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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民本观念走向官贵事实的历史反思

2020-12-29周鸿雁

关键词:民本观念官员

周鸿雁 江 畅

传统价值观的民本观念源远流长。从《尚书》记载看,在尧舜时代就已经有了这种观念,到孟子那里,这种观念在理论上被系统化,但大致自孟子的时代开始,在民本(民贵)观念流行的同时逐渐出现了官贵(官本)的观念。随着宗法皇权制的确立和不断强化,民本观念逐渐退隐,官贵观念逐渐凸显,成为主导观念。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民本日益成为官贵的陪衬,两者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民本观念主要存在于一些开明统治者的心目中,而官贵观念则成了在百姓中普遍流行的价值观念。官贵观念的流行表达的不仅是百姓的认知,更是现实生活中官贵事实的反映。在宗法皇权专制主义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中确实还存在民本观念,但这种观念只是形式上的、表面的,仅仅是某些统治者的愿望,社会现实是官员尊贵显达,普通民众卑微贫贱。这实质上是民贵的异化。正是发生了这样的异化,普通百姓实际上忘却了自己的国之本位的地位,感受到的是与官贵形成鲜明反差的民贱,因而在他们的头脑里只有官贵民贱的观念,而无民贵官轻的观念。传统价值观的这种从民本观念走向官贵现实,并由官贵现实使官贵成为主导观念,是传统价值观的实践体现的一种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反思的历史现象。

一、传统社会从民本观念走向官贵的事实

传统社会的民本观念由来已久。然而,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只能成为一种理想,并在实践上已经考察过传统价值观的民本观念的形成过程和基本内涵。《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夏禹书·五子之歌》)“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周书·泰誓中》)等说法。这一观念到春秋时代得到了普遍共识,为儒家系统化和理论化。孔子明确表达了“民无信不立”的主张,认为得到百姓的信任比什么都重要,他还特别强调为政要爱民,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礼记·哀公问》)。孟子第一次将传统的民本思想发展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他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成为千古名言。差不多同时,荀子又以拉马车的马与坐马车的人和水与船的例子生动地说明了民众对于君王的极端重要性。至此,传统的民本观念完成了它的理论构建,成为一种完整系统的价值观念。儒家民本思想的实质在于“内圣外王”,这一说法虽然出自《庄子·天下》,却被儒家发扬光大,成为儒家的真精神。对于儒家来说,外王就是让作为内圣的仁爱外化为“王道”,使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以至实现天下大同。然而,几乎就在儒家完善民本思想的同时,民本思想非但没有为统治者所接受,反而逐渐走向了反面——官本,民贵变成了官贵。官贵的现实形成了与民本观念鲜明的反差,可谓民本的异化,是对民本的一种反衬。

在孔孟时代,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根本谈不上民本、民贵的问题。正是在这种乱世,天下又有垂死欲生之民,所以孔孟怀抱起死回生的善良愿望,到处周游,遍行诸国,力图使自己的内圣外王之道变成现实,以至于孔子弟子亦不免侍奉季氏。“内圣外王”之道,落实到现实中就是士人(读书人)必须入仕做官。当然,不是所有士人都能够做官,而是“学而优则仕”(《论语·子张》)。士人之所以必须做官,从先秦儒家的观点看,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臻兼善天下,实行王道。正如唐代柳宗元所言,“官也者,道之器”,士人入仕才能满足“生人(民)之意”。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入仕是读书人的主要目的。即使是那些隐士、逸民,尽管他们远离官场,然此隐居行为原本亦不过是怀抱一种被君王征召入仕的期待。

