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背景下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支持网的优化

2020-12-28周煜轩刘荆涛

消费电子 2020年4期
关键词:社区矫正互联网

周煜轩 刘荆涛

【关键词】社区矫正 社会支持网 互联网

1.问题的提出

自社区矫正制度在2003 年在我国六个城市试点以来,经历了2005 年扩大试点和2009 年全面试运行阶段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社区矫正人员也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做出说明:截止2019 年,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1 万人,累计解除矫正361 万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0 万人。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只有0.2%。社区矫正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区矫正制度旨在矫正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尽量降低服刑人员与社会的脱节程度,帮助其再社会化,最终达到使其融入社会正常生活的目的。实际上,关于社区矫正人员再社会化的重点和难点大多集中于为矫正人员建立可靠的社会支持网络,矫正人员通过社会支持网可以获得物质援助、精神支持、信息获得,以及新的社会接触。在社会支持网络理论中,大多数学者倾向将社会支持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大类:正式支持主要指政府机构、司法机关及社区居委会等主体提供的社会支持;非正式支持主要指来自血缘、亲缘、地缘的社会支持,更广泛的意义上还包括一系列社工机构、慈善机构等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支持。在李晓娥的调查研究中,社区矫正人员在主观上认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家人那里得到的支持比较多,而几乎没有人认为在社会志愿者方面获得了足够的帮助。[1] 不难看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在非正式社会支持的建设相对薄弱。

非正式社会支持是主要的社会支持资源,调查表明,在社区矫正过程中,从帮助的复合结构来看,主要呈现的是家庭提供的帮助比较多;从社会资源角度看,其经济支持状况中,配偶、家人占比达到84.3%;从社会支持的精神或心理层面看,也是配偶家人达到80.5%。[2] 总而言之,除了政府提供和购买的正式社区矫正服务之外,也需要向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大量的路径获得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并完善对其融入社会有帮助的支持网络。

此外,社会已进入信息化社会,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趋于成熟,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皆有运用,这为优化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支持网络提供了技术支持。当前,社区矫正在互联网方面的运用集中在对矫正人员的定位监管,规模化、高速化、多样化的数据信息库的建立以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与服刑人员的交流平台。从跨度来看,将互联网运用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从深度来看,互联网+ 社区矫正的模式还相对单一,尤其是在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路径上还没有做到深度融合。因此,本文将以非正式的社会支持为侧重点,多角度讨论在互联网背景下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支持网络的优化,提出一些优化方案以供参考。

2.社会支持网是社区矫正人员的内在需求

在社会学的理论范畴中,社区矫正人员的本质是失范人员,他们因为没有遵守大多数社会成员所遵循的规则,被认为是“越轨”的。标签理论认为,社会观念或他人看法,是一个人是否产生越轨行为的关键,而任何形式的“服刑”都是一种典型的贴标签行为。莱默特曾在《社会病理学》一书中提出将越轨划分为“初级越轨”和“次级越轨”,在实际情况中,当社区矫正人员由于一些过失被贴上了失范者的标签,缺乏正确的引导,他就会根据其他人的评价来重新塑造对于自我的认识,最终接受这一标签,形成“次级越轨”。[3]

因此,要减轻“标签”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负面影响,使其在服刑结束后最大程度地融入社会的角度出發,服刑人员有再社会化的权利和需求。再社会化是社会化理论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指的是在早期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中不符合社会规范和要求的人们的再次社会化过程,最终的目的是要使其接受社会上多数人遵循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再社会化可分为主动再社会化和强制再社会化,社区矫正人员属于典型的强制再社会化范畴。对于矫正人员的再社会化,首先是要矫正其病态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其次是重塑其人格,最后通过多方手段使矫正人员真正地重新融入社会。

3.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支持网络存在的问题

3.1 社区矫正人员的非正式社会支持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自从社区矫正在我国施行之后,经过十年左右时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通用的矫正模式,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政情况、矫正人员群体特点等做出了相应调整,总的来说,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基层司法所进行统一管理,并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任用编外聘请的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担任这一公益性岗位的模式,形成了“行政力量+社工”的二元正式社会支持网络体系。在我国的部分沿海发达城市,除了基础的社会支持体系,政府还从社会保障、精神关切、就业等多方面出发,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我国部分沿海地区实行了政府购买的社区矫正服务和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以及“中途驿站”组成的社区矫正支持系统,将国营或民营企业和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引进社区矫正系统,配合和补充工作,为有困难的矫正人员提供住房,并引导其再就业,增强矫正人员的社会支持网络。[5]

当然,我国广大的内陆欠发达地区目前还没有足够雄厚的财政区构建这样的全方位社会支持体系,这也就造成了形成政府既是执法主体,又是工作主体的单一主体模式。政府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秉持社会支持理念的意识并不清楚,造成了正式社会支持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没有为矫正人员拓宽非正式社会支持的渠道。

