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信息泄露要打“老虎”
2020-12-28
要真正解决个人信息滥用问题,不打“老虎”是没有用的。“苍蝇”当然也要打,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分别达到50条、500条、5000条的标准,可能构成犯罪。
近日,圆通速递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导致4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对此,圆通速递发布声明并道歉,称系主动发现报案,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个人信息泄露频发,究竟有没有办法?
要用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这个武器
早在2013年就有媒体曝光,有近百万条圆通快递单个人信息可在网上购买,单号数据信息还能24小时刷新。
对此,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表示,圆通公司几名员工外租自己的员工账号,造成4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圆通的内部管理已经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不应该只是道歉,该怎樣进行整改、后续有哪些措施,都应该给用户一个说法。
周汉华指出,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刑法修正之后,有一条“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其中有一项具体行为是“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此,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刑事执法部门,都应该跟进追究相关人员、公司的责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这个武器要用,否则这样的事情就会层出不穷。
治理信息泄露要打“老虎”
周汉华表示,国际上现在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一个问题:到底是打“苍蝇”还是打“老虎”?“苍蝇”往往是中下游的,圆通这个案子中的涉案员工就属于“苍蝇”,平台、大公司就是“老虎”。如果要真正要解决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问题,不打“老虎”是没有用的。
周汉华指出,“苍蝇”当然也要打,但打“苍蝇”更多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分别达到50条、500条、5000条的标准,可能构成犯罪。
治理个人信息泄露,“牙齿不够锋利”
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很多,而且刑法修正案还专门确立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刑期是7年以下。周汉华认为,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牙齿不够锋利”,规定往往处于沉睡状态。“民事维权成本非常高,收益非常低。大家每天都出现这样的问题,都觉得没办法,这是民事维权的困境。”
与此同时,行政执法层面的相关制度制定也都基本处于休眠状态。周汉华指出,这有非常复杂的原因:首先,取证难,固定证据也难。其次,找到相关的违法链条也很不容易,所以大部分行政执法处于休眠状态。现在主要起作用的是公安部门每年通过专项打击行动来进行制裁。
因此,周汉华表示,要加大力度打击泄露公民信息的违法行为,对于防范人脸、声音等生物信息泄露,应成为立法、执法的重中之重。
(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