按照儒家的主张,士人入仕并不是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儒家的忧乐观表明,士人应怀抱一种“孔颜之乐”的理想情操。所谓“孔颜之乐”,就是孔子“疏食饮水”,乐在其中;颜渊身处陋巷,箪食瓢饮,不改其乐。这并不是说孔子以“疏食饮水”为乐,而是孔子将“不义而富且贵”视为轻如浮云。而颜渊之乐,则是身处陋巷而不失自己的本心,即使身处富贵,也仍然能坚守自己的节操。宋儒周敦颐首次提出“孔颜之乐”的概念。他说:“夫富贵,人所爱也。颜子不爱不求,而乐乎贫者,独何心哉?”“天地间有至贵至爱可求,而异乎彼者,见其大,而忘其小焉尔。”“见其大则心泰,心泰则无不足。无不足则宝贵贫贱处之一也。处之一则能化而齐。故颜子亚圣。”(《通书·颜子》)朱熹则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阐发,在他看来,“孔颜之乐”包括三个方面或三个层次的境界:“鸢飞鱼跃”境界、“无一夫不得其所”境界和“万物各得其所”境界。三种境界的共同之精要在于,不同范围的事物(从动物到所有人再到万物)都各得其所、各享其乐。“孔颜之乐”就是指达到这些不同境界所获得的欢乐,其核心内容则是忧万民之忧,乐万民之乐,即宋人范仲淹所说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先秦儒家提出“孔颜之乐”的理想,针对的正是当时士人做官不是为百姓、为天下而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的状况。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就产生了重官的思想。韩非曾指出:“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韩非子·五蠹》)韩非描述的是当时的情形:县令一旦死去,子孙几代都有车子乘坐,所以人们都很看重当官吏。孔子曾尖锐地指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他的意思是,古时的学者将其所学用来实现自我、成就高尚人格,即为修养而学,今天的学者只将所学的东西拿来炫示于人,让人知道他高明,而他自己却不肯实行,即为夸耀而学。对于这句话,《荀子·劝学》就作这样的理解。荀子把古之学者之学称为“君子之学”,把今之学者之学称为“小人之学”。他说:“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古代多用“禽犊”作为馈赠他人的礼物,这里用“禽犊”比喻小人之学不过是为取悦于人。所以,朱熹对此作了这样的解释:“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知于人也。”(《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七》)然而,这种入仕为己的情形并没有因为先秦儒家的倡导而改变,反而伴随着宗法皇权制度的确立和演进而日益严重。孔子的“学而优则仕”给人们指明了入仕做官的通道,只是入仕的目的不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是为了追逐一己私利,使社稷苍生委质于自己。

传统社会的官本观念发轫于春秋末期士阶层的崛起,秦大一统之后正式成型。隋唐以降,科举制的盛行导致的“科举病”与“官场病”交互作用,使官本观念产生了广泛影响。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漫长宗法皇权专制时代,朝廷赋予官员的权力、荣耀以及随之而来的财富,导致从普通民众到官员本身无不对官位产生一种崇拜意识,且将获得官位或更高的官位视为一生追求的终极目标。辛亥革命后,随着宗法皇权专制被推翻,官本观念失去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但仍然潜存于人们的内心深处,延续至今而未停息[1]。在春秋时代,中国社会开始发生重大变迁,一方面是从门第社会向士大夫社会的转变,另一方面是从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变。官本观念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萌生并逐渐强化的。春秋时代以前的社会,实行的是分封采邑制度,官位和禄位世袭。在这种制度下,普通百姓因为门第的限制根本没有机会成为官员,因而也不会有追求官位的念头。春秋末年,随着士人阶层的崛起,出身于平民的士人得以在政治舞台上施展各自的抱负和才能。出于保土和扩张需要,当时各诸侯国纷纷擢用非贵族出身之人,由他们领兵征战或管理国家政务,在分封世袭之外,一个非贵族出身的领薪官吏阶层随之形成,分封世袭制社会开始向士大夫社会转变。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自中央乃至郡县,官员主要实行选任,传统社会的官僚体制得以最终确立。官僚制的确立与发达使平民入仕为官成为可能,普通民众由此产生通过做官走向富贵的愿望。

隋唐以后,伴随着科举制盛行,官本观念被进一步强化。在科举制下,读书不再是为了个人道德完善和“仁民爱物”,而是一种“鱼跃龙门”“蟾宫折桂”的“及第登科”之路。读书人追求的绝不仅仅是关乎一己的荣耀,承担的更是光耀门楣的重任。于是,民间有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和书中自有“黄金屋”“千钟粟”“颜如玉”,还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等诸多表达当官好处不尽的说法。当然,通过读书获取功名也是十分艰苦的道路,而一旦成功就会飞黄腾达,光宗耀祖,可谓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所以人们把“金榜题名”作为人生四大幸事中最为重要的一件幸事。科举选人制度的实行,以及藉此途径入仕官员的特权及其荣耀,致使中国的官本位观念得到极度强化。唐朝著名诗人孟郊的《登科后》描述了及第登科时思绪沸腾、极度欢快的心情:“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明朝吕坤的《官府来》更是对官员外出排场及民间百姓对官员的崇拜心态做了入木三分的描摹:官员身穿锦袍,头戴金冠,脚蹬珠履,坐轿两旁有“百卒”随从,华盖翩翩,锣鼓喧天,道旁迎头之人拥簇如蚁,百姓惊为“天上人”。