当前,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非正式社会支持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重要影响,其中,来自亲属、朋友或同事的社会支持占据绝大部分。有调查表明:87%的社区矫正人员是与家人住在一起;对曾经获得的经济支持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帮助来源,家人占48%、司法所或街道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占28%、朋友占15%。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社区矫正人员由于其个性特征、犯罪标签、特殊情况等因素难以从适当的途径获得非正式社会支持的补充,或者不能有效地运用非正式社会支持,形成了再社会化的障碍。

3.2 精神、心理支持的相对薄弱

社会支持网络可按照发挥的功能分为物质层面和精神、心理层面。首先,他们普遍存在包括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躯体化和焦虑等在内的各种问题;其次,他们“服刑人员”的群体身份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其社会关系的疏远,由此加剧他们本身具有的心理问题而形成恶性循环。我国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中,矫正人员通常在物质上通过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等获得正式社会关系网的支持;在精神和心理帮扶上,一般以社区矫正中心提供的心理矫正为主。实际上,矫正人员的心理和精神支持仅靠矫正中心单方面努力是不够的。当前,我们需要重视的是非正式社会支持对矫正人员心理方面的长久影响,来自亲属、朋友的非正式支持才是矫正人员在完成服刑后最重要的社会资源。遗憾的是,大多数社区矫正工作并没有在争取非正式精神支持方面拿出有力措施。

3.3 宣传教育的缺失

事实上,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普及还有明显不足。一方面,矫正人员的平均文化水平并不高,他们对于社区矫正的认识非常浅薄,例如罪犯在宣判后执行社区矫正时还不知道社区矫正的相关内容和意义,一些矫正人员在入矫宣告后,对社区矫正工作并不重视,自由散漫,不服从矫正管理人员,也有一些服刑人员不清楚如何与社会支持提供者获得交流和帮助。另一方面,很多人对于社区矫正感到陌生,相当一部分民众从未听说过社区矫正,他们对社区矫正人员普遍存在防范心理,认为他们会给自己正常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同时,这样的戒备心理也给矫正人员贴上了“标签”,不利于矫正人员的人格重建与再社会化。

4.优化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支持网络的路径探索

4.1 建立线上非营利性矫正人员互助平台

在社区矫正实际操作中,矫正人员寻求帮助的障碍有三:一是存在信息对接不足,矫正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单方面找到针对自身特殊问题的解决方或解决方法;二是矫正人员自身所带的“越轨者”标签,难以获得其他社会成员的全力支持;三是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局限,不便于矫正人员获取帮助。因此,互联网平台以其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传播特性,凸显了强大的应用潜力。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可尝试建立类似“贴吧”或“论坛”的非营利网络互助平台。在这样的平台上,矫正人员可自由发帖,进行询问和求助,具有相似求助意向的平台使用者便会自发地聚集到讨论中,提供信息或是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在线论坛根据需求自然生成,并且平台的主要使用者为社区矫正人员,同质性群体内部拥有较高同理心,减少了矫正工作中信息对接有限和污名化的负面影响,形成“电子化社会支持网”。

但是,这样的自助式线上平台要求庞大、有效的使用者群体的参与,否则其功能将大打折扣。所以,建立互助平台并不是一两个社区矫正中心有能力承擔的任务,而是要求地方政府牵头,联合互联网公司来共同打造,在可预期的未来,最好是将互助平台从地方网站扩展至全国范围内,以满足矫正人员的社会支持需求。

4.2 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应分为两方面来谈:一个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一个是对社区居民乃至所有群众的宣传普及,针对矫正人员,应该让他们认识到社区矫正制度的意义和规则,使其端正态度,认真服刑;对于社区居民,首要任务是解除和减少他们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戒备、敌视心理,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和监管的参与性。

在互联网+ 的模式下,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加大对于社区矫正制度的宣传。与以往线下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不同,线上宣传具有简明性、便捷性和广泛性,由枯燥的填鸭式教育变成主动学习和潜移默化的渗透,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对于矫正人员,可采取半强制式的学习,利用线上平台开发的作业程序向矫正人员及时索取学习反馈,以帮助矫正人员正确地理解服刑的目的和规定,为其再社会化打下良好基础。

5.总结与畅想

社区矫正这种刑罚执行方式已经在我国推广,目前逐渐进入深化发展阶段,如何更细致地、更全面地为社区矫正人员构建有效地社会支持网络是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在提供方上,除了正式的社会支持还有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在功能上,除了物质上的社会支持,还有精神和心理上的关怀;在形式上,除了司法部门和社区矫正中心提供的面对面、点对点的帮助,还有网络各方提供的铺开式、共享式的支持。所以,对矫正人员社会支持网的优化,应该从之前工作中所忽视的方面入手,查漏补缺。

特别是在当前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本文提出和讨论了一些模式的创新,当然,新模式的实践越多,新问题也会随之涌现,等待人们去解决。总之,社区矫正的形式、内容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迸发出活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猜你喜欢

社区矫正互联网
罪犯社会适应性心理辅导之展望
“互联网+”环境之下的著作权保护
“互联网+”对传统图书出版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从“数据新闻”看当前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
互联网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