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见深度
2020-12-29贺丽华
贺丽华
例文呈现
短视频,监管和责任不能“短”
(一“短”,一“不能‘短’”,对比引反思。)
陈 凌
如今,如果列举几个热门的互联网应用类型,短视频必居其一。闲时“刷一刷”,偶尔“看一看”,随手“拍一拍”……短视频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句子整饬,形象地突出短视频的生活化现象。)对于青少年而言,短视频更是有着不小的影响。如何让青少年更好地接触短视频,成为值得思考的社会课题。(由短视频的生活化现象引出话题。)
短视频之于青少年,有着独特的意义和价值。互联网能让知识跨越山海的阻隔;短视频参差多态、信息量大、趣味性强的内容,能拓展人们认识世界的维度。譬如,借助一块屏幕,非遗技艺能激发孩子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偏远地区的学生有了摆脱“土味外语”的可能,城市里的少年也有机会感受乡间生活的山水乐趣。从这个角度来看,短视频为青少年打开了一扇通往兴趣和知识的大门。(正面论证,指出短视频对青少年的积极作用。)
我们也应看到,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的“拔节孕穗期”,不管是行为习惯,还是价值观念,都容易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类比形象,从青少年的特点出发,剖析监管和责任不能“短”的原因。)从短视频的特性出发考量,一方面,内容丰富多彩,但也存在泥沙俱下的问题。一些色情、暴力等低俗有害信息,会对青少年身心造成影响,而危险动作、整蛊恶搞、吸烟喝酒等不良内容,更是会让青少年受到误导甚至伤害。另一方面,“短小精悍”符合注意力法则,但也存在让人沉迷上瘾的隐忧。随着算法推荐等技术的应用,平台还能根据用户偏好,推送相应内容,这对于缺乏时间管理观念、自控能力较弱的青少年而言,很容易让时间从指尖上流走。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我们在内容上激浊扬清,在管理上引导规范。(反面论证,从两个方面分析短视频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
短视频虽短,但监管不能“短”,平台责任更不能“短”。从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到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再到指导网络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互联网治理上持续发力,以有力举措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网络生态。(说理形象,语气果断,掷地有声。)
不容忽视的是,相对于显性的低俗内容,易沉迷特性、不良价值倾向等比较隐蔽,我们更难甄别和引导。有家长说,有的短视频平台虽然上线了防沉迷系统,但因为没有准入门槛,无须注册就能随时刷新观看,孩子删除应用程序以后重新下载,就能轻松绕过限制。如何避免漏洞、消除隐患,为青少年构建绿色网络空间,依然需要平台、监管部门等方面继续探索、久久为功。(摆出短视频的乱象,揭示短视频需要监管的深层原因。)
短视频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很多可能性,映照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不必让青少年与短视频“绝缘”,兴其利、除其弊,才能让短视频成为青少年的良师益友,帮助他们获取知识、开阔眼界、提升能力。(照应开头,展望未来,积极着眼短视频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