当然,传统社会官本观念的形成与百姓对官员的崇拜敬畏心理有直接关系。传统社会是小农社会,百姓无不安土重迁,只考虑百里之内的桑梓之邦,不知千里之外的世界。在这样一种“乡土社会”①“乡土社会”概念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他对这种社会作过具体的描述[2](P54-58)。中生活的百姓对官员存有一种天生崇敬心理,进而产生“生我父母,养我明府”(无名氏《德兴邑廨石刻》)的思想,把地方官员看作“生我养我”的“父母官”。至于皇帝,那更是被百姓视为神圣威严的“真命天子”。由于传统政治制度固有的缺陷,百姓无不将公正、正义一类的希望寄托于清官、循吏身上。“包青天”“海青天”等说法得到广泛认同表明,百姓内心深处无不存有一种“青天”期盼。百姓的这种对官员崇敬和对“青天”企盼的心理是官贵民轻的重要心理基础。在百姓看来,他们自己不过是一介草民,完全不能与官员相提并论。他们也许有人根本就不知道古人有“民贵君轻”之说,知道者也会认为那不过是读书人异想天开的笑谈而已。

二、官贵的弊端与负面效应

从历史事实看,几乎自入仕为官开始实行起,官贵就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现实,之后实行的科举制又使官贵特别是读书做官的观念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在传统社会,官属于统治者的范畴,是真正意义的“王臣”,而民属于被统治者的范畴。在传统社会官民对立的格局中,官贵民必贱,因为贵官是以贱民为前提的。民贵还是官贵,不只是一个民与官尊卑贵贱的社会地位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以民为本还是以官为本的社会地位问题。这是所说的本,既有根本、基础义,更有主体、中心义,所涉及的是社会地位问题,因而也被称为本位。所以,传统社会的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通常也被称为官本位。官本位可以说是这几种观念的凝练性表达,指的是以官为主体、为中心、为尊贵,其基本含义是以官的意志为转移的利益特权,唯上是从的制度安排,以官为本的价值取向,以是否为官和官职大小评价社会地位的衡量标准。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官本位思想明确表达出来并为之提供论证的是战国时期秦国政治家和思想家商鞅。在《开塞》(第七)中,商鞅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亲亲而爱私”“上贤而悦仁”和“贵贵而尊官”三个时代。商鞅认为,上古爱私,中世尚贤,近代尊官,是因为民道弊而所重易的结果。在他看来,远古时代人们爱自己的亲人而喜欢私利,中古时代人们推崇贤人而喜欢仁爱,近世人们则推崇权贵而尊重官吏。崇尚贤德的人遵循的原则是推举贤人,可是设立了君主的地位,使崇尚贤人的准则没有用了。亲近亲人,是以自私自利为原则,而奉行不偏不倚的公正之道,使自私自利行不通了。在他看来,这三个不同时代,不是做的事互相违背,而是人们遵循的规则有问题,所以人们原来重视的东西更改了,这是因为社会形势发生了变化,人们施行的标准也就不一样了。商鞅要说明的是,统治天下的原则是有规律的,当时“贵贵而尊官”是历史之必然。

商鞅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来分析当时社会官本位观念与现实的历史必然性的。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这种历史必然性是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相互作用的结果。春秋战国时代以降,中国传统社会的官本位事实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是与皇权专制主义时代共始终的。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传统社会在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方面推行土地分封制,皇帝任命官员,官员按照级别分封土地。与皇帝同父异母的人都被封为同姓亲王,拥有皇帝分给他们的大量土地,土地分封制度是皇权专制制度的核心。传统的社会制度是中央集权体制,从州、郡、县到中央,通过官来集权,实行金字塔的统治结构,以皇帝为首的官僚统治集团是社会的主体和中心。传统社会推崇皇权至上,普天下皆为皇土,一切都是皇帝的,一切都由皇帝说了算。皇权专制主义把官本位推向上了极致,但官本位的土壤则是中国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的农耕文明。

