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存在大量闲置土地的 不得批准“成片开发”征收
2020-12-28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20年11期
10月21日,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土地管理法》中涉及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
对此,自然资源部指出,在前期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在各方意见中找到了各方共同关注的关键点,并围绕关键点形成的共识,形成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对于此次公布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土地征收“成片開发”的原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注重严格保护耕地,注重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给予被征地农民充分的选择权。征求意见稿规定,实施中应当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三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或者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不得批准“成片开发”征收。四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建立合理审定机制。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前,应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规划、法律、经济、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成片开发”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材料是审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