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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民之根”
——刘师培对代议制的批判

2020-12-28

关键词:代议制平民政治

王 锐

(华东师范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062 )

庚子事变,中国险遭列强瓜分。在这之后,从官方到民间、从革命党到立宪派,都在思索如何才能让中国振衰起微,摆脱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随着对19世纪以降世界局势——“一种刚刚被理解的独特的资本主义形式,即帝国主义的全球体制的确立为前提与主要标志”的进一步认识,时人日渐觉察,“如果帝国主义是一种超越政体形式的全球现象,那么,在新型的危机中,仅仅依靠政治变迁来拯救中国和世界就变得十分渺茫。由此,新世纪的思考必须是综合整治改革与经济——社会改革的运动”①。因此,辛亥革命前十年,关于如何在中国建设一个现代国家,成为有识之士不断探索、论辩、反思的主要议题。其中一方面强调增强国力、抵抗列强、保证主权与领土完整,另一方面强调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国家建设过程中,避免重复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造成的经济、社会与文化不平等,探索适合中国发展的政治与经济模式。在这段历史中,刘师培无疑是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他在清末民初以政治立场多变而著名,先是鼓吹排满革命,既而宣扬无政府主义,随后投靠清廷大吏端方,民初复为袁世凯帝制自为张目。这里暂且不论这些现实的政治活动②。笔者认为,如何充分把握刘师培政治思想的内涵与逻辑,对理解辛亥革命前十年的思想特色与思想遗产,皆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按照沟口雄三的观点,中国古代的“国家”,主要指作为统治领域、机构的政治组织,“民”很难直接与其发生关联,后者乃自然存在的“生民”,与其息息相关的是高于“国”的“天下”之兴亡。因此,当晚清之际,“天下”与“生民”被纳入源自近代西方的“国家”和“国民”范畴中时,由前者的定义所引申出的诉求,即:不仅要建设类似西方的政治平等的国家,还要建设经济平等的国家,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思想潜流。沟口雄三特别强调,这一分析思路有助于理解为何晚清不同立场士人都注意到了代议制的弊病,其中刘师培就是典型代表,分析他的相关言论,可以“在这些无法被‘国家’、‘国民’同化而掉了队的‘近代’落伍者当中,探索出另一种近代;甚至还可以通过反思,从现在的‘国家’、‘国民’当中发现欧洲的‘强制’所带来的扭曲和不健全之处”③。这一观点极具启发性,本文即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刘师培在清末基于怎样的考虑对代议制展开一系列批判,以及这些言论所呈现出来的思想史意义。

一、中国历史上的士绅与平民

在晚清的政治论说氛围里,源自近代西方的代议制度逐渐被中国士人所青睐。他们基本上是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脉络里来理解这一域外新制,认为它有助于通上下之情,让民间的意见能够上达天听,使君臣上下沟通无碍,借此来凝聚人心④。在学理层面,正如王尔敏所言,这些议论“探本溯源,在澄清数千年来敷张君后之旧见,大致所趋,在抑其权势,降其尊位,削其威福。而于另一方面,以民立义者,亦新说众出,纷然杂陈,其沿民贵论之旧说者,亦不胜备举。故民本思想乃盛极一时,言论出入于新旧之间”。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时人“大致趋于上下院之制,而上院则以宗室勋戚及各部卿相为议员,构成贵介议院。下院则用下级官吏与练事之绅商为议员,取其老成硕德,才识卓异,以构成清流议院”⑤。及至戊戌变法期间,在湖南参与新政的梁启超,主张兴革政治,应“复古意,采西法,重乡权”,践行类似于地方自治的举措。他认为当时中国一般民众严重缺乏政治能力,所以“必先使其民之秀者,日习以公事,然后举而措之裕如也”。而所谓“民之秀者”,非地方乡绅莫属。因此欲兴民权,先兴绅权,“绅权固当务之急矣”⑥。

