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境外EPC项目成本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2020-12-28郭海亮申婧
郭海亮 申婧
【摘 要】由于2020年新冠病毒在全世界的泛滥流行,境外中资施工企业所在国的项目执行遭遇了寒冬,不少项目停工或者运营困难,直接增加了项目成本,鉴于此,本文对不可抗力适用规则、疫情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和应对措施进行了研究,试图最大程度地降低新冠疫情对项目执行成本的影响。
【关键词】不可抗力;项目成本的影响;应对措施
一、引言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一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自此新冠疫情在中国正式拉开防控序幕,随着中国疫情措施高效有力,疫情已经好转,但中国之外的疫情泛滥,截至2020年7月11日,世卫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以外新冠确诊病例达到约1,223万,直接影响了中资企业境外EPC项目的执行成本,必须引起中资企业经营者的密切关注。
二、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
我国对不可抗力的描述如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7- 0201)第17.1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七十九条也对不可抗力作出了详细说明,(1)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2)如果當事人不履行义务是由于他所雇用履行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规定的第三方不履行义务所致,该当事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免除责任:(a)他按照上一款的规定应免除责任和(b)假如该项的规定也适用于他所雇用的人,这个人也同样会免除责任。(3)本条所规定的免责对障碍存在的期间有效。(4)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5)本条规定不妨碍任何一方行使本公约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以外的任何权利。
鉴于上述国内外对不可抗力规则的定义适用情况,目前的新冠病毒可判定为不可抗力,但具体适用关键取决于本身的EPC合同和上述国际公约。如果本身EPC合同中存在不可抗力条款的且约定明确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约定不明确的,与投资方尽快协商;如果未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的,要按照公约要求,就疫情存在期间的成本与投资方协商。
三、新冠疫情对项目成本的影响
对于境外中资施工企业而言,执行的EPC项目周期一般较长,短则2- 3年,长则7- 8年,项目签约的同时,项目预算也已经初步测定,成本往往在可控范围内,EPC项目成本主要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成。可归属于为直接成本的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临设建设费和试运等;可归属为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临设运营费、机械折旧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行政后勤费、境外税费和财务费用等;正常情况下,上述项目成本变化不会很大,但是当前新冠病毒的蔓延,直接影响了项目成本,具体影响如下:
(一)疫情防控措施费,单独增加了项目成本
针对新冠疫情的防控,势必会额外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疫情防控增加的工资费用、防控物资费用、环境卫生费用等,这些是不涵盖在测算的项目成本预算中的,项目成本会随着疫情持续的周期长短而变化,总体下来该部分疫情成本会影响项目的利润。
(二)所在国的新冠疫情蔓延,项目被要求缓建或者停工情形的出现,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各个国家根据疫情的不同,项目投资方应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对承包商发出项目停工或者缓建的指令,导致的结果势必会延长工期或者采取赶工措施保工期,这就对承包商的成本直接产生了影响。项目停工阶段,境外中资施工企业仍然会正常支付员工工资、正常缴纳税费、发生正常的运营费用和产生窝工费用,项目的成本正常发生;工期延长或者赶工费,更会使得项目原测算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确保成本的管控。
(三)受疫情影响,正常执行的项目面临着人员动迁困难的状况,影响项目进度,面临着工期索赔风险
受疫情影响,项目所在国采取了入境管控措施。例如俄罗斯自2020年3月18日0时起,对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采取临时入境限制措施,俄驻外使领馆临时停止受理、办理、发放各类签证等。疫情使得签证办理难度较大,项目关键人员无法正常赴境外岗位,往往境外中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中方比例较高,这直接会对项目履行造成不利影响,影响项目进度,面临工期罚款的风险,最终会增加项目成本。
(四)新冠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均对采购物资的生产、运输和使用造成被动,影响项目成本
随着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各国采取了多种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加强了出入境管理,这就使得货物的运输客观上延缓了进程,增加了运输成本,另外生产商/供货商受疫情影响,资金流可能存在压力,生产和交货难免会出现延缓,迟交货和运输成本的增加,最终也会反映到项目成本中。
(五)新冠疫情的连锁反应,造成了原油市场和资本市场剧震,财务汇兑损失直接影响了项目成本
自新冠疫情出现以来,中国A股年后开盘首日面对3000股跌停的局面,而就在A股逐渐回暖下,2020年3月,美股在经历“黑色星期一”后,两周时间内4次触及熔断,美股历史上5次熔断4次密集发生于2020年3月,韩国、尼泊尔、墨西哥等十余个国家股市也发生熔断,在股市熔断之后,原油期货也未能幸免。2020年4月20日,美国5月原油期货在短短90分钟左右接连跌穿10美元到1美元九道整数位心理关口,纽约商品交易所5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收于- 37.63美元/桶,跌幅达305.97%,这是在历史上首次收于负值。
上述资本市场的剧震,直接导致二类货币的巨变,例如俄罗斯卢布汇率,自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对人民币贬值最高达20%以上。对于境外中资施工企业签订的当地货币合同,难免会因疫情影响,出现所在国币种的汇兑损失,财务費用增加直接影响了项目成本。
四、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新冠疫情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分析,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达到最大程度管控成本的目的。
(一)单独对新冠疫情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做好记录,做好对项目投资方的变更索赔工作
如前述分析,新冠疫情期间会额外发生疫情防控费用,同时项目停工或者缓建,均直接对增加项目成本。鉴于这一现实情况,境外中资施工企业应及时的做好费用记录,收集好证据,熟知不可抗力的执行规则,及时的对项目投资方发起变更索赔,这才能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疫情对项目成本的影响,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疫情期间,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项目运营的资金保障,同时加大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成本可控
新冠疫情难免会对项目资金产生影响,此时要时刻秉持“现金为王”的理念,通过加快对外收款、减缓对外付款的模式,最大程度确保企业运行的现金流,与此同时,加大对供货商的管理,紧盯货物的生产运输,对迟交货的厂商分情况按合同约定进行罚款,确保项目成本处于管控当中。
(三)善于整合资源,提高和政府、项目投资方以及公司内部之间的沟通力度,最大程度确保人员的到岗复工工作
如上述员工海外到岗困难的情形,可以一方面临时调整内部员工的岗位,尤其是发挥目前身处海外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和所在国政府、项目投资方的沟通,采取包机方式等进行人员动迁计划,多举措、多模式下最大程度确保项目执行的有序推进,避免工期罚款。
(四)对资本市场常存敬畏之心,提高风险意识,降低财务费用对项目成本的影响
由于资本市场变幻莫测,货币汇兑损失难以避免,因此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汇兑损失的波动性,有利于整体控制项目成本。一方面可以签订合同时,从源头上避免所在国货币的变动。货币采用一类货币,如美元、欧元等,即便要求必须采用当地货币,可以考虑不同货币之间的占比,同时设定调价公式,最大程度保护项目执行方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目前执行的合同,已经为二类货币,如俄罗斯卢布、哈萨克坚戈、乌兹别克苏姆等,可以统筹资金的收付,尽量同币种自然对冲,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损失。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1001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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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小康,沈长华,胡琳.论新冠肺炎疫情下招标工程中承包人相关的索赔事项[J].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践),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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