传统社会从民本的观念走向官贵的现实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也有某种积极的意义。关于这一点,至少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民本的观念是春秋前英明政治家和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的一种愿望或理想,但并没有真正实行过。民本观念自古有之,尧舜和“三代”英王都已有明确的“民惟邦本”观念,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更系统地阐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但在整个中国传统社会,并没有真正的以民为本的实践,它更多的是春秋前的英明政治家和春秋战国思想家的一种理想。即使是夏商周的“三代英王”也都实行的是世袭制政治统治,没有真正实行以民为本。从历史事实看,不是从民本走向官贵,而是从官世袭走向官吏选任。官贵只是传统社会官吏选任制度和操作的一种消极后果。二是官贵观念产生的重要原因是传统世袭制的破除和出身于百姓的士人有机会入仕为官。显然从民间选任官员比官员由王朝家族垄断和世袭具有进步意义。在这方面中国比欧洲要进步得早。中国从秦朝开始实际上已经没有了贵族,皇族以外的人具有相对的平等性,至少形式上都有机会入仕,而欧洲一直到资产阶级革命后才消灭贵族,实现了人人平等(当然更为彻底,王族在权利上也与平民一样)。三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后,从普通百姓中选任官员并导致官贵的现实具有必然性。在如此广阔的国土上,仅靠王朝贵族来管理国家在数量上是远远不够的,加之他们能力上的欠缺,因此不得不从民间选贤任能。古代选择的官员基本上都是有知识的士人,就其主体而言,他们是社会的精英人群。朝廷选任官员原本无官贵的意图,然而在小农社会生活极其艰苦且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除了为官从政,寒门弟子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获得可靠的生活保障和高贵的社会地位。于是,入仕为官不可避免地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即使自己无望也千方百计给后代创造机会。

虽然在中国传统社会官贵具有某种必然性,但是,我们今天更需要看到官贵这一历史现象导致的制度与观念的弊端和严重的消极后果。官贵的弊端很多,其中最大的弊端有三:

其一,做官是为自己谋富贵而非为民谋福祉。在重本(农)抑末(工商)的传统社会,人们单靠农耕不仅很难致富,而且频发的自然灾害常常致使农业欠收,因此,绝大多数人的衣食都很难得到起码的保障。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很多人寄希望于通过读书入仕为官。一旦入仕,不仅衣食无忧,而且还有很多走向富贵的机会。传统社会民间流传很广的所谓“读得书多胜大丘,不需耕种自然收”,就充分表达了人们对于读书做官的心态。这种心态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整个社会都以官为贵,以官为荣,这不只是人们的看法,更是制度的安排。社会制度在资源分配方面给官员以任何普通农民都无法比拟的报酬,是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读书就是为了做官,做官则是为了追求富贵以至光宗耀祖。于是,读书做官的价值取向就不会是为民谋求福祉,而是解决个人的生存保障和生活得更好的问题。当然,也不排除在这种环境下有把为民摆在为己之前的“清官”“青天”,但这只是个例,不是常态。正因为这样的官员只是例外,所以在两千多年的宗法皇权专制时代百姓都渴望有“清官”“青天”。

其二,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在以官为贵的社会,当官就有权,有权就有一切。这样,一个人当官本来就是为了谋取私利,那么他一旦当官就会运用自己的权力贪污受贿,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而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特别是在传统社会,官位资源十分有限,一个人需要通过极其艰苦的努力、极其激烈的竞争、极其昂贵的代价才能获得官位。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一旦获得官位就会想方设法地好好利用好不容易获得的官位来收回成本,偿付自己的努力,回报自己的付出。贪欲是一种心理疾病,官员有了这种变态心理后就会贪心不足,只要有可能就不择手段地敛财,而不考虑聚敛的钱财用来干什么。有“史上头号巨贪”之称的清代和珅,就是这样一种心理变态的贪官。他初为官时,精明强干,后来攫取了大权,而且成为皇亲国戚。随着权力的增长,他的私欲日益膨胀,利用职务之便,结党营私,聚敛钱财,打击政敌,还亲自经营工商业。在为官20 多年的时间里,聚敛的财富约值八亿两至十一亿两白银,拥有的黄金和白银加上其他古玩、珍宝的价值,超过了清朝政府15 年财政收入的总和。最后他成为权力之争的牺牲品,若非如此,他再活30 年,其财富不知还会增加多少。和珅这样的贪官产生,有制度的问题,但以官为贵的社会现实和思想观念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

其三,为了谋取更多的私利而投机钻营,跑官要官。在以官为贵、以官为尊的情况下,社会上就会形成以官职大小衡量人的价值、成就、地位的风气。这种风气必然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尚不是官而可能当官的人会拼命挤进官员行列。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有人为了谋取功名而考了一辈子试,更不乏范进中举之类的极端事例。二是那些已有官位的人则不仅要保住官位,而且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官位,或者争取一个权力更大的官位。于是,他们会采取各种手段巴结、讨好上级以及管官的那些官员,不仅请客送礼行贿,牺牲老百姓的利益,甚至卑躬屈膝,卖身投靠,出卖自己的肉体、良心、人格。前面说的和珅并非科举出身,既在文治方面无甚建树,也无显赫武功,但却特别擅长于揣摩圣意,迎合君旨,玩弄权术,还会为皇上聚敛银钱,供皇上支付各种不便公开动支国库的费用。所以他受到特别宠信,成为乾隆帝的唯一心腹和代理人。有了皇上的宠信和庇护,和珅身兼多职,位极人臣,掌握了用人、理财、施刑、“抚夷”等方面大权,并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肆无忌惮地揽权索贿,乱政祸国。