沟口雄三认为,从晚明开始,地方“乡里空间”呈现出新的形态,即乡绅的地位日益扩大,出现了不少强调应保障其政治与经济地位的言说,这在晚清与由西方传入的民主思想合流形成了一套主张扩大绅权、实行地方自治的理论⑦。此外,随着时人开始接触到西方(包括日本)的历史,相较于它们经历过长期的封建体制,中国自秦以来的郡县制度,被认为具有平等的特征,中国并不存在长期延续的、世袭的阶级划分。在《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一文里,梁启超根据当时日本政治学界流行的政体分类学说来论述中国政治史,其中关于“贵族”的部分,他强调:“贵族何自起?起于族制,起于酋政,故地球上一切国,无不经过贵族政治一阶级”⑧。但梁氏回顾中国历史,发现“吾国自秦、汉以来,贵族政治早已绝迹”,对此他认为,“我祖国之历史,有可以自豪于世界者一事,曰无‘喀私德’、无‘埃士梯德’,此实由贵族政治之运不长所致也”⑨。章太炎也认为,回顾中国历史,“平等之说,行之南北朝,则足以救敝,行之唐宋以后,则不切事情。”所以“平等之说,非拨乱之要也”⑩。受到这样的历史叙事之影响,不少人思考中国的政治与社会问题时,往往不会将士绅群体作为社会不平等的象征,而是寄希望于彼辈能成为立宪政治的重要基础。

“刘生今建者,东亚一卢梭。”刘师培在1903年前后开始发表大量鼓吹反清革命的文章,同时编撰《中国民约精义》,宣传近代西方民主思想。虽然在这一时期,他与许多有识之士一样,认为近代西方民主制度值得中国效仿借鉴,但在具体阐述这一主张之时,可以发现他持续关注中国历史与现实中的社会平等问题。在《中国民约精义》里,他强调“民以天下之利属之君,君以天下之财散之民,是财本人民所固有也”。作为政治社会生成的过程,“一国人民,由散而聚,由分而合,群力既固,国家乃成”。因此,“欲行民约,必先合群力以保国家,欲保国家,必先合群力以去君主”。在这里,“合群”实为建立国家的重要环节,且天下之财属于天下人所共有,因此就不能允许君主以私心而侵吞民财,致使群力涣散,国将不国。按照刘师培的分析理路,既然与“民”处于对立地位的“君”,可以借私欲来侵吞前者的公利,那么一旦转换分析对象,即审视平民与士绅,包括士绅背后的官府之间的关系,那么也可以用相似的逻辑展开分析,来探讨平民有可能受到的各种压迫。

1904年5月,刘师培在《警钟日报》发表《论中国阶级制度》一文,认为印度与希腊、罗马在上古之时皆存在平民与贵族之别,而“中国古代,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而阶级制度亦与西国差同”。他指出,中国上古之时存在奴隶,其来源主要由于“刑法上之关系”,将“身伏上刑者,悉藉家族为奴,犯轻刑者亦以为奴而赎,故僮仆奴隶之名,皆由罪人而立”。此外,还缘于“财政上之关系”,战国以降,“生计愈艰,而民之以身偿值者屡见于史册”。秦灭六国,虽然废封建,行郡县,但“秦,皇之时贱视赘婿、贾人,西汉之初,贱视司空、城旦,则舍奴隶而外,固别有所谓贱民矣”。元代将境内民众分为四等,并且强占民田,横征暴敛,“蓄奴之风甚炽”。明中叶以降“投献田产之例兴,致权势之家欺凌佃役,惨祸频仍,不可谓非吾民之巨厄矣”。犹有进者,刘氏强调,历代倡优隶卒之家不得参加科举,“鬻身于人而终身为仆者”所在多有,凡此种种,皆可证明中国历代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社会不平等。而制造出这种不平等的,根据刘师培的历史叙述,实为历代帝王、豪绅与巨富。于是他呼吁:

今欲情得其平,莫若泯主仆之称,使世之乏资财者,悉行作工自由之制,以争存于社会之中,即昔之身列贱民者,亦使之与齐民一体,以同享平等之权,则阶级制度消灭无存,而中国之民,悉享自由之幸福矣,岂不善哉。

刘师培主张实现“齐民一体”,同享“平等之权”,虽然他并未明确反对当时提倡民主政治者的借绅权行民权之论,但从这一视角出发,其实已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士绅及其经济基础,同时暗含否定借由乡绅来实行地方自治之举措的道德合理性。

