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没电了
2020-12-29李晓恬
李晓恬
民警简介
小尚,2006年毕业于警察学院治安管理专业,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多次受到市局嘉奖,并于2016年被评为劳动模范。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治安民警,他工作踏实,任劳任怨,经常为了案件不眠不休,是绝不放弃的“死磕派”。
小尚接到出警指示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报警的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他在电话中说,此时的自己非常为难,因为他车上载的乘客“既不肯付钱,也不肯下车”。
见过吃“霸王餐”的,但是这坐“霸王车”的,小尚倒是还没见过。不过他来不及多想,和同事迅速收拾准备出门。
“等等,把充电宝拿上。”临出门前,小尚突然跟同事说。随后,他们驾车赶往事发地点。
“怎么回事?”小尚和同事到达了报警司机所说的地点,看到了他的车。
看到警察来了,车上的乘客也下了车。小尚借着路灯的灯光一看,是一位年轻的姑娘。
“坐出租车为什么不付钱?”小尚问。
“警察叔叔,我……我不是不付钱,我的手……手机没有电了!”这位姑娘不敢直视小尚的眼睛,回答问题也支支吾吾的。
“警察同志,她们本来是两个人,其中一位姑娘已经下车了,留下的这位姑娘说自己手机没电了,身上也没带现金,付不了车费了。我跟她说之前的费用我不要了,让她就在这里下车找她朋友去,结果她就是不肯下车,说自己还没到家,让我载她回家。”出租车司机说。
原来是这样。好在之前出租车司机在报警电话中提到,乘客拒付车费的理由是手机没电了,所以小尚让同事拿上了充电宝,并特意带了一根有几种不同接口的数据线,看来,可以用上了!于是,小尚将充电宝和数据线递到了姑娘的面前。
“有我手机用的数据线吗?”姑娘一边小声嘀咕,一边接过了充电宝。但是,她给手机插上充电宝之后,手机依然黑着屏。
等了3分钟,小尚提醒道:“开机试试吧。”
“才充了这么一会儿,肯定开不了。”姑娘有些不耐烦,“这是我的手机,开不开机你管得着吗?”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没带,带了也不给你看,怎么着?”
“请注意你的言语和态度!”面对突然厉声相告的小尚,姑娘一下愣住了。小尚继续说:“你的言行已经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如果不立即改正并且配合执法,我们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姑娘被小尚义正辞严的警告震慑住了。她出示了证件,然后不情不愿地按下了手机的开关。手机开机了,但屏幕上显示的内容让现场的气氛变得十分尴尬—手机电量还有60%。姑娘的谎言不攻自破。
“这是怎么回事?”小尚问道。
姑娘低下了头,不说话了。经过小尚的一番教育,姑娘向司机道了歉,随后支付了出租车费。事情处理完,已是凌晨一点,路上车辆行人稀少。考虑到姑娘独自一人回家不太安全,出租车司机还是主动提出要把姑娘送回家。看着远去的出租车,小尚对同事说:“我们先不急着回所里,在辖区里转一转,给晚归的人壮壮胆。”警灯闪烁,在大街小巷移动着,那是安全的感觉。
愿每一份善意都被温柔以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