传统社会以官为贵的观念和现实不仅本身就存在着诸多弊端,而且会导致许多负面效应,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例如,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王朝公信力,动摇王朝执政基础;损害民众利益,导致百姓无法生存,引发农民起义;阻碍市场经济兴起和科学技术发展,使国家闭关自守,停滞不前。中国两千多年王朝更替不断,大规模农民起义时有爆发,市场经济没有生长的土壤,社会发展缓慢以至停滞不前,百姓生活长期困苦,民众的基本人权得不到起码保障等诸多问题,无不与以官为本相联系。官本就像生长在传统社会身上的一颗毒瘤,毒害着社会的肌体及其中的成员,导致社会的全面异化和官场的深度腐败。

三、从民本走向官贵之反思

传统社会官贵并非社会有意为之,而是传统社会制度安排下不可避免的结果,其实质是民本的异化。在传统历史文献中有民贵、民本,而无官贵、官本的说法。相反,来自官方和学者的声音都是民贵君轻、官轻。不用说先秦时期民本官轻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即便是后来,社会的主导观念也无官贵之说,所强调的仍然是民本。例如,唐太宗曾经明确说:“《书》云:‘可爱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贞观政要·论政体》)明末清初的黄宗羲亦指出:“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明夷待访录·原臣》)这一切都表明官贵、官本并非正统的价值观念。但是,这种观念自秦代开始却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传统社会人们实际奉行的价值观念,其影响远非主流声音所能匹敌。

考虑到官贵观念在当今中国社会还有相当广泛的影响,反思传统社会从民本观念转化为官贵的事实,对于克服尚存在的官贵残余影响十分必要。这种转化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其根本原因是传统民本观念本身有问题。

民本的基本含义是以人民(民众、百姓)为国家的根本或基础。传统民本观念所说的人民并不是指社会的所有成员,而是相对于统治者而言的老百姓。从中国历史文献看,人民一词有三种不尽相同的含义。一是指相对于动物而言的一般意义的人。例如,《韩非子·五蠹》云:“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这里的人民就是指一般意义的人,并不是指特定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二是指一定社会共同体(通常是国家)的社会成员。《周礼·地官司徒·大司徒》在谈到大司徒官职的职责时规定:“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这里的人民是指国家的所有成员。三是指相对统治者或官员而言的民众或百姓。《孟子·尽心下》云:“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这里的人民显然是指相对于诸侯而言的民众。在传统文化中,民众就是这种意义上的人民。《春秋·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季氏得民众久矣”、《史记·龟策列传》记载“诸侯宾服,民众殷喜”表明,民众的含义都是不包括统治者的。在传统文化中,与民众相应的词还有百姓、庶民、臣民、子民、平民、苍生①苍生也指一切生灵,但通常是指百姓。《文选·出师颂》云:“苍生更始,朔风变楚。”李善注:“苍生,犹黔道也。”等等。传统民本观念之民指的就是民众或百姓意义的人民。《尚书·五子之歌》讲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其中的民指的就是相对于夏朝统治者而言的百姓。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这里的民显然也是相对于君而言的,不包括君。以上所述表明,传统的民本观念指的是君以民为本,这意味着君与民是不平等的,君是高于民的,君才是社会的主人。

传统社会以民为本是君王以民为本,而不是社会所有成员以自己为本,这是传统民本观念的第一大缺陷。传统民本观念还有第二个缺陷。从理论上看,在任何制度下统治者都可以以民为本,但同时可以以官为贵。在中国历史上,夏商周的开国之君一般都是以民为本的,但在这样的宗法分封制社会条件下,三代的其他君王都没有做到这一点。同样,在漫长的宗法皇权专制时代,李世民、康熙等皇帝能够以民为本,而秦始皇、隋炀帝等则不能,他们残暴、荒淫,置人民死活于不顾。由此看来,是否实行民本与制度没有必然联系,封建制可以,皇权制亦可以。就是说,传统社会以民为本可以与经济上剥削和政治上压迫人民相容。一个英明的专制统治者,会放水养鱼,让百姓休养生息,从而使国库更丰盈,王朝更巩固。不仅如此,民本也可以与官贵相对接。宗法皇权专制时代也有一些黄金时期,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等。这些治世和盛世的出现,重要原因之一是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以民为本的政策,而这些时期同样以官为贵。