1907年,刘师培东渡日本,成为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的主要撰稿人之一。当时同盟会的口号中包含“平均地权”一项,这引发了他们与梁启超之间的激烈论战。为了维护同盟会的革命纲领,刘师培发表了《悲佃篇》一文。他认为中国自古便有“以田谷之多寡,区别富贫,故人人均自私其田,以侈己富”的特征。随着历代土地兼并的盛行,“贫民贷值于富民,势必以身为质,或挟田以往,及偿值未盈,则富民既籍其田,兼役其身。田为富民之田,身为富民之仆”。北魏实行均田之制,但本质上只是将无主之地分与平民耕种,以此增加王朝收入。“若贵族豪宗,兼并之产,百倍于民,不闻收为公田,以济黎庶。是则均田之法,仅行于平民,不能推行于巨室”。及至明代,土地兼并愈发明显,地方豪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向佃户收取高额地租,同时官方为了维系国家赋税,税额并未相应减少,如此导致平民受到官府与豪绅的双重压迫,最终形成“官税增而私税亦增,罹其苦者,在佃人而不在田主”之情形。通过梳理这些史事,刘师培痛陈:“兼并之民,非民间之一大蠹耶?”

按照黄宗智的分析,在中国历史上,正式的官僚机构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外,地主是国家政权借以控制乡里的居间之人。王朝依靠小农经济与地主制并存而保证稳定,所以要求二者之间达到有利于王朝统治的均衡。但刘师培的历史叙述,主要是突出了代表国家机器的皇权与地方绅权之间互为补充、勾结,共同压榨平民的面向,由此更凸显了同盟会所主张的“平均地权”之重要性。刘师培强调:

土地者,一国之所共有也。一国之地,当散之一国之民。今同为一国之民,乃所得之田,有多寡之殊,兼有无田有田之别。是为地权之失平。劳动之人,义务既重,权利转轻;徒手坐食之人,义务既薄,权利转优;而劳动之人,转制于徒手坐食者之下。是为人权之失平。

按照这一逻辑,既然中国存在较为普遍的“地权之失平”现象,那么很难想象较之平民,坐拥大量田产与财富的士绅阶层会代表前者的利益与诉求。基于士绅支配而造成的经济不平等,最终将会致使“人权之失平”。刘师培在分析中国现实问题时引入社会与经济的分析维度,揭示出中国社会自古就存在的不平等现象,深化了当时政治论争中关于何谓真正“民权”的理解。

有论者言,在刘师培的思想历程中,一直存在“传统主义”的因素,此乃理解他思想特色的关键点。在成为无政府主义者后,刘氏时常利用中国古代学术中的乌托邦理想,来阐释自己所信奉的无政府主义理论。这一观点颇有参考价值。在同盟会群体中,不少人都热衷于宣传社会主义,朱执信、廖仲恺、宋教仁等人译介了不少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与社会主义者的传记,宣传欧美与日本的社会主义者的各种活动与组织,尝试运用社会主义理论来分析中国的资本与劳动问题。而刘师培的特色恰恰在于,他对中国历代典籍十分熟悉,可以旁征博引,从历史变迁中呈现中国自身的社会问题。当时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能否准确把握占全国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之生存状况,是能否真正认清中国社会现实的关键。正因为刘师培具有扎实的旧学基础,并且深受传统民本理念的熏陶,具有“哀生民之多艰”的休戚感,他可以把历代农民的生计情形与士绅豪强对土地的支配现象扼要地梳理一番,使对于平等的诉求能够切中中国社会的主要症结。也正是具备这样的历史视野,刘师培能够从中国自身的状况出发,用现实来审视学理,反思、批判代议制是否真的有助于实现民权,改变现存的不平等现象。

二、代议制与中国社会

在提倡代议制的密尔看来,“一切旨在成为好政府的政府,都是由存在于社会各个成员中的一部分好的品质为管理集体事务而组成的。代议制政体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它使社会中现有的一般水平的智力和诚实,以及社会中最有智慧的成员个人的才智和美德,更直接地对政府施加影响,并赋予他们以在政府中较之在任何其他组织形式下一般具有的更大的影响”。但在具体实践上,密尔同时强调:“代议制政体就是,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种权力在每一种政体都必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他们必须完全握有这个最后的权力。”换言之,实行代议制的前提,必须是广大人民能够选出符合其利益主张的代表,并且保证后者能够真正体现民意,而非利用代议制所赋予的政治权力来谋取自身的利益,甚至压迫作为“行使最后控制权”的人民。今日无从得知,刘师培是否熟悉密尔的这些主张,但他和密尔相似,也聚焦于在中国实行代议制能否真正体现平民的权益。

