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020-12-29齐秀娟
齐秀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这一明确要求不仅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將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升到历史新高度。做好家庭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深入开展“巾帼好家风”系列行动,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千万个家庭成为龙江振兴发展的重要基点。
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落脚点
我国历史上,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使得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载着重要的使命和职能,家事连着国事、政事、天下事,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特别是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方面既要担负起义不容辞的责任,又要发挥出独特优势。
发挥榜样引带作用。深入实施家庭文明创建行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运用网络化、社会化、大众化方式,层层选树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来的优秀典型,持续扩大“最美家庭故事汇”“新时代龙江好家庭”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的宣传作用,传播好故事、弘扬正能量,示范引导更多家庭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依托妇女议事会,引导典型家庭积极主动、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带头履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当标杆、作表率,示范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充分发挥12338维权服务热线、“心灵港湾”心理援助服务队伍等作用,及时解答妇女群众咨询,引导妇女群众处理好家庭关系,实现家庭成员和睦相处,达到“家和万事兴”的效果。推动基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妇联干部陪审员作用,推广“家+和婚调工作坊”试点经验,帮助解决婚姻家庭问题,以家庭的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升家庭服务质量。围绕家庭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我省尽快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更多家庭解决后顾之忧。印发推进全省龙妹家政发展的建设性指导文件,开展寻找“最美家政人”活动,举办全省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及“她来管家”等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开展“最美家政人”宣讲,深入开展“家政有约·网上对接”活动,进一步提高家政从业人员服务家庭的能力。实施巾帼健康服务,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引带家庭成员增强健康理念,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把家庭教育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点
古人一直有“闺阃乃圣贤所出之地,母教为天下太平之源”之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讲:“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经过科学家庭教育的孩子踏入社会,就会成为社会公德遵守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会大大降低基层社会治理成本,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强化家庭教育源头保障。开展家庭教育状况调查研究,及时跟进省级层面的家庭教育立法进程。做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终期评估,着手研究制定新一轮工作规划,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教育,科学开展家庭教育。
构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强网上网下家长学校,建设家庭亲子体验基地,搭建更多家庭教育服务平台,组建黑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培育家庭教育相关社会组织,壮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促进家校社协同,共同培育时代新人。
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儿童之家、儿童中心等,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提供阅读、科学育儿等日常性的开放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家庭亲子体验基地和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家风家教宣传实践活动,引导家长转换家庭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提升教育能力,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开展亲子体验等活动,搭建家长交流沟通平台,进一步构建沟通、互助文化,促进亲子关系更加融洽、邻里关系更加和谐。
把优良家风传承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家风是民风、社风、党风的发端,家风好带来民风淳,民风淳引导社风正,好家风是家庭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巨大推动力。
注重涵养优良家风。培育新时代家庭观,通过家庭的情感认同,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勤俭持家,培育优良家风。深化开展“美丽家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把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把对党忠诚融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涵养廉洁家风和清正党风政风。
坚持弘扬优良家风。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引导广大家庭在家庭内部建立平等性别关系,促进家庭良性发展。加大优良家风家教典型宣传力度,举办“家和万事兴”家教家风主题展,开展“龙江家风家教巡讲”“绿色家庭亲子行”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家庭和睦、家庭幸福、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安定、社会祥和、社会文明。
(作者系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责任编辑/刘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