传统民本观念的第三个缺陷是,它只是在道义上要求君王应当以人民为本,缺乏法制保障。这实际上意味着,它承认君王是可能而且可以不以人民为本的。传统价值观对于不以民为本之君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传统价值观对于君是否以民为本只诉诸于道德,而道德的约束力是有限的。特别是当统治者从一个君王变成一个统治集团时,道德几乎没有任何强制力,中国历史上贪官层出不穷就是明证。在“民惟邦本”提出的时候,统治者基本上就是君王(夏启)一人,孟子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时,一国(诸侯国)的统治者也基本上就是一人或几人。然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了庞大的国家机器,从中央到郡县官吏无数。如果说一人或少数几人统治尚容易受道德约束的话,那么庞大的官僚队伍则不可能完全受制于道德。实际上,即使是君王一人统治,君王也常常不受道德的约束。夏商周三代也只有开国之君才是真正的道德之君,而其他君王并非都如此,更有桀纣之类的暴君、昏君、庸君。传统价值观主张内圣外王,如果所有的君王都是内圣的,那么他们至少会以民为本,但事实证明,中国历史上成为君王的人除尧舜禹之外几乎没有一个圣人。由此看来,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实际上不过是空想,而指望内圣之王来以民为本当然也就没有任何可能性。

传统民本观念的三个缺陷表明,传统民本观念是一种君与民不平等的观念,是可以与封建制、皇权制以及官贵相融的观念,也是统治者可信奉可不信奉的观念。就其实质而言,它是与王权制相一致的观念,体现的是使王朝长治久安的要求。因此,传统民本观念与作为现代民本观念的民主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观念。其根本区别在于,传统民本观念是君(官吏)以民为本,在这种关系中,君是主人、统治者(主体),民是仆人(臣民)、被统治者(对象);民主观念是官员和所有其他社会成员都是社会的主人、主体,在这种关系中,官员与人民不仅在人格、权利上完全平等,而且在社会身份上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由于传统民本与官贵可以相容,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互补,因而在传统社会无论如何宣扬民贵观念和建立各种相应的制度都改变不了官本位的现实。

官本的观念和事实是王权制的必然产物,不仅在皇权专制主义条件下是如此,在封建制下亦如此。在封建制下,官同样是贵的,甚至比皇权制下更为尊贵,只是百姓不可能成为官吏。要改变官本观念和现实,必须确立民主观念和建立民主制度。在现代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制条件下,官员只是社会的一种职业,与其他职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官员是管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因而他手中拥有权力。但是,这种权力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其限制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的限制。官员的权力是法律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且必须依据法律。二是权力的制衡。承担不同职能的官员彼此之间有制约关系,特别是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相互制约。三是舆论的监督。在现代媒体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媒体本身可以对官员权力的行使起到监督作用,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媒体对官员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在权力受到这样制约的情况下,拥有权力的官员只是一种职业,这种职业不可能像传统官吏那样成为实现富贵的途径。当然,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基本上是精英政治,官员就其主体而言是社会的精英人群,因而会成为许多人向往的职业,但这与传统意义上的“以官为贵”完全是两个概念。现代社会不仅有政界精英,还有商界精英和学界精英,成为政界精英并不是人们成功和实现富贵的唯一路径。而且,实现富贵也不能靠巧取豪夺或贪污受贿,而只能靠自己的实力。

前一些年,鉴于我国现实“官本位”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学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从“官本位”转向“民本位”,并认为这是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必然选择。破除我国目前尚残余的“官本位”现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官本位”转向“民本位”是必要的,但是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念更新和法制完善。从观念转变的角度看,要将传统的“官贵”观念转变为“人民至上”观念。实行这种观念转变,就是要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努力做到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只有真正确立了“人民至上”观念,并使之得到制度保障并落实到整个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传统“官本位”的残余才能够彻底清除。从法制完善的角度看,“官本位”问题的解决,只能依靠民主政治完善、干部制度改革和法治国家建设。首先,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并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次,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官民身份壁垒,科学准确地甄选官员,推进各级官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后,要依靠法律制度对权力的制约,将权力置于法律之下、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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