在刚刚开始宣传革命理念、思考如何对抗君权时,刘师培曾认为“近世以来,僻地荒邨,皆有公共之观念”,同时“地方绅士之权力,亦得与官吏相抗衡”,这些因素都蕴含着实现颇为时人所称颂的地方自治之可能性。但随着日渐聚焦于中国现实当中的社会弊病,刘师培开始思考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情形里,实行代议制会产生怎样的结果:

处今之世,非复行井田即足以郅治也,必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斯能真合于至公。若徒破贵贱之级,不能籍豪富之田,异日光复禹域,实行普通选举,然以多数之佃民,屈于田主一人之下,佃民之衣食系于田畴,而田畴与夺之权,又操于田主;及选举届期,佃人欲保其田,势必曲意逢迎,签以田主应其举。是则有田之户,不啻世袭之议员,而无田之人,虽有选举之名,实则失选举自由之柄。远溯美欧,近征日本,地主之弊,罔不或同。然似公而实偏,因富而致贵。

作为刘师培的论学契友,章太炎于《代议然否论》一文里认为,如若在中国这一广土众民、地域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实行代议制,那么很可能会造成豪民富户纷纷进入政坛获取政治权力,使得资本与权力结合,对民众进行更为严酷的剥削,并在具备公开选举过程这一表面上符合程序正义的幌子下,进一步剥夺平民百姓表达自己政治经济诉求的条件。而刘师培则分析豪民富户得以借代议制来压迫平民的经济基础为何,在他看来,彼辈对土地的占有与兼并,实为名副其实的代议制难以在中国落地生根的根本原因。经济上的支配造成话语上的支配,让匍匐于其下者丧失独立表达自己意志的基本条件,为了能够果腹生存,临近选举之期,只能对“田主”曲意逢迎,使后者能够长期占据议会的讲坛。总之,经济上的严重不平等造成政治话语被极度扭曲,让压迫者反而成为代言人,底层民众“虽有选举之名,实则失选举自由之柄”。

1906年,清廷颁布仿行立宪的上谕,在这之后,各种鼓吹立宪的政治团体纷纷成立,不少地方督抚也起而响应,一时之间,立宪思潮甚嚣尘上。杨度以《中国新报》为舆论阵地,集合志同道合之人,大力宣扬宪政理念,主张速开国会,并选派代表赴京,将请愿书上呈朝廷,希望当局采纳其意见。实行君主立宪,可以说是清末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刘师培强调:“盖举行新政,名曰图富强,实则利于上而不利于下。若今日中国之新政,则尤为病民之根”。他举代议制为例:

