在上传“原稿全文”的同时请将“论文单位介绍信(函)”盖章后扫描(PDF格式)或拍照(JPEG格式),选择“原稿相关附件”上传。国家级、省部级基金项目,请将基金项目批文等相关材料扫描(PDF格式)或拍照(JPEG格式),选择“基金项目材料”上传。
2.投稿系统收到论文后,即通过E-mail及站内信自动回复作者,发出“投稿成功”通知(附稿号及审稿费支付方式),请尽快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银行柜台将审稿费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转账时务请在附言栏中注明稿号、第一作者姓名,以便核对。审稿费确认后,论文将进入后续审稿流程。
3.作者投稿后应注意登录本刊投稿系统关注论文处理情况,投稿后2个月左右作者会收到本刊终审意见。
4.投稿时如遇到系统登录困难、论文提交不畅等问题,可能为系统繁忙所致,请择时再投。
三、论文处理流程
本刊论文的处理分两个流程:审稿流程及编辑出版流程。
审稿流程:收稿→初审→复审→外审→终审→退稿或进入编辑出版流程。
编辑出版流程:责编编修→不合格者退稿、合格者发录用通知→作者修回论文→排版→校对→出版。
流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1.论文初审首先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对于文字复制比过高的论文,将直接退稿。
2.在论文的初审、复审、外审、终审和编修阶段均可能提交作者修改,同时也有可能作“退稿”处理。
3.外审专家工作繁忙,个别论文外审时间可能较长。
4.“编辑编修→作者修稿”环节可能有多次重复,主要取决于专家的评审意见、论文的写作质量和规范程度。
5.修回稿应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发回指定邮箱,逾期1个月,视作自动撤稿。
四、有关著作权事项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作者论文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同意。
2.论文一经本刊发表,作者即将论文版权转让给本刊;本刊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该论文。未经本刊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