今中国议院虽未设立,然倡立宪之论者,均谓国会与地方自治相表里,复以地方自治为代议政体之基,一若此制苟行,则民权骤伸。此实大谬不然之说也。夫代议制度,较之官吏之专制,其害尤深。何则?中国自近世以来,贪官污吏,所在多有。纳贿敛财,视为惯技。然官吏既非土著之人,即幕客、门丁,亦来自千里之外,民之情伪,安克周知?舞弊之方,亦非谙悉。凡狱讼、征科诸巨事,其有舞文曲法者,必绅耆为之通关节,书吏为之作爪牙。其有悉索贿赂,致小民荡产倾家,或虐遇无告之民,严刑以逞,则出于隶役所为。夫绅耆、书吏、隶役,均土著之民也,而贻害于民,至于此极。是则为小民者,罹官吏之害尚浅,罹土民之害尤深。而官吏之害民,又必假土民之手。此固证之各省而皆然者也。若地方自治之说昌,操其柄者,非退休之官吏,即殷实之富民;为之役者,则又一物不知之新党。虽曰土著之民,必卫桑梓,然昔日之为民病害者既为土民,今又假治事之名,以行武断把持之实,适实成一豪民之政治而已。况昔日土民之害,出于间接,今则以直接之法害民;昔日小民之受制,仅官吏数人,今则于官吏压制外,更增豪民之压制。始也,假振兴公益之名,以敛民财。至其实际,则绅民之权日伸,平民之权日削;邑民之权日伸,乡民之权日削。此则少数人民之利,岂多数人民之利哉!若夫国会之制,其弊尤增。试观君主立宪之国,为议员者,半属贵族;民主立宪之国,为议员者,尽属资本家。其有欲博多数选举者,必以资财运动;及被举以后,则又纳贿招权。况中国政以贿成,匪伊朝夕,其有不蹈此弊者几希。且即近日各省之情观之,各省省垣,咸有学会;大邑通都,咸有商会;即路、矿诸政,亦有设立总局者。其总理之员,均由省民公举。然为之总理者,或以阀阅,或以官阶,或以资产。舍是三者,别无被选之人。即任分会会长、评议员者,亦必视其资格之若何,方克入选。援是以推,即他日议员制度成立,各省所举之议员,即系今日之总理,此固无待蓍龟者也。平民之利权,果安在耶?不过受绅民之迫责,以增纳租税而已!至于立法一端,则操其权者,既属绅民,所立之法,必便于贵显殷实之家,而使贫民罹其酷。日本之制,可为殷鉴。安得谓平民与闻国政乎?故代议政体,为世界万恶之源。谓为平民之敌,非虚语也。

必须指出的是,刘师培所预估的未来中国各级议会中成员的组成,根据后来的形势来看,很大程度上并非不切实际的意气之论。张朋园通过统计清末咨议局中议员的出身情况,认为“咨议局议员大多数为具有传统功名之士绅;若干士绅同时又曾接受过新式教育;大多为有产阶级;高层士绅中多曾在中央或地方担任过官职,有一些政治经验,对政府有所认识”。因此,分析刘师培的相关言论,重点或许不应放在他所描述的场景是否具有真实性,而是聚焦于他如何评判、剖析这些现象。

沟口雄三借由分析中国古代的“公”“私”观念,认为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传统里,存在着将少数富豪与多数细民对立、少数的独占为“私”、多数的均分为“公”的思维特征。及至清末,随着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兴起,这种公私观演变成为将富者的自由与贫民的自由相对立,强调前者乃少数者的“私”、后者为大多数人的“公”的道德性差异,在此基础上产生主张赋予广大平民“生民权”的反资本主义政经体制的现实呼声。这在刘师培对代议制的批判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他认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最有可能成为各级议员的是地方上的豪强与士绅,他们与广大平民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甚至正好相反,将会造成“豪民之政治”,把彼辈借由地方权势而形成的私利植入政治体制之中,由后者赋予前者政治上的合法性,成为一种虚假的“公”,其结果必将是“绅民之权日伸,平民之权日削;邑民之权日伸,乡民之权日削”。

此外,刘师培指出当时各省的通都大邑里,出现了各种学会、商会组织,这体现了近代资本主义已在中国生根成长;同时清政府也制订了一系列法律章程来鼓励、保护这些团体的利益,希望借此发展中国的工商业。在此情形下,刘师培认为一旦实行选举,这些掌控资本的新兴工商业者,在官方的回护之下,“各省所举之议员,即系今日之总理”,如此一来,“平民之利权,果安在耶?”换言之,晚清的工商业者大多数来自官绅阶层,从平民的立场来看,虽然社会财富的获取方式前后有别,但拥有这些财富的群体在来源上基本并无二致,更有甚者,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还都受到清政府的保护与扶持。正如汪晖所论,晚清限制私有权的主张并非国家的政策,而是与国家为敌者所为,因为他们看到了这种社会体制不但制造社会不平等,并且是帝制的重要经济基础。反对资本及士绅权力的扩张,是保障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使其得以进行名副其实的民主参与之前提。作为主张社会平等的革命者(至少那一时期还是),刘师培在批判代议制的同时,也对清廷与豪民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解析,揭示了代议制之所以被鼓吹的社会基础及其运作逻辑。一言以蔽之,它“便于贵显殷实之家,而使贫民罹其酷”。

三、全球视野下的代议制

众所周知,卢梭曾极力反对代议制。他认为主权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如果只是一部分人的意志,那么就只是一种行政行为或一道命令,不能体现主权。同样的,主权也不能被代表,因为意志不能被代表,只能是此意志或彼意志,绝不存在中间物。刘师培编撰《中国民约精义》,其写作体例就是以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观点为视角,寻找中国历代典籍中与之相似的言说。因此,卢梭关于代议制的意见,刘师培至少应当有一定的了解。在这样的思想脉络下,他自然倾向于立足于中国的语境,批判代议制的各种弊端。

但真正让刘师培对在中国实行代议制深感警惕的,除了他对中国历史与现实的考察,应与他1907年以后接触到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想极有关系。随着中国日渐被卷入由近代东西列强帝国主义扩张所形塑的世界体系,思考中国问题必须去同时思考同一时期的欧洲与全球问题,以辨别中国在全球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并提供一种比较性的全球视野,单纯地从中国自身历史轴线上思考中国问题已不复可能。1907年刘师培与妻子何震在日本创办《天义报》,并与张继等人组织发起“社会主义讲习会”,邀请堺利彦、幸德秋水等日本社会主义者前来演讲,其中幸德秋水对刘师培等人影响尤其大,《天义报》上刊登其代表作《社会主义神髓》中译本的广告,强调“此书于社会主义之起原,及现今社会党之大势,叙述甚晰。欲研究社会主义者,必以此书入门”。此外,还将幸德秋水在“社会主义讲习会”的演讲稿翻译出版,称赞其演讲“诠明无政府主义,深切著名,为吾国士人所未闻”。值得一提的是,《天义报》上曾刊登《共产党宣言》的中文节译,根据梁展的研究,《共产党宣言》的译本是近代中日革命者密切交流与合作的产物,两国知识分子面对各自的国内外政经局势,借由社会主义的理想产生了思想上的共鸣,堪称20世纪初期东亚思想交流的重要环节。刘师培等倾向无政府主义的革命者受到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国际主义精神之影响,开始尝试修正前期革命党人略显偏狭的民族主义主张。此外,《共产党宣言》所体现的对人类发展史犀利透彻的分析,也给予刘师培一种深邃的历史眼光,使他开始重新思考中国历史与现实中的政治文化,并调整其对革命道路的构想。

与欧洲的社会党(也称社会民主党)相似,20世纪初期的日本社会主义政党曾致力于议会斗争。1905年幸德秋水因笔祸事件入狱,这让他开始反思先前的斗争方式是否有效。他认为20世纪是一个革命的年代,内阁、选举、议会已不具价值,日常的组织斗争难以获得革命胜利,应采取突破现有制度框架的、更为直接的行动。他坚信欧洲的社会党如果不改变斗争策略,那么迟早将沦为资本家的政党,能给劳动者带来的利益十分有限,因此应当抛弃议会斗争,展开无政府主义宣传,实现真正平等、和平的社会。幸德秋水的政治思想无疑会对刘师培如何看待代议制产生不小的影响。后者在思考中国问题时,同时期日本的政治与经济状况,以及在此条件下出现的反抗与斗争方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参照物。

日本明治时代的宪政经验在清末的立宪思潮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理论资源。在发表于《衡报》的《议会之弊》一文里,刘师培指出,“今中国新党醉心日本宪政,一若日本代议政体推行中国,则中国立强。此无论中国不宜行宪政也,即观于日本今岁之国会,而知代议政体,贻害日民,已非浅鲜”。具体言之,日本内阁强行征税,众议院先前持反对态度,但在政府的压力之下,却改弦更张,转而支持政府的主张。在刘师培看来,“所谓众议院者,果助人民以抗政府耶,抑助当局以病平民耶?盖始则献媚平民,以博多数之投票;继则欺抑平民,以媚政府,安得谓议院为国民代表乎?”此外,日本的贵族院欲夺回东京市民的市政自治权,在刘师培眼里,此举同样体现了当政者对民众的变相压迫。他痛陈:“所谓贵族院者,果为人民之利乎,抑为人民之害乎?”

除了日本,刘师培等人还关注世界其他国家的政治与经济状况,时常在《天义报》《衡报》上报道各地平民与政府的冲突、社会主义运动的展开、资本家对劳工的压榨等,将中国的社会与政治不平等问题置于全球资本主义扩张与社会主义运动视野之下,呈现出全球反压迫运动的丰富图景。关于代议制,一位以“志达”为笔名的作者写道:“若夫日、英各国之民,欲参国政,必以巨金运动,而议员受贿之事,书不胜书。然此犹曰‘此非共和之国’也。今观于北美美利坚,为世界第一共和国,而近日某报所载,则美国自一千八百六十年至一千九百零四年,撰举大统领十四次,常以运动费之多占胜利。又,最近所定撰举法,凡为议员候补者,均纳保证金。至于近日,则桑港市长以索贿免职。此非所谓第一等共和国耶?而政以贿成乃若此,然后知政府乃纳贿之潴薮。”

按照梁启超的说法,20世纪的中国乃“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也”。如果说在这样的变局之下中国人必须“开眼看世界”,那么刘师培等人从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的视角出发,看到的世界就不再只是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流话语所宣称的那样,充斥着文明、进步与繁荣,而是观察到了资本主义政经体制在全球范围内的支配所带来的社会矛盾与冲突,听到了被主流话语所压制的声音。19世纪以来,许多欧洲国家实行代议制,其执行者相信,这一制度安排能保障本国公民积极地向政府提出自己的要求。但实践证明,当权的政治活动者时常一面高谈民主,一面警惕议会人选的变动,同时非常在意能否控制地方与全国选举。通过代议制来实践的自由主义,无法解决市民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劳资冲突、失业等根本性问题,这引来许多知识分子批评狭隘的议会协议,越来越多的人主张改变民主的面貌,从狭隘的“政治”范畴转向广阔的“社会”范畴,让工人运动参与其中。

在同一时期,随着美国垄断资本主义的兴起,史学家霍布斯塔特指出,这造成“财富大量涌入政界,政治家发财致富的机会成倍增加。检验政治上成功与否的标准变成了金钱,不再是典型的政治家们原先追求的纯粹自我表现或为公众服务及荣耀”。流风所及,“工商业者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开始在较大的规模上亲自参与政治,才真正对政党有了较充分的支配力”。他引述一位地方议员的话:“众议院犹如一个拍卖行,在议长的槌声中处置的各种有价值的审议多于世上任何地方。”与之相类似,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出现了与政府结合来获取特权的“政商”,并通过扩大其产业规模而成为“财阀”,以独占某一领域的资本来发挥其机能,同时介入政党政治,成为近代日本天皇制国家的重要基础。

这些全球范围内的政治与经济形势,成为了刘师培等人思考中国制度设计的借鉴与参考对象,以此面对帝国主义带来的挑战,并致力于探索能够让大多数人共享其利的政治与经济体制。刘氏观察到:“近日之富商,均渐变而为绅士,上与官吏相通,下与新党相逐,因借用新学而其名愈尊,因上攀达僚而其势益固。其始也,行于上海,继则各省绅士公为商业,又继则官僚、新党,亦思以资本家自居,自是官、绅、士、商,合而为一,提倡商权,伪兴实业,以盗一己之名,以夺平民之利。”正因为资本的力量在中国开始萌芽,新的压迫形式已然出现,所以,代议制在资本主义国家所产生的弊病,中国应极力避免。

犹有进者,清末以降,源自近代西方,作为帝国主义扩张的意识形态的“文明论”话语经日本传入中国,许多士人渐渐接受西方列强对中国所贴的“半文明”标签,希望以后者为样板,洗心革面,跻身文明之列。当时中国的另一批无政府主义者——巴黎《新世纪》杂志作者群体,在宣扬无政府主义时,经常从“文明论”的角度抨击中国,视其为低劣污浊之地。而刘师培基于对中国历史与社会的熟知,以及从被压迫者的角度来审视西方国家,故极力反对这套“文明论”话语。他强调:“盖人民之幸福,在于家给人足,而不在于伪文明。今之震于西法者,炫欧美、日本之文明,而忘其多数平民之苦,可不谓之大惑乎!”此外,他抨击“今也因举行新政、偿还外债之故,租税日增,物值日贵,中人之家恒仰屋嗟生,而一二政客复惑于欧美、日本伪文明,欲推行其制于中国;达官大吏亦渐从其议”。由此可推知,“今日最奢之大吏,举行至费之新政,伪文明所及之地,即外债所输入之地;外债所输入之地,即利权所丧失之地”。可见,刘师培虽然把对中国问题的分析置于全球语境之中,但立足点依然是中国被卷入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之时,国内平民的生计与地位。如此一来,“文明论”话语所渲染的各种愿景,就不再被视为大势所趋的世界潮流,而是从平民的立场出发,揭示和批判其中的颠倒、扭曲与遮蔽之处。这也是刘师培批判代议制的重要理论预设。

四、余论

德里克指出,晚清以刘师培为代表的东京无政府主义者,较之巴黎的无政府主义者,更关注中国广大平民的苦难,更聚焦于乡村与农民。诚如斯言,自从刘师培立志于反清革命起,他就极为关注中国的平民生活状况,探讨历史与现实中的社会不平等关系。因此他反对在中国实行源自近代西方式的代议制,认为这样会将士绅与新兴的资本家对平民的支配与剥削合法化,造成更大的不平等。他的分析视角,一方面着眼于中国社会自身的情形,特别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体,另一方面从全球视野出发,深入反思代议制在资本主义体系中的位置与作用。虽然立足于本国,但刘师培并非深闭固拒地展开思想讨论,在他的视角里,西方(或者说世界)不只是由占统治地位的主流话语所形塑的图景,而是从其中的复杂与矛盾处出发,探讨中国在世界的具体位置,中国革命是否能给这个混沌之世带来另一种可能性。

自从服膺无政府主义后,刘师培认为需要行动起来推翻政府,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他鼓动平民“把官吏杀尽,把绅士抢空”,坚信“无论甚么政治,无论甚么阶级,无论甚么财产,都是可以破坏的”。以“后见之明”来看,这些解决方案无疑过于简单,不尽可行。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审视中国问题的视角与切入点在很大程度上确实直指时代的症结,是晚清思想史中重要的思想遗产。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法国的政局变动进行了十分精当的剖析。柄谷行人认为,在马克思的分析框架里,“代表制,或者说话语机构是独立的存在,‘阶级’只有通过这样的机构才能被意识化,而且,这个体系中存在着难以填补的漏洞,这个系统之中隐藏着让波拿巴成为皇帝的秘密”。这是政治强人借虚假的意识形态来操纵民粹、夺取政权的主要手段。与此对比,刘师培的代议制批判,发现了被推选出来的议员很大程度上并不能代表平民的利益,甚至这一过程赋予他们以合法化之名来进行剥削。在这里,虚假的意识形态或许并非居上位者的各种许诺,而是靠全球主流政治话语所提供的名词,将这一制度包装宣传,让人误以为此乃进阶“文明”的必由之路,使广大平民身处压迫而不自觉。在此情形下,如何克服这一体制与话语上的垄断,构建真正符合中国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在不断变动的内外局势下塑造新的政治主体,这就成为了刘师培之后中国革命所必须严肃面对的时代主题。

注释:

①参见汪晖:《世纪的诞生——20世纪中国的历史位置(之一)》(《开放时代》,2017年第4期)。

②胡志伟认为,刘师培在清末,既不认同孙中山的革命理念,又不满意康、梁的立宪主张,因此走向无政府主义。但他渐渐发觉,这一政治立场难以真正践行,故开始怀念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于是最终背离革命,投靠端方。参见胡志伟:《〈刘师培与端方书〉的剖析》(黄清连编:《结网编》,东大图书公司,1998年版,第508-509页)。这个观点有参考价值,但仍存在可以继续展开讨论的空间。

③参见沟口雄三:《天下与国家、生民与国民》(载孙军悦译,《作为方法的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122页)。

④参见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修订本)》(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138页)。

⑤参见王尔敏:《晚清士大夫对于近代民主政治的认识》(载《晚清政治思想史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4、213页)。

⑥参见梁启超:《论湖南应办之事》(载吴松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1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6-97页)。

⑦参见沟口雄三:《动荡的清末民初时期》(载乔志航、龚颖等译:《中国历史的脉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267页)。

⑧参见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载吴松等点校:《饮冰室文集点校》第3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55页)。

⑨同8,第1656页。

⑩参见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38、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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